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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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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一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二篇】

根据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办(2014)3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作风及效能建设。

(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年初签订了合作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于责任书中的内容一一分解,落实到人。

(二)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在今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通过专家评审,今年我局取消停止项目有5项。通过简政放权,真抓实干,让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际的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作风建设年”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绩考评制等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的现象。要规范权力运行,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合理设置权力结构,形成互相制约,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责任、效能、作风方面的问题,逐一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通过抓制度落实,抓建章立制,抓严格监管,三抓其下,为制度落实到基层保驾护航。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确保“最先一公里”,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走完“最后一公里”,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切实为群众谋利益。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征求的意见建议共有208条,梳理出的“四风”问题有201条,提出整改措施123条。确定了以“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为活动主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素质、顺应群众期待、促进为民富民”为载体,开展了以“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四事”(超前谋事、遵章办事、廉洁从事、高效成事)五学(学理论、学党史、学业务、学法规、学先进)六提升(即全面开展加强政治纪律、业务研究、攻坚协调、文字语言表达、爱岗敬业、人格品质等六种能力素质教育提升)”为特色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此制作职责承诺牌6块、工作牌90个,制作收费项目公示栏1面、办事流程牌1面。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成立了合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合作市国土资源局一岗双责制》,同是开展了忆长同支部书记、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事业站、队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做到支部书记、局长副总责,分管领导抓督导,支部、部门抓落实,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职责分明、任务具体、措施有效,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项目资金的监管。

我局实施的主要项目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工程由甘南州国土资源局组织招投标,我局主要负责协助州国土资源局监管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严格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确定专人,不定期的对土地整理和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照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不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等问题。

五、加强学习教育、促进作风建设。

(一)为了切实转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优化国土资源发展环境。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重要批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同时,针对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学习。

(二)进一步深化工作纪律。严守出勤纪律,并将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奖选优挂钩。要求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未经批准,不准以局名义擅自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违反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继续简化行政审批,加强审批事项监管。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再梳理,编制收费目录报送市财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不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认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对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杜绝违反中央和省州公务用车规定的相关要求,杜绝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所属车辆全部上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备案,落实节假日封存制度,从根本上制止了违规用车行为的发生。同时已清理单位车辆编制,已过户核销车辆2辆,目前仅有5辆公务车,其中在编1辆,市政府调拨2辆,借用执法车2辆,并均未超标。

(四)制定了《国土资源局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干部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为目标,,以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州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重点加强了抓上班时间玩电脑、玩手机和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溜达闲逛、无所事事的问题,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规范、决策民主、纪律严明、运转高效,同时压缩办公支出,精减开支,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万元。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机关治“慵、懒、散、满、浮”力度。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滞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为政不廉、奢侈浪费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刁难群众、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国土部门形象。

(七)从严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加班工作餐等办公费用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和监管审核程序。

(八)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支出。

招商局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科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科室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形成高质量的书面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四、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招商队伍。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对外来投资企业建档管理,规范完善外来投资企业档案400多户,纳入经常化服务,随时深入到企业了解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全局干部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自觉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联系,也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监督检查工作仍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党支部、科室原原本本学xxx省、市委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认真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一套廉政、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三篇】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对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

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书行为。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

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对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

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配合)。

5、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查,核对依法执业情况。

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重点核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等鉴定文件。(卫生健康局牵头,公安局、医保局配合)。

7、查处制售假药行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医院自制制剂在其他医院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新核实审批依据和使用情况,对审批核准依据不充分的,要及时撤销审批文件,纠正审批行为。核查各级各类医院自制制剂的生产使用情况,重点查处不按协定处方投料生产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在松散医疗集团和医联体医院异地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诊所、药店擅自配置销售自制制剂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

8、查处违反药品、第一类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开具特殊药品处方,造成特药流弊事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公安局配合)。

9、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推荐“保健”相关用品、在职或退休医务人员为生产经营企业站台促销药品及保健品、药店营业员变相强行推荐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等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

10、查处社会办医活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对机构和人员资质、诊疗范围、宣传推广、诊疗行为、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

(二)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

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三)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

