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热选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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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一篇】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
我们进行此次关于居民食品安全的调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对海宁各地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观念进行一次比较详细的调查,了解在浙江这样一个经济和教育都比较发达的省份,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状况以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差别。
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访谈法为辅。另外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我们还采用了观察法与文献法。观察法主要是我们结合身边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或城市生活获得的感受,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除此之外,我们还用到文献法,在浏览一些资料,文献,尤其是网络资源、报刊等二手资料,甚至直接查找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话题调查活动及论文作为参考。
本次调查对象基本包含了各个职业,包括学生、工人、商人、农民、教师、行政官员及其他等。被调查者年龄从20岁到70岁,以20-40岁为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职业等);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食品安全的消费意识;遇到的食品问题以及处理方式;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等。
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10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98份,有效率为98%。参与调查的居民中,男42名,女58名,男女比例基本平衡;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4%,20-30岁的占30%,30-40岁的占26%,40岁以上的占20%。调查对象基本包含了各个职业,包括学生、工人、商人、农民、教师、行政官员及其他等。
调查发现,对于近几年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农村居民中有35%认为是逐年好转的,而城市居民中有高达59%的居民认为是逐年好转的。20%的农村居民和11%的城市居民认为食品安全状况的一年不如一年。
食品不清洁加工12%17%。
转基因食品24%37%。
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44%32%。
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高残留8%10%。
食品过期变质28%33%。
据调查现阶段居民在食品安全方面最担心的问题主要有食品过期变质,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高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不清洁加工等。
在被问及已经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被解决的时候,有34%的农村居民和46%的居民认为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只有3%的农村居民和11%的城市居民认为产生的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调查表明大多数居民都十分关注食品安全,其中64%和62%城市和农村居民表示对食品安全十分关注。少部分的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一般,但是仍有35%的农村居民和39%的城市居民表示无所谓,很多人认为只要吃不死人就无所谓。不少群众还存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落后观念。尤其在农村地区,卫生意识缺乏的情况令人担忧,农家宴多而杂的剩菜剩饭等都“舍不得丢”,卫生质量难以保证,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一般来讲,消费者对购买农产品的地点选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调查发现,有35%的城市居民平时选择在大型超市购物,而农村居民为25%。有30%的城市居民选择在小商店购物,而农村居民高达38%。另外有小部分居民选择在摊点等其他商店购买商品。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二篇】
我们现在这个兴盛的时代,超市里的食品架上增加了许多新品种,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副食品;菜市场里颜色也不再单调了。红橙黄绿青蓝紫,五花八门的东西总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就连解渴的也不再光是白开水了,有小瓶装的矿泉水,还有桶装的饮用水和各式饮料。可是,危险也随着跟来。
今年5月,广州发生一起毒酒中毒事件,造成多人死亡。案发后广州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在广州市郊的`钟落镇发现了使用乙醇制造毒酒的窝点。毒酒案中的22名涉案犯已被警方缉拿归案,其中10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吗?这都是那些食品出了质量问题,因为钱,为了卖出自己的商品,便往食品里添加了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和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目的就是想卖出自己的商品。
学校门口的道路两旁,多的是卖零食的小摊,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的时候,这些小商贩就开始吆喝了。烤鸡翅的,炸土豆的,铁板烧的,弄得整条街道都弥漫着一股香味。同学们的口袋里并不缺少零花钱,所以上去买零食吃的人很多。虽然班主任老师三令五申不许同学们吃小摊上的零食,说那些食品是不安全的,可是贪吃的同学们一但谗虫作怪,那管得了那么多呢,吃了再说。
我听说,有一个同学,他天天吃麻辣,开始没怎么,有一天下午,他肚子突然疼起来,便去医院检查,没多久,这个同学就死了。
所以说,我们只有了解食品安全,才能保护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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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三篇】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安全形式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并且在本校也发生过类似的重大案件,所以为了解大家对食品安全的看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开展的关于周边食品安全调查的报告。
二、调查目的:
我希望通过此次调查能够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在生活中能够抵制假冒低劣的食品,并且了解劣质食品对身体所造成的损害,坚决不出售相关不安全的食品,危害他人,危害社会。
调查地点:xxx超市,xx超市,外街小摊,学校食堂。
三、调查对象:
四、调查方法:
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分析。
(1)xx超市。
我在xx超市实行实地考察,对货架上的袋装,罐装,裸露瓜果等调查结果如下:除了有些蔬菜瓜果缺少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外都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地。
