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自查整改报告范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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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自查整改报告【第一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区卫生局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及时报道集中整顿工作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和医疗知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诊所自查整改报告【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卫生部在全国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抓住“五个点”,以卫生形象建设为切入点,以规范内部管理为着力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闪光点,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谐社会为落脚点:强化“四治理”,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搞好“三争创”,深入开展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教育活动;设好“两个岗”,“共产党员示范岗”、“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监督岗”,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打造一支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医疗队伍。
二、内容
1、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
2、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医疗不正之风。
3、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做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医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医患沟通、病人选医生,始终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要求我院医务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晋升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制度。
4、贯彻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市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试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主要药品价格住处公示和收费透明,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通明;落实一切收支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5、建立建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和修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多支笔审查一支笔审签”等财务规章制度。
三、方法和步骤
总体分四个阶段: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和征集意见、集中整改、综合评估。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
1、医院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组。
2、由支部书记汪力同志作动员报告,传达市卫生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
3、普法学习:每周星期
二、四下午进行普法学习,除当天值班人员外,所有医务人员不得缺席,所有学习实行签到制,必须作好学习记录,以备医疗督查小组抽查。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主讲人:*地点:三楼会议室
《执业医师法》主讲人:*地点:三楼会议室
《药品管理法》主讲人:*地点:三楼会议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主讲人:*地点:三楼会议室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主讲人:*地点:三楼会议室
(二)自查自纠和征集意见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
1、以开座谈会的形式将全院中层干部和各科室的医生、护士代表召集在一起,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查找我院和个人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药物购销方面,医院始终坚持药事管理制,成立了药事领导小组,先由药房提出购药计划,经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进行药品品种、药品价格的审核,再由专人负责购进,药房负责人验收药品后入药房,杜绝了伪劣药品进入我院,严格保护了广大病员的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
3、在医疗仪器设备、医院环境改造方面,医院成立了院务会,由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销医疗仪器设备(或环境改造)计划,经中层干部讨论通过,再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后,由院办公室向市卫生局提出购置医疗设备(或环境改造)的请示,经市卫生局批复同意后,再由院办公室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出需购医疗仪器(或环境改造)的各种参数,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采购。
4、医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督导小组,实行流动负责制,每月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处方书写、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业务学习记录及各科室各种登记记录。
5、医院对各分院、诊所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即:各分院、诊所的一切收入统一存入医院专用账号,所有支出由财务科统一划分支配,杜绝了各分院、诊所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在人事召聘上,医院(包括各分院、诊所)招聘的临床医务人员经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考核合格后,报市卫生局人事科,经市卫生局医政科注册后,方可录用。
6、医院专门制定了本院职工及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的惩罚制度,坚决禁止本院在职或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并开通了举报电话:023-71990039,一经发现立即向卫生监督所举报。
7、医院不定期的召开院务会传达上级精神,共同决策医院重大事件处理的方式方法;每月29号定期召开中干会议,各科室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找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大家共同商讨提出解决的方法,再由各科室主任对下一月的工作作出计划安排;科室间相互沟通、交流。
8、在医院醒目位置——中药房处设立意见箱,对全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的监督。
9、向社会发放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多方意见和建议。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上旬—9月上旬)
1、根据征集到的意见,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风行风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设立“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监督岗”,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23-71990039;023-71990187
3、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拒收‘红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倡仪书,提高卫生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稳步地搞好集中整改。
四、综合评估总结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诊所自查整改报告【第三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我局把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械化监管科。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宜伍食药监201415号)文件,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记录、查处有案卷、举报有回音。我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做好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在市局“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通过医疗机构监管和药店监管QQ群上通知、公告等形式,及时将专项行动时间、内容及要求告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多种方式报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以督促检查和教育培训相结合,注重加强对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示范、当场指导等形式,提高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使用水平,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使用、养护、销售、销毁等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从源头上控制医疗器械的质量。通过检查与宣传、检查与服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用械质量安全意识和水平,切实保障了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克服人员少、力量单薄等问题,坚持与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个体诊所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采取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检查。
