政审表单位意见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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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意见1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为适应WTO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切实转变审批观念,营造有竞争力的服务环境。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审批的随意性,做到审批程序严、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附后)中确定的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按照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几个问题》)(文件附后)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
(一)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
1、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如加强管理、监、指导、负责、检查等,下同)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国务院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
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按法定程序建议市人大予以中止执行或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属于地方性事务的行政审批除外)。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本市地方政府规章自行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予以取消。
4、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仅仅根据领导讲话、批示、指示等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确实需要审批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规章在法定权限内设定。
5、超载《几个问题》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审批适用的14个事项范围设定的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属于《几个问题》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审批适用的14个事项范围设定的审批事项,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或者除审批之外的其他监管措施解决的,应当予以取消。
6、设立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性审批外,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开业或者设立登记前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7、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规定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的项目外,对企业的投资等经营活动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8、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承包、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决定另有规定的外,必须采取拍卖、公开招标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相应的行政审批应当予以取消。
9、法律、法规已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三定”规定也要进行相应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取消、下放或划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应当取消、下放或划出。
10、两个以上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交叉或者重复的,应当合并成一项,由职能最直接的部门审批,该部门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决定后办理。
11、依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市、区(含各开发区管委会)、镇(街道)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凡是能够或已经由区级政府实施行政审批的事项,市政府不再审批。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审批的事项,认为确实不适应本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及时向上级提出停止实行的建议。
(二)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
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减少环节,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
1、行政审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都要非常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对外公布,实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详细的审批技术规范。
3、对在办理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时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实行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可通过加快政府各部门的电子信息网络建设,探索网上审批的新模式。
4、部门审批业务涉及内部几个处室的,应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由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统一对外。已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的,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5、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约束行政审批权力。
1、注重后续监管和日常管理,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监管制度、措施,积极履行对许可证对象的监管职责,对许可对象是否在行政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内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一方面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行业监管措施,尤其是对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另一方面,对需要完善的办事程序应予完善,以免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2、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审批义务,对违法审批、审批严重失误等情况,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行政审批责任监督检查制度。行政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领导和审批人员,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批责任检查。要把行政审批列入绩效考证和行风评议的内容,对违法违规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4、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保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权。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提出异议的,该行政审批机关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相对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审批机关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机关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应方式及时回复举报人。
三、进一步探索制度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企业设立、年检、资质资格认定、公共资源配置类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
1、改革前置审批,方便企业登记,加强事后管理。凡是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律取消或降为核准;实行“先照后证”办法,将一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对仍需前置审批的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工商牵头受理的各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试行直接登记方式,归并审批环节,由工商部门一口受理转有关部门内部会审,再由工商部门办结。
2、改革年检形式,实行联合年检。全面清理年检项目,凡是形式上是年检,实际上是以收费为目的的项目一律取消。确实需要年检的实行一门式联合年检;统一办理、一次性收费,收费必须合理。
3、改革资质资格认定审批。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涉及易燃易爆、食品加工、化学危险品、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的法人资格认证,继续由政府依法严格审批;对一些特种行业及司法、金融等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考评和认定,向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转移。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运作规则。
4、改革公共资源配置类审批。可以市场化的,通过中介或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推向市场。
5、全面清理行政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消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开听证会予以论证,并报市政府核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6、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推进公务信息网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启动网上审批。努力做到能在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尽可能在网上办结。加强网上监管的力度,实现行政效能监察的网络化。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区两级政府同时进行,年底以前基本完成。
(一)方法
1、加强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审改工作和上下联系。
2、统一布置。召开全市审改工作会议统一布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审改工作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将现有我市各部门、各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
3、自查自审。各部门、各区政府和管委会要严格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彻底清理并依法确定行政审批事项,做到该减必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
4、论证听证、核查审定。市、区两级政府审改办对各部门自查自报的材料逐项审查,反复研究,加强协调工作,提出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核查审定初步方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初步处理意见,还要在网站、报纸上登载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
5、建章立制,实施审批责任制。积极推进审批方式的改革,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根据WTO透明度原则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审批事项的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服务形象。健全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各项审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步骤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政审意见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推动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深化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现就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以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规范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职能,改革和完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创造有利于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良好环境。
总体要求:坚决取消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规范审批行为,实施"阳光作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益;改革审批方式,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审批后续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责任,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二、任务与目标
