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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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突出“以教育实践促改革创新,促作风转变,促业务提升”的主线,理清思路,深化创新,大力开展各项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成功率达%,达成协议涉及金额亿元;各级法律援助组织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上门办理2888宗;我区被国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我局被市司法局推荐省司法厅申报“集体二等功”。具体如下:
紧跟区委的部署,坚持边学边改,按照“找准存在问题、建好‘病历本’,提出解决方案、开好‘处方药’,确保整改达标、拿到‘健康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去年“三先”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提醒全体党员进入状态,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龙岗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分工。
在办公区域设立了活动专栏,张贴了活动重点环节流程图和宣传资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学习微心得等,设置了“龙岗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意见箱”,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抓实“四学”,扎实开展教育。按照“一周一主题”的安排,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班子成员带头做笔记,看影片,写微心得、微体会。由局长江育良以题为《讲法治精神树优良作风走群众路线》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实际,多种形式,为党员上辅导课。以抽查学习笔记、提问等形式督促学习,对学习效果不佳的“补不足”,对学习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考学”活动,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推动作风转变。
全面梳理优化行政职能,完成28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目前,已收到反馈意见102条,其中无意见94条,修改意见或建议8条;全体党员按照居住地,与所在社区党组织结对子,开展进社区活动。局班子成员先后到人民调解室、法援联络点及窗口单位体验申请办理流程,开展一线体验活动,收集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四是突出“最后一公里”,检验活动效果。
律公科积极协调推荐优秀律师参与市律协换届选举,2名优秀律师当选市律协新一届委员,向全市律师行业展示了龙岗律师诚信建设的成效;基层科加快推进区中心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采购工作,为解决医患调解服务需求“最后一公里”打下坚实基础;宣教科协商华程公交公司,建设公交车普法宣传平台工作,推进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法援处深化“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设,联合区总工会推进大型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探索,与四川省大竹县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协助机制,在大竹驻深办事处(同乡会)设置法律援助联络点,解决大竹籍外来务工人员法援需求。
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后,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由区委书记杨洪同志任组长,其他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不断提速。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立即牵头各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方案初稿,经过4次征求意见和完善后,在全市各区率先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7个子方案以及工作例会、督导检查等机制,全面推开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规实施专项行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等六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了龙岗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工作水平;二是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扎实有效。
举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培训课5次,50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电教片。邀请胡圣诞律师、王林老师在区文化中心讲授了《法眼睇廉政—从贪利型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谈起》、《如何让法治和文明走进社会》等讲座,共吸引500多名市民群众听课,得到深圳侨报、深圳广播电台等10多家媒体大力宣传,并在龙岗电视台节目中滚动播出,扩大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影响;三是“法治龙岗”网站建设更加完善。
以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为契机,在网页开辟法治动态、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普法精品、普法之窗、学法考试、普法漫画、普法视频、法治文化、法律课堂、法律咨询、在线办事等栏目,为市民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和在线律师、公证法律咨询服务,让市民足不出户享受到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年4月份网站正式开通以来,浏览量达35万人次,宣传报道全区各类法治信息9100条,登载法治建设信息2800条,为老百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00人次,组织全区干部学法考试和视频学习3次,服务了各级领导决策,方便了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推动了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大资源整合,完善网络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人群管控,推进“平安龙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截止6月底,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隐患923宗,化解矛盾纠纷9921宗,涉及当事人26204人,成功率达%,达成协议涉及金额亿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一是大力推广信访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更加紧密。
在总结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法院、信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通知》、《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等文件,推进诉调有效衔接,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二是深化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网络建设得到完善。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在全区遴选符合相关条件的医学和法学专家,筹建龙岗区医学和法律专家库,为调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时提供专业保障。
目前,全区14个公立医院和2个民营医院设立了医调室,实现了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调室全覆盖。上半年,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咨询1056人次,调解医疗纠纷31宗,调解成功23宗,成功率达%,涉及172人,协议涉及金额万元。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化调解员日常培训教育,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与区人力资源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及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上半年,共组织培训课29场,培训561人次,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技巧和综合素质。
