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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2023年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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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2022年1

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亚公租房申请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亚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提出申请。在灵活就业的人员: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在申报时间内到辖区社区居委会、镇政府或所在单位领取申请审批表填报。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重点核实申请人及家庭的人口、就业、收入和住房等情况。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6、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7、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终审符合条件的,在三亚晨报、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公租房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男,__年6月毕业于大学(“211”“985”工程院校),到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条件十分困难。

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力买房,无法改善生活的诸多严峻问题。

在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全力投入工作,为阿克苏市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2022年2

三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3、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5、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1、2、3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亚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2022年3

海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在本市依法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满3年;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已与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含法人及其他组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满3年等;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市实际居住满8年;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海口市公布的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现居住房屋属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廉租住房配租、租住公有住房、房改购买公有住房、参与集资建房、购买经适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或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有偿转让过住房的。

申请人属经省、市政府引进的人才,或属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的,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受第 (二)、(三)项规定限制。

海南公租房申请审核程序及时限

1.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不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的,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入户调查、公示(街道办或镇政府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区住房保障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轮候配租

海南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证明,包括家庭人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含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产权登记证明);

(四)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劳动用工合同;

(五)申请人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经省、市政府引进的人才及在海口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或者现居住房屋属危房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规定的材料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合同及证明材料,应当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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