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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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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一篇】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本次专项行动从8月14-9月30,为期45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二篇】

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将关系到未来民工子女的前途,关系到本地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到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家规定民工子女也应和本地孩子一样享有义务教育的基本权益,并接受良好的教育。作为全日制公办学校的我们,应关注他们的教育。为此,我们对本校初中部外地生进行了一次教育现状随机抽样调查。

二、问卷情况。

学校对初中部245名外地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别就家庭背景、家庭教育、学习情况等四个方面设置了55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家庭背景。

从调查来看,%的孩子生活在四口之家,也就是说,这些孩子一般都不是独生子女,他们大都有兄弟姐妹,这样的家庭,家长的精力较分散,不可能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这样家庭中的长子或长女往往承担了较重的家务,或担负着照顾弟妹的责任,他们的生活能力较强,但学习方面因为时间、精力的原因成为他们的弱项,学习成绩的提高存在一定困难。合理的时间分配和劳逸结合的生活方式对他们显得尤为重要。

调查中另有%的孩子生活在三口之家,这些孩子自出生起就受着全家人的呵护,处处都被庇护着,处于养尊处优的地位。父母对他们的学习很少关心,只是在物质环境中一味溺爱,盲目宠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做事能力相对较弱,内心脆弱,一旦面临挫折,表现得茫然而不知所措。这时,我们应该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爱,千万不能把对孩子的那种关爱变成一种溺爱,是他们身心得不到健康的成长。

另外还有%的孩子生活在多子女型家庭或几代同堂的家庭中,家庭成员构成复杂。对于多子女型家庭中的孩子,如果是家里的老大,其父母把他当大人看待,不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样样都做,而且还要照顾比他小的弟弟妹妹的学习和生活,父母不在家时一切家务都由他料理。他们在家的学习时间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什么学习环境了。父母也不会有太多时间去关心他们的学习,对他们的教育自然就被忽视了。对于这样的家庭,家长就要改变思想和教育方式,抽时间去多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孩子完成该属于他的权力和义务。

(二)家庭教育。

调查中发现,对于孩子的犯错,%的家长会耐心地跟孩子讲道理,帮助孩子找到错误根源,并督促他们改正错误,在他们考试成绩下降时,他们会帮助孩子分析反思考试情况,找到下降的原因,督促并协助孩子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学习方法,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有%的孩子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家长们只是以粗暴的打、骂来惩罚孩子,这样的孩子如果长期得不到家庭的关心和肯定,会造成心理上的障碍或疾病。在孩子考试成绩下降时,也得不到家长的关心和支持,家长们对他们的成绩要么无所谓,从来都不管不问;要么就打骂。这样的家长往往文化素质偏低,教育意识和教育方法匮乏,这是影响家庭教育的主要因素。对此,家长们应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来教育孩子。作为我们学校,可以通过家校联系或家长学校等形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使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改变“孩子上学后的教育是学校的事”等错误想法,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明确家庭教育责任,端正家教方向,提高教育效果,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协调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

(三)学习情况。

学生的学习情况,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直接影响学习效果。调查发现,能经常看书并注意学习方法的只占百分之30%左右,偶尔看书和稍有学习习惯的占50-60%,还有余下的学生根本没有看书的习惯,也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怎样改变现状,促使他们从不爱看书变成爱看书,并乐于看书,把看书变成一种爱好和乐趣,这是我们每个做教师的值得深思和探讨的课题。在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群体里,学生课堂发言的比率跟看书习惯成正比,能经常发言和不发言的都是只有17%,偶尔发言的是百分之66%。如何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态度也是我们课题工作研究的重点,其关键就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特别是自主学习能力。在老师的指导下,依靠集体的力量,让那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带动部分学习能力差的学生,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正确的学习态度。

