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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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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一篇】

2011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务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禁毒日、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兴盛”,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2011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案201件,人民调解201件,成功调处201件,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2011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在5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总结人:苏钰铭。

20111年12月13日。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二篇】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徽法治办〔2016〕7)号,推动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电视台民生热线《法在身边》栏目录制《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和《利用微信红包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件》和拍摄。

二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月22日,区普法办与区法制办联合组织26家行政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xx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5月24日,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xx区“谁执法谁普法”各成员单位以及xx区人民陪审员等共计20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旁听庭审。10月13日,在区一中开展了青少年的公民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干部”的效果。

三是整理上报市司法局《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建筑工程层层发包中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正确区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个“以案释法”案例。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

(一)做好六五普法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

成立了xx区法治宣传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区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项工作。组建了区“七五”普法宣讲团和“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调研座谈会,组织申报“七五”普法黄山市“法律七进”示范点,组织起草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9月23日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覆盖全区各个单位与乡镇,参训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六五”期间,区司法局xx司法所方宇华荣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和胡频等4人获得市级表彰,富溪乡等12个单位和谢雪松等12人荣获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上九庙会”、“三八维权月”、“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江淮普法行”活动、“”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等“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共八个司法所,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以上,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8个司法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规定的“五化建设”和“五室标准”要求,做到制度上墙,岗位公示,责任到人,工作有序,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落实发放到位,有2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潜口、街道),有1个司法所被市级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呈坎),有一个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广惠村)。

(四)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今年先后化解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纠纷18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新南片区2号地块剩余20户的拆迁工作,蔬菜片区800余户拆迁户的返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2352件,调成率98%。同时,在重大重建项目新建6个调解室。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台阶。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截止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累计解除50人,现在册39人。同时,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8人,落实安置人员88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8人就业,帮教率达100%。

(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事项(咨询)168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131件。超额完成了全年80件援助案件的任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力提供帮助,有效地落实了“应援尽援”精神,同时,积极做好我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改革工作开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普法工作随意性大,出现“忽冷忽热”的情况,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开展具体工作较少。二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执法手段偏弱,由于目前并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广泛开展《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经费管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三篇】

2016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6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五篇】

本人在镇领导及司法所所长的精心指导和带领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目标要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踏实,认真勤恳,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思想方面。

这一年的工作使我在思想上变的更加成熟,政治上更加坚定,在基层工作能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到群众的所需所求,这些更能培养我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我想只有扎根在基层刻苦实践,才能真正增长自身的才干。

二、学习方面。

我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放在首位,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各项农村政策、法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备了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也使自己的业务知识得以丰富,实践经验得以增强,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以提高。

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与领导及时勾通。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工作中不计较份内份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不等、不靠,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工作作风有时急躁,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2、从事业务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还不多。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六篇】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嘉陵”,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1——8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1件,调处16件,调解率为%,对尚未调处的5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嘉陵的稳定、平安、和谐。

3、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嘉陵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嘉陵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人,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四级”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七篇】

在20xx年的上半年中,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狠抓各项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辖区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水平较同期有了较大的提高。

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成立“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服务团”,服务团定期下到辖区各村、镇,通过各种方法,为农民群众送去他们最关心的法规、政策,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北杜镇南朱刘村,服务团就开展了各项活动,向群众展示法制教育图板,向群众发放以《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图书共计120余册,散发各类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2次,并现场调解纠纷1起。通过法律志愿服务团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切实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西藏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高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只有在形式上的不断创新,才能使普法工作持久深入开展。首先,我们在公共场所的显要位置投资修建普法宣传栏。编写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法律名词解释及典型法制案例,让群众随时随地学到法律,并且阅读后能真正提高个人的法律素质。宣传栏内容每月一期,定期更换。其次,积极开辟网络普法新阵地。我们与信息中心等部门相互协调,克服困难,准备资料,现普法网站正在建设之中。通过网络全面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知识面和覆盖面。:。

育工作,使全区公民的法律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全区的普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精编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第八篇】

