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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汇聚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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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特色”,全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基础医学院党总支决定用三年时间在本院党组织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学院发展、稳定工作和各党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创新,体现特色;结合实际,讲求实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强化党组织功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

在各党支部中营造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激发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党支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更加明确,贯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制度和措施更加有力。党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方法和载体进一步创新,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扩大,党在学校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组织领导。

基础医学院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在校党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负责抓好落实。基础医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何胜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对活动作出了整体部署。各党支部以支部书记为活动负责人,要根据支部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开展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党总支。在本次活动中,将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员和支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四是个别支部、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内容涵盖基层党建的各个方面,重点是基层班子建设,我们要以“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创新”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强核心,建设一个团结、高效,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层领导集体。

基层班子建设总的要求是,牢牢把握一个原则,处理好二个关系,成为五个模范,树立六种意识。“一个原则”,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处理好“二个关系”,即要处理好各党支部和各教研室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党支部和全体师生的关系。做“五个模范”,即讲政治,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讲奉献,敬业爱岗,成为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模范;讲创新,成为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工作的模范;讲学习,肯钻研,成为精通业务的模范;讲正气,树形象,成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的模范。树立“六种意识”,即学习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加强素质,建设一支能打硬仗,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1.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理论上体现先进性。各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2.强化党员意识,在贯彻宗旨上体现先进性。要通过宣传优秀党员事迹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要通过政治上重视,生活上关心,增强党员的成就感和归宿感。

3.高标准要求,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教育党员要努力做到思想认识要高于群众、师德修养要高于群众、业务技能要高于群众、工作业绩要高于群众。教育党员要发挥榜样作用。

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要进一步完善党内各项制度,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提高党员教育管理质量。要健全学习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议事制度、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

加强服务,树立群众观点,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要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意识,重视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人本”为中心的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将“献爱心、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贯穿工作始终,营造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一要创新理念,不断适应时代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二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培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尝试多种多样的党员教育形式。三要创新党员培养和发展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发展责任制、公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要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科学规范,有章可循。五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抓认识,加强自身建设。

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各支部要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布置的学习内容制定好党员理论学习计划,规定每学期双周为政治学习、单周为业务学习,加强党建理论学习,通过灵活运用集中学习、自学、电教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手段,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党员教师尤其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明确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教育厅高工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增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

抓规范,搞好建章立制。

全面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党组织设置合理化、党员发展优质化、阵地建设功能化、规章制度规范化、党组织活动常态化“五化”目标加强建设。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严格组织生活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业务工作机制、党建带团建机制、激励引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重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力求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抓创新,推进党员扩源。

借鉴“双培”工作的成功经验,坚持一手抓“双培”工作,一手抓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进一步加大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新党员的力度。基础医学院管理1400多名学生,他们绝大部分是团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行动上向党组织靠拢,因此,在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为推进学生党建工作,基础医学院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党员发展模式,深化拓展“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改进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同时,大力加强“党建带团建”等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共青团、妇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党建带团建”主要做法:一是确定工作对象,5个教工党支部分别与数个学生班级建立长久和固定的'结对子联系;二是确定工作内容,深化“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加强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端正学生的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三是确定工作目标,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年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以党建带团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党支部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党建工作的指导,密切师生联系,增进师生友谊,促进相互了解,增强专业教师对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

抓落实、强化功能作用。

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工作和转变作风上有新作为;必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把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权利统一起来;坚持用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活动、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情感,做到“惑时有人解、平时有人访、难时有人帮、老时有人惦、病时有人探、终时有人送”,构建和谐校园;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新进展。

抓特色、树立先锋模范。

各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的开展,以“强特色、创品牌、育精品”为目标,着力培育或荐举特色鲜明、示范明显的党组织建设活动项目,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础医学院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五、活动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

组长:何胜。

副组长:韦国锋。

成员:许靖黄祖良马迎教韦耀东王金花梁楚晗窦锡彬。

黄永毅梁旭明詹朝东董智耀。

办公室设在基础医学院院办,办公室主任:梁楚晗。

2.开展集中学习。

学习重点内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等党的建设重要会议精神等高校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3.组织专题调研。

