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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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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11月8日晚,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不断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

动员会结束后,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玉城街道及各社区干部职工,按照已制订的实施方案,分成八大组,深入城区大街小巷,店铺摊前,广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据了解,此次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主要针对乱占道、乱停车、乱倒垃圾和乱设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中难点节点问题,利用两个月时间破解玉城城区内摊点乱占道和跨门面经营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乱停放行为,以及手拉车停放乱占道行为,户外广告乱设行为,乱倒垃圾、污水行为等。在步行街,2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玉城街道和各社区干部职工,走大街,进店门,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张贴、乱堆放和非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向沿街商店及市民们分放《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

在十七号小区,他们对小区内贴在墙体上、电线杆上的乱张贴及城市“牛皮癣”逐一进行清理。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城管法规,提醒广大市民将各类小广告张贴在便民信息栏内。

在珠城西路,一些杂货店、水果店、饮食店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将各类物品摆放到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过往和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分别对违章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逐一进行规范,严禁占道经营,并及时做好造册登记。

同时,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坎门中队也联合坎门街道深入街道开展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当晚的大行动,共教育纠正120余起,发放温馨提示90余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抄告人行道违章停车12辆下阶段,玉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督查机制,实施“回头看”制度,以巩固整治成果,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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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空心村是指在农村建设中,在农民建设新房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空心村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汇集8篇】”,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县人民政府决定以“空心房、空心村”整治为突破口,降低农村建设用地,利用农村与城市的“级差地租”,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筹措乡村建设资金,走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具有我县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就是要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要求,从源头上改变农村“脏、乱、差”问题,使我镇农村进入一个“高颜值”时代。

3.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促进规范村民建房的重要推手。以自然村庄为单元,实行“一户一宅”制,根据“空心村、空心房”的分布和破旧程度,按照生产、生活分区域规划居住、娱乐功能齐全,住房与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科学编制整治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拆除整治,按照规划先行,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和综合整治效果。

按照“拆、建、管”的思路,结合规范村民建房、农村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异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到2018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期200亩验收通过,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200亩,力争2020年底,基本消除全镇范围内的“空心村、空心房”。全镇农村新增拆旧复垦耕地面积达到规定指标;镇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基本治理,环境卫生实现全面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1.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以及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

2.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

3.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

4.易地搬迁对象的原建房。

1.抓好示范带头。一是党员、镇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带头自愿拆除整治范畴的“空心村、空心房”,用实际行动引导村民支持、参与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二是享受过危房改造、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的农户先拆。有“空心房”拒不拆除的农户,不再享受房屋类补助资金。

2.依法依规操作。把依法行政贯彻“空心房”整治的全过程,实事求是,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哄而起。一是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有偿退出。

3.执法整治到位。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国土、规划、公安、应急等部门和村(居)组建整治联合综合执法队,对“一户多宅”、已建新未拆旧和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农村“空心房”,要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确保拆除整治到位。

4、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选择乡村主干道沿线、以及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进行整治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1.成立机构(2018年5月30日前)。成立镇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彭利任组长,镇长罗昕昊任副组长,人大主席周红波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红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福元、左湘华、杨大勇、侯永华、粟又印、钟斌、陈莉为办公室成员。各村要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将“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2.宣传培训(2018年6月5日左右)。2018年6月5日前,组织召开全镇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体机关干部、部门负责人、村级负责人等开展集中培训。各村要层层召开村支两委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分片户主会,通过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讲“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

3.调查摸底(2018年6月10日前)。各村负责,按照“整治内容”对象要求,逐栋核查,建册归档,掌握本村内“空心房”的地块情况,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2018年6月10日-10月30日)。对纳入拆除范围的“空心房”,由镇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到6月30日完成全部拆除任务。

