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税务局自查报告优质4篇

网友发表时间 1331465

【导言】此例“税务局自查报告优质4篇”的文档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税务自查报告【第一篇】

税务局自查报告 范文精选:

选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附带: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税务自查报告【第二篇】

2014年以来,我行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企文件《关于开展税收风险自评重点复核的通知》精神,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现观,按照我行领导的总体要求和重大部署,始终把会计工作的三个基本职能“服务、参与、监督”作为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密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我行税务自查工作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与2014年*月*日对我行2014年**月——2014年**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计划制定阶段,我行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税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地方税局领导统一安排,结合我行实际,及时制定了年度税务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了工作重点,成立了税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牵头,负责税务自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对自查内容进行宣传,并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和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工作。针对市税局领导提出的重要指导意见,我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深化税务文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商业银行,更需要明确界定各项工作的分工、程序、手续、要求,把握规律,理清思路,规范纳税过程行为。将增强税务工作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进取心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倡导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

(二)增强工作执行力,防范税务风险

客观分析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确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梳理税务风险管理流程和框架。进一步明确税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改进手段,健全完善税务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的要求,坚持税务工作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综合治理等各方面,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年终奖金挂钩,使员工养成周密细致、科学高效的行为习惯。

(三)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专业技能

培训内容专业化,重点培训与我行密切相关的大税种,特别是加强增值税转型和个人所得税有关内容的培训。开展我行内部的互动式培训,带动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并由专门涉税人员负责收集适用本单位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新颁布或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税收政策。今年以来,已组织税务专项培训*次,相关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四)抓好整治工作,保持我行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

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我行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治理,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我行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结果

2014年度税务自查工作由财务、人资、内审、内控、营销、物资等各专业人员联合参加,将税种分解并落实到责任部门的责任人,按照广东省税务局制定的自查提纲和自查工作底稿,结合我行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税务自查面100%覆盖。增值税指标**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其他税收指标**万元,代扣代缴合计**万元。(请您在这里添加上贵单位需要交纳的税款。)经检查,2014年共计上交各项税费***万元,为发现应补税情况。

税务局自查报告【第三篇】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1、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习税收业务的主动性不够,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的力度不够。

2、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

3、有时对工作现状了解分析不够,有急于求成的急躁情绪,易使工作被动;与其他班子成员间交流思想意识不强;偶尔有迟到现象。

4、在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方面还不够扎实,会上安排布置多、会后检查落实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细。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的原因分析

1、理论学习不够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新的知识不能及时补充,运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不够。学习停留在形式上,学习的深度不够,欠缺理论联系实际,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识事物停留在表面上。二是税收专业知识掌握得不深不全,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在沟通、协作方面仍有欠缺。虽然也学习业务知识,但存在实用主义思想,急用先学,缺乏主动性。

2、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的主要原因分析:自己认为近年来局里多次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的思想不断解放,思想方面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在实际工作中也能为局领导出主意、想办法,不断地建言献策,特别是自己分管分做的纪检监察工作,每年都有新思路、新举措、取得新成效,思想解放的差不多了。

3、工作中了解分析不够,有急于求成的急躁情绪方面的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我的性子急,对个别工作任务深入了解的不够,分析不够透,没与有关同志及时沟通,使个别工作任务不能圆满完成。

4、工作作风方面的主要原因分析:认为自己工作忙,个别时候了解自己分管的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法规股,党支部,工青妇工作的情况,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少,靠在办公室里听汇报、靠打电话、靠报来的材料时候多,深入到各分局、各股(室)的次数是有限的;偶尔迟到,有时家里有特殊事情。