(2)xx超市。
在xx超市实地考察,调查所有食品调查结果如下,除了有些油炸的干货没有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以及水果不见保质期,生产地外,其他的食品保质期以及生产地俱全。
(3)外街小摊贩。
在外街进行的实地考察,调查结果如下,大部分的食物都没有安全标识,并且是在露天情况下操作,没有任何保持卫生的措施,至于烧烤的食品来源都没有详细的说明。
(4)学校食堂。
鉴于在两年前学校食堂曾经出现过使用地沟油的现象,如今学校食堂的食物来源已经规范了许多,蔬菜以及食用油的来源都会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所以在本校食堂就餐关于食品安全的状况已经少有发生。
1.各级教育机构和学校领导应该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的监管。树立以学生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警觉性,减少到校外小摊就餐频率。
3.为省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学校周边饭店以及摊贩的整治,防止不法摊贩对学生出售危害身体健康的食品。
五、建议及措施。
1.各级教育机构和学校领导应该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的监管。树立以学生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警觉性,减少到校外小摊就餐频率。
3.为省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学校周边饭店以及摊贩的整治,防止不法摊贩对学生出售危害身体健康的食品。
希望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中我们都应该予以重视。
您好,我是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xx级学生,针对今年来我过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的情况下,进行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旨在了解周围居民以及在校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心理状态以及安全意识。
1.您的性别是:
a.男b.女。
a.经常b.一般c.很少d.从不。
3.您在购买食品时主要以那些依据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可多选)。
a.生产日期,保质期b.品牌知名度,如是否在广告中出现
c.价格的高低d.产品包装气味色泽。
e.相关检验证明标识标签f.以往经验以及别人介绍。
4.当您买回来的食品有安全问题时通常采取的的做法是(可多选):
5.对于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产品你还会考虑购买吗?
a.食品不可靠坚决不买b.如提高产品质量,会考虑购买。
c.目前没有其他替代品,还会照常购买。
6.你认为食品安全包括哪些(可多选)?
a.食品色泽b.食品保质期和生产日期
7.您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式的看法是:
d.非常不好,都不知道什么能吃。
8.食品安全事故之后您最相信那一方面的信息?
a.媒体报道b.政府报告。
c.企业申诉d.谁都不信。
9.您认为照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可多选)?
a.食品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b.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不力。
c.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
e.消费者缺乏安全消费意识。
f.事情没有那么严重,都是媒体炒作。
10.您是否了解食品安全法:
a.了解b.听过,但不了解c.没有听过。
11.您对中国食品安全还有信心么?
a.有信心b.无所谓c.没信心。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四篇】
当前,高校大学生面对较大的学习压力,加之在大学校园中各种各样的活动较多,大部分同学在日常生活中饮食都讲究以简餐为主,对于食品的安全性问题缺乏关注度,更无从谈起对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了解。同学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多是来源于网络和媒体,但是网络环境开放的特性造就了一些虚假消息的盛行,而大学生在缺乏相关知识的前提之下就无法对这些消息进行正确的判断。
学校周围环境不尽人意。
由于高校学生人数众多,食堂的数量和容量都无法满足所有学生一次性就餐,加之食堂的菜式花样并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口味。因此,学校周边小摊点或小餐馆的生意就显得异常红火。然则,这种低成本的经营方式过度依赖于经营者本身的道德素质而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稳定性。学生对于就餐地点的选择往往是偏向于口感以及经济实惠,而对食品的安全性却是最容易忽略的环节。
包装食品的容器不卫生。
科技的进步和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方便,同样给当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化的购物思想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学生群体中带来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外卖的盛行,“123外卖网”、“饿了么外卖网”和“美团网”等外卖订餐的优惠举措更是将大学生的三餐网购活动推到了另一个高峰。由此带来的最大问题便是一次性餐具的卫生问题,学生们往往会被一次性餐具洁白的外表所欺骗。另外,当代大学生的作息时间一般都偏晚,因而,早餐多选择打包带走另择时间解决的方式,这就出现了许多利用纸袋子做为打包袋的现象。但是纸包装袋也有可能会出现污染、包装纸涂蜡使其含有过高的多环芳烃化合物、彩色颜料污染和挥发性物质、农药及重金属等化学残留物的污染等问题。
食物的搭配不合理。
现在,大学对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忽略较多,加之学生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饮食方式造成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偏差,特别是肠胃问题。如果不注意食物的搭配就容易造成腹泻等问题,如:牛奶与葡萄、橘子共用或蜂蜜与豆腐同食等。而大学生由于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另外,对于一些常见的有毒动植物等常识也应进行普及。
当前,国内高校中关于食品安全教育的形势不容乐观;相对来说,大学生是受教育较高的群体,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态度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食品安全的教育水平。大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不仅关系到身的健康,还将对他们将来服务的人群产生广泛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具体普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是一个最佳的方式。
