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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主任(述职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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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主任述职报告 1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

作为一个基层的合格的领导干部,把工作做好,必须注重学习。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党委,街道党工委的重要决议、决定,指导工作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面对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的时代,做到自我加压、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学以致用。同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研读有关反腐倡廉文件,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用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使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在新形势下的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思想上廉洁守法,行为上防微杜渐。

二、强化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办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章立制,强化纪律,落实责任。按照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先后制定了上下班制度、会议制度、请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来客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尤其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实行了“一支笔”批字,每年对社区财务情况进行一次财务审计,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实行先付帐接待,后据实结算,文印,打字实行签字,审批程序,各种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采购,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体制。达到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遵纪守法,做廉洁自律的率先垂范

街道办事处主任述职报告2

一、概述

2013年以来,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街道党政办信息中心始终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依托构建“三个平台”、强化“四点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等三方面工作,逐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立体化、多样化、一体化发展。2013年,街道共公开信息105条。其中关于民生、民机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3年度街道共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财政类信息4条,业务类信息65条,其他类信息1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街道主要通过城阳区政务网站以及街道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较为及时,2013年无咨询和投诉情况发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随着和谐社会发展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成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了解政策的重要的窗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着力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公开工作,同时在街道各部门推选精干力量,建立了信息员搜集队伍,全方位、立体式收集各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决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资金配给和机制建立方面给与倾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在节假日可能出现信息公开迟延的情况,为此,街道办公室特意强调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有价值的信息,争取做到及时公开。

街道办事处主任述职报告三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璘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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