三、整改措施

1、持之以恒学习,要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方面狠下功夫。在新的时期,基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年来,我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学习,提高“防腐”免疫力。把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另一方面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利用观看反腐败电教片、收看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学习讨论活动等,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使我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2、认真履行职责,要在工作指导到位方面狠下功夫。为切实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我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真严格遵守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始终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当作大事、要事来抓。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在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适时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目标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3、结合工作实际,要在狠抓目标落实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首先,要抓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的学习。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纪检日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正确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要深化党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及《廉政准则》。再次,要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坚持每月一次的纪检日活动,采取电化教育的形式,组织开展了以李彬、刀会祥等勤政廉政典型为榜样的示范教育活动。同时,开展了以、赵仕永、王斌等腐败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求每个干部职工深入剖析违法违纪反面典型事例,努力形成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通过正反典型教育,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营造严谨有序的制度环境。今年以来,结合“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机关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尤其是“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整顿机关作风,规范着装上岗、会议、工作纪律和机关经费支出五级审批制度等,逐步形成靠管理机制带队、靠规章制度束人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今年,围绕“强素质、做表率、创一流”的目标,以“学习型”机关创建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服务力建设,不断强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服务理念,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为目标,广泛开展了“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并将学习教育与税收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开展对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使其学以致用。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是积极营造创建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以深化文明机关建设、营造和谐团结氛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着力点,注重创新教育形式,拓宽教育载体,在机关内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较好地发挥了廉政教育的预防作用。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了职工廉政文化活动园地。并对一楼大厅四周悬挂廉政文化宣传专栏、政务公开监督栏、税务人员十要十不要、廉政文化遵循的五大原则和十廉活动内容进行了更新,使干部职工在享受文化、参与文化中受到感染、接受教育,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次,要利用家庭氛围助廉。重视、引导和发挥干部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家庭助廉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让干部职工家属争当廉内助,勤吹“枕边风”,引导职工家属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其抓共管,促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到珍惜家庭、珍惜岗位,共同构建反腐倡廉家庭防线。再次,要设立桌面警示牌明廉。要求干职职工在办公桌上统一摆放以“知荣耻、除陋习、树新风、八荣八耻从本岗位做起”及“税务人员十要十不要”为主要内容的台式桌面警示牌,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自觉做到进门思廉、抬头望廉、外出讲廉。

4、规范“两权”运行,要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在行政管理权方面。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考察报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坚持党组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进一步实施对人事管理的监督制约。其次,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体制,强化监督。认真实施对基层的票证、税款、自有资金的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监督好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汽车购买等有关廉政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再次,要强化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责。通过责任书的签订,促使其对本征收单位及其地税工作人员的票款结报、税务处罚、税款核定、清缴欠税等环节进行监督,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有效防止地税人员以税谋私。二是要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对税票的管理使用、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票款结报制度,坚决制止滞解、混级入库、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的问题出现,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贪污挪用(公)税款。兼职监察员参与本单位的票款结报、票证清理监督工作

税务局自查报告【第四篇】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9]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08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08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三、税收优惠方面:

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08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山草香 *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二)

市局所得税科:

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认真进行企业所得税执法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检查工作

为落实好企业所得税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落实此项工作。

组长:郭本州

副组长:李洪山 周云峰 王安康 丁利伟

成员:税政、征管、票管、监审、法规等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检查工作。各中心所、城关分局、各科室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二、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项目

针对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内容,我局对每一项逐条进行细化,认真对照进行自查。截止2010年8月我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共计查账户155户,核定户58户,定期定额7户,我局认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学习,不搞应付,把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到实处。

三、基本情况

1、对关联企业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的的关联企业非常少,再加上有的所得税归国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我局对关联企业的管理需要加强。

2、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需要加强,截止目前,我局没有一户小型微利企业,使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没有体现。

3、对我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有待于落实。

4、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依法进行了认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初,在征管系统进行认定,对于每年6月之前的手工纸质认定从2004年到现在没有进行。这个情况也向市局反映过。

5、对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资料存在审批文书使用和填写不规范现象,填写有漏项现象。减免税资料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6、弥补亏损台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四、改正方法

1、强化税收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结合具体工作岗位,分门别类进行培训,对个体税收管理员,重点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文书的制作等;对企业税收管理员,重点学习会计学小企业会计制度、成本会计,以突出培养查账能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

2、从小处着手,发现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主管领导一道解决问题。边干边学,不懂就问,不会就查,认真落实未落实、未执行的各项政策。

3、理顺工作思路,使用合适的工作方法,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充分运用地税综合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税收管理,人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深度。

4、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以加强专业市场管理为突破口,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户管理、定额核定、定额审批、税款征收等各项工作,推动了我县征管工作全面提高。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133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