公共选修课是适应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课程,是高校教学计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对高校在校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传播,使大学生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和清楚地认识,在日常生活中对“吃”的要求不在仅仅局限于口感和经济上考虑。有必要在高校中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对非专业学生进行普及教育,特别文科生在高中分文理科后就甚少涉及生物化学等相关内容,其在面对食品选择时更盲目,所以可利用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对食品安全中涉及到的食品的污染因素、食品添加剂和转基因食品等问题进行教学,另外可适当补充一些食品营养学得内容来丰富课程,如: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种类、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膳食宝塔等。以此来让高校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食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充分利用校园微信,推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推动了手机的应用。微信做为一个大众化的聊天工具,已经普遍出现了高校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分享个人心情、经历的平台,更是传播知识的良好平台。利用微信及微信朋友圈平台,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与学校周边的环境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去发现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调动各级学生协会,举办多种形式活动,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知识的提高。
在高校中,学生会做为一个特殊的存在,管理学生又服务于学生。在高校中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也应充分利用学生会这个群体。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多彩,学生会也应定期举行一些活动来传播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如:制作海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举行食品安全知识或生活常识小竞赛,既培养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又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定期举办厨艺大赛,让同学们自己动手diy食品,借由这个过程让同学们了解食品的加工手段、加工过程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涉及到食品添加剂等,同时在比赛的过程中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除了学生会,还有各种学生协会。可建立一些与食品相关的协会,如:食品营养协会等,以此来吸收一些对食品感兴趣,对食品安全较关注的同学。以协会的名义举办一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网络上报道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析等;包括一些专业交流会,让同学们就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碰到的食品问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当然,在协会当中必然要有一些食品相关专业的同学或者是老师,以便负责对一些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对日常饮食习惯进行指导。
组织参观食品工厂,亲身实践和参与。
平时大家在超市买的食品大多是成品,然而对于食品的加工过程一无所知,一包泡面有多种调料,但是泡面是怎么制作?调料又是如何调配?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观感,就不容易在根本上对食品形成全面而又理性的认识,也就造成了大部分人都会有许多的误区,如:食品添加剂就是不安全的标志等等。组织同学们去食品厂参观具有非常强的实际意义。在食品的生产线上,对食品的原材料、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有了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之后,学习食品的理论知识时得心应手定是水到渠成的事,同时对食品的安全也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参观结束后,理应做好总结,详细记录下自己的见闻,以便在日后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良好的身体素质必然会使步入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健康的饮食方式和饮食条件是造就良好身体的前提,高校只有在饮食上先行保证安全才能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好食堂的原材料进货、清洁加工以及提供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学校定期组织举办相关活动并开设《食品安全》公选课进行普及教育;学生除了要学好自身专业知识以外还要把握一切机会尽自己所能学习一些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尽量养成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不偏食、不暴饮暴食;购买食物懂得关注保质期、食物配料表,而不再是关注价格和品牌以及过分相信广告的宣传效果。只要做好以上几点,相信在高校中及周围必要会有一个良好的食品环境,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必然会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一定的保障。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五篇】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以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应的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六篇】
摘录:“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不仅要考虑利润的增长,更要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我国的一些企业家却是见利忘义,见钱眼开,只要赚钱,无所不用其极。以下是本站网友给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热选通用10篇”,三鹿集团总部发表声明,今年8月6日前该厂生产的700吨三鹿婴幼儿奶粉,曾受到三聚氛胺的污染。
此言一出,举国震惊。三聚氛胺?这可是一种化工原料啊,长期摄入会造成严重的肾结石,甚至能夺走婴儿的生命。三鹿奶粉又是中国奶业的头号品牌,销量极大,不难想象,它将毒害多少个家庭。
事态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严重。在质检部门随后组织的全国婴幼儿奶粉大检查中,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个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氛胺,奶业巨头伊利和蒙牛也赫然在列。
依据卫生部的通报,截至10月8日,全国因食用问题奶粉住院治疗的婴幼儿高达10666人,这还不包括已经治愈出院的36144名婴儿,并且有三名婴儿已经死亡。
孩子们的惨状让我目不忍视,但这样的惨剧又岂止是一件。不知是从哪天开始,就连每天简单的三顿饭我们都要开始吃不安心:大米里我们嚼出了石蜡,咸蛋里我们吃出了苏丹红,火腿肠里我们品出了敌敌畏,木耳里我们尝到了硫酸铜……有毒食品正严重危害着国人的健康。在我国,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有近4o%的癌症都是由这些有毒食品引起的,而胃、肝、肾、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的萌生,也大多与有毒食品有关。早在xx年,钟南山院士就曾痛心疾呼:“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不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再过50年,很多人将生不了孩子!”
