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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民合作社现状的调研报告

爱国发表时间 2967205

关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创新农村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我站通过深入xx、xx、xx、xx等镇,选取优、中、差三个层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座谈研讨、优劣对比等方式,对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运行态势、存在问题、制约因素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对合作社发展前景和群众发展意愿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主要成效

1.提升了组织化程度。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兼业化越来越明显,“谁来种地”、“谁来组织种地”已成为农村发展的现实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累计达到421个,分别是:种植类311个,养殖类xx个,农机类11个,其他1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14个,市级示范社67个,覆盖了全县100%的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合作运营模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为农服务、教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通过建基地、做品牌、闯市场,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带领成员“抱团”闯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集约化经营。既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又解决了农户劳动力、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同时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发展产业提供了平台。

2.实现了社会化服务。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有效解决了村级组织“统”不起来、技术服务部门“包”不下来、农民自身“办”不过来的问题。比如,xx县百丰果业、玉丰园果业、智农农业公司等托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面积1.3万亩,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3.推动了标准化生产。随着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准入门槛的提高,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单靠农民一家一户是难以做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发挥其组织载体优势,对内有效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对外统一质量、价格,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利益。目前,我县农产品注册品牌商标17个,品牌效应带动了农产品升级晋档。

4.促进了产业化经营。各级部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营主体,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为农户提供物资、技术、信息、仓储和运销服务,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农民通过合作社把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及时反映给各级部门,以此获得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技术和政策信息,从而提高了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调控的及时性,极大促进了农业发展,保护了农民利益。

5.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整合了资金、技术和农村人才资源,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通过统一购买生产物资和技术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拉长、拉紧、拉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产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使农民可以享受到产品直销的增值效益。通过对比,合作社社员较非社员均增收1300元,收入同比增长21%。

6.提高了农民素质。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发挥着服务、培训、教育等功能,使农民在先进理念培育、科学技术推广、互助协商合作、市场营销开拓、对外联络技能、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培育和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民主观念和合作精神,提高了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农民学习政策法规、融入市场经济、掌握科学技术、实施民主管理的大学校,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的摇篮。

二、制约因素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开拓市场空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合作社要持续、健康、协调、规模发展,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

1.认识存在误区,发展环境不利。当前干部、群众包括已经入社成员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各执一词,心里没数,没能达成共识。在群众眼里,合作社是政府扶持建立起来的,国家给政策、给资金、给物资,就应是普惠型的福利组织;在领办人看来,是自己争取的项目、资金、用地,自己经营,更多的风险要自己承担,给群众服务是有限的;基层干部认为,专业合作社就是经济合作组织,不属于三委会管理范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任其自由发展;合作社成员心想,入一点钱无所谓,有利可享分一点,没利可图,就享受一点物资优惠,至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根本不过问,没有责任心,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是制约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2.农民素质不高,合作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户小农意识依然严重,单家独户经营的思想根深蒂固,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普遍缺乏大局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参与意识,持观望心态较多,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合作起来的难度很大。

3.社会诚信缺失,积极性不高。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利益冲突,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对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分配存疑虑、运营没信心、盈亏有顾忌、参与怕麻烦、服务有戒心,没有意愿参加合作社,参与人员也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

4.专业人才缺乏,组织没生机。专业合作社是民间组织,又是盈利性实体,组织松散,盈利能力弱,没有约束力,难以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在农村真正有能力的人,只想经营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愿去承担风险、多管闲事。有愿望的个别人缺乏群众基础,没感召力,致使合作组织缺乏活力。

5.融资难度大,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观念的制约,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资实属很难。合作社可供质押、抵押的财产少,金融部门不敢大胆投放,筹资渠道窄,融资难,贷款难,运营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改善基础设施都受到资金短缺的制约。

6.政策落地难,领办人没信心。近年来,为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就支持、鼓励合作社发展也有许多优惠条件,但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互不衔接,兑现落地难。各级财政奖励补助扶持力度小,合作社项目申报难,领办人员积极性不高。

三、存在问题

专业合作社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尽管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一些成功的做法,但自身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缺陷和薄弱环节。