(四)其他方面。

还对家长希望子女完成学业达到的程度进行了调查,有%的家长希望子女能完成大学学业,%的家长希望子女完成高中学业,%的家长希望子女完成初中学业。

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的'家长希望子女初中毕业后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这就说明,现在的为了民工对子女的教育要求比我们想象中的要高得多,他们不局限于满足对子女完成初级教育,毕业后去找份工作帮着养家糊口;而是把自己从小没有受高等教育的遗憾转化为对子女未来的期望,希望他们能收到良好的教育,同时希望能有一个比自己更好的前途。然而,这种高要求的学历期望和职业期望与他们的家庭教育,就像家庭教育情况调查中所显现的那样,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通过有效手段缩短这个差距,也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

四、思考与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调查问卷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了解到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并应注意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并推进课题的进程提供了良好的依据。在近阶段的课题研讨中,我们应该关注一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家校联系及家长学校。

学生在学校学习,接受教育的同时,家庭教育必须跟上,教育好孩子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家长的事,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实施教育。家长要在关心孩子学习结果的同时,更要关心他们的学习过程,要关注他们的学习习惯和品行习惯的养成,要知道在孩子的学习问题上,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一定要恰当,要让孩子可以“触摸”到,千万不要提出高不可攀的目标,使孩子纠结于挫折和失败的困惑中,把自己健康的心理彻底摧毁。要知道理性的期望值是成功的基石。

(二)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成功的关键。

俗话说:“积千累万,不如养成个好习惯。”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从小处着手,从点点滴滴抓起。在家和在学校要学会如何合理安排时间,要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

其次,要帮助孩子端正学习态度,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笔头作业外,还要做好口头作业,把口头作业像笔头作业一样对待并完成好,因为,这是学习的延续和拓展,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

另外,写字、整理学习用品、爱护书本、保持书本整洁等习惯也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对刚上学的孩子来说,家长对此要足够重视。孩子的习惯是积年累月而逐渐形成的,对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培养不容忽视,要坚持从小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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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三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9亿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77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3%。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已经成为一个较普遍的社会问题,甚至必须程度上影响国家建设和未来发展。尽管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义务教育阶段透过公办学校培养的方式基本得到解决,但仍然存在必须的教育不公现象[1]。具体可能表现为,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资源差,教育资金缺乏,家庭教育差,存在自卑心理等。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必须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2]。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市民子女理解义务教育之用,并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这就造成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的问题。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政策变迁过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层面始终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法律位阶不高,其约束效力有限。3月,原国家教委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的《义务教育法》,该法本应清晰、明确地将“两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实际却语焉不详。而且该法中缺少罚则,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拒绝”和“流入地公立学校”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处罚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3。公立学校入学难,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差。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一些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既然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大批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便应运而生。自从国家统一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台后,许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了,教育资源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民办学校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其发展。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很多问题,如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学质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厌学心理。

很多农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学,由于当地教学条件较差,学习基础较差,初进入城市学校,容易跟不上学习进度。并且,由于地区差异,他们的各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见识等都与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心理。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的口号并不能消除许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教育。家庭收入水平与城市孩子生活在一齐被放大了差距,这让不少农村孩子情绪低落、自卑,导致学习成绩很不理想。

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向理解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倾斜,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潜力理解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加强调控和监督,按实际招收农民工子女人数划拨到各地,分担流入地政府和学校的财政压力[3]。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分担和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和政策体系。

国家应从法律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时,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4]。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4。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营造和谐平等的成长环境。

本地学校既然接收了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要关爱这些孩子,让孩子有机会享受同等的教学条件、教育资源,客观看待他们与城市孩子在家庭背景、环境教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让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本地居民就应从心理上接纳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社会舆论就应发挥作用,社会各界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且给予农民工帮忙平台。

参考文献: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四篇】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xx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100万名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有学者认为,这100万游荡在城市街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尽快解决。

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一般指6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学习能力的流动人口。他们就读的主要途径有四种。

