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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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一篇】
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
3、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因公需要离开办公室外出;病假或事假。
4、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工作情况;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涉及其他科室、有关部委办局需要统一协调的事情;失泄密事件和本科室工作的失误;因事请假。
5、副主任需要向主任请示、报告的事项:一个时期办公室工作思路和打算;县委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乡镇和县直部门请示办公室办理的事项和需要办公室协助办理的重要事情;需要以办公室名义对外联系工作或发布文电;人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较大财务开支事项和办公室经费开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6、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按正常程序请示、报告不能进行的;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情;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
7、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二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向校(院)委请示的事项。
1.需报请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
2.邀请中央党校领导、省领导、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的计划;。
3.举办计划外班次、学术活动,成立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批;。
5.赴省外参加各种会议、学术活动、办理公务等事宜;。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事宜;。
7.外事活动的安排;。
8.向新闻单位提供涉及校(院)内工作的新闻稿件(包括录像);。
9.涉及全校(院)的重要活动及其安排;。
10.拟改变校(院)以往的规定、制度和校(院)委决定的事项;。
11.其他需要请示的事宜。
二、必须向校(院)委报告的事项。
1.执行校(院)委决定及批办事项的情况;。
3.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情况;。
4.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突出的好人好事;。
5.校(院)内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苗头、发生及处理情况;。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情况;。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请假离穗;。
8.学员入校(院)、离校(院)情况;。
9.教职工对校(院)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0.外事活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11.教职员工中发生的失、泄密问题;。
12.教职员工患危重病或去世;。
13.在校(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教职员工在外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14.其他应当报告校(院)领导的事宜。
三、程序要求。
2.在正常情况下,各部门的请示、报告件应先送校(院)委办公室。校(院)委办公室接请示、报告件后,按校(院)领导分工及事项重要程度,经校(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决定呈送有关校(院)领导或直接呈送常务副校(院)长。
3.在紧急情况下,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院)领导请示、报告。
4.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同时提倡在职权范围内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防止推托依赖、不负责和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5.各部门向校(院)委请求报告,凡属重要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校(院)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校(院)委办公室接到其它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件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推诿或拖延。
6.各部门向校(院)委请示工作,从送交校(院)委或校(院)领导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七个工作日未答复又无特别说明,可按同意执行。
7.各部门收到校(院)委批办的事项后,必须抓紧办理,并在指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校(院)委办公室统一转报。会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我校(院)会议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协调全校(院)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党校(行政学院)与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促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应精心组织,力争做到高质、高效、切实解决问题。外出开会应集中精力,切实掌握会议精神,确有收获。
二、本着“少、短、精、俭”的原则,会议应尽量精减。可开可不开的会一般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开,没有经过认真准备的会议不开。尽量控制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和会议经费。
三、各类会议及会务。
(一)全校(院)干部、职工大会。
2.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会议时间、内容和与会人员等由校(院)委会确定。
3.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二)春秋两季联合开学和毕(结)业典礼,上级领导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等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全体学员、校(院)委会成员、教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全校(院)干部参加。
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总务处等处室协助:
1.校(院)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开学和毕(结)业典礼领导讲话稿,联系落实省委有关部门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印发会议通知,布置会场,划分座位,新闻报道,摄影等。
2.教务处;负责了解统计新班学员入学情况,准备学员毕(结)业证书、会场音响、录音录像等。
3.总务处:负责会场内外清洁卫生、茶水供应、主席台和主宾席斟茶、会场供电保障等。
4.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外来车辆停放安排。
(三)主体班次单独开学和结业典礼。
厅级干部进修班由校领导主持召开。
其它主体班,包括各类短训班、进修班由校(院)领导或学员部主持召开,或由该班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
会务工作由学员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四)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1.职能:审议校(院)科研规划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申报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组织论证和推荐;对科研成果进行评议、鉴定和推荐;对申报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进行评议和推荐;审议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召集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三篇】
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科力量抢救患者时。
2、遇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工作单位及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或严重并发症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械、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5、发现失窃、火灾、爆炸或搬迁消防器材。
16、各级医务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因病住院、休假一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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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四篇】
我局机关党支部自换届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及市直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支委班子团结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提高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回顾几年来的支部工作,重点做到“三抓三提升”: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从学风上抓提升。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机关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一迎四争”、“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的主题实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相结合等措施,以学入手、以学促干、学干相长。
二是重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央组织部李源潮同志和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的讲话以及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省局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
三是深入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双先”表彰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向吴群学习活动、“**要崛起、我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了老干部工作人员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奉献精神,不断增强政治认识、大局认识、服务认识。
四是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完成普法、廉政知识、安全保密规定和公务员相关学习等测评考试。通过坚持不懈抓学习,全体党员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普遍增强。
