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督岗位职责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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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岗位职责【第一篇】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伊党办发[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伊党发[2010]5号)、《伊吾县关于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伊党办发[2011]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伊吾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为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特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定任务
乡镇纪委承担着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其职能的发挥事关农村和谐稳定,事关新农村建设成效。各乡镇纪委必须按照职责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乡镇纪委职责
1、主管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协助乡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乡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7、承办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乡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
总结
,经常督促检查。亲自参与和指导本乡镇违纪违法案件调查。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乡镇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同时,要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对乡镇党委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并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
2、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牵头负责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布署。
3、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结合实际,与时俱进。
6、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
见。
7、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8、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10、提议并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1、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廉政承诺、双述双评、廉政谈话、民主决策、民主公开、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公务接待、村干部待遇保障等十项制度;深化“教育促廉、文化倡廉、示范树廉”三项工程;加大对 “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融洽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六创建”活动的开展力度。
12、严格按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工作。
13、按照伊吾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大对乡镇、站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
14、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
15、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16、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重要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参与对扶贫、救灾、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业和农民直接补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参与所属辖区内党
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查处和申诉受理;
4、参与纪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督促指导村、基层所(站)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村、基层站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6、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了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反映和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7、承办乡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纪委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县纪委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乡镇纪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第二篇】
纪检监察组岗位职责
为了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确保整治过硬、干部优秀、作风优良、工程优质和资金安全,纪检监察组正确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事,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指导和监督检查,依据交通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实施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制度的暂行办法》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及行政法规,监督检查项目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二)督促指导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三)组织协调项目纪检监察员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并依据《廉政合同》督促指导施工,开展交通廉政文化活动。(四)检查督察项目部开展“阳光工程”、“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
(五)受理群众(项目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上报,查出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六)完成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组纪检员岗位职责
在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检查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交通厅党委以及公路管理局党委、纪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向派驻机构报告工作。
(二)协助项目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依据《廉政合同》,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四)协助项目部抓好项目部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交通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五)协助项目部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阳光工程”工作,并定期对项目部开展情况检查考核。
(六)参加项目部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农民工管理交工验收等方面的会议,并对以上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发挥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的作用。(七)完成上级组织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工作职责【第三篇】
篇1: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篇2: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
1、在党委、纪委书记领导下,负责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对纪委及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3、负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处级以上干部的监督,并及时向党委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4、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室的文件和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负责向党代会提出纪委工作报告。
5、负责召集监察工作方面的会议,对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6、负责监督党员和党政干部执行党纪、勤政、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7、承办党委及行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及党委的指示精神,在书记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
2、发现违规、违纪案件及时立案调查,限时结案,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应上报的及时上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反映,对群众反映较大或有争议的党员干部,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并及时向书记及党委汇报情况。
4、按照上级精神和党委的意见及决定,及时签文件,认真审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要求提出工作报告。
5、每年至少召集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安排。
6、深入相关部门,对党员干部执纪、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篇3:纪检监察员职责
纪检监察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⑴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⑵协助党组和领导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强金融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⑶检查处理监察监督对象违反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划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
⑷宣传教育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官僚主义,廉洁高效地工作;
⑸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忠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与工作原则
⒈工作职责
⑴受理信访举报;
⑵协助行党组和领导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⑶金融执法监察;
⑷案件检查;
⑸宣传教育;
⑹调查研究。
⒉工作原则
⑴实事求是原则;
⑵依法独立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原则;
⑶依法监督原则;
⑷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⑸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
⑹保障党员和工作人员合法权利原则;
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⑻公开性原则;
⑼依靠党员和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原则。
三、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职责及工作程序
⒈认真受理。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当接到信访举报的信件、电话、来人举报时,首先要详细记录,做好登记。特别是来人举报要做好工作,尽量要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如无理取闹,则要临行批评教育。
⒉反映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纪政纪信息和各类违纪案件线索。
⒊承办案件。凡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查办并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及时组织查处,并按时按质上报结果。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与方法:⑴及时开拆;⑵仔细阅读;⑶认真登记;⑷呈报与阅批。
四、案件检查程序
㈠案件受理程序 ⒈登记
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来件的来源、基本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⑴来文机关(单位)或姓名(个人);⑵收文时间;⑶编号;⑷份数;⑸来文反映问题的性质;⑹来文的标题;⑺受理批办、交办的材料是否要处理结果。
⒉分析
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材料,应认真审阅和分析问题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看反映问题是否有根有据,是否有时间、有地点、有发生条件,是否合乎逻辑和情理;还要看反映的问题属什么性质,情节是否严重等。
⒊初步核实的任务、要求和方法
初步核实,是指金融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经分析后,按照案件检查受理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派人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⒋初步核实的程序
初步核实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先后顺序。它包括办理初步核实手续、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和初步核实的实施等。
⑴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实施初步核实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
⑵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反映主要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逐步核实人员,成立核查组。
⑶制定初步核实方案。核查组成立后,核查组负责人应针对所要核查的主要问题线索等情况和涉及的法规及纪律规定,组织人员制定初步核实方案。
⑷初步核实的实施。初步核实的实施,是指初查人员通过采取规定的手段和方法,查清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的活动。⑸初步核实的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初步核实结果,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实施细则》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㈡立案工作程序
⒈审核材料和初查线索
审核材料是指审核立案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程序。
⒉填写立案审批表
立案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对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都要严格履行立案报批手续。
⒊履行审批手续
履行案件立案审批,是指有权批准立案的领导或部门,对立案工作最后把关。
⒋立案
立案报告和立案审批表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一经立案,就不能随意撤销,必须提出充分的事实材料和依据,说明理由,报请批准立案的领导机关或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案。
五、案件审 理
㈠案件审理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审核和处理金融检查与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复查复议的案件。
⒈要审核送审案件从主案到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每个程序是否经过有权批复部门和领导的批准,是否有越级、越权等不合规问题存在。
⒉实事求是地核对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案件检查部门所收集的全部证据。
⒊根据党的政
⒋按照党纪政纪规定,案件经过审理后,对案件当事人要作出是否给予处分,给予什么处分,有无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提出恰当 的处理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和决定。
⒌对复查复议的案件,通过审理,提出维持原议或改变、撤销原结论、原处分的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批准。
㈡案件审理工作原则
纪检监督岗位职责【第四篇】
第六节 纪检监察室职责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一、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医德医风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及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4.受理党组织、职工在违反党纪国法方面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院内职工对违规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保障职工权益。
5.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涉案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步处分并报上级党委。检查和处理职工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在调查审理案件中,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理,不徇私情。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组织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研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纪检临察工作水平。
7.承办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医院的特点,提出贯彻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3.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深人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案件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保护检举人合法权利。
5.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6.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履职尽责教育。7.负责纪检监察室的自身建设。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纪检监察室全面工作。
2.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掌握、督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
4.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负责对医院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开展执法监察,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5.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和规定,对监察对象进行职业纪律和遵纪守法、廉清自律教育。
6.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并负责调查处理。
7.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
四、纪检监察室干事岗位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做好科室内务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一般文稿的起草及各种信息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3.接待并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调查核实,尽快反馈。协助做好对各种案件的调查处理。
4.协助领导对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做好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工作。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