5.奖补到位。“空心房”集中整治和退出宅基地的,根据拆旧面积,按上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提前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镇政府建立实用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对本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实行按时间节点进行督查通报;对本方案未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治任务,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按照整治工作进度对各行政村及负责干部进行奖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整治不彻底、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不予申报各类示范村,并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对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处理,取消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资格。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主动做好直系亲属或姻亲关系亲属的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工作,工作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降低绩效奖励等级。坚决以严格的考核奖惩、严肃的问责追究推动“空心房”整治落地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xx年6月1日——20xx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规范我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坚决遏制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建综〔2020〕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开展好我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富美潘家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目的,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宣传教育零盲区、调查核实零死角、依法惩治零遗漏、“两违”现象零增长。把抓好“两违”整治作为抓产业环境、抓发展空间、抓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两违”整治,拆出环境、拆出空间、拆出公正、拆出美丽、拆出政府公信力。

清理整治行动范围涵盖全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用、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有步骤、定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改变全镇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镇面貌明显改观。

(一)成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全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谭  建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王  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庭云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令狐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雷  渝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但  艳  镇法庭庭长。

许大涛  镇司法所所长。

谭绍益  镇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斌  镇水务站站长。

姚  创  镇项目办负责人。

白忠超  镇安监办负责人。

邹  恒  镇交管站负责人。

令狐瑜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叶家江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明祥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杨忠彪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张礼国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林  坤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陈  舵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崔玉虎  镇自然资源所工作员。

杨成文  镇自然资源所工作员。

各村(居)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全体基干民兵、矿山执法站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令狐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整治行动资料收集、信息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清理排查小分队。

各村(居)成立由包村组长任队长,包村干部及村常务干部为队员的清理排查小分队;负责在本村(居)内逐组逐户地毯式排查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留死角死面。按照一户一档要求调查取证,收集当事人调查笔录、现场勘测笔录、勘测定界图、村组证明材料、占用地类判定材料、规划判定材料等相关证据,核实违法主体信息、家庭人数、建设时间、地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设现状、用途、历史成因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见附件)。对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或接到举报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立即进行制止并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镇“两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等步骤开展,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同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两违”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做好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新农村建设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让群众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镇政府作为本辖区内“两违”清理整治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逐户、逐片、逐村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并归集分类、建立“一违一档”台帐,形成“两违”清单,调查摸底不全面、不彻底、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挂村领导、村(居)支书、主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立即启动违建拆除工作,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示范带动,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在重点突破基础上,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落实拆违的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首查责任制度和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听取阶段性“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依照职责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配强执法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在分类清楚后,以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牵头实施,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组建强有力的队伍,专门从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一支“两违”清理整治队伍。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在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具体要做到“四个坚决、四个绝不允许”: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拆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专项整治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涉及到哪些,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思想教育无效的情况下,要通过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对组织和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以及“两违”背后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办、严惩不怠,绝不允许内外勾结、以权谋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两违”拆除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能部门都要无条件地通力协作。在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中,镇派出所要研究制定依法处置紧急事件的预案,组建一支“两违”清理整治安全保障队伍,依法依规化解矛盾,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两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农业服务中心主导,镇自然资源所配合,制定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镇政府要开通“两违”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定期公布拆除情况,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查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两违”可耻、违法必究、公平公正的正确导向,促进全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四)依法依规,堵疏结合。“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中涉及诸多法律、政策问题,要依据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土地、村镇建设、公路、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要以村镇规划为指导,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要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实行违法建筑“零补偿”规定,让违法抢建无利可图。有违法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抵押等手续;对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供水、供电、通信等公用企业单位不得违法向其提供相关服务;要进一步探索多种方式推进村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机制,严格村镇规划控制,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五)完善机制,源头防范。建立“两违”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依托农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镇村(居)干部,尤其要充分发挥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并组建一支巡查队伍,加强对辖区内“两违”的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农业、自然资源、村镇规划、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两违”整治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为创造平台和渠道,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2020年,我镇***、县政府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狠抓落实,强化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镇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分管领导的亲自抓,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开展好打击“两违”工作,现将2020年“两违”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两违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张某某党委、***、县政府的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具体指导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的全实施,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扎实有效推动两违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好的效果。

县两违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两违治理的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以乡人大主席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设两违治理办公室,乡集镇发展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张某某两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乡两违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乡两违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乡里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出动宣传车10余次,张贴标语300余某某,悬挂过街联60余某某,出专题版报4期,各行政村按乡里要求召开了专题广播30余次,有效的推动了两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县政府两违治理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在做好政策及法律宣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类型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精心组织、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排查摸底。