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以经济管理事务的行政审批为重点,围绕清理取消审批事项与规范审批行为两大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在今年8月30日前基本完成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工作,取消、下放和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达到40%以上;二是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制定严密的监督制约措施和改革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中心、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土地招标拍卖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要在10月底前组建并正常运行。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
1、清理审批项目的原则
清理取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提和重要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合法、合理的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应当遵循以下十条基本原则: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企业、事业组织自或自我规范范畴的审批事项,应予以取消,还权于企业、事业法人组织,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非限制性的审批事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前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前审批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的以外,都应予以取消。对该类审批项目实行核准登记制,由申请者直接向工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3)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对竞争性项目,凡是可以实行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手段操作的,一律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市场竞争解决。
(4)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和协议,结合国家和省清理、修订与世贸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的情况,取消那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和对市场准入方面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审批项目。
(5)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职能范围或者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应当交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管理,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宏观调控。
(6)由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凡是能够明确规定审批的具体条件或者能够实施事后监管的,应当取消审批,实行核准或备案制。
(7)由县政府及部门自行设定的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管理的,须经市政府重新审定,并改为核准或者备案制。
(8)对国家和省没有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审批,只要求核准或备案的事项,而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审批的,应当取消审批,一律改为核准或备案。
(9)对国家明确规定审批,根据我县实际又必须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超出国家规定的审批内容和审批范围;擅自超出的,应予以取消。
(10)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外地市已经取消的或者倾向于取消的,以及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审批事项都应予以取消。
2、清理审批项目的步骤
第二阶段:审核处理(7月1日至7月30日)。县审改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部门清理报送的拟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审批事项,逐个部门逐项甄别、分类、审核,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提出取消或下放或转移处理意见,报市申改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对于拟取消的市以上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报市审改办。对于拟取消县级设定的审批事项报县审改办,由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取消。
第三阶段:公布取消(8月1日至8月30日)。审改工作领导组在审批项目处理意见审定以后,拟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抓好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和重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必须贯彻依法设立和合乎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并统一规范为审批、核准、备案三大类。县直各部门在清理取消部分审批项目之后,重点抓好规范保留事项的审批运作,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如下:
1、规范审批程序(9月1日到9月10日)
(1)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对每项审批都要制定出明确的、具体的、详细的审批内容、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技术性比较强的审批事项,必须制定审批技术规范。
(2)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对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较复杂的,要依法进行清理,除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确规定的审批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应参与审批;若国家和省、市没有明确规定审批部门的,由县政府确定审批部门;在审批部门内部,不得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3)明确审批时限。每项审批必须科学、严格规定审批时限。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审批时限是最长时限,我县审批部门只能缩短,不得延长;若报送材料齐备,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办理和答复的,按照晋市监发13号《关于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暂行办法》,要坚决追究审批部门领导和审批人员的责任。
(4)制订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每项审批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则和操作程序,其中包括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对不予批准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2、改进审批方式(9月10日至9月20日)
(1)实行审批政务公开制度。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外,每个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内容、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应事先公告,各部门必须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形成制度。
(2)实行集中审批办公制度。审改组要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在抓好清理部分审批事项工作的同时,抓紧筹建行政审批中心,具体由县发展计划局负责实施。各部门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收费项目),必须于9月15日前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并联作业"的集中审批和收费制度。各部门必须向行政审批中心派遣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懂政策、懂业务的工作骨干常驻中心负责审批业务,做到相对固定1-2年。各部门要按照审批中心的工作要求,把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即办件的审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承诺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联办件由审批中心制定办法,各部门配合实施。各部门的领导每周五必须;中心"坐班,处理日常审批业务。凡是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原单位不得再行受理,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
(3)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政府各部门和行政审批中心要逐步实现电脑联网,通过电脑互联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改进审批的技术手段,探索多部门联网审批的新模式。
(4)建立健全社会听证制度。对物价、收费、基本建设、环保等与公众利益联系密切的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制度,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以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5)强化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对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的验收、评审和许可事项,由有关专家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提供咨询意见,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制度建设
(1)建立内部审批检查监督制度。各部门对每项审批都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措施,重大审批事项必须建立集体决定的制度。
(2)建立对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社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审批行为,实行社会举报制度,在县监委和各审批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审批管理和审批执行情况,实行社会质询、人大定期检查和新闻媒体追踪报道制度;对审批结果不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建立和完善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土地招标拍卖中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此项工作分别由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拿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批准,于七月底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审批后实施情况的监管
1、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已经制定监管措施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制定监管措施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监管措施。
2、对取消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必须提出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的意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3、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原认定条件的,要及时指出,提出改进意见;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部门内部,要减少审批人员,加强监督力度,按照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必须公开的原则,对职能、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监管人员应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岗位交流,并实行监管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革现行的审批制度,实质是取消、放松或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对企业和社会过多过严的行政管制行为,这是对政府自身的改革,必然涉及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彻底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观念,增强市场经济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打破政府部门维护既得利益和权力的难关,弱化权利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打破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难关,依法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培育新的政府运行机制。
第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已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纪检委纠风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
政审意见3
结合我省实际,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现就我省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依照同志“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十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
