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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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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岗位业务技能和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围绕“学、练、比”三个环节,广泛组织开展“工商业务大比武”活动,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更好地服务枝江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参加对象

全市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三、比武内容

本次比武设置登记注册、市场(合同)、食品安全、商标广告、执法办案、消费维权、法规、公文写作、财务、信息管理、综合管理等十一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岗位包括人事、党务、监察、督察四个机构。

比武内容按岗位设置,分为工商业务岗位和综合工作岗位两大类。其中工商业务岗位比武内容为登记注册监管、市场(合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际实用;综合工作岗位比武内容为法规工作、公文写作、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及人事、党务、监察、督察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及实际应用。

四、比武方式

按照分类分岗、择优选拔的要求,在工商业务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采取理论知识闭卷考试的方式,组织开展比武活动。

五、方法步骤

比武活动从今年7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宣传动员、学习训练、竞赛比武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6日—7月10日)。

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动员会,做好比武活动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每个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干部职工学业务、练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积极投身到大比武活动中来。

(二)学习训练阶段(7月11日—7月25日)。

各单位紧紧围绕大比武活动要求,采取组织干部职工自学、培训、互帮互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与本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

(三)竞赛比武阶段(7月26日—8月5日)。

1、报名(7月26日—7月27日)。市局各业务单位在全员学习、全员训练的基础上,按岗位、分类别组织本单位和工商所人员参加“工商业务技能大比武”竞赛报名,同时准备比武考题。各业务单位、机关股室参加“工商业务大比武”人员名额分配表和报名表附后。

注册分局负责组织注册岗位人员报名。要求各工商所注册岗人员、分局分管副局长和从事该岗位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同时准备比武考题。

消保分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岗和消费维权岗人员报名。要求各工商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人以上和消费维权岗人员、分局分管副局长和从事该岗位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同时准备比武考题。

市场合同股负责组织市场合同监管岗人员报名。要求各工商所从事市场合同监管人员1人以上必须报名参加,同时准备比武考题。

公平交易分局负责组织全系统执法办案岗人员报名。要求各工商所、注册分局、消保分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职、执法办案人员、经检大队办案人员必须报名参加,同时准备比武考题。

法规工作、公文写作及信息化管理、财务管理及人事、党务、监察、督察岗位等综合工作岗位不须准备考题,应按分配的名额报名,报名人员不参加我局竞赛考试,直接从报名人员中推荐4人参加宜昌市局的复赛。

因商标广告监管岗位评选标准高,目前无人达到标准,商广股不须准备考题。

3、推荐(8月6日)。督察队按照宜昌市局分配的名额,从市局评选出来的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中推荐人员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比武活动。推荐参加宜昌市局“工商业务大比武”人员名额分配是:工商业务岗位10名,综合工作岗位4名。

(四)评选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8月7日—8月19日)。

1、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均通过“工商业务大比武”产生。市局拟通过本次比武活动,根据选手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出业务标兵5名、岗位能手23名。其中评选登记注册监管标兵1名、市场(合同)监管标兵1名、食品安全监管标兵1名、执法办案标兵1名、消费维权标兵1名;评选登记注册监管能手3名、市场(合同)监管能手3名、食品安全监管能手3名、执法办案能手4名、消费维权能手2名、商标广告监管能手1名、法规工作能手1名、公文写作及信息化管理能手2名、财务管理能手1名、综合管理能手3名。

(五)总结表彰阶段(8月20日—8月28日)。

市局组织开展“工商业务大比武”活动总结,8月20日向宜昌市局报送比武工作情况。同时,市局对评选的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分别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并连同被评为宜昌市局的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一起通报表彰。

六、责任分工

(一)注册分局负责登记注册监管岗位技能比武考题;

(二)市场(合同)股负责市场(合同)监管岗位技能比武考题;

(三)消保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岗位技能比武考题;

(四)公平分局负责执法办案岗位技能比武考题。

七、评选标准

岗位能手评选包括本次比武全部岗位,业务标兵评选范围仅限于登记注册监管、市场(合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工商业务岗位,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操守,在落实法律政策和执行纪律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热爱工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2、业务能力强。在本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具备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完成任务好。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起到业务骨干作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4、自身要求严。近两年内本人所办理的各类业务,无电子监察不良记录、无行政复议改处、无行政诉讼败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群众评价满意度高。

(二)必备条件

1、登记注册监管能手。

(1)近两年内本人办理的登记注册业务(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股权质押登记等)工作量,达到2000件以上,其中设立登记不少于50件;

(2)近两年内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企业年检率达到100%,个体工商户验照率达到100%;

(3)近两年内本人所负责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肯定。

(4)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放宽到本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执法办案能手。

(1)具备执法资格。近两年内本人办理(主办)案件总数量、罚没金额在本系统位列前8名,结案率达95%以上(依法延期执行的除外);

(2)本人主办的案件涉及新领域的拓展,在全市系统有引领和带动作用,或入选省、市十佳案件(含优秀案件、典型案例),或有案例评析或研讨文章入选省、市执法办案分析研讨会专辑材料。

