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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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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1

申诉人:,男,族,身份证号: 住址:

申诉人因被故意伤害一案,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诉(20xx)4号不起诉决定书,现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请求X市检察院查明案情,撤销不诉(20xx)4号不起诉决定书,依法对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陈述事实经过,着重叙述不服的原因,针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说明不当之处:如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入手。

最后写明申诉的法律依据,并重申具体的请求。(因此,申诉人认为应当对被申诉人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此致

XX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1、不起诉决定书

2、相关证据材料清单

申诉书2

申诉人:A,男,××岁,×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楼×号。

被申诉人:B,男,××岁,×族,本市人,××厂工人,住××市××路××号。

申诉人因B伤害一案,不服××区人民检察院××年××月××日作出的[1998]×字第×号不起诉决定书,现依法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检察机关查明案情,对B作出起诉决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和理由,此略。)因此,我认为应当对B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我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A

××年××月××日

附:1.原不起诉决定书抄件1份

2.证人李××证言1份

申诉书3

申诉人:

被申诉人:

请求事项:

1.要求被诉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加班工资x元;

2.要求被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一个月经济补偿金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x年x月x日进被诉人处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x元。x年x月x日,被诉人口头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x月x日被诉人向申诉人开具退工单,被诉人并未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申诉人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累计加班x天(其中法定假日加班x天,双休日加班x天),被诉人尚未支付加班工资。

申诉人认为:根据《劳动法》、《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安排双休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标准的%支付。现被诉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诉人依法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x元。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诉人在被诉人处工作已满x年,故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x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金x元。

综上,申诉人向贵会提出申诉,要求依法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空白)

申诉人确认以下为文书送达地址:

申诉人名称:张某文书送达地址:虹口区*路*号*室邮政编码:被诉人名称:某某电器有限公司

文书送达地址:杨浦区*路*号邮政编码:

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张某(签名或盖章)

x年10月10日

附:证据材料清单

注:1.申诉书内容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并由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2.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增加续页。

附件:证据材料清单

提交人(当事人或代理人)

签名:张某仲裁机构签收确认:

注:提交证据材料,需同时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申诉书4

申诉人:吴,男,x年2月14日,身份证号码:,职业为汽车驾驶员,住xx市客运有限公司宿舍,联系电话:(代理人)。

被诉人:xx市客运有限公司,地址:xx市路车管所东侧**公司综合大楼,电话:。 法定代表人:郑 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裁决如下:

一、 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868元;

三、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3472元;

四、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停工留薪期间减少的工作待遇(工资等)24000元;

五、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因被克扣工伤待遇的经济补偿金6000元;

六、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868元;

七、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治疗期间的护理费7500元;

八、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000元;

九、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222元; (以上共计86930元)

十、 被诉人承担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0月入职被诉人处,从事客车驾驶员工作,曾与被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20xx年6月24日,申诉人在珠江中沙河路段因日常工作受伤,医院诊断为 脑损伤、右下肢多处骨折、胸腹外伤,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该次损伤为工伤,并经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构成九级伤残。申诉人在停工留薪期间和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工伤待遇,被诉人均未依照规定支付,且被诉人未按申诉人的工资基数投保工伤险,导致申诉人从社保部门少获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诉人现依法提出申诉,请予裁处!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吴

x年7月17日

申诉书5

申诉人张、男、x年5月8日出生,汉族、xx区第二运输公司工人,住xx区xx街x委x组,电话:

x年12月31日,xx区人民法院对刘流氓一案,作出()刑字第86号判决,“认定被告人刘犯有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x年8月13日,xx区法院以()伊区刑字第57号判决,对刘重审改判六年。

x年12月15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一上字第51号判决,又将刘终审改判无罪。

法院对加害人刘终审改判无罪之后,被害人即本申诉人依照当时实施的《刑诉法》()第148条被害人对生效判决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之规定,向xx市检察院申诉。

结果,市检察院却向申诉人告知:对市法院的判决不服,只能向市法院申诉而不能向市检察院申诉,因为判决不是检察院作出的,市检察院不予受理对市法院上述刘无罪判决不服的申诉。

申诉人无奈,只好向市法院申诉。正如民间谚语所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x年12月30日,市法院通知申诉人:“驳回申诉”。

最近,申诉人经过多方咨询律师、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员得知,市检察院当年拒不受理申诉人的申诉是错误的,是违反当年法律规定的违法失职行为。故现在依照现行法律再次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上字第51号判决,提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事实与理由:xx市法院认为(《判决书》第2页):“刘单独和伙同陈刚等四人两次去张家,目的是索要劳动报酬和要求张领其看病,并非寻衅滋事,系属民事纠纷而发生殴斗,原审以流氓罪科刑不当。”

显然,申诉人到底是否欠刘劳动报酬是本案基本事实。按市法院自己的逻辑,欠,就是索要劳动报酬而并非寻衅滋事,原审以流氓罪科刑不当。

问题恰恰在于,法院对“申诉人到底是否欠刘劳动报酬”之本案基本事实——根本就没作审理,自然也就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原审判决所谓“现查明”(《判决书》第1页)“刘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六时许,去个体养车户张家索要工钱”完全是毫无证据的凭空认定事实,实属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故请求支持申诉请求,提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依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第13条之规定,也请求向申诉人“当场书面答复”受理本申诉。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x年二月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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