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深入师生党员中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广大党员沟通,了解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学院管理和为师生服务工作情况,发现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尤其要掌握一些带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心中有数”,即党员的数量、结构情况心中有数;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心中有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面临的困难和有利条件心中有数;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心中有数。各党支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有经验总结、有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于6月20日前上交党总支。

4.召开查摆工作会,找准问题。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围绕班子建设展开自查,主要内容有: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如何;班子在师德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作用发挥得如何;党政的配合如何;在师生组织发展及预备党员的教育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保证他们在各自的章程下独立开展工作。各党支部要围绕支部建设展开自查,主要内容有: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有无探索,党建的创新意识怎样;党支部的制度建设情况怎样,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规范化等。全体党员要围绕党员教育和管理,围绕在完成学院中心工作作用的发挥等展开集体性自查。

5.制定活动方案。

各党支部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坐下来找准问题,制定目标要求具体化、建设内容项目化、工作任务责任化的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具体方案。6月底前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整改方案上交党总支。

全面实施阶段。

1.——规范建设年。

在巩固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重在克难治薄、固本强基,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格局建设,从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出发,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制度、激励性制度和保障性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有效解决组织设置不合理、创造活力不充足、各方联动不通畅、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全面推动我院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年——特色建设年。

在进一步活跃基层、打牢基础的同时,以“强特色、创品牌、育精品”为目标,通过抓典型、抓示范,着力培育一批时代特征鲜明、专业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党组织建设特色项目、党组织特色活动,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我院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努力形成“一个支部一个亮点”的党建工作生动局面,不断扩大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年——机制建设年。

坚持把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巩固扩大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总结完善、推广应用在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工作运行、作用发挥、条件保障、监督协调、评估激励等党组织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

总结验收阶段。

各党支部在对本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该项目总结,并在活动即将结束时将总结材料上交党总支。

评选表彰阶段。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几点要求。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深化先进性教育的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措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要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发展,同时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总支委研究决定建立总支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的联系人每学期至少指导一次工作,组织一次培训,解决一个问题。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各党支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计划,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通过活动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提高。

党总支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期间,将按年度定期对各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支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校报、网站等及时宣传在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促进党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营造浓厚的党组织建设氛围。

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实行“每月汇报、每年评估”的检查评比制度。各支部按月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报送党总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二篇】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工作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汇聚最新8篇”,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党总支),不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

(一)组织设置。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2.组建方式:党组织一般按年级、学科、教研组等实体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校外教职工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海外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按照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

3.网上党支部:推广运用“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有活动计划、有专人负责、有图像资料、有书面记录。

(二)组织关系清楚。

4.党支部关系隶属:党支部要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按照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确定隶属关系。

(三)组织体系健全。

5.组织体系:设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班子选优配强。

6.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

7.书记选配: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行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民办学校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

8.委员配备:合理配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党支部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妇女委员。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五)换届按期正常。

9.班子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

10.按期换届: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委员出缺及时补充。

(六)动态管理到位。

11.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不再具备建立条件、作用难以发挥的党支部,及时撤销;党员人数较少、设置不合理的,及时合并。

(一)党员发展管理规范。

12.计划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落实“三培养”要求,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13.发展程序: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落实政审、推荐、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转正把关严格,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

14.工作监测: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教育党工委或举办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进行1次分析、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二)教育培训经常正常。

15.方式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采取“三会一课”、集中轮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学技能等、适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6.培训时间:发展对象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新党员入党一年内接受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56学时。

(三)日常管理落细落小。

17.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积分内容切合实际,能量化、可考核。按照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18.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一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档案材料审查严格,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查找和转接工作,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

19.党费缴纳管理:落实“党费日”制度,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适时公布收缴情况。

20.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排查登记和信息台账健全完备、更新及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民办学校按照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及时组织其参加党组织活动。

(四)激励关怀帮扶到位。

21.人文关怀:适时了解掌握党员各方面情况,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普遍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增进理解。

22.走访慰问:党支部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走访慰问党员。

23.结队帮扶: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

24.表彰激励:适时开展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一)支部活动常态坚持。

25.“支部主题党日”: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统筹安排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积分评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云岭红烛、育人先锋”主题创建等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五强五好”党组织。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

27.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因工作需要,要及时召开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8.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结合党员积分情况确定评议等次。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

