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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人教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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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数学知识点【第一篇】

角的种类: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没有关系;角的大小决定于角的两条边张开的程度,张开的越大,角就越大,相反,张开的越小,角则越小。在动态定义中,取决于旋转的方向与角度。角可以分为锐角、直角、钝角、平角、周角、负角、正角、优角、劣角、0角这10种。以度、分、秒为单位的角的度量制称为角度制。此外,还有密位制、弧度制等。

锐角:大于0°,小于90°的角叫做锐角。

直角:等于90°的角叫做直角。

钝角:大于90°而小于180°的角叫做钝角。

平角:等于180°的角叫做平角。

优角:大于180°小于360°叫优角。

劣角:大于0°小于180°叫做劣角,锐角、直角、钝角都是劣角。

周角:等于360°的角叫做周角。

负角:按照顺时针方向旋转而成的角叫做负角。

正角:逆时针旋转的角为正角。

0角:等于零度的角。

余角和补角:两角之和为90°则两角互为余角,两角之和为180°则两角互为补角。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补角相等。

对顶角:两条直线相交后所得的只有一个公共顶点且两个角的两边互为反向延长线,这样的两个角叫做互为对顶角。两条直线相交,构成两对对顶角。互为对顶角的两个角相等。

初一数学必考知识点:一元一次方程组的解法

一般步骤:

第一步:去分母,在方程两边同乘以所有分母的最小公倍数。注意:分子要加括号,不要漏乘不含有分母的项;

第二步:去括号,先去小括号,再去中括号,最后去大括号。注意:不要漏乘括号内各项,若括号前面是“ - ”,去括号后括号内各项都要变号;

第三步:移项,把含有未知数的项移到方程的一边,其他项移到另一边。注意:移项要变号,不移的项不变号,移项时不要漏项;

第四步:合并同类项,把方程化为 ax=b(a≠0)的形式。注意:系数相加,字母部分不变;

第五步:系数化为 1,把方程两边同除以未知数的系数 a,得到方程的解 x={frac{b}{a}}(a≠0).注意:不要把分子、分母位置颠倒。

初一数学知识点【第二篇】

第四章 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是数据处理的基本过程。

第五章 相交线与平行线

相交线

对顶角(vertical angles)相等。

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perpendicular)。

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简单说成:垂线段最短)。

平行线

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parallel)。

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直线平行的条件: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两直线平行。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内错角相等,那么两直线平行。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旁内角互补,那么两直线平行。

平行线的性质

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

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

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旁内角互补。

判断一件事情的语句,叫做命题(proposition)。

第六章平面直角坐标系

平面直角坐标系

含有两个数的词来表示一个确定的位置,其中两个数各自表示不同的含义,我们把这种有顺序的两个数a和b组成的数对,叫做有序数对(ordered pair)。

初一数学知识点总结【第三篇】

1.不等式:用符号"<",">","≤","≥"表示大小关系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2.不等式分类:不等式分为严格不等式与非严格不等式。

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严格不等式,用不小于号(大于或等于号)、不大于号(小于或等于号)"≥","≤"连接的不等式称为非严格不等式,或称广义不等式。

3.不等式的解: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4.不等式的解集: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的所有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5.不等式解集的表示方法:

(1)用不等式表示:一般的,一个含未知数的不等式有无数个解,其解集是一个范围,这个范围可用最简单的不等式表达出来,例如:x-1≤2的解集是x≤3

(2)用数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可以在数轴上直观地表示出来,形象地说明不等式有无限多个解,用数轴表示不等式的解集要注意两点:一是定边界线;二是定方向。

6.解不等式可遵循的一些同解原理

(1)不等式F(x)< G(x)与不等式 G(x)>F(x)同解。

(2)如果不等式F(x)< G(x)的定义域被解析式H(x)的定义域所包含,那么不等式 F(x)< G(x)与不等式H(x)+F(x)

(3)如果不等式F(x)< G(x)的定义域被解析式H(x)的定义域所包含,并且H(x)>0,那么不等式F(x)< G(x)与不等式H(x)F(x)0,那么不等式F(x)< G(x)与不等式H(x)F(x)>H(x)G(x)同解。

7.不等式的性质:

(1)如果x>y,那么yy;(对称性)

(2)如果x>y,y>z;那么x>z;(传递性)

(3)如果x>y,而z为任意实数或整式,那么x+z>y+z;(加法则)

(4)如果x>y,z>0,那么xz>yz;如果x>y,z<0,那么xz

(5)如果x>y,z>0,那么x÷z>y÷z;如果x>y,z<0,那么x÷z

(6)如果x>y,m>n,那么x+m>y+n(充分不必要条件)

(7)如果x>y>0,m>n>0,那么xm>yn

(8)如果x>y>0,那么x的n次幂>y的n次幂(n为正数)

初一下册数学知识点

1.数据的整理:我们利用划记法整理数据,如下图所示,

2.数据的描述:为了更直观地看出上表中的信息,我们还可以用条形统计图和扇形统计图来描述数据。如下图所示:

3.全面调查:考察全体对象的调查方式叫做全面调查。

4.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从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中,抽选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据以对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作出估计和推断的一种调查方法。显然,抽样调查虽然是非全面调查,但它的目的却在于取得反映总体情况的信息资料,因而,也可起到全面调查的作用。

5.抽样调查分类:根据抽选样本的方法,抽样调查可以分为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两类。

概率抽样是按照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原理从调查研究的总体中,根据随机原则来抽选样本,并从数量上对总体的某些特征作出估计推断,对推断出可能出现的误差可以从概率意义上加以控制。习惯上将概率抽样称为抽样调查。

6.总体:要考察的全体对象称为总体。

7.个体:组成总体的每一个考察对象称为个体。

8.样本:被抽取的所有个体组成一个样本。为了使样本能够正确反映总体情况,对总体要有明确的规定;总体内所有观察单位必须是同质的;在抽取样本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随机化原则;样本的观察单位还要有足够的数量。又称“子样”。按照一定的抽样规则从总体中取出的一部分个体。

9.样本容量:样本中个体的数目称为样本容量。

10.频数:一般地,我们称落在不同小组中的数据个数为该组的频数。也称次数。在一组依大小顺序排列的测量值中,当按一定的组距将其分组时出现在各组内的测量值的数目,即落在各类别(分组)中的数据个数。

如有一组测量数据,数据的总个数N=148最小的测量值Xmin=,的测量值Xmax=,按组距为△x=将148个数据分为11组,其中分布在~范围内的数据有26个,则称该数据组的频数为26.