(二)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截至7月28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出动车210辆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6家、使用单位120家,责令整改6家,群众投诉举报6件,立案1件,媒体宣传2次,罚没款2万元(还未结案)。
(三)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我局2014年4月23日根据河南省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函,对本辖区的区南北天城万隆口腔门诊部史军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门诊部购进120支牙科车针无注册证号、无供货单位资质证件和随货同行票据,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为了逃避处罚,不配合调查,设置重重障碍并诬陷和诽谤执法人员,我局并没有因为各种困难和阻力而放弃调查,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此案进行查处,目前已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车针120支并罚款2万元。我局以此案件为契机,对辖区口腔诊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情况要求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各医疗机构用械行为。
四、存在问题
(一)购进验收环节。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普遍在购进医疗器械时不注意查验对方的资质证明,只索要供货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明,未对资质进行详细的审核,导致部分资质证明文件过期或收集不全。
(二)无单独的医疗器械仓库和医疗器械陈列区。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医疗器械专用仓库,医疗器械一般都放在药品库房内,且无明显标志。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记录不规范。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个体诊所都没有建立销毁记录,且建立的记录只写明了销毁的具体数量,其他内容信息记录不全。
(四)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医疗器械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阶段性工作的推进,树立问题导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解决一些影响公众安全的突出问题,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能力和水平。
诊所自查整改报告【第四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卫生部在全国开展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抓住“五个点”,以卫生形象建设为切入点,以规范内部管理为着力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闪光点,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谐社会为落脚点:强化“四治理”,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搞好“三争创”,深入开展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教育活动;设好“两个岗”,“共产党员示范岗”、“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监督岗”,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打造一支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医疗队伍。
二、内容
1、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临床工作结合起来。
2、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医疗不正之风。
3、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做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医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医患沟通、病人选医生,始终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要求我院医务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晋升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制度。
4、贯彻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重庆市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试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主要药品价格住处公示和收费透明,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通明;落实一切收支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5、建立建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和修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多支笔审查一支笔审签”等财务规章制度。
三、方法和步骤
总体分四个阶段:宣传动员、自查自纠和征集意见、集中整改、综合评估。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下旬—5月下旬)
1、医院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小组。
2、由支部书记汪力同志作动员报告,传达市卫生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
3、普法学习:每周星期二、四下午进行普法学习,除当天值班人员外,所有医务人员不得缺席,所有学习实行签到制,必须作好学习记录,以备医疗督查小组抽查。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主讲人:汪力地点:三楼会议室
《执业医师法》主讲人:赖朝凤地点:三楼会议室
《药品管理法》主讲人:余小容地点:三楼会议室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主讲人:周胜地点:三楼会议室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主讲人:张志杰地点:三楼会议室
(二)自查自纠和征集意见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
1、以开座谈会的形式将全院中层干部和各科室的医生、护士代表召集在一起,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查找我院和个人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版权所有
2、在药物购销方面,医院始终坚持药事管理制,成立了药事领导小组,先由药房提出购药计划,经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进行药品品种、药品价格的审核,再由专人负责购进,药房负责人验收药品后入药房,杜绝了伪劣药品进入我院,严格保护了广大病员的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
3、在医疗仪器设备、医院环境改造方面,医院成立了院务会,由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销医疗仪器设备(或环境改造)计划,经中层干部讨论通过,再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后,由院办公室向市卫生局提出购置医疗设备(或环境改造)的请示,经市卫生局批复同意后,再由院办公室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出需购医疗仪器(或环境改造)的各种参数,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采购。
4、医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督导小组,实行流动负责制,每月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处方书写、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业务学习记录及各科室各种登记记录。
5、医院对各分院、诊所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即:各分院、诊所的一切收入统一存入医院专用账号,所有支出由财务科统一划分支配,杜绝了各分院、诊所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在人事召聘上,医院(包括各分院、诊所)招聘的临床医务人员经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考核合格后,报市卫生局人事科,经市卫生局医政科注册后,方可录用。
6、医院专门制定了本院职工及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的惩罚制度,坚决禁止本院在职或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并开通了举报电话:023-71990039,一经发现立即向卫生监督所举报。
7、医院不定期的召开院务会传达上级精神,共同决策医院重大事件处理的方式方法;每月29号定期召开中干会议,各科室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找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大家共同商讨提出解决的方法,再由各科室主任对下一月的工作作出计划安排;科室间相互沟通、交流。
8、在医院醒目位置——中药房处设立意见箱,对全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的监督。
9、向社会发放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多方意见和建议。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上旬—9月上旬)
1、根据征集到的意见,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风行风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设立“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监督岗”,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23-71990039;023-71990187
3、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拒收‘红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倡仪书,提高卫生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稳步地搞好集中整改。
四、综合评估总结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