30.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

(三)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31.公开内容: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党员发展、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32.公开程序: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资料归档的流程实施党务公开。

33.公开方式:运用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党务公开。

34.公开时限:采取短期7天、中期1个月、长期1年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联系群众制度健全。

35.联系制度:健全完善校级党组织班子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好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

36.人员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37.基本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要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三)活动阵地建管用并重。

38.场所设施: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设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等,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公开栏、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合理,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云岭先锋”党建书架,配套党报党刊并定期更新。

(四)基础台账完备规范。

39.党务台账: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基础台账,资料完备、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基层电子党务台账。

1.党支部设置形式。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中小学校,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设置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以年级组、学科组或教研组等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2.党支部成立程序。一般由中小学校或者其下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中小学校或者其下属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3.党支部调整和撤销。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批准,也可由上级党委直接作出决定。

4.临时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能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5.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或者教学点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6.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

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

7.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和交纳党费等。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8.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

9.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人员按时参加。党员领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请假。

10.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11.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

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12.请示报告。实事求是地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支部全面工作。

13.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14.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和教育事业,熟悉中小学校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15.换届选举。中小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3年。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和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书记、副书记的任期要注意与中小学校学段制相衔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16.发展党员。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发展政治品质纯正的党员。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健全把教学管理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向培养”机制。

17.教育培训。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18.日常管理。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稳妥处置违纪违法党员、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大力实施党员名师工程,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组织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支教送教、红色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19.责任保障。市(州)、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党委(党总支)等上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加强经常性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党总支)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20.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要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实行专项列支,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21.阵地保障。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

学习室,规范悬挂标识、标牌等,健全管理维护制度。

22.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23.促进教育改革。保证监督改革发展和办学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24.强化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任务。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一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规范党组织设置。中小学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公办中小学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设置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31号)执行。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第二条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9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7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一5人,具体职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一2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提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鼓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学规模较大、在职教职工200人以上的学校,应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产生,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第三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建立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公办中小学校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改革方案、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决算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实利益问題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先由党组织推荐考察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校长就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实施情况每年至少向党组织通报1次。

民办中小学校应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五条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公办中小学校实施“双培养"工程,注重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适当增加民办中小学校发展党员数量,注重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校出资人入党。

第六条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培训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纪律等内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教职工党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第七条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基层党委要建好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公办中小学校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对工作变动的党员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推行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从聘用环节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并纳入有效管理,在校从事专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

第八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每年年初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规范使用《党费证》,严格党费使用范围,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九条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充分保障党员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学校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教职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党员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开展党员教职工和学生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教师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等活动。加强学校与所在村(社区)的联系,组织党员教师到所在地报到,参加服务群众活动。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第十二条坚持“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18〕19号)。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结合党员先锋岗、党员工作室、党员示范课等主题实践活动,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和志愿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推动党组织活动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互促进。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每名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第十三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小学校党委(党总支)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应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学校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四条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驟进行。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党小组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十六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学校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员教师谈心谈话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

第四章思想政治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学校党组织莓学期至少1次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本学期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重点,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头脑,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抓好理想信念、党史国史、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教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十九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课堂讲授纪律规范,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把师德师风作为教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第五章工作保障。

第二十条加强活动场所建设。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对外悬挂党组织标牌。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议事规则、行为规范、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上墙,配备必要的基层党建、党务工作书籍。有条件的党组织,要配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电化教育设施和视听设备。

第二十一条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在职教职工200人以上或在职教职工党员50人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设立党建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未设立工作机构的,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学校党务工作。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进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或担任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在岗位等级确定、职称评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将党务工作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党务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应不低于本校同职级行政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公办中小学校按照党员每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实行专项列支。

民办中小学校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必要支出。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返还基层党组织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档案资料。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按照文件、材料、名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换届选举、主题活动、交纳党费、党务公开等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工作有序、查询有据。规模较大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第六章党建责任。

第二十四条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公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所在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或者高等院校等单位(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定期检查调研,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

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统筹指导。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党建工作作为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的必查内容。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每学期初,学校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日常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工作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根据目标任务,每学期末组织党员教职工对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六条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研判制度。学校党组织每学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对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运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学期开展1次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活动,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及时解决合理诉求。