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统一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法律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为推动法治xx、平安xx、幸福xx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保障,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开展以“立规矩、转作风、抓落实”为主题的“机关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倡导“严”、“实”作风,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提高干部执行力。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问责。开展“三就”服务,即收费就低不就高、办事就简不就繁、服务就近不就远。树立“有为有位、敢于担当、争先进位”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惠民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手抄党章100天”、“七一”主题党日、机关服务年等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组织建设,抓好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律师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增强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意识,不断扩大律师行业党员覆盖面。

三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继续开展立功创模活动,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努力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走在xx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中央政法委每月举办的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和省司法厅每月举办的学习讲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业务骨干赴新兴县、广宁县、四会市、中山市等司法局开展业务学习与交流。

组织班子成员参加xx市司法局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依法治国理论培训班以及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的全市基层(社矫)管理工作人员和司法所所长业务培训班;组织副股以上干部参加由我局在南京市委党校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创新管理与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加大对干部职工岗位交流力度,提拔一批中青年干部担任领导岗位,最大限度激发队伍生机和活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和法制教育,严格纪律和行为规范,增强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意识。抓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实行诫勉提醒,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正反面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党员到歇马举人村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摩学习。

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现场参观学习广东省首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番禺宝墨园,以及组织全体公务员现场参观学习广东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平荻海风采堂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周文雍陈铁军烈士纪念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廉洁公正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把“廉洁、公正、高效”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不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

二、扎实打造监管矫治工作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人民调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市已全面形成了市、镇(街)、村(居)委、村(居)民小组四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并向厂矿企业、行业组织延伸,使人民调解工作覆盖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镇(街)人民调解中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结合市、镇(街)、村(居)三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相关维稳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切实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落实基层大接访、矛盾大排查、包案责任制、部门联调、诉调对接、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按照“五落实”(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六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的要求,着力推进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制度,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做法,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运用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全市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员共80多人参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2016年1月25日上午,四川江油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冉某华、四川民工黄某明等人为代表的30多名工人到横陂司法所反映江由公司欠薪,要求司法所介入调解解决,司法所受理后,感到事态较严重,于是依法启动程序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达成协议。280多万元的工人工资由华新水泥(xx)有限公司和四川江油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负责一半的方式支付。华新水泥(xx)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为承建方四川江油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垫付1433892元工人工资,纠纷圆满解决。2016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4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9%。

二是两类特殊人群实现有效管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定期报告等各项监管制度,重点整治社区服刑人员长期请假外出务工等现象。加强实施电子定位监控,有序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监控规模。沙湖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方法,通过网上搜集、精编、下载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视频,分组轮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观看学习,收到良好教育效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和衔接机制,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率、核实率、反馈率达到100%。扎实开展两类特殊人群帮困扶助工作,对全市18名经济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困难补助。2016年我市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68人,其中今年在册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112人,接收释解人员154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三、扎实打造法律服务工作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民生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上新水平。继续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水平。按照省司法厅部署,启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部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法律顾问在村(社区)服务的每一件工作都录入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法律顾问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开展工作;抓好2016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调整工作,我市174个村(社区)由原来18个律师事务所53名律师调整为14个律师事务所47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组织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集中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基层常见法律顾问的业务理论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业操守;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分片到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督导检查,了解律师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听取司法所、村委会和村民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确绩效考核,按照法律顾问检查评估办法,做好2016年中期检查考评工作,经检查评估,除2名律师无法全额领取上半年法律顾问补贴外,其余45名律师全额领取法律顾问补贴,并将评估结果在局域网和市信息网进行公示。

及时总结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做法,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了2015年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了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赞誉。吴某是横陂镇元山村村民,2016年1月,他的邻居李某在修建自己的房屋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好防护工作,导致吴某房屋损害,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元山村的干部向该村的法律顾问梁超平律师反映情况后,梁超平律师多次走访吴某和李某,了解双方的诉求,最终,在律师的调解下,吴某与李某来到村委会,在多名村干部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纠纷。2016年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共接待各类服务对象7156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2331件次,接访咨询4297人次、举办法制知识讲座696场次,参与群众20000余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件,其他法律服务216件。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提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与公安部门联动,在公安看守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押人员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转递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规范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派驻村律师参与办理法援案工作,每个律师每年至少办理两件以上法援案。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增强,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较好成效。如法律援助处通过对受援人吴某继承其配偶银行存款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援助,为银行存款继承纠纷另辟蹊径解决问题,受到当事人赞赏和好评。2016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1件,其中刑事指派30件,公民申请1051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757件次,免费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1838件,接受群众来访634人次,为农民工追回欠薪和人身损害赔偿款1364万多元。