与团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的实施方案》,成立龙岗区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广泛吸纳能力强、业务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义工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与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优势互补;四是严格落实社矫法律法规,特殊人员稳控得到增强。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严格的调查评估。协调龙城街道邀请培训讲师,为矫正人员开展了两期心理健康培训,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舒缓心理压力。
加强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工作,当庭交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7人次。上半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21人,累计解除矫正245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数增加了%,对29名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对在社矫期间吸食毒品的社矫人员萧某,提出了撤销缓刑的书面建议,完成收监执行工作。此案是全市第一宗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提出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监执行的成功案例,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借力各类载体,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律师点评72期,发送手机宣传信息108万条,开展观众互动节目85场,播放普法电影专题片1000场,不断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为全区经济、民生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法律“四进”工作扎实开展。举办了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初任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各类法制学习、培训四期,全区公职人员100%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资深法官王成明讲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提升全区执法部门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
结合全区基层社区“两委”和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志愿律师团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开展了“创建平安龙岗”、“道德学堂”等专题教育,半年来受到系统法制教育学生达万人次,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组织区电影公司20多支流动电影队,在各工业园(区)放映法制电影和专题片300场次;二是法治素养大提升行动初见成效。
结合“六区一城”战略部署,组织专业表演团队,编排了法制情景剧、相声、歌曲等为主的普法宣传表演节目,开展法制宣传巡回演出,将法律知识以有奖竞猜的形式自然地穿插其中,寓教于乐,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带给了群众。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结合节点安排,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托报纸、电台、网络等普法载体和平台,有序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反恐安全、诚信文化、“人民调解月”、“安全生产月”、《深圳市控烟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访涉诉系列宣传等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在《深圳侨报》“天天普法”栏目刊登相关内容65期,发放宣传海报6000份,宣传折页12万张;四是普法宣传新载体得到拓展。联合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在其下属10个汽车场站、282台红色出租小汽车、98台城际公交和43台长途车辆开辟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新平台。在全区主要道路、广场、繁华地段建设了7个led屏、3个立柱广告位投放普法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创建法治龙岗、平安龙岗、打造“六区一城、”“中国梦”等内容,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结合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提升公益律师服务团能力水平,深化行业诚信建设。着力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公证业务基础工作,强化公证服务水平。上半年,顺利完成全区38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办理律师证照业务53件,查处各类投诉案件9宗,律师公益服务团共解答咨询50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241宗,国内民事公证5625宗,涉外公证1116宗,上门办理2888宗,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扶持律师行业优惠政策取得新突破。按照杨洪书记关于“加快引入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做好高端产业发展配套”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多方论证,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形成了对龙岗区律师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为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在龙岗设立分所和促进龙岗区现有律师事务所资源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全国优秀律师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在龙岗设立分所,我局将从落户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税收补贴政策等多方面落实配套优惠措施和奖励政策。
二是“律师、公证进社区”工作开局良好。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平安龙岗创建范畴,多次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所所长等层次会议,推动落实律师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5名公证员,驻点横岗保安社区、龙岗南联社区、坪地年丰社区等10个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目前,全区107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意向,落实了法律顾问人选。驻社区的公证员先后为社区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服务30多次,办理公证等案件20起,减免上门服务费近万元。
三是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再上台阶。加强律师职业素养教育、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诚信档案、诚信监督等制度,完善340份律师诚信档案。牵头律工委组建律师诚信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符合本年度诚信等级条件的3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切实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民生和维稳工作。上半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4379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775人次。办理刑事援助案件456宗,同比持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一是强化了案件质量监督。组建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小组成员3人,制定《龙岗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暂行办法》,采取重点跟踪、回访受援人、旁听审理、询问承办律师情况等方法,主动了解案件进展,实现案件监督的及时性。截止5月底,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已对9宗案件进行了重点跟踪,其中3宗案件已经办结,受援人对律师工作表示满意。
二是提升了法律援助覆盖率。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已建成“天安数码新城法律援助联络点”,“福昌电子厂法律援助联络点”正在筹建中;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点,满足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与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了协作机制。安排专职律师入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临街办公,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完善了法援便民利民举措。发动区属各律师事务所166名执业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报名人数是去年的倍,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制定《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及《受援人须知》等文书,推出“一站式”及“一对一”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志愿律师团中自行选定承办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使受援人享受到贴心服务。
