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回扣整治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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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扣整治工作总结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目标,以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群众负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纠风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我院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任务
㈠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1.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按照医疗服务的质量、技术难度与风险、服务态度、数量等对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医务人员队伍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把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医师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促进医德医风明显好转。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党办、行风办。
㈡强化医疗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不得使用药品商品名开具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版进行公示和点评。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前提下,推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
2.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严禁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等违规行为。
3.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医疗机构阳光用药,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4.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大力推行电子病历管理。
5.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抓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认真执行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病种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财务科、信息科。
6.落实收费责任,促进医疗收费规范。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收费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禁止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处方和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坚决禁止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实行单病种限价治疗工作,并适当扩大单病种限价范围,让老百姓感受到真正的实惠。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财务科、药剂科、信息科。
㈢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严格规范医药广告,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广泛开展治贿宣传教育、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使用和奖惩制度。坚持对在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按上级规定年限)的医务人员必须轮岗交流的制度,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行贿企业和受贿人员要严肃查处,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
分管领导:
任单位:院办、党办、行风办、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总务科。
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医药采购行为
1.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医院要继续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药品招标后采购、使用环节、让利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采购纪律,杜绝违规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防止“统方”。
2.落实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新农合结算办法,逐步实现“出院即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加强对各科室的监管,从严控制目录外药物和诊疗项目的费用比例。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购置第一类疫苗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接种劳务费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严禁接种科室接种第一类疫苗收取任何费用。
3.加强民评工作。改进并完善民主评议卫生行风活动的方式,努力使之成为广大群众对卫生行风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平台。积极配合卫生局做好“健康同行”电视栏目,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党办、行风办。
㈤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对医院投诉工作的管理,对医院投诉工作执行不力的科室及个人,按照院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继续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有效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
㈥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县卫生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依靠医院自身力量,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减少患者排队等候和重复排队现象,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二是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点评公示制度,加强对医院用药情况及医生处方的实行监管,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大力推行电子病历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物价制度和收费政策,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促进合理收费;四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和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加大对医疗服务质量的明察暗访力度,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发现和树立医德医风先进典型;五是加强对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院务公开的力度;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开大处方、乱收费、滥检查、收受红包和回扣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是继续推进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的完善。加强调研,及时总结经验,继续完善“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信息科、药剂科。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
根据纠风工作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要专题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认真传达贯彻纠风有关工作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分解。利用标语、宣传栏、院内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7-10月)
各科室要进行全面自查,对照纠风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把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院部将在各科室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通过专项督导,收集和总结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并进行推广;对在治理工作中不落实工作部署,不落实治理措施,不积极开展工作的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追究科室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科室要把本科室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院办公室。
3.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
各科室要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具有卫生行业特色惩防并重的纠正工作体系,形成行风建设良性运行机制。各科室要把本科室纠正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院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科室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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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扣整治工作总结2
县委办公室:世纪秘书网,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
按照市卫生局2006年目标工作任务部署,今年,我县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服务全县大局和改革发展主题,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农村卫生、卫生监督及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为重点,一年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精神,通过扎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7月,受国家卫生部推荐,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公共卫生部官员来xx考察学习,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
一年来,我局把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分解,狠抓责任落实。分别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2006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缴纳了目标风险抵押金。局机关各科室对照目标内容,按各自职责层层进行了任务分解,并相应缴纳了目标抵押金。在全面推行激励、制约机制前提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2、两个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圆满完成。国家先后向我县投入150万元和342万元国债资金,用于县疾控中心新建1200平方米的检验楼和县医院扩建1500平方米的传染科大楼建设任务已圆满完成并投入使用。9月上旬,两个建设项目代表重庆市接受国家三部委专家组督导检查,受到一致好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快速有力。1-11月,成功处置了复平、龙门、虎城、城北、礼让、回龙、梁山等地2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暴发疫情。尤其在回龙镇杨柳村毒蘑菇群体中毒事件的处理和抢救工作中,卫生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表现良好,有效地控制了疫情,保护了易感人群,受到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充分肯定。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各项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继续深化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年来,我局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思路,5月,对1个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和4个中心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了调整。6月中旬,完成了对曲水乡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工作。各级卫生单位继续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实行全浮动绩效制的分配制度改革,运转活力增强,有力促进了各单位两个效益的增长。县医院、中医院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拓展新的医疗业务,呈现出超常规健康发展势头,至11月上旬,,业务总收入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和%。云龙、梁山、新盛、福禄、虎城、礼让等中心卫生院和龙门、梁山、铁门、城北、和林、聚奎等镇乡卫生院1—11月业务总收入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4%至31%,门诊、住院人次和收支节余不同程度增加。
2、农村初保工作通过市级审评验收。按县政府出台的《初保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开展实施《纲要》目标工作,经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努力,5月18日,我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以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重庆市初保审评组验收,提前四年完成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成为全市首批7个区县达标中的唯一的达标县。