一是借读公立学校。这是城市农民工最愿意接受的形式,但其家庭得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目前进人此类学校的人数不是很多。

二是进人正规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学习。这类学校符合国家的办学标准,得到政府教育部门的批准,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也高,但进入这类学校需要较高的收人支撑,一般农民工子女只能望而却步。

第四类也是重要的一类就是非正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往往被视为“非法”,它们尽量避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视线而成为“地下学校”。它们的办学条件比较简陋,部分教师素质较低,教学质量良莠不齐,可是费用较低,就读于这类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的绝对数量是巨大的。

综合以上所述,以上四类学校是农民工子女就读的主要途径,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现状真的很让人担忧。很多农民工子女仍然得不到正规、合理的基础教育,使得他们和城市孩子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的问题,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收效甚微。那么,原因何在呢?一是长期形成和执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二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政策较难操作。三是教育公平发生偏差,部分学校和教师歧视农民工子女学生,非法无情地剥夺了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受教育权利。四是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五是农民工收入较低,大部分还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面对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把“望子成龙”的迫切心情无奈地藏于心间。

3、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首先改革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

第二,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工作制度机制。其中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也许能给我们某种启示。例如,在法国16岁以下的适龄儿童,无论国籍是否为法国,都能够享受跟当地孩子同样的教育机会和权利,没有任何差别,不管这些儿童有没有合法的身份。法国人的观念是,对社会来讲,这些外来人口既然来了以后更有可能在这里,教育是最好的融入渠道,同时现在让他们受教育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失业,犯罪问题。这就对移民子女给予了一视同仁的教育机会,坚持了公平性原则,同时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第三,解决法规与政策实施之间存在的矛盾。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机会。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机会。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通过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

最后,加大公办学校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农民工子女上学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

这次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了农民工家庭的状况,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获得了丰富的资料,培养自己的组织能力。但效率比较低,时间花费较久,有待改进。并且意识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处理和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各级政府必须群策群力,深化改革,真正解决这一社会性难题。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五篇】

农民工是**区的新型劳动大军,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成为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对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目前,在**区务工的外来农民工约2万余人,大多从事建筑、加工、服务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区的建筑工地、工厂、饭店、娱乐等场所。外出务工人员6万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广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从事制造、建筑、加工、电子产品生产等工作。

当前,**区农民工具有以下特点:

(一)经济上贫困,生活质量低下。

当前,我市60%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间,只有少数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资。经济上贫困决定了生活质量的低下,农民工衣着简朴、粗陋,一般都暂住在工地、厂区或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的生活状态。

(二)中青年居多。

**区的农民工中约80%是中青年,留在家种田的大多是老人、妇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职业技能差、谋生能力弱。

农民工大中绝大多数为初中毕业,少数为高中毕业,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和加工业等几大领域,从事普通的劳务性工作,对职业技能没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较弱。

(四)法律意识不强。

**区农民工中很多人没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很少,从各种途径接受的法律宣传教育少,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五)具有群体性特征。

农民工一般都是属于一个地方或区域的,经朋友、老乡等介绍工作的,很少有单个农民出来打工,呈现群体性的特征。

二、农民工返乡给我市社会治安造成的影响。

自下半年以来,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逐步凸显出来,一批中小企业倒闭,就业机会减少,**区外出务工人员逐步回流,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同时,有一部分不良人员也随之返乡,并将外地恶习带回,给本地治安带来压力。

三是有的外出务工人员长期在外务工,长达数十年之久,在外务工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地公安机关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负案在逃或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人员。

四是今年的就业形势严峻,加之有的单位不讲诚信拖欠民工工资,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应救济手段还很不完善,恶化了农民工生存环境,从而诱发犯罪。

三、关于解决农民工返乡给我区社会治安带来问题的对策。

二是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的调查工作。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调查,并召开村(居)委座谈会等,全面摸清辖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仔细梳理归纳农民工返乡原因,并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方面的现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同返乡农民工的沟通联系,交心谈心,身体力行为其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行动上、言语上正面加以引导。对有不良行为与不良嗜好的人员进行彻底摸排,并积极依托基层群防组织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掌握,对重点人员要钉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会。