至5月底,已实现点援案件20宗;四是切实发挥了维稳职能作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件、处理程序及服务质量监督等进行明确规定,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改革工作。上半年,指派律师参与区信访局或区检察院主持的接访活动120人次,协助区文体局等部门妥善处置龙城广场美食街商户遣散纠纷事件。协助街道办理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22宗,同比上升%。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逐一对照白皮书及创新工作方案,查漏补缺,倒排工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谈话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结合第一阶段活动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开展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和法纪教育,及时解决队伍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加强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职权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六最”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继续完善行政职权和党务职权清单编制,切实做到精简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减低行政成本;四是深入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
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等部门,突出法治建设、生态环保、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举办领导干部的法治讲座及宣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力争把横岗的百场法制巡回讲座、龙城街道学校普法载体建设打造为市级法治惠民工程项目;五是完善人民调解及社矫机制建设。加快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推广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有机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及工作流程,提升各级调解工作合力。
建立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正规化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社矫人员接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员查找、违规处罚、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升特殊人群的科技化、信息化监控管理水平;六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上级安排,积极发动,精心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龙城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打造新型普法阵地。组织109个社区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全区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进行第二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讲座。
扎实做好全区2016年绩效评估的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的工作;七是落实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力度,深化“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民生实事;认真落实贯彻公证管理相关办法,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公证处管理水平;八是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能。联合妇联、人力资源局、工会、残联等部门,做好法律援助主题活动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以龙城街道企业法律援助网络为试点,逐步推进企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与区总工会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大型工业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推进法援综合办公平台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正式运行。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二篇】
2016年,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安庆市和宜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一是成立由局长吴福华任组长,副局长汪剑英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重点目录维护任务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严格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逐步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要性内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重要参照,充实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从行政权力运行、人事变动、三公经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司法局内网,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扩大公开的覆盖面;三是通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三篇】
2016年以来,xx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总体要求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目标,大力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为重点,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四篇】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16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调整为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五篇】
201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嘉陵”,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1——8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1件,调处16件,调解率为%,对尚未调处的5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嘉陵的稳定、平安、和谐。
3、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嘉陵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嘉陵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人,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四级”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六篇】
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工,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建立xx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徽法治办〔2016〕7)号,推动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电视台民生热线《法在身边》栏目录制《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和《利用微信红包涉嫌开设网络赌场案件》和拍摄。
