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
【路引】由阿拉题库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有序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易扬尘的材料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通道宽度不应小于;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