农民工手中,让农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觉维护其正当权益。建立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竞赛等有益活动。切实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失业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力度。积极协助工商、劳动等部门,严厉制裁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工增加就业,并给予有实际困难的群众以保障、扶持,缓解严峻的社会形势。加强街面及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遏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一个有条不紊的、和谐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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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六篇】

摘要:本文基于上海市的实地调研数据,侧重于从人口学视角分析农民工迁移流动特点、未来发展趋势对其子女教育的影响,揭示了现阶段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中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就如何统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出了战略思路与实施推荐。

本文在收集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统计资料及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透过对上海市嘉定区、杨浦区三所学校农民工子女的问卷调查,同时结合对上海市教委相关职能部门、杨浦区教育局,浦东、闵行两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访谈资料,在分析现阶段大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农民工群体迁移流动的特点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就现阶段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统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出了战略思路和政策推荐。

(1)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两为主”原则。20底,上海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以流入地的区县政府管理为主,以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学为主”的“两为主”原则。2月,上海市教委拟定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探索以公办学校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的运作格局,在各方应对农民工子女与上海户籍学生同等对待。4月,新修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将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划为借读生,对贴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借读,与上海市户籍学生按照同样标准收费。1月,上海市教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上海市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一揽子”计划。

(2)机制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层层落实,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区县也纷纷建立健全了分工管理体系,履行本区域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管理职能。二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上海市教委在2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中,把农民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经费纳入年度的教育经费预算,并且按照学校的实际在校人数和定额标准,划拨给理解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三是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年9月,上海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同住子女身份的认定在全市范围内加以统一。

(3)质量保障:拓展教育内涵,逐步改善和规范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207月1日,上海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性质及其办学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与此同时,自年起,每年下拨3000万元,用于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安全、卫生、教育教学条件,并透过登记备案、督导评估等措施规范此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上海各区县政府也透过种种措施,提升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公办民营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能够看作是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向全日制公办学校转变的一个过渡,作为一种探索模式,在未来必须时期内也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

(2)学段分布以低年龄段为多。小学阶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人数的比例,年为82。79%,年为79。47%,说明义务教育阶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以小学阶段为主。[4]进一步考察则能够发现,各年级学生分布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形状,即越是高年级的学生数量越少。

(3)就学渠道以公办学校为主。20之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2000年之后,上海市政府加大了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力度,同时增加了本市公办、民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力度。目前,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已经为本市的公办、民办学校所接纳。农民工子女在沪理解教育的渠道通常包括:进入公办或民办学校,数量逐年递增;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数量逐年递减。截至9月,上海尚有农民工子女学校258所。[5]根据市教委规划,到,上海将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1。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带给者dd市、区两级政府和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

作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带给者,市、区两级政府主要承担教育管理和教育财政经费转移支出等职责,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则主要承担教学任务。透过上海的实地调研,结合全国其他地区的公开报道及研究信息,本文认为,目前流入地政府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相关统计制度尚未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农民工子女数量不明,难以对这类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监测。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实有人口管理的信息登记系统,相关统计工作尚不完善,有关部门不能带给较为准确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数据,教育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掌握的只是自身有受教育需求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并为他们带给受教育的机会。如此的制度框架,既影响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规划的制订,同时也难以对这类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监测。