是什么让这些食品生产商竟敢如此漠视国人的生命?又是谁一直在放纵他们的恶行?
首先,是部分厂家见利忘义,不负责任,泯灭良心。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不仅要考虑利润的增长,更要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我国的一些企业家却是见利忘义,见钱眼开,只要赚钱,无所不用其极。
就拿我们经常喝的瓶装水来说吧,一直标榜自己的水源是优质矿泉水的康师傅矿泉水公司终于承认了,自己所谓的优质水源其实就是自来水。但它却丝毫不觉难堪,反而狡辩:没人说自来水不可以算作代质水源啊。一个国际知名的大企业,面对自己的欺诈行为,非但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反而如此撒泼耍赖,令人心寒。
自来水虽说不是什么优质水源,可还不至于对人的健康造成什么严重影响,最令人恐怖的是,饮用水行业中同样有着不逊于奶业的潜规则。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在净化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可致癌物——溴酸盐。由于滤除它会大大增加厂商的成本,众多水厂竟然心照不宣地选择了欺瞒,有毒的矿泉水照样上市,并且还请大腕明星为之代言。
其次,是部分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反瓜退钝,麻木不仁。如果说,商人逐利是出于他们的天性,那么,把好质量关就是质监部门的本分。十几亿人口的食品安危系于他们一身,可他们某些人的表现,确实辜负了我们的信任。
早在xx年,《北京晨报》就曾曝光过我国奶制品行业的混乱状况。20xx年3月,我国江苏和山东两家企业出口美国的宠物食品由于非法添加三聚氛胺,导致猫狗大量死亡。按说这接连发生的事件,应该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了,可最终的结果却是那么令人遗憾。
更荒唐的是,这些有毒的奶粉居然还是质检总局向消费者推荐使用的“免检”产品,很多消费者出于对质检部门的信任选购了这圣产品,可令他们连做梦也想不到的是,这个选择会让他们如此气愤。最可恨的是,当消费者发现这些奶粉可能会有问题,要求质检部门进行检脸时,质检部门的回答却是如此傲漫:先交上近万元的质检费,然后回家险隆等结果吧。
某些冷漠、迟钝的政府官员,我们真的想问一问你们:面对着那些愤怒的家长,面对着那些痛苦的婴儿,你们的内心可曾感到颤抖,你们的灵魂可曾感到不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是如此严峻,保障食品安全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已经厌倦了那种虚情假意的道歉,我们更不会相信那种装腔作势的表演。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让各方知道,食品安全重于天。
加大对受害者的赔偿力度,设立对违规企业的惩罚性罚款,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头上挂上一把利剑。请食品生产公司严格自律,否则的话,我们就让你破产;请质监官员们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不然的话,我们就请你坐监。我们要加大媒体曝光的力度,我们要扩大群众监管的权限,我们要食品的生产更加透明,我们要企业的检侧更加规范。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食品安全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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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七篇】
最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并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供同行参考。
摘要: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乎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形象。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乐观,重大恶性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首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十多年来,我国几乎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造成大量人员致病、甚至死亡,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其次,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考验政府的管理能力,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社会公众的恐慌,进而怀疑政府的管理能力;再次,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我国食品的对外贸易,影响出口创汇,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现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一大民生问题,所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当今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见之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有30多起,平均每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几件,如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假牛肉、三聚氰胺奶粉、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染色花椒、墨汁石蜡红薯粉、瘦肉精、假牛肉、河南南阳毒韭菜、青岛浸泡小银鱼、沈阳毒豆芽、宜昌毒生姜、合肥染色蛋糕、北京影院米花桶含荧光增白剂、海南的毒缸豆、广州市场“染色紫菜”、台湾塑化刘有毒食品、漂白大米、面粉增白剂、下水道小龙虾、双氧水凤爪、避孕药养黄鳝、激素染色草莓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出现三个特点:一是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手法越来越陷隐蔽,从食品外部走向内部、从物理走向化学。
1、政府规则失灵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产。由于政府的定位不当,导致规则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如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食品安全领域的管理出现真空状态,食品安全质量普遍降低,这些都说明食品的安全生产和政府规则失灵有着紧密的关系。
2、攻利主义和食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功利主义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行为的结果。在我国,功利主义表现为对社会财富增加的强烈渴望,对经济发展的极度推进,这些虽然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化发展,但是也使得诚信观念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受到重大冲击。