第二十七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办学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党委,组织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开展评议考核,述职评议后,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整改到位。

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xxx党支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迅速进行部署,建设事项已基本完成。现将近期“三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x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xxx人,其中在岗党员xx人,xxxx。

支部党员中具有大专学历的xxx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学历的xx人,初中学历及以下的xx人。

支部委员会成员xxx人,支部书记为xxx、组织委员为xxx、纪检委员为xxx、宣传委员为xxx、青年委员为xxx。

2020年度,我党支部xxx同志被直属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xxx被交投总支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xxx同志被交投党总支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部署。

我站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党建“三化”工作,大力推进xxx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xxx于2020年8月7日召开党建“三化”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三化”建设工作推进事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xxxx党建“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副站长邱文、xxx副组长,其他党员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建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牵头部署推进“三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办公室负责车站党建“三化”建设工作方案拟定,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协调配合,同步推进整体“三化”建设。力求在11月底前完成xxx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

(一)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有企业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性要求清单》落实xxx党建“三化”建设工作。

1、组织设置标准化。

规范党支部组织设置。xxx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设立xxx党支部、支部委员会。支委成员五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制作上墙。根据实际工作安排1名班子成员协助抓好党建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三年任期落实换届工作。

2、领导班子建设标准化。

xxx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

(1)健全党支部委员会。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了党支部委员会的改选。

(2)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学习。落实支委会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的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每个委员的理论和文化水平。

(3)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委员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4)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班长”,带头搞好“一班人”的团结。各委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增强党支部委员会的凝聚力,从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3、经费保障标准化。

党组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党支部干事黄常松同志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和开展党员活动的经费管理。此项经费只用于党组织活动专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严厉惩处。

4、活动场所标准化。

xxx单独设立党建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党支部活动场所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有一旗四图、书报、党务公开栏、党员政治生日牌、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墙。逐步完善党员活动室各项设施要求,坚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资料、有制度各项要求。

(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制度,发展党员每一个流程都有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本着宁缺毋滥的态度发展优质党员。

2、组织活动规范化。严格落实每月“党日主题活动”,坚持“一月一主题”,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组织生活、带头按时交纳党费、带头讲党课。

3、运行机制规范化。按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同时落实好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及党员干部各项考核工作,确保运行有序规范。带头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汽车站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4、服务群众规范化。

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去和群众诚心相处,发现群众中潜藏的新变化、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努力加强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理论修养,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适应群众工作对象、环境和要求的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再以解决群众问题为目标,有效践行服务群众路线,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5、工作任务规范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大力推动作风整治,营造党风廉政的党建氛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局落实党建工作。

6、党建责任规范化。严格落实我站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责。坚持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坚持给车站在职党员上党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的职责,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抓制度强管理,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坚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党建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突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微信及各种媒体的作用,提高学习效果。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不断增强班子和党员队伍的工作合力。严格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在党建“三化”建设工作中,xxx党支部在县委和职能部门的领导指示下,在支部同志及部门同事的支持和努力下,支部经受了不一样锻炼和考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xxxu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了支部组织建设,提高了支部党员、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全面提升了支部组织力和战斗堡垒作用。xxx党支部会进一步拧紧螺丝钉,把工作一步一步推进,把措施一环一环扣紧,把任务一项一项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到实处。

xxxxxx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夯实首都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现就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建设好建设强党支部,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固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明确提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基层的具体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要求。进入新时代,首都的发展与党和国家的使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共同开创首都更加美好的明天。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对标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试点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整体功能明显提升。实践证明,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有效举措。

党支部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清醒地看到,党支部建设还不平衡,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重业务轻党建,工作脱离实际,与群众有距离;有的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的建设缺失,教育管理党员宽松软,少数甚至软弱涣散;有的党组织对支部建设用心不够、过问不多,联系指导不到位,党的建设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导致基层支部不知道抓什么、怎么抓。这些问题制约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受到削弱。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使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发扬首创精神,聚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搭建党支部建设的“四梁八柱”,努力探素符合超大城市特点规常、具有首都特色的党支部建设新路径。要按照“一年普及打基础、两年深化出成果、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切实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顿后进支部,到2020年实现软弱涣散和后进党支部全部转化,达到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保障“五有”目标,让党的旗帜在京华大地高高飘扬。