3、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举办首届社区卫生培训班,对全县20个医疗卫生单位77名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全科医师、护士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二是根据我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群众需求,梁山镇西池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梁山镇北池社区卫生服务站经一年试运行,今年5月,通过县审核、验收,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要求。云龙、袁驿中心卫生院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一年试运行,已通过县里验收,待市里审评后将命名。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成功,将进一步增强我县社区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
4、系统招聘院长顺利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积极协调,6月初,卫生系统15个医疗卫生单位25名招聘的正副院长及吃机动粮的职工顺利加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这部分人员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多方积极争取,我县被市政府纳入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11月10日召开了全县启动会,同各镇乡签订了责任书,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目前,各镇乡正积极开展筹资等工作,力保2006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60%,有效解决农民有病无钱看和有大病无能力看的问题。
6、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县委、县政府把加快我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7月中旬,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专赴黔江考察学习,8月,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县建设进度作了统一规划。目前,29个镇乡按规划要求正加紧施工建设,至年底,确保首批59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8、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继续加强
(1)疾病控制工作。一是利用各种法定宣传日、电视和宣传专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及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群众防病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加强了全县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人感染猪链球菌、禽流感防治、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培训班6期,培训防疫专干600余人次,疾控队伍业务素质得以提高。三是加强了传染病管理及疫情报告工作。全县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100%。编发夏秋季传染病预测分析及疫情简报10期,全县共报告乙丙类法定传染病2223例,报告发病率/10万,较去年同比上升%。四是认真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加强接种门诊管理,继续推进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全县新创建示范接种门诊3个,待市局验收。开展冷链运转8次,保证了基础免疫接种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完成了2004至2006全县脊灰糖丸强化免疫工作,儿童两轮服苗率达%以上,“0”次剂儿童服苗率达100%。对34个镇乡进行了儿童疫苗接种调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对全县5152名3-5岁儿童进行了乙脑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为%。全县麻腮疫苗接种5万余人,无一例接种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县8月龄至14岁儿童免费进行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共万人,接种率达%。六是结核病控制工作不断加强。进一步加强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归口管理和督导等工作,至10月底,共接诊疑似肺结核病人3600人,确诊涂阳病人518人,治愈率达%,同时,完成了对三合监狱劳教人员共1000余人的肺结核筛查工作,对所有涂阳病人进行了免费治疗。七是继续抓好地方病、慢性病、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及学校卫生工作,对全县中小学4500余名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4月,正式启动了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
9、卫生执法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市、县工作目标要求,开展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市场及化妆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一年来,加强了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各种法定宣传日,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万余份;圆满完成了各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任务;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班一期,受训人员70人,先后5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稳步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定食品卫生a、b、c、d级单位共652户;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副食小卖部计8177户次,销毁违禁食品8584公斤,办理食品卫生案件73件,罚款金额万元,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户90户次,流动食品摊贩76个;审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74家,新办143家,对21户次集中式供水单位、28家射线装置单位、68家出售化妆品的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监督监测,处罚供水单位2家,化妆品门市11家;共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办理健康证6873个,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978个,查出并调离“五病”食品生产经营人员104人;扎实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5件,处各类罚款11万余元。全县食品卫生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规范。
10、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继续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医生注册资格审查和卫生技术中初级职务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加强镇乡管理人员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根据《重庆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计划》,共培训农村卫生人员282名,镇乡卫生院院长34名。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各卫生单位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培养人才,送出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100余人次,职工参加成人大专以上学习40余人。四是抓好人才引进工作,各级卫生单位按照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拓宽选人视野,积极招聘和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07年工作意见
尽管今年我局“一班人”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医务人员求真务实、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全县卫生工作向前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缺乏政府的资金投入,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二是少数镇乡卫生院业务骨干较少,整体技术实力薄弱。三是在少数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中仍然还存在私收费、吃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四是对食品、医疗市场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200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预防保健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疾病报告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处理和救灾防病能力,巩固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二是继续努力做好降低“两率”,初保强化项目及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和住院分娩率,降低全县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二)深化卫生改革
进一步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继续坚持对镇乡卫生院以上医院院长实行公开招聘,中层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职工实行聘用制。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提高卫生单位两个效益。
(三)加强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四)狠抓医疗质量管理
强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组织,质量考评制和责任制,严格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医药、合理检查以及病历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三基三严”训练,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加强宏观调控,把社区卫生服务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巩固现有社区服务中心基础上,再建设2—3个集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六位一体的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服务站,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六)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
强化卫生法制管理,加大对全县卫生市场、公共场所的执法力度,坚持不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食品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农村医药服务市场。基本杜绝游医、巫医和非法行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中统一规划要求,加强同各镇乡协调配合,把握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确保2007年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八)切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医院节能减排方案及措施3
一、节能减排的目标与任务
(一)节能总目标:本市卫生系统“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见附件)下降2%。
市卫生局负责按此目标对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节能减排的考核。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应将2%的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下降目标逐一分解到各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以确保本市卫生系统年度2%能耗下降目标的落实。
(二)节能任务:
1、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对各类医疗机构提出相应的用能限额标准。
2、出台医疗机构用能评价考核方案,明确用能考核指标,并纳入成本核算、干部考核和部门评价当中。
3、推动医疗机构中央空调、锅炉等节能技改;在所有医疗机构全面启动节能灯改造替换,安装率达到60%以上;对医院门窗进行密封性和双层玻璃改造。
4、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5、对现有市级医院用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试点推进分布式供能系统。
二、节能目标任务的责任与考核
为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明确考核评价,确保本市卫生系统实现能耗下降2%的目标,根据本系统节能工作总目标,市卫生局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各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按行政职能考核各级各类医院用能、节能情况,各企事业医院的节能工作委托后勤管理协会负责考核。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各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要与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节能工作责任书,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本系统、本部门完成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下降2%的目标。
三、节能工作的推进
为了有效推进节能工作,各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节能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节能降耗责任考核要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逐步形成节能激励机制。要按照上述节能任务的要求,推进节能灯的改造替换、对中央空调、锅炉等的节能技改;对医院门窗进行密封性和双层玻璃改造以及太阳能、空气热源等再生能源利用等工作,通过对设备自控系统的应用等项目的实施,改进与规范设备设施操作技术、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医院节能减排方案及措施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指导意见》为纲领,结合实际,以财政政策为手段,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为载体,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城市为平台、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力争在3年之内,实现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低碳技术广泛推广、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与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逐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在全区产生积极的综合示范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圆满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各项任务。
