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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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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第一篇】

一、根据国家建筑安装相关规定,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承包工程全部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公司各项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分显眼墙上,牢固树立诚信经营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所有员工一律持证上岗。从脚手架进场、安装、拆除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公司拥有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等xx人,全都持证上岗。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分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业绩:承建xx工程,建筑面积约xxx㎡,脚手架搭建总造价xx万元;

......

以上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得到总承包单位的一致好评。

五、20xx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x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8。8万元。年末资产总计xx万元,固定资产原值xx万元,年末存货xxx万元。

六、公司自成立以来,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处于良好状态,自我鉴定合格。

特此报告!

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企业自查报告【第二篇】

一、本级工会财务规范化自查情况

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工作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司工会财务、经费审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开拓进取,按照省公司“三抓一创”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依靠”方针,突出维护职工权益,在财务管理上求规范,在经费、资产管理上求实效,保证了经费足额及时拨缴,圆满完成了上级工会上解经费的目标任务,为工会开展好各项职工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县供电企业财务规范化自查情况

XX供电公司工会结合公司工会财务的实际情况,以查找问题,摸清情况,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服务全局为目标,在布置、安排、落实和督促等各个工作环节精心筹划,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工会财务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5个基层分工会,工会财务专职工会会计一名,专职工会出纳一名。现有会员000人,年会费收入22730元,收缴率为100%。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推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多年来,公司工会把工会财务工作当作强化工会物质基础的一项重点工程,把发挥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作为工会财务工作的着眼点,坚持工会财务工作为工会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工会组织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方针,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中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工会财务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强化工会经费收缴、深化财务改革、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和物质保证。

三、综合自查评价

公司工会自成立以来,公司领导班子对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和支持,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盾。工会也在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上下功夫,一是每年都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纳入年度方针目标考核之中,对不能按时上解经费的单位,在年终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基层的促动很大,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二是主动与公司人力和财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按照每月劳资和财务报表中的工资总额对工会经费进行核定,并以此为依据对基层单位进行核收,提高了经费收缴的准确性。三是利用签订集体合同的机会,通过平等协商,把拨交工会经费写入合同条款。通过上述措施,几年来我们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缴率达到了100%,每年都能按照上级工会下达的经费指标,及时足额完成工会经费的收缴和上解任务。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还抓住电力行业快速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提高的良好机遇,积极主动的争取公司行政的理解与支持,努力壮大工会的物质基础,实现了工会经费与全局职工工资总额的同步增长。

四、自查发现较为突出的共性问题

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会计记账方法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不规范,收支单据和报销手续及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五、工作建议

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第三篇】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六宜工〔20xx〕343号)文件要求,六河11标项目部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把项目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方面

我项目部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尤为重视现场技术、安全人员的配备,每个工区内都配备了工区长、工区总工、安全质量部、工程部等重要的人员及部门,施工现场每个工点都有现场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全程旁站监督,并全部对各人员签订了安全管理终端责任状,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可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部分工点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现逐步走上了正规,例如良伞立交桥左幅12#右幅10#墩浇注混凝土跨线桥施工,施工前,安全施工管理无详细的制度,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队交底没有针对性。后由项目部杨泓全总工程师利用晚上空闲时间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相关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对施工队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制定了措施。

3、 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

目前随着我项目部工程接近尾声,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控制在良伞立交桥支架模板、跨线二级路混凝土浇注施工的交通安全,以及(伞大桥、良的立交桥、六塘跨线桥)的制梁和运架梁施工外,其他像隧道的重大危险源点基本上已施工完毕,我项目部由韦登斌经理每月组织两次大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大检查,每周由陆少韦家祥安全副经理带领安质部和工程部组织两次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小型检查,由每月旬报进行通报各工区各工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并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了经济处罚。

4、 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随着安全生产重点由下部结构升至上部结构,我项目部梁部生产大多都是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项目部每月都制定了对梁部施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每位现场施工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审查,现我项目部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将近200人,现场持证情况来看作到了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由于我项目部特种设备基本上都集中在梁部施工,移动模架每日都必须进行移动模架的安全性能检查,对部分受力构件在浇筑几片梁后,重新对受力杆件的疲劳情况作试验,对不能满足安全性能杆件进行拆换处理,梁场及运架对的特种设备由于路基的影响,6月-8月现基本上处于停工状态,但现场特种设备保养正常。