二、建设“五有”党支部。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聚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持续用力解决合格规范问题,建设“五有”党支部,全面提升党支部质量,打造“首都党建风景线”。

有队伍,班子坚强有力,党员充满活力。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加强支部委员会特别是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和培训工作,多管齐下管理党员,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

有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内容特色鲜明。科学设计党支部活动内容,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功能作为活动重点,紧扣实际谋划实施,活动内容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结合党支部和党员实际,每月固定1天为党支部主题党日。每次确定1个主题,聚焦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服务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和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活动载体,持续开展“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加快构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组织活动方式,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党建工作,共享活动资源,提高覆盖面和影响力。

有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功能充分发挥。坚持建管用相结合,标准化设计,多功能考虑,因地制宜建设党支部活动阵地。特别是加强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围绕党旗在基层阵地高高飘扬的目标,加强党支部网络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党支部活动的阵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阵地,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支部发挥作用的阵地。

有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执行严格规范。建立党支部基本运行规则,明确书记和其他委员责任分工,明确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研究讨论事项和议事规则。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党员轮训制度,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让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基层落地生根。

有保障,经费充足稳定,支撑有力有效。按照人向基层走、钱向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原则,箧全基层保障投入机制,加大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提高基层党建保障资源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已有标准核算党支部活动经费,确保党支部足额使用和有效支配党建经费。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现代化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党支部建设信息化水平,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丰富拓展“b+t+x”内容体系和“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支撑载体。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总结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探索创新、勇于实践,真正把“b+t+x”内容体系和“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支撑载体融于日常、抓在经常。

深到认识“b+t+x”内容体系、“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支撑载体的丰富内涵。经过试点探索形成的“b+t+x”内容体系和“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支排载体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把握全面从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确保中央和市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把握鼓励创新要求,创新学习活动内容和方式,探索党员管理新办法,科学设计载体,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党员组织起来、凝聚起来,提升党支部活力。把握分类指导要求,结合本区本系统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开展活动,注重党支部工作实效,进一步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准确把握“b+t+x”内容体系的实践要求。要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基本要求,形成全市统一的党支部工作基本标准和规范(即形成“b”),确保执行到位。各区各系统要结合各自实际,总结典型经验,对本地区本系统党支部建设提出特色要求(即形成“t”)。基层党委要加强指导,帮助党支部总结提炼实践中好的做法,形成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即形成“x”)。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党的建设新要求,对“b”“t”“x”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推动“x”向“t”和“x”与“t”向“b”转化,把党支部的好做法好经验向本区本系统推广,把各区各系统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好经验向全市推广。

充分用好“一规一表一册一网”支撑载体。要学习好“一规”,牢牢把握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全面系统掌握工作规范对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功能定位、职能职资、操作流程提出的具体要求,坚持正确履职,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落实好“一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要内容,结合时间节点按月份对党支部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支部每月至少有1次学习、1次活动,强化对党员的政治培养、政治教育、政治淬炼。要记录好“一册”,把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形成工作台账,并以此督促党员接受教育、参加活动、发挥作用,推动养成自觉、形成习惯,不断增强组织生活实效。要运用好“一网”,充分发挥北京长城网、党员e先锋等新媒体作用,按月发布学习内容和提出活动要求,督促党支部及时掌握市委学习要求、基本学习资料,确保党的意志、党的声音、党的要求直达支部、直通党员。

四、实施“四大专项行动”

党支部规范建设,要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功能、补短板,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四大专项行动”,整体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

实施“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专顶行动。深入开展“党旗京华”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中心工作,坚持重大项目建立临时党支部、重大活动开展次序动员、重大工作组建党员先锋队,彰显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资源调度,完善体制机制,做实区域化党建、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服务等工作,让基层党支部有资源、有力量、有抓手。围绕履行党支部职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研究推广各领域的“党支部工作法”,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提升党支部政治引领、思想教育、组织群众、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党支部晋位升级、全面过硬”专项行动。采取“抓两头带中间”办法,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对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赋予星级,动态管理,形成创先争优、晋位升级的长效机制。通过选树先进、案例推广、创新评比等,大力培育先进党支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将先进的“盆景”连成整体“风景线”。结合各类党建工作督查,围绕“五有”党支部建设内容,每年对党支部进行一次“体检”,查找问题、列出清单、督办整改、指导提升,实现所有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实施“软弱涣散党支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农村支部为重点,在各领域通过全面细致排查,实事求是确定软弱涣散和后进党支部。落实上级党委整顿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包点帮扶、选优配强第一书记、严格支部班子选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一支一策”解决问题,整顿一个销账一个,在2020年前实现软涣散和后进支部存量全部转化、避免出现新增。