(2)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域公办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降低了义务教育资源的总体承载力。由于农民工往往集中居住而且多居住于城郊结合部,这使得义务教育资源区域性供给短缺的现象十分突出。对上海来说,出现这一现象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流动人口子女超多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如嘉定区的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户籍人口,教育资源的压力很大,而这些地区又面临本地区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因市政动迁导入的冲击。三种类型人口共聚一区,必然造成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供给紧张。二是部分闲置教育资源已经转让或出卖。过去一段时期,由于上海户籍在校生的减少,各区县公办学校校舍曾一度出现闲置,不是改作他用便是出让置换,使得可容纳量减少。例如,普陀区公建配套的教育资源中,被改作他用的托儿所、幼儿园及中学达46所,占地面积156845平方米,建筑面积38530平方米,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无法收回。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不能跨镇、区(县)入学,因此区域性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将始终存在。一方面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供不应求,另一方面中心城区的教育资源吸纳不足,从而导致上海整体教育资源的承载力下降。

(3)农民工无序流动,学籍管理尚未联网,增加了义务教育管理以及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的难度。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地和居住地不稳定,其子女为了继续就学不得不频繁转学,而且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学的发生比率和人均转学次数都偏高,就学的流动性也更大。频繁转学既影响了其受教育的连贯性,也给区域教育规划管理、学籍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农民工举家迁移及随产业布局调整向远郊集聚,致使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的区域性短缺矛盾由近郊区向部分远郊区扩展。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发展阶段,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和整体流动的比例显著上升。[7]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发展结果,导致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数量大幅增加。此外,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空间调整,尤其是工业园区向远郊地区的转移,上海的农民工也出现了向近郊及部分远郊集聚的态势。这不仅仅会改变区域教育资源的配置,使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区域性短缺的矛盾从近郊区向远郊区扩展;而且,由于远郊区教育资源相对较为薄弱,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集聚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些地区教育资源的区域性短缺,也不利于远郊区教育资源的优化和提升。

(5)户籍人口出生小高峰以及户籍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生育堆积效应,将加剧近期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以上海为例,2000年以来,上海逐渐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常住人口新生儿从20的8。1万人增加到20的16。66万人,将近翻番。同时,上海户籍人口自1993年起持续负增长,很可能在前后对现行的生育政策做出调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8]新政策一旦实施,很多人会选取在第一时光内生育,这将导致生育的堆积效应。理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增多,会对上海全面贯彻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

(6)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通道一旦建立,将对义务教育资源构成必须的冲击。由于户籍制度和中高考制度的限制,目前农民工子女尚不能与户籍学生一样在流入地享有继续理解初中后教育的平等权利。在上海,虽然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已构成共识dd将向农民工子女开放中等职业教育,但目前仅限于试点阶段。我们认为,无论是开放职业教育还是开放普通高中教育,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一旦建立,不仅仅将加大城市高中教育资源的压力,也会对义务教育资源尤其是初中阶段的教育资源构成较大冲击。

(7)义务教育借读费取消之后,大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难度将进一步加大。2008年11月,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月1日起,在全国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教育部门涉及的10项收费中就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将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带来巨大的压力,经费不足将成为首当其冲的现实问题,教育财政经费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此项政策的出台会对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数量及其渠道产生影响。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很大,取消借读费后,不仅仅会影响农民工对其子女是流动还是留守的抉择,导致更多的农民工子女透过随迁的方式进入大城市就读;而且因为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优于民办及农民工子女学校,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可能导致较多的农民工子女转向公办学校借读。

(2)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尚未惠及所有农民工子女,部分低收入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仍难以得到保障。仍以上海为例,在国家已经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的政策大背景下,上海将面临两难选取dd取消并禁止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存在,将使部分低收入且不贴合同住子女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无处就学;降低或取消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借读门槛,则如何解决该部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费用及如何预防更多的教育移民将成为一大难题。如果上述矛盾得不到妥善、有效的解决,那么,由于教育市场和获利机会的存在,新的、非法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仍会不断地冒出来。