三是公证法律服务有新发展。加强公证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证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明确每个岗位人员职责;履行服务承诺,改善服务态度,一般案件坚持8个工作日出证;简化办证手续和程序,减少可有可无的案内翻译和证明材料;实行制度上墙,对公证处主要职能、服务承诺、办证指南、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开,增加办证透明度;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完善公证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16年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8993件,其中涉外公证5357件,国内民事公证3441件,涉港澳台公证195件,帮助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6万多元,协助引进外资民资530多万元。

四、扎实打造普法宣传工作网,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水平。

一是“七五”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制订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召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总结“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全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下一步将举办全市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成立全市“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规范化、常态化巡讲工作。

二是干部学法用法取得新突破。坚持对”一府两院”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把公职人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对初任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全市公职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全市近10000名公职人员通过网络完成在线学法考试。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机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决策前法律咨询、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从而推进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抓好《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依法治市办、xx市司法局、xx市普法办《关于xx市2016年推进法治镇(街)创建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镇(街)、村(居)创建活动,重点督导横陂镇、大槐镇、圣堂镇法治镇(街)创建工作。在去年有4个镇(街)达到xx市首批民主法治镇(街)的基础上,今年又有一批镇(街)达到xx市民主法治镇(街)要求。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市禁毒办、恩城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在恩城小岛文化广场建立禁毒法治长廊;与市依法治办、圣堂镇府联动在圣堂镇横塘、码头建设文体法治广场。目前全市巳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22个。继续组织开展农民法治论坛活动,以农民法治论坛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基层群众的普法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法律”六进”活动取得新成绩。多次组织律师、基层司法所的同志以及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2016年全市上法制宣传教育课112场次,巡回法制宣传15场次,派发法制宣传资料13000多份,受教育5多人次。充分发挥中学生学法平台作用,全市近15000名在校中学生参与在线学法考试。大力推进挂点单位东成镇下绵湖村委会禁毒整治工作,在该村及辖区村民小组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设置6个禁毒宣传专栏,与市公安局、东成镇府等部门单位联合在该镇侨联广场举办了一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共派发禁毒宣传单张3000多份,参与现场咨询群众180多人(次)。

与市教育局、市禁毒办、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单位在恩城第一小学、东安中学分别开展青少年学生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沙湖司法所牵头沙湖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在沙湖中学、郁文中学开展一场“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与市依法治办、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联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法治漫画大赛和“法治在我心中”征文比赛,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法律意识。

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联动,加强方寿林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今后将以全市中小学生为主要活动对象,每年组织全市初一班、高一级、中职学校学生近9000名学生进行轮培。编印《与法同行,幸福侨乡》法治文化宣传小册16000本发至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委会,使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受到法制教育,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2016年,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镇(街)人民调解中心软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需发挥更大作用。

2017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抢抓机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综合能力,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上新水平。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要加强班子建设,全面严格管理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以提高职业素质为重点,以培养优良作风为保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二、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和大调解工作体系,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长效机制;要整合资源,加强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要加强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基础。提高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质量,实现对两类特殊人群有效管控,确保其不重新违法犯罪、不危害社会,把依法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引导、扶助、教育、管理好这一特殊群体,使其融入社会更加顺畅。

三、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识,打造惠民法律服务。

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来谋划。要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打造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并将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有机整合,实现法律服务全流程网上提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继续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确实取得实效。

要继续发挥法律援助作为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努力提高公证公信力;落实惠民服务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上门办理公证服务,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促进公证业务发展。

四、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民守法社会氛围。

要坚持“服务大局、需求导向、创新方式、精准普法、普治并举”原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持续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普法实体平台和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实现普法全天候、全覆盖,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懂法、守法、护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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