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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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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论文范文1

关键词:食品安全;博弈机制;政府利益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41682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受到足够的重视。从个体行为到食品供应链,从局部治理到食品安全体系构建,从食品需求缺口到食品质量再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西方学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入和全面。不过,在发达国家,学者多从信息、成本、技术和效率等层面进行研究,对政府利益博弈行为的研究较少。如Antle(1995)分析了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对称不完全信息时的行为选择[1]。Grossman(1981)研究了食品市场信誉机制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作用[2]。Vetter(2002)分析了食品产业治理结构中的纵向一体化问题[3]。Julian等(2006)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认为食品生产认证资格和标准质量等级等技术能为生产者、消费者和国家带来净收益[4]。Reinhard(2002)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食品安全投入要素对技术和环境效率的影响[5]。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重大问题事件频出,食品安全问题凸显,许多学者根据中国的实际从制度、系统、技术、道德等不同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成因、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如李静(2011)基于对中国奶业监管的考察,分析了我国食品监管制度的有效性问题,指出造成食品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协调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制度安排没有考虑食品生产的特殊性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并认为奶产品生产链上的奶站是监管的真空,乳品生产企业很少考虑奶农和奶站的利益,因此造成了奶产品生产链的断裂[6]。王虎、李长健(2008)注意到政府治理食品安全的局限性,提出治理食品安全应构建市场先行,辅之以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方参与的合作化治理模式[7]。李迎丰(2011)认为食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等与食品生产价值链相关的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缺一不可[8]。余从田、姜启军、熊振海(2011)强调技术对食品安全的作用,认为技术是食品安全的支撑,而且食品安全技术不如其他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食品安全技术对企业来说是投入的增加,因此作为经济人的企业是否采用食品安全技术,就看企业是否有社会责任,所以企业自律对食品安全是重要的[9]。刘畅、张浩、安玉发(2011)通过对2001-2010年发生的1 460个食品安全事件的研究指出,中国食品安全存在四个关键控制点:深加工环节要素施用量不当,深加工环节人员环境不卫生,深加工环节包装不当,农产品初加工环节要素施用不当[10]。刘海龙(2009)认为,表面看来,食品安全问题由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到位、法律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但其深层原因却在于伦理道德的丧失[11]。

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博弈分析是我国学者研究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多数的分析是借鉴博弈论的经典模型。如,李然(2010)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与食品生产企业的“逆选择”行为密切相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低质量食品挤出了高质量食品。他指出,只有实力强大的企业才有能力保证食品的安全供应,大部分企业因为实力欠缺不得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12]。幸丽娟、田双亮(2011)认为经典博弈理论完全理性的假设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他们建立演化博弈模型,认为在构建食品安全的过程中各方应共同合作,对的监管部门应加大惩罚力度[13]。左伟(2009)构建食品安全的企业、监管部门的动态博弈模型,认为食品生产企业出于短期利益考虑可能忽视产品质量,并对监管部门进行行贿,而监管部门出于经济利益,可能放松对食品不安全企业的监管行为[14]。张公毅,董炳南,丁健勋(2008)认为在食品监管的执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非安全食品的超额利润,导致监管人员和企业之间的合谋行为[15]。李军鹏,傅贤治(2007)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由市场失灵导致的,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管,而政府对企业的惩罚力度、监督成本和企业的声誉效应是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因素[16]。

以上文献启发我们思考以下问题: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什么?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从“毒奶粉”、“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来看,食品安全与否的根本原因似乎不能用企业的大小、信息的不对称、人的有限理性等去解释。如果认为政府具有独立的利益,套用西方教科书中的经典博弈模型似乎难以得到符合我国实际的结论。本文试图从食品供应链的角度,在政府利益非独立性的假设条件下,探讨食品相关生产者的利益博弈机制和治理困难所在,以期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尽可能切合实际的建议。二、无政府监管条件下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博弈机制(一)食品生产供应链模型假设和博弈框架

像其他产品生产的供应链一样,我们把食品生产的供应链描述为:农户――批发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不过根据食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我们假设供应链参与者的市场势力从小到大依次为:消费者,农户,零售商,批发商和生产商。消费者和农户因人数众多,几乎是价格的接受者,最具有市场势力的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最终食品生产者(本文简称“食品生产者”,相应地,批发商即为食品生产者的原料供应者)。这样,在我们的假设条件下,食品生产商就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在与上游批发商和下游零售商的讨价还价博弈中得到更多的分配额,尤其是,生产商会对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传递自己的利益导向,迫使供应商做出有利于生产商的选择,类似地,农户也会做出有利于批发商的选择。