3、市场(合同)规范监管能手。

(1)按网格化市场巡查工作规范要求,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情况清、数字明,各类市场主体亮照率达到100%,无照经营控制在3%以内;市场巡查到位,巡查记录完整、真实,案件转化率达到30%以上,市场主体巡查率和问题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掌握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农资经营者基本情况,农资经营者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达到100%;

(3)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达到100%,无重大商品质量事故、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发生。

4、食品安全监管能手。

(1)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食品经营户信息录入完整,准确率达到100%;

(2)近一年内办理食品购假先赔案件总数2件以上;

(3)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达到4个100%和1个有效解决的工作目标。即:食品经营户10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批发户100%建立“一票通”式销售台账;食品零售户100%留存可追溯的进货票据;有效解决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

5、商标广告监管能手。

(1)近两年内本人指导发展注册商标总量在本市工商系统位列前8名,或本人指导发展注册商标20件以上,或指导申报驰名商标1件以上,或指导申报著名商标5件以上;

(2)近两年内本人参与过1次以上商标案件点评,或参与查办商标侵权案件5件以上。

(3)近两年内在本人监管责任区域内,各类广告行政许可(审批)达到100%,各类广告规范,每年开展重点广告监测不少于6次,广告监测有记载、有通报、有处置;

6、消费维权能手。

(1)近两年内本人办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20件以上;

(2)近两年内本人办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满意率100%,案件转化率30%以上。

7、法规工作能手。

(1)近两年内本人办理的案件核审无过错,且案件数总量达到50件以上;

(2)近两年内本人办理的复议、调解案件和应诉案件达到5件以上;

(3)近两年内经本人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上级否决。

8、信息化管理、公文写作、财务管理及综合管理能手,按照评选基本条件,结合“工商业务大比武”进行评选。

八、工作要求

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范文2

一、职能职责规范化

根据工商所职责履行需要,建立内部管理结构。在城乡结合部工商所,内部管理结构表现为设立3个组.即内勤登记组、市场巡查组、执法办案组。在农村工商所,内部管理结构表现为设立2个组,即内勤登记组、执法办案组。按照定岗、定责、定员、定人“四定”原则规范工商所岗位职责。一是工商所分别设置所领导岗、内勤登记岗、市场巡查岗、执法办案岗和协助执法岗。二是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岗位职责。三是根据需要,科学推行“双向选择”,实现和谐选人,合理用人,促进人尽其才。四是将岗位职责细化到岗、量化到人。

通过职能职责规范化模式的推行,全局特别是各工商所干部职工岗位明确、职责清楚,人浮于事、扯皮内耗的现象得到有效杜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转型成效逐渐凸显。

二、市场巡查标准化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商所属地化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二三四”属地化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指实行属地化监管工作“两个统一”。一是统一工作流程和标准,根据现行有关法规制度,制定属地化监管工作规范;二是统一监管巡查文书,制定市场巡查记录表、行政提示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指属地化监管工作确保达到监管职能、服务发展、部门协调“三个到位”。一是监管职能到位,实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覆盖、辖区监管对象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二是服务地方发展到位,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将服务与监管、执法、维权有机整合;三是部门协调到位,改变过去“单打独斗”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部门监管资源,力求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同时,加强内部协调,片区监管采取AB角互动的监管模式,确保监管不缺位。“四”是指属地化监管工作必须做到监管巡查责任、任务、内容、处理措施“四个明确”。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属地化监管责任制,工商所长为属地化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所长为第二责任人,监管网格片区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二是明确监管任务,根据辖区幅员面积和经济发展状况、监管对象数量、分布情况等因素调整监管网格片区,“打捆”后由监管网格片区干部负责;三是明确监管内容,采取监管“一揽子”的办法,力改过去单一按照业务进行分工的方法,明确监管巡查内容:四是明确监管处理措施,根据监管巡查情况,明确了行政提示、责令改正、当场纠正、当场处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和建议立案查处等6条处理措施,并明确了相应的适用范围。

通过市场巡查标准化的推行,全系统特别是各工商所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工作效率有大幅度提高,属地化监管更加到位。仅2009年,巡查监管人员实施各类巡查监管8325次,检查各类食品质量246户次,办理各种当场处罚案件48件,现场撤除违法户外广告39块,进行食品快速抽检600组,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96人次,解决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共计17件,满意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三、干部绩效考核常态化

依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工商所考核实行标准统一、综合评价、分级负责、定期考核的原则。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一是标准统一。即结合职工岗位职责,合理制定出绩效考核的标准及评分细则,实行定量考核。二是综合评价。即对履职情况中德、能、勤、绩、廉作全面综合考评,实施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三是分级负责。即按照县局、基层工商所两级负责的办法,分别成立个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分头负责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四是定期考核。这是考核常态化的重要体现,以建立日常考核机制为基础,全面推行周评、月记、季度和年度考核,实施周五点评,月末汇总,季度考评,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年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奖惩的依据,与职工年度考核评定等次、评先评优、教育培训、提拔使用等紧密结合。

通过对干部绩效考核常态化的推行,使评先评优以工作业绩为基础,教育培训机会以工作辛勤付出为依据.提拔重用以工作创新为首要条件,极大地激发全系统特别是各工商所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形成各工商所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

四、工商所经费保障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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