三、主要任务
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重点行业产业集中度和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准入门槛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水平,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提升优化产业结构。
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低排放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交优先和各种公交便利化。
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逐步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能源计量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监测。
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支持现代物流以及金融、科技、咨询、信息、节能、服务外包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服务业聚集圈(带)或聚集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功能聚集,形成辐射广、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围绕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城镇化要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拓展传统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和专业门类。
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建设完善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改造污水治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回用率。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建设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电力、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和支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形成循环经济的生产生活模式。
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应用示范。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屋顶,集中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分布式电力系统、地热能在建筑上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
四、组织领导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成立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环科园、区发改局(两型办、能源局)、区科技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抓工作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对接,按要求完成各自相关工作任务。
五、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收集、分析、整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对我区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参与总体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相关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发改局(两型办、能源局):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组织《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组织《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项目核准与申报;配合做好《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会同区财政局做好《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具体实施的报送与接受评审,并组织方案和项目的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循环经济规划与政策,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组织能源建设与节能项目的申报并协调实施;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节能评价指标;配合做好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迎接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负责协调省、市两型办的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并组织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科技进步、技术推广与产业化工作;负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及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市区建筑绿色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建筑节能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负责迎接上级住建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完成政策梳理,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提出有利于促进我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的财政政策体系;负责组织《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的报送与接受评审;组织制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完善政府采购节能认证工作;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组织综合示范项目的申报;负责资金的拨付与绩效评价;参与示范建设项目的初步评估与预验收,会同区发改局组织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完善排污权市场化机制;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环保评价指标;负责项目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做好迎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业集约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节能减排;负责迎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及《市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农村农业生产环境污染防治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全区污水源废热资源的调研与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协调全区污水源废热回收利用的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规划协调有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拟定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耕地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和措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负责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及实施;配合做好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和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迎检《》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市区产业低碳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区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实施方案》的研究与编制;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拟定产业低碳化的规划与政策;负责产业低碳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工业节能和清洁生产;负责迎接上级工信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清洁化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与预验收;负责交通运输节能;配合做好《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做好迎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工作;配合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三级财政、发改主管部门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检查、考核与验收等工作;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审核总体方案及其他专项方案中的基础数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与分析;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配合做好《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和《市区服务业集约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做好相关流通、安全及商务活动的出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制定支持示范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地方用地配套政策,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负责对全区地源热等地下能源资源的查勘与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质监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梳理、制定相关标准,为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计量准确、质量安全;监督节能强制标准严格执行;配合做好政府采购节能减排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加强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创新;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区交警大队:配合做好《市区交通清洁化实施方案》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负责做好相关流通、安全及商务活动的出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策划、包装、申报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示范工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年6月—年8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前期调研。完成节能减排项目的设计、建立项目库,完成立项工作。编制执行期为3年的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和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宣讲政策措施,部署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使节能减排知识和意识进一步深入到各领域和各行业和全社会。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9月—2014年10月)。围绕落实综合示范总体实施方案及其他6个具体实施方案,梳理现有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研究制订新的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对照国内外先进指标,建立我区节能减排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更新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库,结合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6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对接抓好年度项目申报,分步有序实施项目建设。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跟踪督察考核,对示范期内所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评估与预验收,迎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整体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问题,完善提高,进一步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综合示范工作既是国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推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措施一致、推进步骤协调。
(二)领导重视。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综合示范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该项工作对于促进我区乃至全市、全省、全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大意义,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提出要求,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
(三)明确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示范工作要求和总体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四)协调配合。按照“分级负责,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协同合作,确保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合示范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召开工作安排、协调、汇报会议。
(五)强化落实。各部门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企业和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察,认真整理资料数据,按季度形成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