解放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实事求是以充分发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努力突破影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
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建立做到审批顺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政审批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关系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设定行政审组织的合法权益。
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律、批应当遵循我国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依照法定职权、顺序制定的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原则上可以保留;对其他机关、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应当取消。
(二)合理原则。设定行政审批。有利于
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但通过公正、规范的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应当通市场机制难以解决。
过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去解决。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必需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虽符合合法原则,政府推销和产权交易等事项。但不也应当取消。符合上述要求的行政审批。
(三)效能原则。要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减少加强并改善管理,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一个部门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对应当由政府规定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外;涉及几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会同其他有
提高工作效率,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后办理;实施行政审批要规定合理时限。
(四)责任原则。依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要规定其相应的责任。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时。应当依法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行政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顺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监督。
以及对被许可人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或者监督不力、权审批、、。
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审批机关主管有关工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原则。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审批权。
并建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制度。行政明确行政审批的条件、顺序。审批的内容、对象、条件、顺序必需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依据。
依法加强对被许可人是否按照行使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取得行政许可时确定的条件、顺序从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实施方法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早。省政府各部门先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也在今年10月后两次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各地、各底前对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今后一段时间。
认真开展“回头看”把我省行政审批制度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清理工作的基础上。
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具体依照以下方法和要求进行。
(一)开展“回头看”并提出改进意见。由各部门对前一阶段的清理工作情况进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行认真回顾和分析。针对单薄环节,依据这次行政审批制
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对在前两次清理中未清理的行政度改革应遵循的五项原则。
要重新申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批项目。对在前两次清理中应取消但仍未取消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与国务院各部门清理结果不一致的要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
应改为取消;如我省在清理中保留的而国务院部门在清理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原则上维持不省在清理中已取消的而国务院部门在清理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确需改为保留的要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变。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对国务院要提出抓好落实的具体意见。各部部门在清理中下放到省级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
门在开展“回头看”过程中提出的改进意见要以书面形式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研究确定改进意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意见并负责与各部门协调。对协调不一致的意见,进行审核。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省领导小组确定。
(三)公布改进意见。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各部门改进意见目录并拟定有关
报省领导小组讨论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稿。经批准后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发〔〕5号)江西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项目的通知》府发〔 前一阶段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18号)要求。结合实际,进
要制定简明、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行严格规范。
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审批工作限时制度;对取消的有关审批清晰的流程图。
要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同时,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做到能公开的都必须公开,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式。
要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扎实、效果较好的要注意总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
结和推广经验;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认真整改。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涉及面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务必采取确保这项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有效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
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一位领导同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或抽调专人继续承担日常工作。监察、法制、志负责这项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体改、机构编制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注意搞好工作衔接。各设区市在审批项目处置工作中。
要作各部门的有关工作相协调。对于省政府已经明确取消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出相应处理。应该取消的必需取消;需要保存的以及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下放给设严格规范执行。区市审批的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勇于创新,又要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既要坚决精依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又要切实加强对需要简和调整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
保存的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监督。对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制定积极有效的后续防止管理脱节。要加强调查研究,监管措施。注意发现并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
问题。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政府机构改革、政务公开和实行“收支两条线”互相促进。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督检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反对和防止
不得对决定取消的搞形式主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瞒报、虚报行政审批项目。
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对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项目搞变相审批。
批项目仍然进行审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政审表单位意见4
xx,女,汉族,19xx年1月出生,xx(籍贯)人,xx大学xx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生。20xx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011年12月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xx同志于硕士生入学以来,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创造条件向党组织靠拢。她于20xx年9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经常主动与党员同志交流思想,并多次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尤其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思想上端正态度,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把知识应用于实践;学习上认真刻苦,取得了优良成绩;生活中与同学相处融洽,不铺张浪费,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xx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自我表达能力有待加强等。
经审查,xx同志本人历史、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根据xx同志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充分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xx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受为预备党员。
政审表单位意见5
被推荐人***同学在校期间在学习和工作等方面都表现的很出色。
学**,该同学刻苦努力,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GPA为****,处于学院前列,并获得学费奖学金。工作上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在学院研究生会、校研究生会以及校志愿者协会任职期间成功地策划**了多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因其在学习和研究生工作方面的突出表现,该同学先后获得***、***等荣誉称号。学术上,该同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研究生阶段,参与多项基金项目的研究,在***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篇,具备了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熟练的实验技能。该同学于***年***月通过资格考核,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该同学目前所从事的***的研究是目前***领域重要的科研前沿问题。但是目前**仅局限于***的基础理论研究,而***(留学单位)的***(具体实验室)实验室在该领域具有一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在该领域已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出国学习,掌握先进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回国后可以在该领域展开研究,以期缩小**外差距。
该同学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外语水*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的计划合理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