6、 安全投入情况

我项目部在安全投入方面吸取各类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教训,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不惜成本,确保施工安全,现我项目部全线各工点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忽视安全的问题,也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7、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根据农民工的突发意外伤害方面所采取措施知识,针对我项目部安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在宜河六标组织了一次应急急救演练,演练顺利结束,取得了业主、监理现场的认可。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各类报告

二、存在问题

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33项,当即整改15项,限期整改18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良伞跨二级路立交桥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2、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设置。(六塘桥桥面、六塘T梁预制场、良伞立交桥)未按“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电系统要求设置,开关箱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用电线路架设不规范,线路有拖地现象存在;

3、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4、六塘跨线桥安全防护不到位,临边所设立安全网破损不符合要求;

5、良伞大桥箱梁预制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

6、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过期,不放在明显位置;

7、针对以上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以下(见附图)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及安全防火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我标段内在建施工工点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排除了我公司项目各工点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尤其在各工区,各部门以及施工队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上形成了一股绳。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企业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去年5月份乡镇换届以来,新一届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干部的机关作风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机关作风问题,县有关部门对机关干部上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了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对自己的机关作风进行了认真深刻剖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不够深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自己在学习上的问题表现为一方面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一些理论的学习未能做到深刻领会,没有掌握其精髓、灵魂,没有做到时时、事事用这些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

2、思想观念守旧,安于现状。长期的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唯书唯上、照抄照搬,不能打破老框框,不能探索新路子,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存在工作乏力现象。面对复杂的工作事务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现实,自己思想上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的不良思想,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涣散。主要问题表现在:工作任务的完成缺乏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愿意去多做事、多管事,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有督促检查不严的表现,有怕得罪人的想法,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即便任务完成了,有些时候也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催促和外部环境的驱使。

4、作风不够深入。具体表现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机会少,调查研究较少,对基层情况掌握不细,掌握不深,有时对来信来访处理不很及时,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得不深不细,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造成了极少数群众对自己有一些误解。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1、主观世界修养不够,思想素质不高。由于自己平常学习不够,导致了自己思想的退化,随之出现了工作飘浮,脱离群众,纪律松驰焕散,勤俭廉政行为退化。自己总认为社会风气在变化,自己也应有所变化。由于工作的现状和现实的社会风气,促使了自己工作作风的转变和纪律的涣散等问题的出现,从中可以看出,自己的主观意识没得到更高层次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没得到充分的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树立不牢。

2、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作决策、想问题不能时时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工作方法较简单,有时态度粗暴。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心思不是全用在为民办实事上,没有把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放在首位。有时认为下基层多,为群众办事,多去了解民情,多为群众帮助研究增收是给群众添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不如自己多休息。在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上,向群众多解释不够,多花心思去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自己的群众观没有真正树起。

3、开拓创新意识欠缺,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导致思想僵化、观念陈旧,拘泥于条条框框,工作缩手缩脚,不敢闯、不敢试,缺乏创造性,产生畏难情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三、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学习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首先加强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其次认真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我们的挑战,力求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学习态度上,做到变不自觉为自觉学。在学习方法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好我镇的各项工作。再就是要把学习知识的提高作为竞争意识,自立意识增强的基础,积极面对和参与竞争社会的强烈竞争,以竞争意识的增强促使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不断升华。

2、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消除不思进取,内动力不强的不良思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只有树立创新思想才能摆脱陈旧观念的束缚,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推陈出新,工作才会有起色。为此,自己在工作中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做到要组织要求我做为我要主动做,变外力驱使自己认真工作为自己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把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实现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3、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加强纪律,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针对自己工作不深入,作风不踏实,勤政为民服务意识不浓的表现。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给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榜样,充分发挥老前辈的优良传统,以务实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一是做到多调查研究,多为群众办事,多了解民情,多化解民怨,二是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多为群众研究发展路子,严格执行好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始终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不做金钱和美色的奴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群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我镇经济腾飞和人民富裕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企业自查报告【第四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

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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