由此看来,除了消费者和食品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者具有信息不对称外,零售商、生产商、批发商、和农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几乎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是实力非对称条件下的合作博弈问题。食品生产商生产不安全食品,是不安全食品供应链上合作剩余的来源,而食品生产商所以生产不安全食品,主要是食品生产商之间非合作博弈的结果。

(二)不安全食品生产的博弈分析

在一定时期内,食品不安全生产现象在相关企业中表现为一种共性。2008年,中国奶制品大多数被检出含有苯甲酸。甘肃曝光三鹿奶粉导致肾结石,揭露出三鹿婴幼儿奶粉违法添加三聚氰胺。随后,22家企业,69批次奶粉被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2011年3月,河南双汇火腿肠中查出“瘦肉精”后,发现全国有十多个省的猪肉含有“瘦肉精”。浙江省台州市曾检查出各类毒猪油经营使用单位4 200多家,立案15起,查封扣押毒猪油95 363公斤(颜玉华,2011)[17]。这种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大量发生,用道德解释似乎难以说明问题,这实质上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利益博弈。

由于竞争比较充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受到严峻挑战。获得更多的利润,是每个食品生产企业的追求。很明显,如果没有政府的监管,如果别的企业生产的是安全食品,自己生产不安全食品,当然对自己是有利的。反过来,自己生产安全食品,而别人生产不安全食品,那么,在无政府监管的条件下,自己就相对吃亏了,就可能在竞争中失去发展甚至生存的机会。在这样情况下,生产不安全食品,就会成为每个企业的优势策略。与每家企业都生产安全食品相比较,都生产不安全食品,毕竟浪费了社会资源,也增加了企业自身的成本,但为了在竞争中战胜对方,为了在竞争中不为对方所败,每个食品生产企业就“自觉地”陷入了囚徒困境。

(三)食品生产者博弈对供应商和农户的影响

在食品生产的供应链上,对食品安全起着核心作用的是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行业内,竞争不但表现为不同生产企业之间,也表现为不同供应链之间。在供应链上,食品生产相关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起着食品安全的主导作用。在已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竞争而乐意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条件下,供应商和农户的选择是明显的,那就是提供不安全的食品生产原材料,因为不安全的食品原料(如,喂瘦肉精的“健美猪”)对食品生产企业(如火腿肠生产企业)是有利的,对原料提供者也是有利的。

原料供应商之间或农户之间也存在博弈关系,不过这种博弈对博弈者来说不是囚徒困境,而是双赢博弈。以农户为例,在无政府监管条件下,在自利的假设下,无论其他农户生产安全或者不安全食品原料,生产不安全的食品原料对农户来说总比生产安全食品原料有利,也就是生产不安全食品原料是一个优势策略。

三、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困境

在无政府监管条件下,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冲动和可能,但现实告诉我们,有了政府的监管,食品安全问题也经常发生,这说明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困境。

(一)政府对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企业惩罚较轻时的政策无效性

食品生产企业的博弈是不安全食品产生的根本,因此我们不能把问题仅仅局限于政府和食品生产相关企业之间的博弈。政府和企业的博弈通过影响食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博弈而起作用。政府要想改变企业之间博弈的均衡,必须加大惩罚的力度,如果惩罚力度较小,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企业可能继续生产不安全的食品。

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假设只有两家食品生产企业(企业甲和企业乙)在竞争,两家企业具有对称性,在没有政府监管条件下博弈矩阵如图1所示:

无政府监管条件下食品生产企业的博弈所额外需要的成本,b为一家生产安全食品而另一家生产不安全食品时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企业所多得的利润,相应地,我们认为生产安全食品的损失为-b。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在无政府监管条件下,b比a大得多,所以,上述博弈是囚徒困境式博弈,每家企业都生产不安全食品是上述博弈的优势策略均衡。

为了改变博弈的均衡,使博弈的均衡为每家企业生产安全食品,政府可以实施惩罚性措施,假设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惩罚数额是c,那么上述博弈矩阵就转化为图2所示:

政府监管条件下食品生产企业的博弈即满足c>b-a。由于a的数值较小,主要是惩罚额要大于食品生产企业因生产不安全食品而增加的相对利益。如果惩罚额较小,就会使惩罚的政策归于无效。

