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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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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第一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的要求,全县广泛发动,科学运筹;各级领导主管主抓,靠前指挥。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

事故,事故总起数**起(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同比上升**%;死亡人数为*,同比净减*人;重伤人数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下降**%;工矿商贸等实现了生产安全零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广泛发动,科学筹划

一是会议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为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要求,*月*日,我县召开了高规格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全县专项行动的时间、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作了周密安排。会上,省督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如何开展好工作作了重要指示。鉴于少数乡镇对专项行动存在认识不高,行动迟缓的问题,*月*日,县政府又一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会上,县长***对**个单位下达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交办令,对少数乡镇、部门工作不力提出了警示。两次会议后,各乡镇、各部门均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落实层层发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打非治违”的共识,坚定了“打非治违”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宣传带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切实把专项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LOcalHost自*月*日起,全县通过广播电视、**红网、**安全生产网、宣传车、宣传标语、工作简报、以会代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出动宣传车***台次,有线电视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多分钟,**红网和安全生产网登载相关工作信息**多条,张贴悬挂宣传横幅****多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安监部门深入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培训*次,营造出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是按计行动,工作有的放矢。依据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工作利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各地各部门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稳妥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二是深入调研,抵近解难。专项行动以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专题调研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解决难点问题**余条。在充分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全县“打非治违”形势后,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强化县安委办的领导、协调地位,强调县安委办的通报等同于县委、县政府两办通报效力,进一步树立县安委办的工作权威。受表率作用牵引,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大都做到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抵近解难。特别是面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能做到亲力亲为,毫不懈怠。遇到难点问题能做到亲自向上汇报,寻求支持解决。

三是联合督查,强力督办。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月*日至*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个乡镇、**个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对省政府第**督导组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查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条,县安委办对**条重点隐患问题落实了对乡镇、部门的交办,同时启动了跟踪问效机制,目前全县已完成各类隐患整改***处。为发挥鞭策作用,县安委办还对前段全县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信息网和安全生产周报、月报制度为平台,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周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县安委办建立了信息台帐,明确了专人负责,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台帐,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确保能及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 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注重非煤矿山以***乡、***乡、***镇为重点;煤矿以***乡、***乡为重点;道路交通以***镇、***镇、***镇、***镇、***镇为重点;危化以***镇、***工业园区为重点;烟花爆竹以*个生产企业所在乡镇和县城经营网点为重点;建筑施工以***镇及重点在建项目为重点;

水上运输安全以***镇、***乡、***乡为重点;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以卢峰镇为重点。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在全面掌握情况后,我们对全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共组织各类执法行动***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处,其中已整改***处,整改率***%,下达隐患交办卡***份,已完成整改**处,正在整改中的**处,督促企业投入整改资金***万元,责令停产整顿**处,关闭**家,实施经济处罚**万元(**家),问责“打非治违”不力人员**人。煤矿方面:组织专项执法专项行动**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排查隐患**条,已整[1][2]下一页

打非治违【第二篇】

(一)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我县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始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通过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矿山秩序集中清理整治,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矿业开发秩序。特别是2005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县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自此以后,建立了各项制度,对非法矿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矿业违法案件。

