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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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第一篇】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65家,其中:种植业99个,养殖业154个,农机服务类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亿元,入社成员户数31826户,带动周边农户数455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亿元。近三年年均经营总收入亿元,年创纯利亿元,年返利亿元,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增加1200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依托优势产业兴办。我县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起来的,起到了与优势特色产业互动互促的作用。
二是发展服务多元化。合作社行业分布多样。合作社分布于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业、加工业、林业等多种行业。合作社服务内容多样。有产加销系列化服务的合作社,有从事加工、存储服务为主的合作社,也有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领办主体多元化。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积极牵头兴办。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也加入到了创办合作社的行列,成为合作社新的创办主体。
三是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实行分散经营。成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组织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统一服务,全县以这种形式的居多;第二种是农民以资源入股的形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源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第三种形式是合作社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农民成员实行在专业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四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通过全县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行动,大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公条件、制度建设、成员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合作社能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明晰了股权关系。到xx年底,全县进入规范化建设名录的专业合作社达11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效地促进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也不断壮大。
二、主要做法
1、依靠行政推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树立了抓农业不仅要抓生产、抓科技,而且还要抓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发展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抓好试点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坚持群众自愿、示范引导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开发和农民群众的合作愿望,通过抓点示范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根据合作社对农业农民带动力、产业关联度、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了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6家省级示范社。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部级示范社创建活动。
3、实行分类指导,合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前,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县、乡农经人员还深入村组进行分类指导。对拟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引导和规范;对暂不具备条件但具有合作基础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一旦条件成熟,适时引导其登记;对计划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好其章程的制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申请登记应提交文件的准备等有关事项的辅导和指导工作,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
三、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统一购买生产资料、提供信息、加工、营销等方面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分享到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利润。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打工,获得可观经济效益。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1%左右,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却达到27%左右。
二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户进市场难的问题。目前,全县有17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批发市场、学校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有10家合作社在城市和社区开设直销门店,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自己的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提高了农户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县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的快速推进。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186个,获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33个,注册商标48个。
四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成员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成员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激发了成员科技兴农意识。同时,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联系,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目前,全县6家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10项。
五是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生产经营的集合体。县、乡政府对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条渠道能够一步到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从xx年开始,我县还重点开展了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目标的“两型”示范合作社建设,有效助推了全县“两型”社会改革发展。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专项扶持项目22个,争取资金32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由当地有经济实力、有经营头脑的能人发起,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不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胭脂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发挥当地农户养植水产品的资源优势,组织农户养殖水产新品种,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后段措施
当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呈加速发展势头,但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经济实力普遍较弱、运行质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缺乏、合作社内部组织涣散等。县乡政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加快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各级政府应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扩大内需;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采取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着力缓解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一方面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范围。强化农业发展银行“三农”服务职能,拓展业务范围,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三农”贷款,发挥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主力军作用。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信用社一项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路径,重点支持那些内部管理规范、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资产(如固定资产、果木林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办理抵押贷款,解决担保难问题;可试办成员联保贷款或发放小额支农贷款的形式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入股信用社,尽快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信用档案,对信用好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予以发放信用贷款。三要鼓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府可出台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探索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然后要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经济组织。再则是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成员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成员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打造农产品品牌,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引导成员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有针对性地培训成员,进一步提高成员素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有计划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四是研究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造成了农业信贷的高风险,目前这项业务在县城还非常滞后。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就要发展农业保险,走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共同发展之路,以政策性为主,激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农业的积极性。要着力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抓紧筹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将主要农作物、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减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各种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第二篇】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xx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
