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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流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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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申请书范本【第一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叫_,男,现年_岁,安徽__人,于20_年10月入职___局。配偶_,安徽_X人,待业。另有一个儿子,一个多月大。

本人是参加20_年_X人才引进招聘来到__X局工作的,至今已半年,愿长期在_X工作,并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在_X发展,建设大美_X。但现在老婆刚生育,没法工作,孩子又小,一家人只能靠本人微薄的工资生计。一家人初到_X,无亲无故,又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子,生活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本来就很微薄的工资还要租房子,更是雪上加霜。

在此向贵局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是_X一带的,上班比较方便,更希望各位领导能给予批准,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全力投入工作,为_X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申请深圳公租房的基本条件【第二篇】

1、拥有深圳户籍和3年的深圳社保;

2-拥有深圳户籍、一年的深圳社保、本科学历;

3-拥有深圳户籍、1一年的深圳社保、中级职称;

只要满足以上任一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

2021年度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第三篇】

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第四篇】

(1)《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

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供户籍迁移证等证明材料。

就读全日制学校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学籍证明。

(3)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未婚的(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5)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学历、职称的认证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有关证明提交原件。

申请人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应当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网址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之后进行网上申请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各区(新区)受理部门设立的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受理时间,凭《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首次集中轮候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9:00至2014年2月28日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之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将纳入日常轮候。

(四)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备案回执》)。

如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的时间截至2014年2月28日18:00,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首次轮候申请。

(五)公示申请人名单。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人取得《受理备案回执》后,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租赁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公示后,我局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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