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把经验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效用、或行动的成功。尽管实用主义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多可借鉴的地方,但是也有其局限性,实用主义往往会在价值观念上返客为主,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出现桎梏。
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几部,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它出台早,要求标准低,由于现实情况的飞速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对待严重的食品问题,已经不能有效地规范,合理的操作。
4、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行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明确,食品监管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而且职能交叉,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信息交流,有时甚至相互掣肘。第二,执法机构建设还不适应严峻的管理形势。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等矛盾比较突出。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检测机构不健全。从开始,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从总体上来看,各个地方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还不完善。第二,对已有的监测机构建设重视不够。关键是检测技术检验设备和资金不足,致使食品检测一直处于步履艰难的状态。
5、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食品市场上,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淡薄、唯利是图、不注重食品质量。无视消费者的健康,致使消费者在对有可能伤害到自身健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购买行为。还有一部分生产单位在获得证书后,往往会给安全标准“打折”,生产低成本、低质量的产品。这样,消费者难以察觉食品的质量而可能造成伤害。
6、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一,地方保护阻碍了全国统一、公平、规范、有序市场的建立。这种不公平的经济体制必然会加剧无序竞争,破坏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第二,地方保护危害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市场信息失真、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良好的质量信息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管理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以便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测。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八篇】
转基因食品已经逐步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食品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今年来转基因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农业生产应用范围的扩大,转基因农产品和其安全性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转基因食品是基因修饰生物体(geneticallymodifiedobjects,gmo)中的一类,又称基因修饰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gmf)。gmf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它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gmo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出的食品就是gmf。现阶段的gmf主要以gmc为食品(比如转基因番茄)或以gmc作为原料而加工的食品(比如利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豆奶)。转基因技术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也存在着一些潜在的危险。
1994年,第一例进入市场的gmf(转基因番茄)在美国诞生。现在至少有13个国家种植了gmf,其中美国的种植面积最大,达3030万公顷,68%;其次是阿根廷1000万公顷,23%;加拿大300万公顷,7%;我国50万公顷,占1%。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确定的gmf品种达43个,有60%以上的加工食品有转基因成分,gmf的销售额达百亿美圆;有调查显示,美国、加拿大两国的消费者大多接受了gmf,仅有27%的消费者我食用gmf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
我国已批准了6种gmf的商品化,其中食品3种:抗病毒甜椒、抗病毒番茄、延迟成熟番茄。随着我国对gmf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的gmf品种会越来越多。目前,研究重点是开发转基因水稻、转基因鱼等食品。
根据gmf的来源可以将gmf分为植物源gmf、动物源gmfh和微生物源gmf。现阶段的主要是植物源gmf,涉及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包括: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转基因番茄、转基因油菜、转基因马铃薯等。全球转基因种植中,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最大2580亿公顷,占全球gmf的58%。
gmf与传统的食品比较:传统食品是通过自然选择或人为的杂交育种来进行。虽然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以及新近发展的亚种间杂交技术相比,在基本原则是并无实质差别,但生产gmf的转基因技术着眼于从分子水平上,进行基因操作(通过重组dna技术做基因的修饰或转移),因而更加精致、严密和具有更高的可控制性。人们可以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改变生物的遗传性状,并且可以创造自然界中不存在的新物种。比如,可以杀死害虫的食品植物,抗除草剂的食品植物,可以产生人体疫苗的食品植物等。其具有如下特点:
(1)成本低、产量高。成本是传统产品的40%60%,产量至少增加20%,有的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
(2)具有抗草、抗虫、抗逆境等特征。其一可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其二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2000年的gmc达4420万公顷,其中抗除草剂的有3280万公顷,占74%;抗虫性状的有830万公顷,占19%;抗虫肩抗除草剂的占7%。
(3)食品的品质和营养价值提高。例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提高谷物食品赖氨酸含量以增加其营养价值,通过转基因技术改良小麦中谷蛋白的含量比以提高烘焙(bei)性能的研究也取得一定的成果。
(4)保鲜性能增强。例如,利用反义dna技术抑制酶活力来延迟成熟和软化的反义ran转基因番茄,延长贮zhu藏和保鲜时间。
1998年,英国苏格兰研究所的arpadpusztiai教授用转基因马铃薯喂老鼠,1998年秋在电视上宣布大鼠食用后,引起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和器官重量减轻,免疫系统受损。此事引起国际轰动。这是对转基因食品提出的最早的,有所科学证据的质疑,并在英国及全世界引发了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大讨论。虽然,英国皇家学会于1999年5月宣布此项研究“充满漏洞”,从中不能得出转基因马铃薯有生物健康的结论。
1998年3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批准了一项由美国农业部和dpl(deltaandpineland)公司联合申请的所谓“终结者”技术(terminatortechnology)专利,“终结者”技术获得专利后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因为该技术不是一般性技术,利用这个技术可以使作物第一年种植获得的种子不育,在第二年种植时,种子会自动死亡。“终结者”技术是将一种终止子基因插入到作物基因组中得到转基因作物种子,种子公司在种子出售前,在种子表面喷上一种诱导剂,农民播种后,种子可以长成正常的植株,结出成熟的种子。但是在诱导剂的作用下,插入的终止子基因会在种子成熟时激活启动,产生毒素杀死种子胚胎,因此收获的种子在第二年再种植不能正常发芽,但这种种子在油脂、蛋白质等方面完全正常。
美国农业部发言人声称,“终结者”技术是为了保护基因工程技术的知识产权。1998年10月,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cgiar)在华盛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禁止“终结者”技术,理由主要有:外观上不能辨认终结者技术生产的种子,易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通过花粉非故意传播造成生物安全风险。
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一个研究组报告,一个斑蝶食用了转苏云金杆菌的杀虫蛋白基因(bt)玉米花粉后44%死亡,表明gmf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此事引起科学家对gmf的广泛争论。bt玉米中的杀虫晶体蛋白cryla是特异毒杀鳞翘目害虫,斑蝶属于鳞翘目昆虫,自然会受到bt蛋白的影响。事实上,science、nature拒绝发斑蝶的文章,审稿人认为,这并不反映田间的情况,最后在nature上以简讯的形式报道。但该事件却成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今日美国》等报刊的头版消息。最后,该事件被科学界否定。
2001年7月9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承认,gmf可能会破坏生态平衡,它们可能把自身的基因传递给相关物种,产生超级杂草,也可能会对其他植物或动物产生意想不到的有害影响。有关gmf和gmc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性的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才能下结论。因此,对gmc和gmf的种植于市场化要慎重,否则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虽然目前没有发现gmf对人类健康有害的案例,并不表明没有危害,因为它进入人类的时间还太短,其潜在危害在短时间内不会表现出来。直到目前为止,人类长期食用是否安全仍然成疑,而科学界对这些食品是否安全也没有共识。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及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国际权威机构都表示,人工移植外来基因可能令生物产生“非预期后果”。即是说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足够的科学手段去评估转基因生物及食品的风险。国际消费者联会(成员包括全球115个国家的250个消费者组织)表示“现时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目前大量的转基因技术的应用,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仍可以看出,转基因食品目前还没有可以评估的安全性,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时间上的验证。
参考文献:
[1]徐宗良,刘学礼,翟晓梅。生命伦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沈铭贤。生命伦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九篇】
(一)1、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物质。
2、分类: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可以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一般说来除了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外,其余的都可以归为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植物,动物,酶法生产和微生物菌体生产。
世界各地至今没有统一的食品添加剂分类标准,我国是按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分类的。可以分为21大类:酸度调节剂,着色剂,乳化剂,防腐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
3、特点:品种繁多,销量大,变化迅速,日新月异。
(二)主要品种介绍。
1、防腐剂(preservatives)。
防腐剂是抑制微生物活动,使食品在生产,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减少因腐败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添加剂。在我国允许使用的主要有山梨酸钾及其盐类,对羟基苯甲酸脂,丙酸及其盐类。
2、乳化剂。
食品乳化剂是食品加工中使互不相溶的液体(加油和水)形成稳定乳浊液的添加剂。在食品添加剂中乳化剂用量约占1/2,是食品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添加剂。常用的是大豆磷脂和脂肪酸多元醇脂及其衍生物。
3、酸性调节剂。