实施“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实现述职对象全覆盖,紧扣“突出书记履职、强化问题导向、开展综合评价、注重后续整改”等关键环节,形成务实管用的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压紧压实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作用,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轮训制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建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训基地,总结推广情景模拟、工作演练、案例剖析等党建工作实务培训方法,确保全市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轮训一遍,所有党支部委员每三年培训一次,切实增强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部(工)委具体负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新完善。组织部门、部(工)委要根据各领域觉支部职能定位、不同特点和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基层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扎实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注重结合实际。各党支部要把规范化建设与支部实际紧密结合,围绕规范内容,瞄准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要敢于创新、主动作为,不断丰富和拓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方式,积极探索把握党支部工作规律。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规范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不断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坚持典型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注重宣传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五篇】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学校党委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整体推进、示范先行”,“年底全部达标、质量全面提升”,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力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标升级。

学校党委切实做到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实施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及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两级党组织具体标准。制定出台《安徽大学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和保障机制。围绕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制定流程规范,出台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办法、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等系列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程序化。目前已形成1个总体方案、2级党组织标准、若干具体制度为一体的“1+2+n”标准化制度体系。

同时,学校党委盯紧时间节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学校党委、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对照三级标准,按照“已达标”和“未达标”两大类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督促推进。各级党组织按照“一组织一方案”原则,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月组织一次专题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摸排,及时通报摸排结果,推动基层党组织紧跟节点加快建设进度。

学校党委还经常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打造党建品牌。鼓励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实施“一单位一品牌”党建创新工程,加强示范引领,放大标准化建设乘数效应。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学校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重点孵化41个党建品牌项目。开通运营微信公众号“安大先锋”,围绕标准化建设设置微资讯、微党校、微服务三个板块,开设“党建工作图解”“支部好声音”等栏目,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工作中,学校党委还加强督查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6个督导组,对32个院系级党组织、268个基层党支部全面开展督导,推动任务落实。现已开展3轮调研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运用“互联网+督查”机制,设计开通基层党组织信息报送平台,实时统计、点对点跟进基层标准化建设进度。开展电话督导,针对标准化建设25个关键点,随机选取党员师生进行访谈,打造标准化建设“匠心工程”。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六篇】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工作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汇聚最新8篇”,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设置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以年级组、学科组或教研组等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

2.党支部成立程序。一般由中小学校或者其下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中小学校或者其下属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3.党支部调整和撤销。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批准,也可由上级党委直接作出决定。

4.临时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能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5.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或者教学点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6.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

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

7.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和交纳党费等。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8.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

9.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人员按时参加。党员领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请假。

10.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11.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

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12.请示报告。实事求是地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支部全面工作。

13.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14.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和教育事业,熟悉中小学校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15.换届选举。中小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3年。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和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书记、副书记的任期要注意与中小学校学段制相衔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16.发展党员。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发展政治品质纯正的党员。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健全把教学管理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向培养”机制。

17.教育培训。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

18.日常管理。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稳妥处置违纪违法党员、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大力实施党员名师工程,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组织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支教送教、红色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19.责任保障。市(州)、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党委(党总支)等上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加强经常性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党总支)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20.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要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实行专项列支,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21.阵地保障。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

学习室,规范悬挂标识、标牌等,健全管理维护制度。

22.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23.促进教育改革。保证监督改革发展和办学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24.强化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任务。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一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规范党组织设置。中小学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

公办中小学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设置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31号)执行。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第二条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9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7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一5人,具体职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一2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提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鼓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学规模较大、在职教职工200人以上的学校,应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产生,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第三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建立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四条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公办中小学校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改革方案、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决算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实利益问題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先由党组织推荐考察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校长就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实施情况每年至少向党组织通报1次。