二、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切实从作风上抓提升。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工作一级抓一级,责任层层抓落实。深化组织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老干部系统“三深入三服务”活动,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梳理了市委老干部局行政职权目录,细化了各项工作流程图,仔细查找了廉政风险防控点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从制度上有效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认真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支委成员以身作则,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党员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发挥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厉行节约,班子成员不搞特殊化。工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干部职工福利待遇切实得到落实和加强。全局上下始终保持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优良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视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对来访老干部实行“一个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腔真情解惑、一声保重相送,再加一个回访电话问安”,让老干部心平气顺,满意而归;结合集中走访月和局长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到老干部家中,进行走访和调研,变上访为下访,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善事、解难事。推进活力团队和志愿者服务小组建设,主动开展尊老为民服务,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和募捐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赴外参观学习,参考经验,开拓思维,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各科室、部门职能作用,全面调动干部职工主动性,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各项措施。支部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后,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支委会、支部会依时召开,按程序培养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全体党员按时足额上交党费。认真做好与社区、乡镇和非公企业党建结对帮扶工作,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调研,深入农村困难党员家中,走村入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宣传党的政策,进行解难释惑;还多次与基层支部和部分党员召开座谈会,指导党建工作。走访慰问困难党员20余人,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表达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平时注重民主决策,较为重要的问题都经过支委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增强了决策的科学化。坚持抓好党务公开,重要工作、重要决策、重要文件,通过支部会、局务会、老干部工作网进行公布,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注重班子团结,每年按要求,及时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团结统一思想,以事业凝聚力量,进一步提升了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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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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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机关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六篇】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附件一:请示的写作要求及范文。
附件二:汇报的写作要求。
附件三:请示汇报的排版格式。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七篇】
一、学校各部门和个人的报告、请示,原则上应逐级呈报,不要越级呈报。呈报至校长室转呈上级部门的报告、请示,校长室应及时将报告、请示的批示或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或个人。
二、学校开学、放假、停课、集体调课,须按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或停课、集体调课,必须先请示有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小学校长必须严格遵守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私)确需离岗,必须先请示,再把离岗期间工作安排到人,明确职责后方可离校。教师请假三天以上的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批准离校。
四、学校的重大决策,如教师调配、校舍修建、教师过错处理等必须先召开教师会研究,并书面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五、学校发生的重大事情或安全事故,必需在6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的指示妥善处理,并把处理决定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六、学校的收费要公示、公开。收费标准要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性调整,也必须请示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收取。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八篇】
尊敬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党委:
新邵八中创建于20xx年,已历经60个风雨,挂牌为“邵阳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即将跻身于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行列。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学校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党员、教师三支队伍的素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000余名,44个教学班,教职工216人。随着我校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我校的党员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学校党支部现下设5个党小组,党员人数已达到80人。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xx]5号文件精神,请示成立新邵县第八高级中学党总支。
新邵八中党总支如能成立,我们将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实施工作创新,认真学习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
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为盼!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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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向自己的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是党员的义务,党的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义务。建立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有利于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上下沟通,提高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意识,有利于统一认识、增强战斗力;有利于坚持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保证本支部建设的正确方向和促进年度任务的完成。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1.凡是规定必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项,必须先请示,征得上级同意;
2.凡属职权范围外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
3.凡属下级向上级请示的工作,要按照工作分工逐级请示,不得越级;
4.支部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把上级的指示精神传达到所需传达的范围,以便正确地组织实施。
(一)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
(1)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
(2)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5)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
(7)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二)支委会定期汇报制度。
支委会按季或分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报告工作,主要内容是: 。
2、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
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
5、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
6、对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的领导情况。 。
7、党支部今后工作的建议。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汇报。 。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5、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坚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超越权限自行其是的现象。
6、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做到简明扼要。请示、报告问题要做到思想端正,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歪曲和编造。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十篇】
(一)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上级领导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领导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待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公司规章制度,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8、事关公司政治、经济利益的任何工作。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人或本部门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或建议,供上级参考。意见或建议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部门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建议。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