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报告汇报制度 年度工作报告汇报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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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公司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三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作为主要任务,引导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第四条 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发展目标和电力生产经营中心,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电力改革的全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第五条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之中,实现对人、对事、对物管理的一体化。
第六条 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力,企业的改革、发展、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真正发动和依靠员工群众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企业与员工形成一个目标共创、命运相连的。利益共同体,齐心协力办好企业。
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突出抓好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理论的学习、研究与宣传,自觉担负起推动学习、引导学习、服务学习的重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做学习和实践理论的模范。要深入分析当前思想政治领域的状况,及时找出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把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一强三优”发展目标上来,统一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上来。
第八条 着力抓好学习贯彻党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围绕立党、治党、管党,把握党章是党的正确方向的根本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第九条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紧密联系广大干部员工的思想实际,围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大力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做贡献。
第十条 切实抓好思想道德建设。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并与岗位责任、奖惩制度等挂钩,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系起来,努力使思想道德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活动,发挥道德建设载体的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企业道德风尚。特别要抓好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热爱电业、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对社会负责”的职业责任感。重点要加强青年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
第十一条 大力进行形势、政策、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要配合企业重大改革决策和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出台,向员工介绍企业面临的形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其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增强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强民主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学法、懂法、守法和遵纪,增强纪律、法制观念,坚持依纪依法办事,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持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要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发动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行“厂务分开”,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第十二条 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职业技术知识以及其他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鼓励和引导员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第十三条 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把企业廉政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大力弘扬企业精神。要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要深化企业内质外形建设,塑造“国家电网”统一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十四条 坚持以电力生产经营为中心,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要把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难点,员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思想动力。
第十五条 坚持群众路线,贴近基层、贴近员工。要抓住员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具体员工身上,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与员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之中。
第十六条 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认真搞好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勤政,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人格的力量教育人、影响人、带动人。
第十八条 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诚待人,平等待人,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要承认人们的不同性格、爱好和兴趣,建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相互支持、学习上相互勉励、思想上相互沟通、感情上相互交融、交往中相互尊重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
第十九条 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借鉴国内外关于人的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心理学、行为科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一系列社会科学理论,不断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以改进求加强,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二篇】
公司借款工作制度
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物料需借用现金时,提前4小时将用款申请单报财务出纳处,500元以内自备,超过500元时,由采购员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无息从公司资金中借取,但回公司后三日内必须将款结清(按发票时间第四天计息),每超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5‰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2、采购员外出采购,需办理汇票,必须在用款申请单上注明具体使用时间(月、日、时、分),如带支票,返回后,应立即按财务规定进行结算。需发电汇的,必须在15天内将发票报销。
3、采购员外出采购,如带汇票或办电汇,业务结算有余款时,应监督对方财务人员,将实际结算金额填入汇票并要求速传回我方。电汇也请速传回我公司。
4、采购员所带汇票或发电汇(),结算有余款十日内返回属正常运行;十日外返回,给采购员按每日5‰计息,利息归用款部门;两月内返不回者,除扣息外,按坏帐处理,从采购员每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齐为止。
5、如因相关财务人员不及时扣采购员款,除按本规定第4条对采购人员处理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采购员相等款额处罚,罚款归公司。
6、个人业务或其他事由需借公款时,借款人首先到相关财务索取借款单,详填借款用途,由经济担保人签名担保后,由总经理签名批准(批准者在经济担保人失去经济赔偿能力时,承担其赔偿责任)。而后,由借款人持签名齐备的借款单到相关财务办理借款手续。其借款数额和还款时间由本部门经理决定,但借款者每人借款总额最多不准超过1万元,借款时间每次不准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按年息8计算,滞纳金按不按期还款额每拖一天5‰计算。
7、经济担保人为借款人自愿担保,如担保失误,自愿还清债款。
8、各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因公外出需借公款时,500元以内自备,超过500元时,可凭总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公司财务从公司资金中无息借取,但必须回公司后三日内结清,每逾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借款额的5‰对借款人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9、各部门员工,因公伤可凭总经理、本部经理、借款人签名的借款单,到本公司财务办理借款,借款从公司资金中借取,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赔款时间。
10、任何形式的。借款到期必须以现金形式归还,对不按时归还借款者,无论何种原因,从应归还借款之日起三年内取消其借款资格。
11、任何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财务按借款人、经济担保人(或将抵押物)部经理、总经理的顺序从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回,扣不齐的,按年息8的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扣齐为止。如财务人员不按以上顺序的规定扣除,每发现一次按工作失职罚款500元。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第三篇】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一、督办内容:XX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2、交办。交办采取发《上海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3、催办。《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4、总结。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十、考核奖惩
1、基地将督办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办工作质量,即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办报告质量。
2、基地按季采取《督办通报》的形式,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办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4、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章:培训教育【第四篇】
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