第一阶段有各行政村组织自查,对自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上报乡两违整治办公室,两违整治办公室再进行核实。第二阶段乡两违办公室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处理意见,对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两违户进行上报立案处罚,并督办相关手续。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予以拆除。第三阶段,通过反复的核准后,根据不同类型的两违户,全乡共计15起,其中11户是在集镇发展规划内,4户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对4户占地19750平米进行了强行拆除复耕。有效遇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也为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铺垫了道路,开创了土地管理新局面。

动态情况,发现问题有制止、有汇报,把两违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的管理夯实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乡的土地及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优胜中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2、与班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如下工作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值周工作规程;

门卫保安工作细则;;

师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震逃生演练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作有序。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校舍、治安和消防等重要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迅速落实必要的技防、物防和人防措施,切实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

教学。

秩序。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治安、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加强防护,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校园发生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2、切实加强学校值班护生。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治安巡控,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

3、联系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努力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水平,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平平安安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广大师生放心,让人民满意。

4、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橱窗、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模拟演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公开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四)抓重点,重实效,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制订防火安全预案,防止火灾的发生。每层楼道安装消防箱,定期、定人对校内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文明素质。自驾车辆的教师(含摩托车)进出校门必须谨慎驾驶,错开上学、放学高峰期,安全第一。值班老师、门卫要认真组织学生安全进出校门。

3、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周边环境调查,对学校附近的池塘、水坑等要竖立“禁止游泳”或“危险”等牌子。教育学生不到海边、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4、加强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聘任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落实门卫制度,防止校园暴力事件严防学生打架斗殴、参与邪教组织,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制教育讲座、校园广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

6、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在升旗仪式、集会学生放学上下楼梯时,每个楼层的值班护生教师,必须迅速到岗,密切关注学生上下楼梯的动态,及时提醒学生文明行走,坚决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

7、加大门卫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力度。实行门卫24小时在岗制,校园巡查制。门卫必须高度负责,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全校上课期间必须关闭学校大门,锁住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厉制止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认真核实外来人员身份,未经接访人同意,严禁进入校内。如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先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再通知接访人到校门接待来访人员,事情办理完毕,接访人再将来访人送至校门。交接班实行签到制,并按时、如实填写值班记录。门卫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熟练使用自卫设备8、上好心理健康课。要求各班一个月至少要上一节心理健康课,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特别是女生青春期有关知识的宣讲活动,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防止“性侵”事件和师生自杀自伤事故的发生。

9、利用体育课时间组织学生轮流观看防溺水防交通的视频,加强学生的防水防交通意识。并在第6周学校专门安排高中低各学段学生在各栋多媒体教室进行观看。

10、各栋政教人员每月对各自所在教学楼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发现隐情作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尽快排除隐患。

1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负责做好课室日记登记,发现学生未到校的要及时通知家长,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2、周末或节假日前的最后一节课的最后十分钟为班科任教师对学生讲授交通及周末或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知识。真正做到教育学生做到“四不”。

13、有计划地上好以各种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3、党工委负责教师出勤记录等师德师风建设。

4、德育处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德育工作指导落实,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团队干部管理工作,学生出勤记录核查;

负责节假日期间领导值班、师生护校的安排、督查和考核。

5、各班班主任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定为每年五月份为安全教育月。

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领导要追究管理责任,教师要追究工作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落实全局工作;

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定期巡查校园重点安全区域场所,及时向校长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门   卫:门卫是学校的第一道防线,对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各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班主任:每天离校时,对所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周进行彻底排查,详实记录。有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领导。在平时课堂教学及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中,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认真做好学校晨检工作以及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室内课的老师须负责课堂上的纪律和正常学习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禁止任何人随便进入课堂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室内、外课的老师有责任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同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上的基本情况,与班主任共同解决班上出现的问题。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生命”,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责任,谁不抓安全,谁就不安全”的意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的实现。

阳明镇新社学校2019年3月和平县优胜中学2019年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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