为了得到色香味俱佳的食品,离不开食品调味剂。调味剂一般分为咸味剂,酸味剂,甜味机,香料,辣味剂,鲜味剂,清凉剂等。酸味剂也称酸性调节剂,在食品中添加酸味剂,可以给人爽快的刺激,起增进食欲的'作用,并有一定的防腐作用。一般分为无机酸和有机酸。食品中常用的无机酸是磷酸,常用的有机酸有:醋酸,柠檬酸,酒酸,苹果酸,抗坏血酸,乳酸,葡萄糖酸等。柠檬酸是功能最多,用途最广的酸味剂。磷酸在饮料工业中可以代替柠檬酸和苹果酸,特别是不宜使用柠檬酸的非水果型饮料中作酸味剂且用量少价格低。
4、鲜味剂。
鲜味剂也称呈味剂或风味增加剂。主要是增强食品风味,使之呈现鲜味感的一些物质。味精是人们最常用的鲜味剂。主要成分是l—谷氨酸钠。
5、甜味剂。
甜味剂是指能赋予食品甜味的调味剂。常用的有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安赛蜜等。价格便宜,等甜条件下,价格比蔗糖便宜,故应用广泛。
6、着色剂。
着色剂又称食用色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是装点食品的重要添加剂。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均已列入gb2760—1996中,共有13个品种,它们是:苋菜红及苋菜红铝沉淀,日落黄,亮蓝等。1994年我国正式宣布中国食品添加剂发展方向是“天然,营养,多功能”。
应此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批准允许使用的60种食用着色剂中,有47种是天然色素。从上面的叙述中可以知道,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占有的地位是多么地重要。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展,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不安,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式也不容乐观,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控制也应该更加严格。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第十篇】
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分为实质性安全和形式性安全,对此应当从严把握,以形式性安全为辨别标准,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形式性安全标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即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宝鸡市某超市公司。
3月20日20时许,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买迪士尼压片糖果1盒,价值元。次日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3月19日,保持期为一年,商品超过保质期一天时间。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元,并惩罚性赔偿1000元。
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见《食品安全法》将保质期纳入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明令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被告作为产品经营者,对所售产品的质量有谨慎审查义务,只要尽到日常职责即能发现所售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现被告未能证明其存在无法知晓保质期的情形,应当推定明知食品超过保质期而仍然销售,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元,赔偿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
评析。
本案在评议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侵权赔偿领域以“填平”原则为基础,以“惩罚”赔偿为例外。惩罚性赔偿原则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宪法原则,总体适用上要采取抑制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从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方面做出了技术性规定,只有污染物、微生物、添加剂等超标,威胁危害人体健康时,才能认定为不安全的食品,判令进行惩罚性赔偿。本案糖果过期一天,尚不可能变质腐烂,对人体造成危害,只是可能不再符合质量标准。不能混淆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的概念,在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之间存在一定过渡地带,可以称之为灰色食品地带,生产销售灰色食品并不必然承担食品安全法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须承担买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即可。
另一种观点如同判决理由,认为立法对食品安全采取严格主义标准,食品安全不仅仅指食品的内在质量,还包含形式安全标准。法律明确禁止销售过期食品,说明立法推定过期食品为不安全的食品,生产销售过期食品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争议必须厘清两个问题,一是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二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有两个方面要求,一是无毒无害,二是营养有效。而在现实消费领域,如果要让普通消费者判别食品是否实质安全,必然面临许多困难。包括:1、专业知识复杂性。污染物、添加剂是否超标,营养物质是否达标,必须借助于专业的检测人员和实验设备才能完成,成本高昂;2、损害结果隐蔽性。有些食物中毒是日积月累形成的,短时间无法辨别,长时间又无法确定因果关系;3、损害结果的严重性。一旦食用到毒害食品,遭受的都是身体上的损害,远比财产损害要严重的多,且大多损害结果具有具有不可逆性,譬如“毒奶粉”事件造成的“大头娃娃”和婴儿肾衰竭等。可见要让普通消费者从实质无害有营养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基本不可能,不能有效发挥法律的惩罚作用和预防价值。为了便于甄别,《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该条提出了与食品安全不同的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标准”,并列举性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范围。