11.频率:频数与数据总数的比为频率。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了n次试验,在这n次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n(A)称为事件A发生的频数。比值n(A)/n称为事件A发生的频率,并记为fn(A).用文字表示定义为:每个对象出现的次数与总次数的比值是频率。

(1)当重复试验的次数n逐渐增大时,频[]率fn(A)呈现出稳定性,逐渐稳定于某个常数,这个常数就是事件A的概率。这种“频率稳定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计规律性。

(2)频率不等同于概率。由伯努利大数定理,当n趋向于无穷大的时候,频率fn(A)在一定意义下接近于概率P(A).频率公式:频数总体数量=频率

12.组数和组距:在统计数据时,把数据按照一定的范围分成若干各组,分成组的个数称为组数,每一组两个端点的差叫做组距。

初一数学方法技巧

1.请概括的说一下学习的方法

曰:“像做其他事一样,学习数学要研究方法。我为你们推荐的方法是:超前学习,展开联想,多做总结,找出合情合理。

2.请谈谈超前学习的好处

曰:“首先,超前学习能挖掘出自身的潜力,培养自学能力。经过超前学习,会发现自己能独立解决许多问题,对提高自信心,培养学习兴趣很有帮助。”

其次,够消除对新知识的“隐患”。超前学习能够发现在现有的基础上,自己对新知识认识的不妥之处。相反地,若直接听别人说。似乎自己也能一开始就达到这种理解水平,实践证明,并非这样。

再次,超前学习中的有些内容,当时不能透彻理解,但经过深思之后,即使搁置一边,大脑也会潜意识“加工”。当教师进度进行到这块内容时,我们做第二次理解,会深刻的多。

最后,超前学习能提高听课质量。超前学习以后,我们发现新知识中的多数自己完全可以理解。只有少数地方需借助于别人。这样,在课堂上,我们即能将可以集中注意力的时间放“这少数地方”的理解上,即“好钢用在刀刃上”。事实上,一节课,能集中注意力的时间并不太多。

3.请谈谈联想与总结

曰:联想与总结贯穿与学习过程中的始终。对每一知识的认识,必定要有认识基础。寻找认识基础的过程即是联想,而认识基础的是对以前知识的总结。以前总结的越简洁、清晰、合理,越容易联想。这样就可以把新知识熔进原来的知识结构中为以后的某次联想奠定基础。联想与总结在解题中特别有效。也许你以前并没有这样的认识,但解题能力却很强,这说明你很聪明,你在不自觉中使用这种做法。如果你能很明确的认识这一点,你的能力会更强。

4.那么我们怎样预习呢?

曰:“先说说学习的目标:

(1)知道知识产生的背景,弄清知识形成的过程。

(2)或早或晚的知道知识的地位和作用:

(3)总结出认识问题的规律(或说出认识问题使用了以前的什么规律)。

再说具体的做法:

(1)对概念的理解。数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通常要借助具体的东西加以理解。有时借助字面的含义:有时借助其他学科知识。有时借助图形……理解概念的境界是意会。一定要在理解概念上下一番苦功夫后再做题。

(2)对公式定理的预习,公式定理是使用最多的“规律”的总结。如:完全平方公式,勾股定理等。往往公式的推导定理的证明蕴含着丰富的数学方法及相当有用的解题规律。如三角形内角平分线定理的证明。我们应当先自己推导公式或证明定理,若做不成再参考别人的做法。无论是自己完成的,还是看别人的,都要说出这样做是怎样想出来的。

(3)对于例题及习题的处理见上面的。

关于初一数学知识点【第四篇】

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0小的数正数:比0大的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如:

(3)0表示一个确切的量。如:0℃以及有些题目中的基准,比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0米就表示海平面。

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3,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⑶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交换律:a+b=b+a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加法结合律:(a+b)+c=a+(b+c)

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ab=ba: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ab)c=a(bc):

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c)=ab+ac:

数字与字母相乘的书写规范:

⑴数字与字母相乘,乘号要省略,或用“”

⑵数字与字母相乘,当系数是1或-1时,1要省略不写。

⑶带分数与字母相乘,带分数应当化成假分数。

用字母x表示任意一个有理数,2与x的乘积记为2x,3与x的乘积记为3x,则式子2x+3x是2x与3x的和,2x与3x叫做这个式子的项,2和3分别是着两项的系数。

一般地,合并含有相同字母因数的式子时,只需将它们的系数合并,所得结果作为系数,再乘字母因数,即

ax+bx=(a+b)x:

上式中x是字母因数,a与b分别是ax与bx这两项的系数。

去括号法则: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同;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反。

一元一次方程

1、从算式到方程

方程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方程都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元)x,未知数x的指数都是1(次),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解方程就是求出使方程中等号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这个值就是方程的解(solution)。

等式的性质:1.等式两边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2、从古老的代数书说起——一元一次方程的讨论;

把等式一边的某项变号后移到另一边,叫做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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