(二)政府对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企业惩罚较重时的不可信性

上述分析表明,政府加大惩罚力度,使c>b-a时,就能够改变食品生产企业博弈的均衡,但问题是,这样的惩罚力度在目前体制下具有不可信性。目前体制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三者的关系上。中央政府的职责是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这样它与地方政府的利益有时一致有时矛盾。为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对地方政绩的考评中GDP的大小占有相当大的权重,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就要依靠一些企业创造更多的产值。这样,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利益就有了一致性。事实上,地方政府之间也是有博弈的,如果上述甲乙两家企业属于不同的地方政府,一个地方政府只能惩罚当地的企业,甲企业所在的政府加大了惩罚力度,而乙企业所在的政府惩罚力度较小,根据图2,博弈的均衡就是甲企业生产安全食品,乙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这样的均衡结果使甲企业面临发展和生存的威胁,显然是甲企业的地方政府所不愿看到的。

甲企业和甲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序列博弈可以用图3表示:

图3 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食品安全博弈图中x表示地方政府所得占地方企业利润的比例。如果甲企业生产安全食品,由图1,乙企业一定生产不安全食品,这样甲企业的得益为M-b,甲企业所在政府的得益为x(M-b)。

如果甲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而甲企业所在政府对不安全食品生产惩罚较重,甲企业就会不敢生产不安全食品,转而生产安全食品,甲企业所得为其所得为M-b,甲企业所在政府为x(M-b)。当甲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而政府惩罚较轻时,政府所得为x(M-a-c),惩罚较轻,在文中意味着cx(M-b),所以图3所示博弈的均衡路径是:甲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企业甲所在政府惩罚较轻。这样,企业甲对企业实施较重的惩罚就不在均衡路径上,也就是,加大对食品不安全生产的惩罚力度具有不可信性。

四、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对策

(一)明确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

就食品生产过程而言,食品不安全现象可能出现在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食品供应链的任何一个环节。但从利益博弈及其传递机制来看,一些节点的食品不安全生产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而另一些节点却处于从属的地位。在某一食品生产链上,每个企业在其横向的市场中具有不同的市场势力,具有较高市场势力的企业在食品供应链的纵向关系中往往具有支配地位。这样,这些企业在横向博弈中的利益诉求就会自然传导到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一般地,食品产成品的生产企业在食品供应链上就具有这样的地位。因此,政府应该把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放在这样的企业上。例如,如果三鹿企业不能够或不愿意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有毒奶粉,上游的奶站和奶农就不会添加三聚氰胺,即使在三鹿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有奶农和奶站添加了三聚氰胺,但这种现象应该不会导致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因为一旦三鹿企业知情,它就会阻止事情的进一步恶化。如果政府从田间到餐桌都设法进行监督治理,这样不但不经济,也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保持地方政府利益的独立性

地方政府在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时要保持利益的独立性,也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能漠视群众利益而只关心企业或政府的利益。在行为上偏袒企业利益,是大多数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据动态博弈,要使博弈的结果是企业生产安全食品,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要施以约束。在短期,中央政府应该代表消费者的利益问责地方政府,可以加大对地方政府不作为的惩罚力度,使地方政府真正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但在长期,要改革和完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让地方政府从过多的经济性事务中解脱出来。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将一些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行为交给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减少政府在资源上的控制力。减少政府对企业的依赖,完善用人制度,使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利益独立的食品安全治理的监管者。

(三)加强消费者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约束

在上述构建的博弈模型里,我们直接假定了得益的代数值,而且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给出了得益之间的大小比较。导致上述一系列博弈结果的基本前提是,企业认为不安全食品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这一假设意味着,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是购买不安全食品的,也就是,食品市场可以认为是部分成功的市场:无论食品安全与否,卖者愿意卖;买者估计卖者卖的是安全食品的概率足够高,所以无论食品安全与否买者愿意买。部分成功的市场是食品买卖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混合完美贝叶斯均衡。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随着不安全食品的增多,消费者会依照贝叶斯法则修正自己的信念,会降低购买食品时认为食品安全的概率,于是市场可能会失灵。改变这种失灵结果的措施之一可以是加强消费者获得安全食品的权力。通过媒体、法律或制度让购买到不安全食品的消费者能够得到足够的赔偿,这样就会减少企业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利益,就可能改变食品生产企业相互博弈的均衡结果,使食品生产企业在消费者的约束下生产安全食品。

(四)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我约束

虽然追求经济利益是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原因,但从结果上看,生产不安全食品因对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而具有不道德性。在上述博弈分析中,食品生产企业仅仅追求经济利益(利润),没有涉及道德问题。在具体选择的层面上,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会将道德带来的利益计算在博弈的得益中,这可能会改变非合作博弈的均衡结果。有道德的企业家之间,可能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也考虑其他参与者的利益,就是会改变博弈的模式,使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