民办中小学校应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

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五条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公办中小学校实施“双培养"工程,注重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适当增加民办中小学校发展党员数量,注重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校出资人入党。

第六条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培训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纪律等内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教职工党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第七条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基层党委要建好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公办中小学校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对工作变动的党员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推行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从聘用环节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并纳入有效管理,在校从事专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

第八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每年年初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规范使用《党费证》,严格党费使用范围,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九条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充分保障党员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学校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教职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党员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开展党员教职工和学生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教师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等活动。加强学校与所在村(社区)的联系,组织党员教师到所在地报到,参加服务群众活动。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第十二条坚持“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18〕19号)。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结合党员先锋岗、党员工作室、党员示范课等主题实践活动,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和志愿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推动党组织活动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互促进。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每名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第十三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小学校党委(党总支)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应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学校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四条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驟进行。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党小组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第十六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学校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员教师谈心谈话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

第四章思想政治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学校党组织莓学期至少1次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本学期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重点,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头脑,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抓好理想信念、党史国史、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教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第十九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课堂讲授纪律规范,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把师德师风作为教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第五章工作保障。

第二十条加强活动场所建设。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对外悬挂党组织标牌。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议事规则、行为规范、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上墙,配备必要的基层党建、党务工作书籍。有条件的党组织,要配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电化教育设施和视听设备。

第二十一条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在职教职工200人以上或在职教职工党员50人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设立党建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未设立工作机构的,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学校党务工作。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进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或担任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在岗位等级确定、职称评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将党务工作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党务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应不低于本校同职级行政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公办中小学校按照党员每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实行专项列支。

民办中小学校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必要支出。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返还基层党组织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档案资料。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按照文件、材料、名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换届选举、主题活动、交纳党费、党务公开等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工作有序、查询有据。规模较大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第六章党建责任。

第二十四条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公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所在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或者高等院校等单位(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定期检查调研,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

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统筹指导。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党建工作作为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的必查内容。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每学期初,学校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日常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工作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根据目标任务,每学期末组织党员教职工对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六条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研判制度。学校党组织每学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对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运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学期开展1次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活动,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及时解决合理诉求。

第二十七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办学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党委,组织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开展评议考核,述职评议后,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整改到位。

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党总支),不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

(一)组织设置。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2.组建方式:党组织一般按年级、学科、教研组等实体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校外教职工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海外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按照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

3.网上党支部:推广运用“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有活动计划、有专人负责、有图像资料、有书面记录。

(二)组织关系清楚。

4.党支部关系隶属:党支部要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按照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确定隶属关系。

(三)组织体系健全。

5.组织体系:设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班子选优配强。

6.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

7.书记选配: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行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民办学校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

8.委员配备:合理配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党支部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妇女委员。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五)换届按期正常。

9.班子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

10.按期换届: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委员出缺及时补充。

(六)动态管理到位。

11.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不再具备建立条件、作用难以发挥的党支部,及时撤销;党员人数较少、设置不合理的,及时合并。

(一)党员发展管理规范。

12.计划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落实“三培养”要求,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13.发展程序: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落实政审、推荐、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转正把关严格,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

14.工作监测: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教育党工委或举办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进行1次分析、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二)教育培训经常正常。

15.方式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采取“三会一课”、集中轮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学技能等、适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6.培训时间:发展对象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新党员入党一年内接受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56学时。

(三)日常管理落细落小。

17.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积分内容切合实际,能量化、可考核。按照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18.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一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档案材料审查严格,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查找和转接工作,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

19.党费缴纳管理:落实“党费日”制度,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适时公布收缴情况。

20.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排查登记和信息台账健全完备、更新及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民办学校按照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及时组织其参加党组织活动。

(四)激励关怀帮扶到位。

21.人文关怀:适时了解掌握党员各方面情况,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普遍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增进理解。

22.走访慰问:党支部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走访慰问党员。

23.结队帮扶: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

24.表彰激励:适时开展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一)支部活动常态坚持。

25.“支部主题党日”: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统筹安排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积分评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云岭红烛、育人先锋”主题创建等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五强五好”党组织。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