1.内部管理失范,决策缺乏依据。管理线条粗,没有约束力。凭感情、靠关系、用人格去维系合作社运转,没有刚性的制度约束。合作社理事长、财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有限,对政策不熟悉、对法规不重视,对外面的行情不掌握、不了解。全凭热情拍脑袋,依靠感觉闯市场,决策层次低、可行性没把握,听起来很宏伟,运作起来很困难。表面上看一团和气,而内心各打各的小算盘,为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2.基本功能弱化,利益联结松驰。最低层次的服务丧失,基本服务停留在物资供应、仓储上,其它作用基本不发挥,社员不稳定,联系很松散。合作社资金实力、服务设施、技术力量、市场份额、信息资源、销售渠道、电商平台等功能很弱,盈利空间有限,仅有的盈利也是大股东控制,普通成员没有多少实惠,群众看不到合作前景。

3.实体力量薄弱,辐射带动受限。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分散经营,各自为战,资源零散,信息屏闭,与市场和企业对接单一,销售的大多是没有经过精深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产业化水平低,市场份额小,对市场的影响力极为有限,只能被动地适应市场。主营业务不突出,优势不明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不强,带动社员增收能力有限。

4.制度建设滞后,民主意识淡薄。内部约束机制乏力,拿人情说事儿,就事说事,没有前瞻性。各项章程、制度、程序、规则形同虚设,社员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知,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根本不按章程去运行,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现象依然严重。对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的民主管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利润分配的合理性与规范性欠缺,势必在面临利润分割时引发矛盾,甚至解散,最终成为个人实体。

四、发展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途径之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创新发展模式,如何正确引导农民自愿组织起来,走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道路,是摆在面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选准能人,重点培养,发挥农民的能动作用,促进自我发展

从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青壮年回乡务工人员、农村能人中遴选有发展前途的人才重点培养,让他们担纲挑大梁领办专业合作社。营造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良好环境,尊重农民意愿,紧紧依托参与者的才智及市场资源,不搞强迫制,不包办代替,把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多数社员说了算,多数社员得实惠的新型经营主体。在组织内部建立参与管理的保障机制,有效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实现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2.领导联包,部门联动,发挥干部的指导作用,促进健康发展

实行县级领导联点、部门包社、能人领办合作社的上下联动责任体系。实行联系示范社,包抓规范社,帮扶转化社,建设新型社责任制,宣传方针政策,制定帮扶措施,完善建档资料,将工作落到实处。退出一批,新建一批,提升一批,优化一批,切实把品牌做亮、做实、做好。明确任务和职责,发挥业务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和乡村干部的作用。当好宣传员、指导员、协调员、监督员、服务员,把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知识、政府扶持政策广泛宣传到合作社中,宣传到各村小组和农村专业大户中,增强农户参与的自觉性,促进其健康发展。

3.出台政策,资金扶持,发挥政策的驱动作用,促进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补贴力度,出台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支持合作社建设。对经营状况好、运行正常的合作社给予奖励补助,特别是要对被认定为各级示范的专业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对获得省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业合作社应给予补助奖励。县农业、财政、经发、林业、果业、畜牧、水务等涉农部门,要支持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实体化经营和标准化建设。金融部门要为合作社做大做强做好信贷支持。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要积极为合作社提供注册登记和税务服务开启绿色通道,促进合作社持续发展。

4.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规范发展

要把业务培训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主要管理人的培训,增强其帮、带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宣传,提高干部、农村能人及农户对合作社的知晓率,解决好农民不知合作社干什么,干部不知合作社如何管理,合作社负责人不知如何领办等影响合作社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规范建议

以“五个四”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转型升级、实体经营、品牌再造、提质增效战略,助推专业合作社发展升级。

(一)明确四个定位

1.明确定位合作社的功能性质,澄清模糊认识

专业合作社就是民办、民建,民受益的实体组织,政策引导不包办,项目有限扶重点,自身发展是关键。对内不赢利,对外保本增值,成员共享红利和服务。

2.明确定位合作社的服务规范,保证基本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合作社法规范运营,保证基本服务,发展高端服务,拓宽服务格局。建成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示范社、典型社、标杆社,把涉农产业做大、做强、做细、做精,让合作社这张名片更响更亮。

3.明确定位合作社的经营方向,立足涉农产业

在“农”字上突破,在“合”字上创新,在“专”字上提升,在“活”字上发力。以实体经济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方向,以服务农民为宗旨,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以土地流转为依托,以转换体制为目标。

4.明确定位合作社的主业宗旨,理顺经营关系

以农户为对象优化服务布局;以基地为支撑形成产业集群;以成员为骨干凝聚社员群众;以实体为依托壮大经济实力;以品牌为亮点拓展市场空间;以经营为手段增强盈利能力。把专业合作社办成群众之家、科技大院、信息窗口、文化长廊、服务平台。