在“”选择的层面上,食品生产企业选择生产安全食品应该作为企业的“道德行为倾向”,在不考虑具体环境的外在约束时也能自觉地生产安全食品。这需要社会提供基本的诚信环境。根据经济学的基本观点(Viktor J. Vanberg,1994),“道德的计算”可以是层次的计算,其本质是“比较”接受一种道德倾向的总收益和总成本,而不是去做依情形而定的选择[18]。个体是否有理由相信道德对其是有好处的,从本质上说是依赖于他们所处环境的特点。企业毕竟是社会的一部分,企业生产决策者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食品生产决策者的道德水平受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影响。完善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食品安全问题得以解决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提高技术水平,为企业和政府食品监管创造良好条件

上述博弈分析的潜在假设之一是,人们对于什么是安全食品和不安全食品是清楚的,可是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要实施约束和惩罚,必须对食品安全与否给予证明和识别,这需要技术的支撑。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技术,正确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科学检测食品的安全性,及时发现不安全食品及其来源,对政府和企业治理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是非常必要的。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体现政府、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相关企业的利益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技术和体制的基础上,真正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内外约束和激励,食品安全问题才有望真正解决。

参考文献:

[1] Antle, and Efficiency in Food Safety Policy[M].Washington DC:The AEI Press,1995.

[2] Grossman, Information Role of Warranties and Private Disclosure about Product Quality[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1(24):461-483.

[3] Henric Vetter,Rostas Hazard,Vertieal Integration,and Public Monitoring in Credence Goods[J].European Review of Agricultural Economies,2002,29(2):271-279.

[4] Julian M A,Henrich B,et Enhancement through Food-safety Regulation:Benefit-cost Analysis of Collective Action in the California Pistachio Industry[C].Contributed Poster Paper Prepared for the 21th Triennia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al Economists, Queensland Australia, August 12-18,2006.

[5] Stijn Reinhard, Lovell,Geert of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 Variation[J].Am,2002,84(4):1054-1065.

[6] 李静。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效性分析――基于对中国奶业监管的考察[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8-91.

[7] 王虎,李长健。主流范式的危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反思与重整[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32-140.

[8] 李迎丰。食品质量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试析保障食品安全的“四维度”[J].中国检验检疫,2011(8):11-13.

[9] 余从田,姜启军,熊振海。食品安全“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2011(1):9-11.

[10] 刘畅,张浩,安玉发。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本质原因及关键点控制研究――基于1460个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1):24-31.

[11] 刘海龙。食品安全与道德风险规避[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6-9.

[12] 李然。基于“逆选择”和博弈模型的食品安全分析――兼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制的思考[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18-22.

[13] 幸丽娟,田双亮。食品安全监察行为的进化博弈分析[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2):13-16

[14] 左伟。基于食品安全的企业、监管部门动态博弈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2-68.

[15] 张公毅,董炳南,丁健勋。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合谋博弈分析[J].当代经济,2008(11):150-151.

[16] 李军鹏,傅贤治。基于市场失灵的食品安全监管博弈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7(7):52-55.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4篇食品安全问题论文,希望能够让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论文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范文2

关键词:食品安全;综述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7日

食品安全问题是个国际性的问题,由于它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也由来已久并逐渐往更高层次发展。但是随着世界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的时有发生,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关注达到一个新的层面,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对于我国来说也更加完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卡斯威尔的《在市场的消费需求中:与食品安全、质量以及人类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卡斯威尔等人以他所主持的美国地域研究项目(NE165)“企业战略、公共政策及食品体系的绩效”为基础,对食品行业的体系以及政府对食品行业的政策等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为后来学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很强的借鉴意义。Vetter立足于消费者,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出发探讨了食品行业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近些年,学者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角度也更加丰富,既有从经济学、生态学角度来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也有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出发来探讨政府监管体系的,理论基础越来越趋于成熟。我们可以看出在国外由于科学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国外的食品安全管理拥有一套非常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是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值得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借鉴学习的地方之一。

二、国内研究状况

(一)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比较研究。比较研究法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研究方法。在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中,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对比借鉴,结合本国国情加以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孙娟娟的《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和实践》(2008)从法律法规、机构组织和原则、措施三个方面介绍分析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比照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提出了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和经验。王中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2007)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征为出发点研究了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对比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供借鉴学习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以上所罗列的相关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此类研究多是侧重于国外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法、体制等的介绍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和国外的对比、比较,其中也不乏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实质性的分析和政策方案。