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xx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农民农业合作生产愿望的不断增强,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也从无到有,规模从少到大,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到目前止,全镇有专业合作社8家,专业协会3家,合作社(协会)党员48名,社员(会员)400多名,带动农户8000多家。20xx年,经营服务总收入9800万元,纯收入1500万元。
(一)积极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
我镇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农业结构的调整,以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基础来组建并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对农产品实行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我镇相继成立了西甜瓜、青蟹、蓬勃西兰花、明大葡萄、超腾果业、蓬海养殖、兴绿蔬菜、兴农生猪产销等8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建立,不仅提高了农业专业化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在这8个农业专业合作社中,成立了18支农产品销售队伍,年贩销农产品达1200多吨,联结农业种养植(殖)大户150户,联结农户达2000多户。
(二)创建农业行业协会。
我们积极引导镇农技人员、种养植(殖)大户、贩销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按照“民办、民管、民产、民益”的原则,成立农业行业协会,把协会的利益与农民的利益放在同等位置,采取市场联结式、契约式、参股式等形式与农民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已成立了镇农业技术、青蟹养殖、水产养殖3个农业行业协会。协会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组织贩销、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信息服务等,在衔接产销,联结农户,加强农业种养殖大户、贩销大户与农户之间的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我镇的青蟹养殖协会目前联结的农户已达250多户,带动周边近8000亩围塘水产养殖业的发展。镇农业技术协会下面还设立了农经、农技、植保等10个专业分会,基本涵盖了全镇十大主导农业产业,据统计,20xx年,该协会发展农产品订单3000亩,为会员和群众增收450多万元。
(三)大力培植农业龙头企业。
我镇积极鼓励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订立协议,农业订单等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通过制订奖励政策,提供农业技术和产品市场信息等服务,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并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带领农户走向市场,为农产品找准销路,带动全镇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我镇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已达5家,建成基地面积8000多亩,联结农户近500户。
我镇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培植农业种养植(殖)大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等途径,将千变万化的市场和千家万户的农户有效联结起来,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为农产品所有找到了销路,同时也为实现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品牌化发展、产业化协作创造了条件。
二、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情况
面对这支庞大的专业合作社队伍,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取得更大发展,在专业合作社里的党员又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就农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致力于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培养成农民致富的领跑者,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党员作用发挥的示范区。
(一)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抓支部组建。为了使党建工作迅速而有效地进入到新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我镇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于2002年6月,率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路桥区青蟹养殖合作社建立党支部,组织关系采取迁转与临时并存,在管理上采取合作社与村(居)双向沟通和联系制度,解决了由于利益原因,组织关系难迁入与党员教育管理难融洽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镇又于20xx年7月,建立了蓬街镇农业科学技术协会党支部,使党在专业合作经济中建支部问题获得突破。
二是抓班子建设。首先建强镇班子,我们建立了由镇组织委员为主要责任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责任班子,发挥宣传、农业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其次建强支部班子,在注重班子成员结构、年龄、地域等方面合理搭配的同时,针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党员专业素质强、党务知识薄、协调能力弱等实际,由镇选派农技服务中心干部挂职任书记,既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又肩负培养物色干部、培养党员的重任,注重把已具备一定政治素养、威望高、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又有技术专长的党员任支部委员,使合作经济党组织参与协会决策能力得到保证,制度得到执行。
三是抓党员队伍建设。我们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合作社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进党员人才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把合作社里的致富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推荐入党,吸收他们参与党的活动,接受党的启蒙思想教育,大胆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务。支部成立以来,共有28名社员提交了入党申请书,12名社员列入积极分子培养考察,5名社员加入了党组织。通过党员发展质量的保证,吸引更多的社员向党组织靠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是抓制度建设。为加强党支部和合作社的有效运转,我们建立健全支部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明确党支部和理事会的职责,建立了支委会月工作制度、理事会重大问题决策向支部报告制度、党支部理事会重大问题联合讨论研究制度、季节性调研制度、电教培训制度、党员先锋岗制度,这些制度的执行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为提高合作社党员的致富本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我们积极探索适应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方法,加强支部成员理论和科技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要求合作社中的党员带头开拓市场,带头科研攻关,在急、难、险中冲锋在前,在生产经营中不偏离正确的轨道,为社员作出榜样,使党的活动真正为党员和会员所欢迎。同时,我们围绕党员人才工程活动,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到目前,合作社党员已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和各类技术骨干38人,有9名党员获得了市、区级科技示范户荣誉称号。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借助党员“七彩电教”开展培训。农协会党支部按照“三个一”标准(一个党员电教播放室、一个“电教长廊”、一个农业科技实实践基地)建立党员电教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人才培养主陈地。在电教片播放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方法上,做到时效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政治理论灌输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集中收看与现场示范相结合,使培训工作不仅生动活泼,而且富有成效,使党员在接受党性教育的同时学到了农业技术知识和致富本领。今年以来,电教室播放各类电教片面6场次,参加收看人数达200多人次。
二是聘请农技专家授课指导。采取理论讲授和现场指导的方式,不定期邀请农技专家进行授课,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三年来,以浙农大张明方博士、浙江农科院何圣米、省农业厅赵建阳等组成的专家队伍,为合作社建立了西甜瓜研究所、大棚蔬采研究所、葡萄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提供了19项新技术,开发了60多个新品种,培训社员和农户9000多人次,有效解决了种养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难题。
三是开展示范基地现场实践。确定镇内8个具有实际推广价值的基地,划定为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全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发展的需要及社员的意愿,组织社员到示范基地学习,进行现场技术辅导和观摩。三年来,8个示范基地共吸引农户4300人次参观学习。
(三)强化平台搭建,发挥党员作用