27.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因工作需要,要及时召开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8.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结合党员积分情况确定评议等次。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

30.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

(三)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31.公开内容: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党员发展、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32.公开程序: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资料归档的流程实施党务公开。

33.公开方式:运用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党务公开。

34.公开时限:采取短期7天、中期1个月、长期1年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联系群众制度健全。

35.联系制度:健全完善校级党组织班子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好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

36.人员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37.基本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要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三)活动阵地建管用并重。

38.场所设施: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设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等,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公开栏、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合理,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云岭先锋”党建书架,配套党报党刊并定期更新。

(四)基础台账完备规范。

39.党务台账: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基础台账,资料完备、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基层电子党务台账。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七篇】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为推动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首要任务。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规范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村党支部培养存储至少3名村级后备干部,其中要有一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由包片副职、包村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结对帮带干部。确保每名村级后备干部至少有1名乡村干部联系帮带,同时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及实践锻炼。

规范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实行考试促学制度,由乡党委统一印发试卷,对每村的每位党员进行党章党规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课”,成绩优异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热情。党员在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举办的重大活动和其他需要佩戴党徽的场合必须佩戴党徽。继续发挥帮带联系群众机制,每名党员联系3-5名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每年评选先锋模范党员,在村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引导党员履职尽责,发挥模范作用。

规范组织生活。要以“三会一课”和党小组为基础,从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组织党员参加党内生活。结合各党支部微信群,探索网上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新模式。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列席,加强监督指导。每年底,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照党员标准,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进行民主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第八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党总支),不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

(一)组织设置。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2.组建方式:党组织一般按年级、学科、教研组等实体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校外教职工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海外进修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按照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

3.网上党支部:推广运用“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有活动计划、有专人负责、有图像资料、有书面记录。

(二)组织关系清楚。

4.党支部关系隶属:党支部要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按照谁批准谁主管的原则确定隶属关系。

(三)组织体系健全。

5.组织体系:设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班子选优配强。

6.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

7.书记选配: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行党组织书记与校长“一肩挑”。民办学校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

8.委员配备:合理配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党支部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妇女委员。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五)换届按期正常。

9.班子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

10.按期换届: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委员出缺及时补充。

(六)动态管理到位。

11.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不再具备建立条件、作用难以发挥的党支部,及时撤销;党员人数较少、设置不合理的,及时合并。

(一)党员发展管理规范。

12.计划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落实“三培养”要求,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

13.发展程序: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落实政审、推荐、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转正把关严格,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

14.工作监测: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教育党工委或举办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状况进行1次分析、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二)教育培训经常正常。

15.方式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采取“三会一课”、集中轮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学技能等、适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6.培训时间:发展对象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新党员入党一年内接受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56学时。

(三)日常管理落细落小。

17.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积分内容切合实际,能量化、可考核。按照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18.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一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档案材料审查严格,转接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查找和转接工作,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

19.党费缴纳管理:落实“党费日”制度,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适时公布收缴情况。

20.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排查登记和信息台账健全完备、更新及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民办学校按照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对已确认身份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及时组织其参加党组织活动。

(四)激励关怀帮扶到位。

21.人文关怀:适时了解掌握党员各方面情况,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普遍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增进理解。

22.走访慰问:党支部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走访慰问党员。

23.结队帮扶: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

24.表彰激励:适时开展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一)支部活动常态坚持。

25.“支部主题党日”: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统筹安排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积分评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云岭红烛、育人先锋”主题创建等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五强五好”党组织。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

27.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因工作需要,要及时召开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8.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结合党员积分情况确定评议等次。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

30.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

(三)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31.公开内容: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党员发展、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32.公开程序: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资料归档的流程实施党务公开。

33.公开方式:运用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党务公开。

34.公开时限:采取短期7天、中期1个月、长期1年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联系群众制度健全。

35.联系制度:健全完善校级党组织班子联系党支部(党小组)制度,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等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好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

36.人员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37.基本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要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

(三)活动阵地建管用并重。

38.场所设施: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设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等,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公开栏、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合理,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云岭先锋”党建书架,配套党报党刊并定期更新。

(四)基础台账完备规范。

39.党务台账: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基础台账,资料完备、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基层电子党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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