(二)对政府监管职能的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查食品质量,对因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在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周汉华《政府监管与行政法》(2007)指出行政管理与独立监管的差别,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建立在上下级关系之上的科层官僚体制,而独立监管制度体现的是分散化治理结构下依法监管的原则。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程景民,苏天照的《关于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调查》(2008)通过问卷调查的设计,运用文献研究、专家访谈、描述性分析和广义线性模型分析等方法,对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文中所搜集整理的资料数据及其分析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参考价值。

(三)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角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相对于其他来说更显的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生活,所以对现状的分析有利于本文认清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进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为人们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时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内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文献资料还是相对比较多的。张旺璧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2008)中从法律体系,检验保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并在同国外先进水平对比的基础上,从指导原则,指导思想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郑永,季任天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2007)介绍了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位和现状,突出分析了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要建设和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和标准,健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等一系列对策建议。此类研究多侧重于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的分析,从而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及现实性。

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和领域对食品安全问题做以研究和探讨。从国外研究来看,由于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较早,有一套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完善的管理方法,因此他们多从监管以外的角度来研究。从国内研究来看,国内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研究,包括对体系、体制、机制等的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DF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4-0311-01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重大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又一大社会问题。现阶段,人们已经到了谈“食”色变的程度,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使中国付出了沉重的发展代价。因此,我们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让人们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一、食品安全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是由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提出的。

2010年,媒体披露了金浩茶油的致癌超标问题后,各大媒体纷纷追踪报道。9月,金浩通过其官方网站致歉信,承认其产品确实致癌物质超标。但当时中国还没有调和油的质量标准,因此也就无法对金浩茶油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但食品安全问题由此走进大众视野,开始成为人们餐桌上热议的话题之一。

2011年,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再次敲响食品安全的警钟,也使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更多人的关注。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对相关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除了上述食品安全事件外,还有大大小小许多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凸显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但也由此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热议和讨论。

二、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清晰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权责不清晰可从两个方面来讲,第一是由于食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各个环节交叉,因此也就不容易界定相关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在现行的监管模式下,一个食品可涉及多个领域,部门间的权限模糊,就会出现监管的空白地带;第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利争着管,无礼无人管”的现象十分突出,各部门之间也没有相应的协调机构,中国虽然设有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其具体的职责不明确。

2.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国的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完善,行政问责往往落不到实处。这与中国的权力运行不透明有着莫大的关系。从大环境来看,中国的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然也不例外。

问题的出现,其主要的原因包括:首先是监管责任不易落实;第二,执法保障力度不过;第三,责任追究无法有效落实。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这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其一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第一,食品安全标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第二,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矛盾、重叠;第三,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

三、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出路

安全重于泰山,尤其是食品安全。在上文中,笔者分析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中国的食品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在下文中,笔者将分析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出路所在。

1.明确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

分段监管食品安全,容易造成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清,笔者认为,为了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首先应该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力归属加以明确,裁撤作用小的监管部门;其次,要提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权威,使其有效发挥协调职能。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利用具有权威性,要保证其独立性,使其能够独立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和问责机制

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要健全和完善中国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问责机制,首先要确定问责的主体,强调异体问责主体。其次要拓宽问责的范围,最后要明确问责的对象。

在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卫生部门、工商部门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存在失职状况,因此,都需要负相应的责任。但事件发生之后,仅仅处理了宝山区质检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我们知道,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拓宽食品安全的问责范围,对相关的部门均需要问责。

3.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健全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应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其次,必须理论食品安全标准中的各种关系,把矛盾的、重叠的标准加以细化;最后,要借鉴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切实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为了提高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证人们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还必须发挥食品行业协会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拓宽消费者维权的渠道,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大于天,当前,中国的食品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已经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杀手;食品安全事故近年来屡屡发生,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让人们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我们必须正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监管部门权责范围不明确等,从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发挥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三管齐下,切实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国市场上食品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蒋慧。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J]. 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2011(6)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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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美玲、罗忆,2011:《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分析》,《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1期。

[12]中国投资咨询网:食品饮料行业广告投放超净利一倍多,网址:http:///free/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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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ion of We Media over Food Safety:

Its Present Situation,Problems and Legal Regulations

Guo Lanying1,Shan Feiyue2 and Zhao Wenhuan3

( Science and Institute,Shanghai Finance University;

School,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ranch,Ping An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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