如何发挥好合作社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服务,是合作社党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积极为合作社党员搭建作用发挥的有效平台,围绕“解民忧、致民富”开展活动,使他们有作为、有地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树典型引导致富。对合作社中有发展潜力的党员、会员人才,积极为他们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小额信贷、产业和科技项目立项,以及各级多项优惠政策,并以其为典型,引导社员引进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用党员户的示范效应带动社员户的快速跟进,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如支持农协会党员杨礼池,建起了百亩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了种子种苗和无公害两大基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效益农业的带头人。其本人也先后被团中央、国家科委、省委授予“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浙江省十大杰出农村青年、“双带好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是组建农民“土专家”宣讲团。组织14名合作社党员技术骨干组成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宣讲团,每月有计划地到各村居课堂交流经验、讲授技术、传播市场信息,帮助消化电教片中学到的技术,帮助社员和农户解决生产中碰到的技术问题。如超滕葡萄合作社党员曹仁福,利用十多年种植大棚葡萄积累的丰富经验,经常巡回各村和生产基地,为社员无偿传授大棚葡萄生产技术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农民“土专家”宣讲团共宣讲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3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
三是积极开展党员人才联困难党员和群众活动。组织合作社党员人才与困难党员和群众结对,每名党员致富能手和技术骨干结对帮扶联系5-10户困难群众和党员,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提供致富信息,解决农业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5年多来,合作社党员人才共结对帮扶贫困农户102户,帮助300多人实现了脱贫致富。
四是组建生产经营贩销队伍。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合作社党支部鼓励一部分社员生产经营骨干从生产中脱离出来,直接从事农产品贩销,通过他们把产销触角延伸到全国各地。去年全镇蔬菜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到3000多万元,并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设立了营销窗口、直销处和连锁店50多家,有效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
五是引导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合作经济党组织指导合作社开展品牌经营,注册了“绿森”牌葡萄、“蓬蜜”牌香瓜、“台藤”牌葡萄、“蓬潮”牌青蟹4只商标,组织合作社参展产品参与国际农业博览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支部牵头组织带领合作社走市场销路,在上海和杭州召开西甜瓜、青蟹、葡萄推介新闻发布会,使得“蓬潮”牌青蟹、“台藤”牌葡萄等在上海、杭州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
六是积极参政议政。把确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党员人才推荐为所在村(居)村级后备干部人选,把特别优秀的党员人才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进劳模,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党员人才的作用。在去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有8名合作社社员当选为村两委成员。目前,有2名优秀党员人才被推荐为区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有3名当选为镇党代表、人大代表。
三、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分析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缺少优秀的党务工作者,合作经济组织支部的自转能力欠强。
支部中的党员绝大多数埋头于抓经济,求致富,他们在生产管理、业务技术上自有一套,可在党务知识、组织协调能力上都相当欠缺,离开了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的支部书记就感到无所适从。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主要是在上级党委的推动下开展,缺乏应有的自转能力,牵制党委的大量精力。
(二)合作经济组织党员有奉献的意识,缺少政治参与的热情。
他们乐于将自己致富的技术和本领传授给普通的群众与会员不计报酬和名利,对专业技术知识等也能主动的学习、钻研。但是他们对参加党课等政治性组织活动的态度比较冷漠,热情较难调动。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缺位与支部越位并存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以后,其理事机构运作不正常,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组织、协调作用,合作生产效益有些不很明显,缺位较严重。支部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协会组织功能的发挥,但同时带来了协会支部的越位,牵制了支部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党的建设,需要协会理事机构的及时补位,实现协会理事机构和支部的良好互补与互动。
(四)党组织关系的管理欠缺。
虽然合作经济组织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迁转与临时管理共存,对协会支部党员的管理带来了便利,但对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带来了困难,一些村居党支部和党员对协会党员参加合作经济组织支部活动,不参加村居支部的活动感到困惑和不解,并在党员民主评议对象的确定和评议结果也带来了一些影响。合作经济组织支部与村居支部的双向沟通和联系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五)支部活动经费的不足。
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管理不够正常,多数组织不能完全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专业合作社需要有牵头能人,但目前农村中既懂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能人比较匮乏,影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支部活动经费基本上由镇党委提供,不利于支部长期自主的良性运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会支部活动的开展。
(六)有效的活动载体和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尽管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在总体上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在如何协调支部与理事机构的关系,调动党员积极性,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吸引和凝聚非党员参与活动,为会员户增产提效上还有很多可资挖掘的地方。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员先进性怎么体现,党组织怎样统一党员的意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合作经济组织怎样实施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连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面对这些新形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十分需要我们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去摸索、去实践、去创造。
(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增强渗透力。思想政治工作由“外延扩大向内函提高转变”,积极利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工作,探索出一条融合作社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推广于一体的新路子。增强吸引力。创造一些形式上喜闻乐见、内容上需求、效果上潜移默化的办法和载体,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走进合作社社员,做到全体党员。增强感召力。讲究工作艺术,注重以情感人,把宣传教育与提供服务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合作社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取得社员的理解、支持、参与。
(二)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把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当作镇委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探索合作经济组织的特殊规律,从组织设置、党员管理、活动方式等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采取单独建支、联合建支、属地管理、向无党员的合作经济组织选派党建联络员的办法;努力寻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新突破。搞好合作经济组织党支部建设,关键是选准选好支部书记,拓宽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把那些具有一定素质素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肯吃苦的理事会党员、社员公认的优秀人才选上来,进入支部队伍。以争创“五好”支部和设立先锋岗为载体,促进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围绕提高人的素质这一目标,创造性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注重活动载体的多样性。随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专业性特点,组织党员、社员开展学理论、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引导他们富了口袋富脑袋。寻求社员参与的广泛性。去年我镇在农协会建立的党员电教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和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载体,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进一步提高社员(会员)的参与度,扩大功体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力求使各种类型的活动真正成为广大党员、社员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过程。讲求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在规范上求突破,规范就是坚持制度化、经常化、练内功、打基础,增强为社员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让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沟通党委与企业的一座桥,解决合作社疑难杂症的一本工具书,沟通社员企业的一个温馨的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网络,真正使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第四篇】