综上所述,农民工居住地域相对集中,造成区域教育资源供给短缺与闲置并存的局面;受未来流动人口发展的变化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变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统计制度的不完善使教育职能部门难以掌握农民工子女的基本状况,由此增加了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和规划的难度;初中后教育通道以及免收义务教育借读费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资源供需矛盾的核心dd财政压力,而借读条件门槛的设置是不得已之举,显然会让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失去受教育的机会,也加大了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整治难度。农民工子女教育基础薄弱、社会融合进程缓慢、高考户籍制度的限制等因素的存在,也造成其受教育难的客观现实。就应说,上述问题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仅会影响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进程,也会影响户籍学龄人口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

上海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中所面临的难题在全国具有必须的普遍性。本文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务必从战略的高度对相关制度加以改革和创新。

首先,务必适应农民工群体的发展特点,实现战略思路的转变。一是教育机制从政策保障向制度创新转变。农民工子女教育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虽然各地已经构建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框架和保障机制,但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两为主”原则,如何解决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入学政策的问题,如何解决区域内部教育资源不均、负担不均的问题,仍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使现有的工作系统化和规范化。二是教育目标从教育机会公平向教育内涵拓展转变。流动人口家庭化、常住化的发展趋势充分说明,就应改革以户籍学龄人口为对象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常住学龄人口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相应地,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内涵务必进一步拓展。也就是说,不仅仅要解决义务教育起点的公平问题,还要关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问题。在关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同时,还要逐步解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问题。

其次,就应秉持“统筹发展、区域调配、多方投入、重点扶持”的指导思想。统筹发展,是指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市义务教育的统一范畴,将户籍基础教育改革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有机结合。区域调配,是指根据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分布及求学需求,对全市存量教育资源加以统一调配,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实施跨区域资源配置。多方投入,是指“两为主”原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基本价值,但并不意味着强化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也不意味着强化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强调在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上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方针并不是排斥其他社会力量、尤其是民间资本和“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重点扶持,是指对贴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透过重点扶持的方式,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最后,就应依据农民工流动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对现有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以改革和创新。具体的政策推荐包括:

(1)强化和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将农民工子女教育资源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一,根据各区域人口变动的不一样状况决定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向。市级财政要加大对人口导入区县尤其是农民工子女集聚的区县的支持力度,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较多承担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增加教育资源短缺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的供给,提高这些区县公办学校理解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潜力。其二,透过对外来务工者居住地的规划引导,及时调整不一样区域学校的设点布局,使其与新的人口格局相适应。为分散农民工子女居住和就学的密度,大城市市区相关政府部门要对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地予以相应的规划和布局。

学生就学。二是应以城市教育附加费及透过社会赞助等方式建立专项基金,透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带给教科书等方式,帮忙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一部分。市场操作,是指让有企业背景的职业学校进行培养和消化一条龙,企业也能够委托培养方式招生。教育成本由企业、个人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企业有权在录用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学生(政府应限定最高淘汰率)。与此同时,政府务必制订规则,强化对成本、价格和教育质量的监管。

(4)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其一,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就应说,上海市政府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管理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上海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同时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5)根据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发展特点,建立涵盖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要适应流动人口常住化和家庭化的现实,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把常住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政府教育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三方面:第一,加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外来少年儿童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第二,充分发挥农民工子女教育领导机构的作用,统筹协调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涉及面广,需要由政府牵头。第三,根据农民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实行农民工子女学籍管理信息化。可试行发放农民工子女“入学绿卡”,专设便民窗口,统一界定、办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住所不定的特点,学校能够按照受教育时光、分段收取相应费用的办法,以免造成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本文是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项研究课题dd农民工子女教育(农工党上海市委课题组,2008。吴瑞君任课题负责人并主笔课题研究报告)的部分成果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

参考文献。

[1]冯绮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综述[j]。华东经济管理,,(6)。

[2]胡瑞文,廖大海。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问题研究[r]。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04。

[4][6]上海市教委。2006年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状况[eb/ol]。教育部网站。

[9]湛卫清。农民工随迁子女融合教育的困惑与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8,(3)。