二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月22日,区普法办与区法制办联合组织26家行政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xx区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5月24日,区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xx区“谁执法谁普法”各成员单位以及xx区人民陪审员等共计200余名人员参与旁听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旁听庭审。10月13日,在区一中开展了青少年的公民旁听案件庭审。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讲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干部”的效果。
三是整理上报市司法局《未保价玉器快递途中丢失消费者索赔无果》、《申诉维权建筑工程层层发包中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正确区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个“以案释法”案例。
二、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
(一)做好六五普法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
成立了xx区法治宣传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xx区2016年重点普法目录》,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项工作。组建了区“七五”普法宣讲团和“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调研座谈会,组织申报“七五”普法黄山市“法律七进”示范点,组织起草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9月23日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暨“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00多人,覆盖全区各个单位与乡镇,参训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六五”期间,区司法局xx司法所方宇华荣获得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区司法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和胡频等4人获得市级表彰,富溪乡等12个单位和谢雪松等12人荣获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报表彰。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以“三下乡”、“四进社区”、“上九庙会”、“三八维权月”、“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江淮普法行”活动、“”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等“法律七进”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500余人次。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共八个司法所,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20㎡以上,全部立户列编,垂直管理和副科建制。8个司法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规定的“五化建设”和“五室标准”要求,做到制度上墙,岗位公示,责任到人,工作有序,万元办公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落实发放到位,有2个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示范所”(潜口、街道),有1个司法所被市级命名为“优秀司法所”(呈坎),有一个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广惠村)。
(四)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
今年先后化解区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重大纠纷18件,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新南片区2号地块剩余20户的拆迁工作,蔬菜片区800余户拆迁户的返迁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00余件,调解成功2352件,调成率98%。同时,在重大重建项目新建6个调解室。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上台阶。
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截止目前我区未出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累计解除50人,现在册39人。同时,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8人,落实安置人员88人,安置率达100%;落实帮教人员8人就业,帮教率达100%。
(四)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事项(咨询)168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131件。超额完成了全年80件援助案件的任务。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0%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尽力提供帮助,有效地落实了“应援尽援”精神,同时,积极做好我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各项改革工作开展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普法工作随意性大,出现“忽冷忽热”的情况,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开展具体工作较少。二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执法手段偏弱,由于目前并没有出台《社区矫正法》,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我区经济快速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三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广泛开展《xx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经费管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七篇】
半年来,xx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治xx县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xx县建设为主线,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深入推进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工作,较好完成各项预定工作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突出平安创建工作重点,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
(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化矛盾促和谐”作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4150余起,成功处置死亡赔偿纠纷21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70余起、邻里经济纠纷1360起、重大林权纠纷6起、医患纠纷12起、矿山职业病矛盾纠纷25起、交通事故赔偿39起。调解申请受理率达100%,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为平安xx县建设夯实了保障。县乡两级组织治调主任业务培训105次,乡村两级开展庭调观摩56场,收集调解案卷40余份,调解人员业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二)深入开展社矫安帮对象脱漏管整治行动。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全面铺开了社矫安帮对象的防脱漏管排查活动,目前已先后完成菜花坪、渌田、联星、新市、石羊塘、谭桥、桃水等9个乡镇(街道)社矫安帮工作的督查指导,走访对象240余人次,组织开展集中教化活动24场次,查改落实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近20余项,警告处分违反管理规定对象47人。半年来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现象。
(三)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察民情、解民忧”活动。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与江桥街道西阁社区结对共建单位,先后两轮深入小区,走访农户2700余户,开展宣讲46场,发放民调宣传资料近3000份,收集建议、意见70余条,实际解决生产生活困难30余项。深入办点单位新市镇方溪村6次,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及党员大会共计3次,筹集资金3万元,完成水库除险保安1座、防渗水渠公里,对接项目一个,拟硬化道路10公里。
二、突出农村法制宣传重点,全面推进普法学法日趋深入。
(一)精心组织法制讲课。与县委宣传部xx州大课堂项目组联合,组织律师在石山书院讲课11堂。深入震林中学、长鸿中学、交通路小学、文化路小学开展法制讲课6场。基层司法所牵头交警、公安深入乡镇中小学举办青少年法制讲课39次。