自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型的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我们在通过对姜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还伴生着一些问题,凸显出工商部门的监管盲区。
一、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的虚假问题。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很小,有的则纯粹就是家庭作坊式的,这种以家人为成员,实质上是家庭经营的种养殖户,并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属于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目的是为了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是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显示,这类虚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数不少,占总数的近30%,它们的存在,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不和谐因素。
从事重热点行业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律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涉及的重热点行业主要为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姜堰市6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际从事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8户,占总数的%。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18户从事食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设立时按规定领取了相关许可证外,没有1户能够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台帐,食品安全和农资质量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范围经营的问题。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其成员销售农资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但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特殊性,特别是农药的销售涉及前置许可,这种向成员以外的农民销售农资的行为实质上已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所指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大胆探索,强化监管,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赋予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检验和日常监管职能,再加上不少工商干部认识偏差,认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讲服务和扶持,不能讲监管,从而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监管的盲区,工商部门陷入只登记不监管的“尴尬”地位。
那么,工商部门应该如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管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对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类似于企业年度检验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须申报年度检验,工商部门无法通过年检对其实施监管,我们认为应当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年度检验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每年至少1次的定期检查,检查的方式可以是实地检查,也可以是书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除看合作社是否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至28条所列的7项违法行为外,还应包括合作社经营是否正常、盈利亏损情况、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收集合作社发展的一手资料,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二是对从事食品、农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重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重点行业主要是食品经营和农资经营两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属于这两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这两个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相应的自律制度,工商部门对涉及这两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照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特殊监管,除了每年的定期检查外,还应当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检查的项目、要求参照省局对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检查的规定。
三是用行政指导来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手段只有责令改正、撤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3种,一般违法行为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就要吊销营业执照,监管手段过于单薄,容易陷入非左即右的监管误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一种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承载着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希望。对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我们的监管手段应当更加柔软、更加人性化,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而行政指导因为具有很强的行政性、鲜明的导向性和显著的非强制性,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要求,能够很好的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手段的单薄,应当成为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当然要吊销营业执照;对一般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尽量采取提示、提醒、建议、告诫等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指导其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第五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xx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x]x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xx年和20xx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xx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xx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xx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xx年的x个发展到x个,同比增长x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x家,比20xx年增加x家,增幅x%。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x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x家,京山县达到x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xx%。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xx%。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xx%。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xx%。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xx%,养殖业占xx%,其他行业占xx%。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x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x家,各地指导扶持x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x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x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x%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x%,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x%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xx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xx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x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x%。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x-x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x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20xx年中央x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都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写入了20xx年的x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合作社具体指导部门的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以及各级经管部门更应该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工作。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中央的要求是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政府扶持合作社是有重点和具体要求的。另外,抓示范社建设,也是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示范社建设,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让合作社的领办者知道规范的合作社应做好哪些工作。让我们的指导者知道如何总结推广合作社经验。示范社建设主要围绕提高服务功能、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机制做好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搞好总结推广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