(二)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良好的矿业秩序需要制度作为保障。一是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定期对勘查、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两次以上的综合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掌握无证勘查、开采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以及持证矿山存在问题和勘查项目实际工作量等。二是建立了信息举报制度。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聘请了信息员,设立了举报奖,只要一发现有非法矿业活动,将迅速组织实施打击和取缔,把违法矿业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采取分片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巡防体系,对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两大区块,划定重点巡防矿区和一般巡防区。对重点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5天,一般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10天,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1-8月份,我局共开展矿山巡查50余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截止8月底,共排查制止使用简易工具采选废石堆残矿和2、3人结伴偶尔进入老窿道捡采矿石和家庭作坊式无证加工矿产品等小规模非法矿业活动20余起,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违法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暂无。总体来看,非法矿业行为主要特征是规模小、分布散、易反复。由于防范措施到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体趋势良好,目前尚未发现矿山企业违法勘探、开采行为。四是落实了属地首长负责制度。为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维护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五是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稳定发展,我县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款的数额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三)执法网络逐步完善。我县创新思路,在完善执法网络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执法网络。一是设立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在横水镇、扬眉镇、长龙镇等6个重点乡镇设立了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维护矿业秩序。二是建立了“协管员”制度。在全县重点乡镇、重点矿区、勘查区设立了“协管员”,并明确具体责任,同时在各矿区设立了采矿标识牌,注明了矿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等。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县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公安部门加强了对火工产品使用的监管,实行火工产品与生产配额挂钩制度;国土部门对从事非法矿业活动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供地;林业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矿产开采中涉及的林地、林木的监督管理;供电部门加强了供电管理,对非法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给予断电处置;环保、水保、安监等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四)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加强对矿山企业日常监管,我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严格规范持证矿山年度检查工作制度。实行年检室内资料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年检不合格的矿山实行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钨矿按配额指标生产的监督。对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涉钨矿山企业要求其必须编制年度采掘计划,建立健全生产台账,按配额指标组织生产,并与火工产品的消耗量实行挂钩,对超配额生产的矿山企业做到依法坚决处罚。三是加强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的监管。我县对矿山井下超层越界开采的监管,主要是由矿山企业聘请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井下实地测量,提交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根据图纸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现我县已形成对钨矿开采企业聘请资质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机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为扩大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政策宣传,做好动员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并先后出动宣传车在重点乡镇、重点矿区进行巡回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争取企业的理解配合。通过做到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法律程序执行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公平执法落实到位“四个到位”,争取企业配合、群众理解,同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勘查项目及重点矿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对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开发设计方案施工、安全生产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开展“三项”排查。为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无证矿产地、持证矿山企业、勘查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能现场取缔的一律现场捣毁,不留死角,同时对已捣毁的矿点加强监控和定时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对矿山企业存在违规开采的依法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对无证非法采矿现场给予取缔,目前,我县矿业秩序整体平稳。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目前,仍有不少企业、群众甚至部分机关干部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趋动,非法矿业活动时有发生,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得到很好地落实。二是由于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方便,致使有些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处理。三是个别乡镇对矿业秩序的形势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够强。四是联合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还不够强,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矿业权人对本矿区秩序监管不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过多的依赖矿管部门为其“看家护院”而放弃自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我们发现取缔的90%无证采矿类违法行为均发生在矿权范围内,许多老窿口被非法启封后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一旦矿产品价格上扬,当地熟悉地形的村民便2到3人结伴入窿使用简易工具(铁锤、尖凿、荡斗等)盗采矿产资源。由于采矿历史长、地形复杂,有的矿区面积不大却老窿口众多、四通八达,执法人员根本就施展不开手脚,即使偶尔查获一起两起,也因矿产资源法及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而难以对当事人造成能够起到警示作用的处罚,甚至连立案标准也达不到。所以导致高成本的执法却取不到高质量的执法效果。六是无证采煤难以根治。铅厂镇稳下村李坑小煤矿于1999年6月建矿,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法人代表曾宗焕。因该矿区煤炭资源储量不明、热卡较底等原因,采矿权人在2004年没有对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进行延续,该采矿权灭失。同年该矿被县政府停产关闭,并组织相关部门封堵了矿区内的79个窿口。之后大部分陆续被非法启封。该区域采矿历史长、窿口众多,从事非法采矿活动的主体又是当地群众,地形熟悉,且采矿工具简单,易于挖掘,一旦价格上扬和农闲之余就开始“游击”采矿,执法人员上山巡查的交通路线必须途经居民区,目标大,上山后根本找不到采矿当事人,而采出的煤炭积存到一定数量时就在晚上或节假日被偷偷运离,运矿时专门安排人员放哨,一旦发现有矿管执法人员或车辆进入矿区,就立即电话报信,致使矿管、公安联合执法行动基本上有劳无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和我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实行常态化。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矿业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

打非治违【第三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艰苦任务,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整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扎实做好煤矿生产建设各个环节、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无保证,坚决不能生产,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年初确定的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

各产煤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和监督检查。各煤矿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历时6个月,从4月1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1、制定方案、自纠自查阶段(4月18日至5月31日):各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同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制定方案并开展安全生产(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2、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国土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煤炭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产煤区(市、县)联合检查组要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矿井、联合试运转矿井和基建矿井,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国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产煤区(市、县)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督促煤矿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避免出现反弹。

四、工作重点

1、“打非”重点目标:

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以下行为的:一是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合格组织生产的;二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四是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包括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五是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的,或至今未实放改造的,或边技改边生产的;六是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生产的;七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今、抗拒安全执法的;八是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九是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组织生产的;十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生产行为。

2、“治违”重点突出以下十类煤矿: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技术管理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二是通风系统不完善,随意停开主扇、自然通风的;三是风井出煤,违反规定串联通风,局扇打循环风和瓦斯超限作业的;四是不按规定配足瓦斯检查员,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的;五是安全设施不完善,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探头数量和装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六是入井人员未按要求随身携带自救器,井下通信、监控、人员定位、压风、供水等五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七是防治水制度不落实,矿井及周边水文地质资料未查清,探放水设备不齐全,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煤矿没有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八是火工品的储存、使用、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九是主要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十是没有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未按规定落实防尘措施的。

五、工作要求

1、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产煤区(市、县)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标准化建设年”、“隐患排除年”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