[11]邵宁。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公平问题研究dd以上海市四所农民工子女学校为例[d]。上海:上海大学,2007。

[12]李蓓蓓。上海市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调研[j]。历史教学问题,2004,(06)。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七篇】

近年来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由于缺失正常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问题增多,学习成绩下降等方面。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品德,心理健康成长发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成为、家庭、社会的一个管理难题,亟待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字。

引言。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家长展开问卷调查,以了解农民工自己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有一个随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而日渐积累的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加速发展,农民工的规模更加塣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xx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823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达到700万人,留守在家的儿童2200多万。于是,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城市中的热点社会问题,市民也高度关注。

我们的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几个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农民工子女在学校中的受教育情况;留守子女的教育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家长对学校和社会的期待等。

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对于其中几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一致。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认为农民工子女应该和本地孩子一起上公立学校;农民工子女相对于本地孩子存在不够自信的心理态势;当家长无力支付子女学费的时候学校或政府应给予帮助。另外,有接近90%的被调查者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非常关注,他们了解这些问题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以及与别人的聊天。有71%的家长认为应该让农民工子女在现居住地上学,让孩子留在身边以方便照顾。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们都很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但是由于文化程度受限制,学习环境不好,经济能力有限,沟通不够等原因,大多数受访者的家庭教育状况并不理想,449%的父母偶尔辅导他们的学习,而51%的家长从不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只有1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学习型家庭。但是,作为家长,他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帮助子女或与子女共同学习。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我们出我国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与父母缺乏沟通,亲情缺失,心理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孩子心理上感觉被遗忘了,因此非常渴望得到大人们的关注与爱护,而大人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忽视了他们的需求,久而久之,有些孩子可能就由此越来越封闭、孤僻;而另一些孩子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法,比如故意做一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实际上他们这样做也并非出于恶意,其目的很单纯:引起大人们对他们的关爱、重视。而一旦他们出现了这种情况,大人们的反应多会是生气,继而可能就是打骂,而很少会想到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给他们以亲情的抚慰。而孩子得不到其所需之后,可能会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来,由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对于孩子的发展就非常不利。

二、监护不能落实。

“留守子女”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占56%;无人监护占26%;其他亲戚监护占18%。隔代监护,一是心理代沟太深,祖孙难于沟通,二是祖辈过度溺爱,百依百顺,三是没有教育理念;亲戚监护,日子一长,孩子或多或少有过失,只要亲戚批评责备,他们之间就有可能产生心理隔阂,严重的甚至闹矛盾;没有人监护,不仅这些孩子心理没有安全感,而且很多事情就有可能因拿不准主意而失误。

三、学习压力大。

调查发现“留守子女”的学习成绩明显偏差,成绩排名中,留守子女只占优秀生的10%,而差生当中有70%都是留守子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监护人的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对孩子进行及时的辅导;其次,家庭中的学习氛围不浓,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够重视,多采取放任的态度,认为只要孩子不调皮就好;再次,教育方法落后,家长不注意与子女的沟通,训斥多表扬少,往往以命令职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以收效甚至适得其反。

同样,我们对造成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诸多问题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受教育的途径有限,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等等。

很显然如果农民工子女继续留守得不到很好教育的话农民工这个阶层与整个社会的脱节就会越来越严重这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广泛力量的密切配合。了解了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后,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

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

二、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对于父母来说,家庭教育的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关心上,而更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去关心和爱护他们。农村学校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权和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针对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同时,家长与学校应该加强沟通,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

三、整合社会资源,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留守学生”工作和主题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爱心募捐、义务家教、艺术培训、心理咨询等关爱活动,更大程度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关爱行动,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关爱留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对于家庭、学校和政府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多方位、多角度地采取相应措施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才能使“留守儿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进而使外出务工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郭燕聂,王永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及对策分析,中国电力教育,20xx。

3熊正财,李作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之我见,20xx。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第八篇】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1、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2、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校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3、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4、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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