显然除过实质无毒无害有营养以外,还从标识、卫生、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形式性的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扩大了法律概念的外延,给普通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从形式标准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的途径,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必须建立这样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不等于食品安全标准,实质安全食品,如果从外观形式不符合标准要求,同样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适用前提是“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而不是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本案中,超市所售食品超过了保持期一天,普通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对该食品安全产生了合理怀疑,且销售过期食品为《食品安全法》所明令禁止,故可以认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种法律责任。笔者认为,鉴于行政机关具有强大的公权力和专业水平,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对食品安全标准可以从严掌握,注重食品实质性是否有毒有害或是营养达标,而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从宽掌握,允许并支持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提出质疑。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本案事实类同于“王海打假”。对于该现象曾引发了“刁民”还是“奸商”的持续争议。甚至一度时期司法实践中以“知假买假”者明显不是生活消费为目的,而否认其“消费者”主体资格,进而将其排除在消费法律关系之外。司法必须切近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近年来,“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生,范围之广、损害之恶已经让普通群众达到谈“食”色变的地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远远超过王海等人道德争议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两相权衡取其轻,我们应当看到目前环境中王海等人在打假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支持此种行为。该观点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所确定。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还存在以下争议:1、损失的认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以消费者存在“损害”为前提。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购买果片后并未实际食用,无损害后果,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2、“明知”的责任。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明知而为”,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必须证实超市明知果片过期而仍旧销售,否则应当认定超市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既然司法实践应当支持“王海打假”行为,那么对“损害”和“明知”均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理解。具体来说“损害”应当作广义理解,扩大到财产损失方面。当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即失去了商品的使用流通价值,消费者为购买食品所支付的对价便成了一种财产损失。在无人身损失的情况下,赔偿可以财产损失为标准计算。如果要让消费者证明经营者是否处于“明知”状态,明显存在举证困难。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商品尽谨慎审查义务,其所经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我们首先应当推定其未定到该义务,处于一种“明知”状态,将“非明知”的举证责任分配于经营者。
延伸阅读:
“如何维权”专业人士解读食品安全问题维权案例:保留证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现食品有问题,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10倍赔偿金的规定?记者找到几个生活中的案例,请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杨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几瓶某品牌的奶茶,回家后发现,该奶茶的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示配料中含有“氢化植物油”成分,但却没有在产品营养成分表内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于是以奶茶预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超市给予十倍赔偿。超市方面予以拒绝,理由是奶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厂家资质与检测报告齐全,是否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属超市过错。
针对这样的情况,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给出评析:超市应给予十倍赔偿。《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此案例所涉奶茶明显与之相违。《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第67条指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超市明知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已经实际销售,显然难辞其咎。
同样是超市,顾先生购买了两袋大米。大米外包装袋上写明生产日期为207月20日,产品执行标准为ny5115-。经上网查找,顾先生发现该标准早在6月26日被废止,且于1月1日停止施行,遂要求超市作出十倍赔偿。超市认为,使用已废止标准属实,但大米质量合格,且大米并非其所生产,应找大米的生产厂家索要赔偿。
超市是否有责任给予赔偿?市食药监局给出肯定的答案。理由是,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简而言之,顾先生具有索赔的选择权,超市只能先行担责。
对于食品安全投诉和维权,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时应关注商品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因疏忽大意而购买到已过期的定型包装食品,或购买到仍在保证期内的食品发生霉变、有异味、有杂物等情形的,均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权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在索赔时需举证证明其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商品包装标识不实的事实,日常生活中注意索取、保存销售小票、发票以及产品包装、剩余产品等,以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