2、实行专项行动责任制。企业主体责任要对非法生产、违规操作进行自查自纠。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凡是打击不力、非法生产、违规操作和违法生产酿成事故的,一律从重追究责任。

3、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排除隐患。在此次打非专项行动中,要把隐患排除作为深层次问题解决的根本。凡是发现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无保证,坚决不能生产。

4、加大联合执法和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在检查执法中,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关的关,该停的停,敢于动真,敢于碰硬,绝不手软,绝不含糊。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第四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的要求,全县广泛发动,科学运筹;各级领导主管主抓,靠前指挥。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

事故,事故总起数**起(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同比上升**%;死亡人数为*,同比净减*人;重伤人数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下降**%;工矿商贸等实现了生产安全零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广泛发动,科学筹划

三是按计行动,工作有的放矢。依据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工作利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各地各部门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稳妥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二是深入调研,抵近解难。专项行动以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专题调研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场解决难点问题**余条。在充分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全县“打非治违”形势后,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强化县安委办的领导、协调地位,强调县安委办的通报等同于县委、县政府两办通报效力,进一步树立县安委办的工作权威。受表率作用牵引,各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大都做到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抵近解难。特别是面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能做到亲力亲为,毫不懈怠。遇到难点问题能做到亲自向上汇报,寻求支持解决。

三是联合督查,强力督办。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月*日至*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个乡镇、**个重点职能部门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对省政府第**督导组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查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条,县安委办对**条重点隐患问题落实了对乡镇、部门的交办,同时启动了跟踪问效机制,目前全县已完成各类隐患整改***处。为发挥鞭策作用,县安委办还对前段全县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准确把控进度。县安委办作为全县专项行动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关,始终把收集信息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安全信息网和安全生产周报、月报制度为平台,加强与各乡镇、部门的联系沟通,要求每周必须上报专项行动情况,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县安委办建立了信息台帐,明确了专人负责,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安全隐患台帐,落实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确保能及时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全县科学研判,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始终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作为重点。在区域上注重非煤矿山以***乡、***乡、***镇为重点;煤矿以***乡、***乡为重点;道路交通以***镇、***镇、***镇、***镇、***镇为重点;危化以***镇、***工业园区为重点;烟花爆竹以*个生产企业所在乡镇和县城经营网点为重点;建筑施工以***镇及重点在建项目为重点;

水上运输安全以***镇、***乡、***乡为重点;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以卢峰镇为重点。

二、主要问题

前段专项行动,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下大力克服,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一是认识存在误区,打非治违的动力不足。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往往过于自信,自满于现状,存在思想麻痹和轻敌心态。安全生产任务重,形势较严峻的乡镇和部门,存在悲观心态和“等”“靠”思想。二是难点问题较多,打非治违的压力过大。一些乡镇和部门因辖区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打非治违的任务重,有些问题在解决过程中难以摆脱人员反复纠缠,影响辖区稳定安定,故而主要领导身感压力、心存顾虑,存在畏难情绪。三是经费保障不足,隐患治理的速度较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必须要有一定的财力作支撑。由于我县的经济欠发达,全县和企业自身的财力相对有限,用于安全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对不够,因此,一些投入较大的隐患整改问题不得不采取分步实施,进而影响了治理的速度。

三、下段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

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台帐,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依法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取缔不坚决,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继续联手,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前段工作进行“回头”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通报,努力确保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大规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级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部署情况,为“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曝光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整治违法违规,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漏管、失管和其它管理不规范问题。

打非治违【第五篇】

区上成立由分管安全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分工负责,明确职责

按照各参加单位工作职责,在联合执法检查中落实分工负责。

(一)区安监局负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采矿是否越界或违规乱采,特别是铜矿探矿点的备案情况,《采矿许可证》是否有效。

(三)区经济和商务局负责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查是否有偷盗电行为。

(四)区环保局检查企业是否办有《排污许可证》,排污是否达标。

(五)区工商局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情况是否有超范围经营。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企业是否有违法使用民爆物品。

三、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经过联合行动,取得了“打非治违”的实效,所有探矿点全部停止作业,未发现有私挖乱采的企业违法行为。特别是“5·11”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区安监局立即采取措施,于5月14日晚召开非煤矿山企业紧急会,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治隐患,加强了对矿山开采情况进行大整治,督促企业矿山实施分层开采,保持安全稳定的开采坡度,对废弃矿山进行打围设警戒带和警示标志。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治,在制砖有限公司试装粉尘捕集器,待取得成效后,在非煤矿山企业中推广。经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企业自身评查,经所在镇检查合格后,再经区安监局检查合格后才可以复产,现全区17家非煤矿山企业经检查合格有9家复产,其余8家仍在进行停产整改。

四、存在不足及整改办法

(一)由于非煤矿山企业业主文化素质较低,普遍存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规范,在今后应加强对企业检查指导,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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