(二)完善四个机制

1.投资机制——强化项目导向,以项目增实力

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配套资金、扶贫贴贷资金、各级奖励资金要在主管部门考评的基础上,梯次安排,保证重点。涉及合作社建设的单位,在项目审报、资金注入、优惠政策倾斜等方面要增加透明度、相互通气、加强沟通、相互协作、扬长避短、规范程序,发挥拳头作用。避免项目申报、审批、建设,各自为战,多头管理。合作社建设应在合作社主管部门实行备案,以便掌握发展动态,规范合作社财务运行。

2.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引领,以奖惩带发展

每年筛选一批重点社,在项目安排,融资渠道,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县财政应拿出专项资金对服务好、实力好、前景好、信誉好的示范社给予奖励扶持,合作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在合作社任职,选(招)聘就业时应给予优先考虑,让他们看到希望和光明。

3.考评机制——强化指标约束,以考核促规范

按照质量监测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指标管理,跟踪考核,增加在年度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完善专业合作社单项工作考评细则,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为群众服务工作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和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强化日常管理、重点监测、定期检查、年终测评,确定位次,精准施策。

4.退出机制——强化监管功能,以质量求生存

严把年审关、职能关、成效关。推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投资评估制度、财务年审制度。对经营失范,发展跑偏,财务混乱,管理无序的合作社限期整改。对群众有反响,成员不信任,运行有困难,制度不规范的帮助转化。对作用丧失,功能退化,性质蜕变,服务缺位,名存实亡的专业合作社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果断地予以退出。消除负面影响,净化发展环境,打消群众疑虑。真正实现建设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利用一个、带动一方、辐射周边、发挥示范效应。

(三)打造四个亮点

1.引领转型升级。借鉴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升转化合作社。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营、法人化治理试点。鼓励合作社和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农资企业对接,引资、引智、引制,实行合同发展,有效规避风险。聘请专家进行量身打造、咨询诊断、高端培训,实施项目扶持、要素保障、“直通车”服务等,支持合作社专注核心业务,全面开展产品、技术、管理、营销、制度创新,全力做优做强。

2.助推品牌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经考核认定后按照省、市、县不同层次品牌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奖励。

3.激励创先争优。大力开展示范社争创活动,进行亮点打造、重点培育和典型示范,发挥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示范作用。经相关部门验收新认定的省级示范社,县级部门给予10万元补助;市级示范社补助5万元;县级示范社补助3万元,并给予项目申报倾斜,真正让合作社成为组织引领发展现代农业的靓丽名片。

(四)落实四方责任

1.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县行政审批局要严把注册、证照办理关;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办社宗旨、机构设置、章程制度、内部监督、民主管理、服务内容、形式、效果上把握好方向;县财政部门要在项目申报、建设、资金投入上跟踪管理。实现多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2.落实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责任。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注册登记服务指导;帮助建立成员账户,开展会计核算、经营行为规范检查,搞好合作社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合作社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务运行,把握发展方向,跟踪资金流向,搞好收益分红,促进正常发展。

3.落实领办人员的示范带动责任。带好头,谋好路,用好策,获好利,公开、公正、透明、廉洁,正确引领成员走上健康、富余、文明之路。

4.落实监事会成员民主监督责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对决策的执行、财务的运行、收益的分配、资金的投向进行民主监督,保证会员利益不受损、合作社发展不脱轨。

(五)强化四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搞好顶层设计的同时,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当务之急、现实之需。合作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持续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分解职责、考评考核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督导检查,成员单位要打破利益格局,识大体、顾大局、谋大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抓好建设、指导、扶持、服务和管理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把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QQ群、微信朋友圈等现代传媒,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功能和作用,引导更多的组织和能人带头领办、创办、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使专业合作社的能量得到释放,成为联系群众、带领群众、服务群众的经营主体。

3.推动提质增效。保证基本服务,创新高端服务,深化全程服务,打造新的服务平台和形式,运用简捷服务手段,延长服务产业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提升专业合作社档次,增加社员收入。

4.合力促进发展。各级扶持合作社建设的政策措施要捆绑使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扶持,树立样板,突出特色。合作社建设要以专为主,打破壁垒,资源共享,打组合拳,做出品牌,做出亮点,做出实效,避免同质化发展,增强市场地位,推动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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