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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调研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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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调研报告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

工作计划

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7月 2日至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乐融的带领下,对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县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县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同时到大峃、玉壶、南田等乡镇实地视察,听取镇、村(社)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建议,并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县公检法司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根据各自部门工作职责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

(二)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公检法司机关和有关部门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悬挂横幅、LED电子屏滚播、及“两微一端”新媒体、门户网站增设专栏、巡回审判车“走街串巷”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引导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三)把握重点,出手重拳打击。聚焦重点领域、行业挖线索,加大打击欺行霸市、高利贷、插手工程项目和村霸、地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如县公安局侦查破获“文泰高速渡渎段涉嫌诈骗和渡渎村敲诈勒索案”,对涉案的对象全部予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确保了文泰高速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坚持立规明矩,严格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全体民警签订《文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公安民警十不准承诺书》。县法院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成法院提升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年活动方案》等规定。县检察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促进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县司法局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没有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去领会其重大意义,工作使命感、紧迫感有待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形式化,侧重于口号式铺天盖地的标语宣传。一些群众对黑、恶认识模糊,把邻里纠纷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当做黑、恶举报,有的认为扫黑除恶是一阵风式运动,思想上有顾虑,害怕黑恶势力秋后算账,因而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热情不高,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任务,与自己业务工作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不积极。从对举报的线索核查情况看,线索来源形式比较单一,线索质效不高,大多数举报线索是涉及个人利益纠纷或矛盾冲突的信访件,深挖细查的有效价值不高,全县摸排、挖掘的案源少、大案要案不多。二是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黑恶案件打击查处和“破网打伞”力度不足,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形成强烈震慑。

(三)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一是个别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一些村干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未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职能在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待增强;三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有待有机结合起来。

三、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要结合“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二要注重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立体宣传。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讲,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要有计划地宣传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彰显法治权威,充分展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喊打、同仇敌忾,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的浓厚氛围。

(二)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强化攻坚克难。一要深度排查,全面摸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优化线索摸排机制,深度排查线索,对疑似黑恶势力的基本情况、表现形式及滋生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和引导群众聚焦扫黑除恶重点进行有效检举,打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回音。要依照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干警及其家属相关保护制度,打消群众心中顾虑,解除干警后顾之忧。二要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强化攻坚克难。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整体联动意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发力,狠抓案件侦查、审判攻坚工作,对涉黑恶犯罪打击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提升“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工作水平,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组织基础、经济基础。同时要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区分,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坚守法律底线,提升办案质量。

(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治根治本的重要任务,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延伸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运用好白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营商环境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等结合起来,坚决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调研报告4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了全面摸排,彻底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羊井子湾乡党委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全乡各村、各站所,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羊井子湾乡地处金塔县城东北11公里处,共有6个行政村,6个村党支部和1个机关党支部,39个村民小组,1327户,5408人,耕地面积19256亩。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乡、村两级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线素摸排,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召开6次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打击黑恶势力。乡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郭振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乡长王丽同志任副主任,全力做好扫黑办日常工作。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制度》、《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羊井子湾乡涉黑涉恶线索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两名政治素质可靠的干部定期查看举报箱。扫黑办配备保密柜等相关设备,由专人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收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严密,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制定宣传方案计划。制定了《羊井子湾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工作方案》、《羊井子湾乡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计划》、《羊井子湾乡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增强了宣传工作主动性,明确了宣传重点、宣传计划。二是大力开展社会面宣传。在各村组主要道路和出入口,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92张,安排人员将《金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资料发放至户,各村沿路沿线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7条,各村都设立了扫黑除恶固定宣传阵地,并在沿路沿线路灯杆上架设宣传标语。各村充分利用党员集中学习、召开群众会议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重点对《通告》内容进行讲解,努力夯实群众基础,争取群众的广泛拥护。同时,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向群众讲清政策、表明态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不断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乡政府及各村设置专门举报箱,并及时向群众公布了举报电话,利用学生开学日、赶集日、四月八庙会等节点,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全乡累计召开会议35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暂时没有接到群众反映涉黑涉恶情况的举报。三是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连心群、QQ群,不断向广大干部群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对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应知应会知识、12种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典型案例等内容,延伸宣传触角,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乡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梳理排查,不留死角隐患。聚焦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积极组织全乡各村、乡纪委、乡党建办、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派出所等站所,通过召开研判会、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班子会等会议,入户走访调查、问卷调查、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结合精准扶贫、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深挖细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和查处扶贫领城腐败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反腐“拍蝇”,深挖打击“保护伞”,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三类重点问题,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进一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气势,打出效果。经排查,我乡各级基层组织有序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尚未发现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加强源头治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一是加强干部群众教育。组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筑牢“扫黑除恶”斗争的人民防线。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素养。二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集中开展化解矛盾问题,清除隐患作为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遗留信访问题,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诉求等问题,采取“拔钉子”战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好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对全乡邪教、吸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制定稳控措施,及时明确责任,进行交办,确保重点人员情报信息第一时间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及时掌握,责任及时明确。至目前,我乡未发生赴省、市、县越级上访事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8起,且全部调解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去年以来,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不高。受群众文化水平及宣传力度的限制,群众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晓率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三是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我乡将进一步细化措施,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专项斗争抓实抓细: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二是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乡各村、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五是确保责任到位,积极履行承诺。各村党支部书记、乡属及驻乡各站所负责人,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到位☆☆,宣传动员深入、线索摸排到位、排查掌握的线索均已上报相关站所核查,不存在对问题和线索置之不理、隐瞒不报的情况的,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承诺。

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调研报告44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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