(二)创新开展农村普法。与联星街道联合开展“平安夜市”宣传15场,与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禁毒宣传21场,在12个乡镇农贸市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4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达23万余份,义务法律咨询4690人次,出动宣传车28台次,播放法制电教片和电影15场次。
(三)启动法治公园建设。将法治文化园项目纳入xx州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和xx县司法局2016年度民生实事,初步完成了项目建设规划、评审和预算,正在筹备项目招标,可望于7月初正式启动建设。
三、突出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单位管理。
(一)主动探索“双创”管理。开展律师、律所规范管理调研3次,召开律所主任座谈会议4次,顺利出台了《“模范律师事务所”和“最美律师”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创新县级律师行业规范管理的做法为促进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有序开展法律援助。接待法援申请群众430余人次,回复法援法律咨询170余项,完成法援受案116起,听庭12次,回访82人,整理法援案卷57份,落实法援办案补贴万元,基本满足了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
(三)务实拓展公证服务。落实并理顺了公证处的负责人员和各项绩效管理机制。共计办理公证业务920余件,实现公证业务收入3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百姓的公证需求。
四、突出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有效提升司法系统良好形象。
(一)选优配强基层力量。在完成乡镇区划调整后,对系统内部分干警进行了调配,两人所达到12个,占比达到%,进一步充实了一线办案的力量。同时,调整完善了局机关班子成员联片包干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各联系单位业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强化干警绩效考核。经反复讨论研究出台了切实可行的《xx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机关股室季度考核办法(试行)》,严格实行月汇报、季调度、分管领导享受所辖片区和股室平均考核水平的按季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系统上下整体工作责任。
(三)扎实推进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6次,开展专题学讨论4次,查摆“四风”问题210余项,落实各类问题整改140余项。
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指导思想: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县两级的工作要求,积极创树工作特色,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全力确保xx县司法行政取得新的实效。
二、主要工作:
(一)硬件建设:抓紧协调,加快推进,全面完成法治文化园项目、社矫服务中心项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二)职能工作:启动实施法制宣传墙项目;完成全县范围内的“法治学校”创建;组织开展优秀案卷和优秀调解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强化矛调中心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化解的龙头作用,确保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完成律师、律所的“双创”评先工作;加强社矫安帮对象的监管教化工作,确保实现重新犯罪零目标;全面完成法援民生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
(三)队伍建设:按照活动方案步骤要求,稳步推进上半年来启动的三项专题活动,确保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组织干警开展军训活动;加强工作典型经验推介和信息报送,切实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司法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第八篇】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秉承“xx争先进,全省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运行良好,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局“大战五十天结好全年账”的会议精神,采取倒逼机制,切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强化宣传,普法工作成绩更加突出。
1、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开启“七五”普法征程。一是巩固“六五”普法成果。针对去年省、xx市开展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认真查漏补缺,面向全市通报,要求各部门因地制宜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六五”普法总结。二是规范工作机构。将“当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为“当阳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三是开启“七五”普法新征程。推荐申报50个“六五”普法工作优胜单位,即将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卫计等部门进行评审,再上市委常委会议定;印发《2016年普法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组织起草“七五”普法规划,正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和市人大形成决议;做好了“七五”普法启动大会的一切准备工作。
2、深化“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活动节日节点,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围绕“长江大保护当阳在行动”主题,广泛开展环保宣传;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远离非法集资;开展“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监狱”活动,邀请xx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到5971部队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律师曹鹏飞定期在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讲授法律知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万余人参与活动,宣传法律76部,组织法制讲座100余场、发放法律书籍资料3万份,出动宣传车30辆次,展出展板150余块,现场解答咨询5000余人次。
3、深入推进“培根工程”,“三百计划”显成效。为使法治文化不断走向深入,我们逆势而上,提出“法治文化培根工程”之“三百计划”。2016年,重点挖掘法治文化示范户,达100个的工作目标。目前,新增庙前镇桐树桠村“法沁园”阳建成、河溶镇法律宣传志愿者杨雪峰等55个法治文化示范户,现已达到115个,顺利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
4、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
一是开展“法进农家”活动。组织“‘三下乡’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印有“法治当阳”的手提袋、水杯等260余份,深受群众喜爱。组织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居民上法治课344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30余条。二是强化“法律进校园”活动。以“法治文化校园行”活动为抓手,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征文比赛、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增强趣味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育和树立典型,打造了窑湾小学等一批优秀法治文化示范校园。三是完善“法律进机关”活动。全年市委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25课时。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前进党校定期培训4场次,受训面达100%。组织全市6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考试,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将学法考试情况与考核、晋级挂钩,真正实现“以考促学”。
(二)积极谋划,创优服务,法律服务措施更加便民。
1、法律顾问制度进村入户。
一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法律顾问考核细则》,年初,完成全市172个村(社区)2015年度考核工作,并将万元补贴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已完成2016年度考核,各村(社区)已推荐了2017年法律顾问名单,为12月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规范管理有序。172个村(社区)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包含了姓名、执业证号、联系电话、照片和律师履职“五必工作法”。
