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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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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__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幼儿园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制。

围绕"幼儿园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职责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本事,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

幼儿园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二、明确职责

(一)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儿园分管副园长与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儿园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职责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幼儿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幼儿园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幼儿园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掉。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幼儿园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职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儿园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供给足够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幼儿园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理解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进取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资料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幼儿园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__、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供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是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

1、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儿园和职责人追究职责。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卫生主管领导和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园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做好街道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召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布置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根据分工调整城北街道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王忠同志任组长,贾顺能、张金根、邵红兵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在街道城市管理科,由刘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一支食品安全巡查员队伍,卫生分管主任担任本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辖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

各社区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巡查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同时街道还须邀请食品安全工作业内人员到街道各社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会人民群众基础的食品安全辨别方法,不去吃和购买不安全食品。

三、进行排查摸底,进行规范整治。

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以及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要求挨户进行登记,形成完整的基本资料。根据去年排查摸底的信息,对辖区食品从业进行规范整治,与从业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平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要求整改,对服从街道、社区管理从业单位及时向上级单位回报,切实抓好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清明和五一、中秋和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是食品消费旺盛时期,不少商贩利用这些时机进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社区巡查员在这些时期一定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回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常抓日常监管,落实长效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是重大节日进行突击整治还是不够,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各社区、单位一定要在平时管理上多下功夫,明确辖内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行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他们平时做好食品安全隐患自纠,把好食品质量关,从第一环节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黄春江为组长,乡分管领导吴建国、派出所所长王军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协调,加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诚信建设

1、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机制,配备人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抓好食安工作。镇设食品安全委员会,由镇纪委、党政办、综治办、农办、一体化办、财政所、工业园、中心学校、卫生院、城管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农技站、兽医站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镇食安办设“一专两干”(专职食安办主任、巡查专干、宣传专干),村配备三员(信息员、协管员、指导员)。监管人员实行四定三包(定格、定岗、定责、定标、包监管、包指导、包服务),切实实现网格化管理。

2、责任网络构建。建立党政干部包片、联村干部包村的责任网,按“属地原则”建立各村、社区包干到边责任制,按“责任分工”建立镇属食安监管部门分块到底的责任制。

3、诚信建设。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加快建立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责任主体责任。

二、工作计划

1、打黑行动。按照县食安办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犯罪行动(县布置动员,乡镇开展打黑行动,村级确点,现已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2、除残行动。打击农产品农残超标为重点,滥用农兽药,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和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法行为。生产环节主要是养殖场;流动环节主要是“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农产品;检测环节,加快镇农残快速检测室建设(检测室设在镇农技站内),检测农产品400批次,规范种植、农资经营行为,追溯农药残留问题;规范养殖及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3、清证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者进行专项治理。强化推进“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淘汰一批”,规范一批符合条件的单位,取缔一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打击一批无证经营者。

4、实施暖心行动。重点规范农民工食堂、学校食堂。关注农民工和学生就餐安全,组织开展对工地、企业、学校等场所食堂的监管检查,促进食堂卫生状况改善,确保农民工和学生吃上放心饭菜。

5、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2013年全镇创建1个食品安全示范村,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点(1个示范超市和1个示范餐饮单位),按县食安办的要求,以奖代投。

6、开展“放心工程”建设。一是严格落实《__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及工地、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宣传贯彻《湖南省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和规范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禁止加工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的通告》,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打击非法加工提炼潲水油行为。镇政府以农办牵头,组织食安办、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城管队进行联合执法。

7、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镇农技站应加快农残快检室建设,加大对农贸市场、种植基地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对发现超标问题应追根溯源,严厉查处,打造从种植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程检测体系。

8、加强食安宣传教育,深化食安培训。以《食品安全法》颁布4周年为契机,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食安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工地活动,同时落实《__县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推动食安工作群防群治。加大培训教育,今年计划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厨师培训一次,对协管员、信息员“以会代训”,每年培训3—4次。

9、健全食安责任体系。镇政府牵头抓总,食安办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部门单位主要是工商所、卫生院、联校、城管队、农技站、兽医站、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村组提供线索,村协管员对重点对象(“三黑”对象)重点关注,协助县综合执法大队抓案件。

10、加强日常巡查记录,兑现目标考核成绩。县食安办对种植基地10家,农资经营户54家,畜禽、水产养殖51家,食品加工生产环节22家,流动环节181家,餐饮消费环节134家,合计452家,均发放了“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本”;村(社区)、联校、农技站、兽医站将记录本送达监管对象,县食安办、镇食安办、主管部门和村社区协管员到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必须逐次登记,监管对象(当事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镇食安办(电子档案发到各村、社区)。当天检查当天就报,若一个月没有一次巡查记录,年终绩效考核扣分,农村聚餐台帐要按每周一、周四各报两次次,巡查记录一同上报。凡是县食安办、镇政府以及县综合执法大队到乡镇执法或到监管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原则上村、社区、单位负责人、协管员必须参加,年终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食安办督查情况,镇食安办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讲评”,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并在年底评先评优时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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