三是严格督办考核。4月,组织对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查。11月,联合市委法治办完成年终考核复查验收工作,对登记台帐、考核评分等次表逐一核对,确保痕迹管理科学规范。
四是作用发挥明显。“”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全面启动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迅速在第一时间与村(社区)进行对接,第一时间开展安抚、帮扶行动,每一个遇难家庭有1-2名法律顾问提供“保姆式”服务,严格依法依规,确保了22个遇难家庭按一个标准赔付到位,有力防止了舆论炒作、聚众上访事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不稳定现象,在大是大非面前,实现了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大检阅。
2、公证鉴定职能有效发挥。一是抓好延时、预约、上门、延伸“五项便民措施”,强化公证、司法鉴定职能担当;二是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关于我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收费的通知》,10月31日正式停止公证收费;三是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我们选派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干部到公证处工作,全处公证员达到4人。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3名公证员在公证大楼2楼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处专门安排1名人员在一楼公证大厅从事接受群众咨询、公证案件受理、公证文书发放等工作,形成了“咨询、受理、发证”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办证群众。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公证1028余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办理司法鉴定40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8%。
3、法律便民服务扩容提质。
一是针对岁末年关,开展“免费律师助您维权—暖冬权益大保护行动。办理农民工维权事项543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月3日春节前夕,为500多名农民工一次性追回拖欠薪资200万元,并组织现场发放,获得广泛赞誉。
二是针对年后农民工返程,开展“初春法律大宣讲行动”。2月22日,在农民工讨薪难等权益问题集中爆发节点,特别开展“情系农民工律师助维权”街头宣讲会。
三是法律服务渠道不断拓宽。创建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创立“小援资讯”微信13期,制作电子双月期刊5期等,网上接受法律咨询200余次,推送热点新闻50多次、法律知识解析30多篇次。
四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2016年初,湖北弘发律师事务所移址新建,成为我市第一家高规格律师事务所。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对律所、法服所开展年度检查考核,严格注册审核等。全年,接受xx市局转办投诉案件1件,按期调查上报率100%;查处1件律师代理纠纷,息诉率100%;审核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1起。
截止目前,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事务231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72件,军人军属法援案件4件,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为当事人与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2余万元。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特殊人群管控更加有力。
1、强化安全底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重大节点“两类”人员安全管控和教育。逢节召开专题形势分析会,全年没有发生“两类”人员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家属走访和扶贫帮困工作。全年共走访280余人,帮扶救助40余人,帮扶物质和现金折合16万余元,回复“特别家书”223封。三是完成社矫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五老”人员,172个村(社区)工作站站长、网格员、志愿者约600人开展业务培训。
2、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动态掌控情况。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坚持基础工作周抽查、月通报。6月市综治委等政法部门联合对全市社矫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8月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特殊时段应急处置检查,并接受省厅、市局的抽查。加大网上随机督查的频率和力度,社区服刑人员停机、欠费、越界情况被及时纠正。对违反社矫管理规定的8人给予书面警告,建议撤销缓刑2人。
3、争取政府支持,建立管教中心。为认真落实“双八规定”(八小时公益劳动、八小时学习教育),我们报请市政府同意新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征地55亩。整个建设拟用两年半时间,分征地、施工、使用三个阶段,由四名局领导挂帅,分成经费保障、协调办证、清理清场三个工作小组,齐头并进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经费争取。市财政拨付了3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并积极报请上级发改部门将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二是办理手续。前期与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办理了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现已签订万元的拆迁补偿协议,土地证正在办理之中。三是清理清场。对管教中心腾退3名教师、异地安置1名刑释解教人员、合同解除1户养殖户、清理鱼塘1口、耕地20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期将与市国资部门办理接管手续,进驻建设。
4、实施铸魂工程,彰显内外形象。一是5月全省社区矫正联系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二是6月我市社矫工作代表xx接受省政协视察。三是铸魂工程持续发酵。大力开展“五扶”活动,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全年共为81人安排了就业,5人申请廉租房,2人落实责任田,5人成为依法致富的典型,3人贷款15万元,4人落实低保。
截止目前,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49人,目前在册人数263人。
(四)创新机制,化解矛盾,人民调解构架更加完善。
1、组建专业组织,化解行业纠纷。当阳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当阳市公安局申请成立“当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落实专职调解员3人,4月挂牌正式运行。今年共调处纠纷108起,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创建调解机制,丰富文化阵地。今年,我们正式启动“‘昵称’调解室”。以玉泉办事处雄风村村民钟必超的家为阵地,因地制宜建立的《老钟调解室》作为样板在全市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昵称’调解室”。玉泉办事处16村、庙前镇20村实行了“‘昵称’调解室”全覆盖,全市达48个。
3、赋予新人身份,提升队伍干劲。继2015年为我市2188名调解员颁发等级证书赋予新身份后,较好地发挥了化解矛盾纠份的作用。全市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2075件,调解成功2061件,成功率达99%,涉案金额万元。
(五)注重教育,认真履职,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1、抓思想作风。今年以来,我们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一是“读报10分钟”添能力。班子会前,由班子成员轮流领学报刊杂志10分钟,畅谈体会,提高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今年已开展31次。二是“有话面对面”添合力。班子成员集体走进科室开展“有话面对面”座谈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干部意见,解决现实难题,聚集干事创业合力。三是出台《办法》添动力。为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即将出台《当阳市司法局争先创优管理办法》,将各项工作指标量化作为优秀公务员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
2、抓干部交流。今年,推荐提拔1名年轻干部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下基层锻炼;提拔4名年轻干部担任中层干部。
3、抓信息宣传。继续开展“出精品力作展司法风采”信息宣传主题活动,将信息宣传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截止目前,国家级媒体采用17篇次、省级媒体采用24篇次、xx市级采用41篇次、省厅简报采用1篇、xx市局简报采用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