2、依法查处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公立医院周边民营医院、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3、研究建立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医疗乱象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纳入诚信档案,并进行惩戒。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局、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x月,各部门将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x月)。卫健局将汇总各部门专项整治数据,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委、政府。20xx年x月-x月,针对发现的问题,继续集中进行整改,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县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x月x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报送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情况,完成阶段工作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前报送至卫生健康局综合管理办公室,20xx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xx年x月x日前上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乱象成因复杂,点多面广,要取得整治成效,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医疗乱象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对医疗行业各种乱象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强化协作,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开展,统一行动,避免各自为政、增加医疗机构负担。

(二)坚持标本兼治。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要一追到底,事情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也要根据线索逐一倒查违法违规主体或个人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既要惩治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分析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发动群众参与。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上设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四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五篇】

为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监督秘﹝2019﹞118号)和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宣城市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卫健监﹝2019﹞18号)的要求,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医疗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及人员。

(一)美容医疗机构内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重点检查:(1)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2)虚增服务项目(其实没有提供该项服务)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3)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4)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5)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6)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7)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8)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11)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

(二)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

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主要包括:(1)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至7月上旬)。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医疗乱象整治及上年度启动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本辖区内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高压氛围。召开相关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制作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和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底)。以“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覆盖50%以上。我县核准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为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2家,检查全覆盖;持《卫生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为67家,随机抽查40家。

(包括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汇总表,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希圣,副组长:沈斌,成员:万娟、徐文、朱成良。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专项行动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大案要案,督促专项行动的进度。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检查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卫生二科负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医疗机构的检查,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接举报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等无证行医行为,负责专项行动总结及汇总表的上报;卫生一科负责动员培训会议的组织召开,负责生活美容机构检查,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及生活美容机构其他违法行为;法制宣传科负责专项行动的造势,全方位,多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全称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行动氛围,负责“告知书”和“承诺书”的印制。

(二)履行告知,强化警醒。在辖区内所有的生活美容机构张贴“生活美容服务承诺书”,告知生活美容机构不能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在辖区内所有的美容医疗专科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公布该机构或医疗美容科室的执业范围、执业科目、许可部门、许可日期、校验日期、执业医师资质、医疗美容技术准入等信息,加强群众对超范围执业、冒充有资质的医师提供服务或使用未经准入的技术甚至虚假技术提供服务等非法行为的觉察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作为省、市、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一步重点暗访检查单位。要求有电子屏的机构主动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三)依法履职,严肃查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摸排梳理各类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生活美容场所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巡查暗访作用。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于机构设置或校验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且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注销相关科室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布非法医疗广告、欺诈性收费、虚假服务欺骗消费者、非法使用药品或假药等涉及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线索,要及时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切实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全面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美容市场秩序。设立我县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563-5038016,举报信箱设在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门口(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县卫健委大楼六楼电梯口),电子邮箱:526819504@。

(四)结果公开,告知社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卫生健康委要主动邀约官方媒体,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机构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建议其在政务公开橱窗或专栏中张贴,在每一个居民小区的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栏(或橱窗)中张贴;同时,抄送机构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求其在院内醒目场所张贴,并动员基层家庭医生利用微信通讯手段将所查机构的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意见广泛告知签约服务的对象及其家人。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六篇】

林甸县卫健局: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19〕26号)精神,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对本诊所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如下:

一.应查的主要问题:

1.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职业行为。

10.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

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

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门诊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主要问题的错误行为。三.整改问题的主要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应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七篇】

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杭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违规开展白内障手术、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记透析次数、虚记中医针刺治疗、串换高价医用耗材、违规配药贩卖、医保卡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22年5月—2023年2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5-12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登录浙江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http://:3001/#/login),按照省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内容清单开展一次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签订上传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按季汇总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8月28日和11月28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并于2023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同时将本部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务必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等合法权益。市和区、县(市)两级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八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行业信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201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报。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九篇】

根据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办3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作风及效能建设。

(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年初签订了合作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于责任书中的内容一一分解,落实到人。

(二)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在今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通过专家评审,今年我局取消停止项目有5项。通过简政放权,真抓实干,让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际的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作风建设年”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绩考评制等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的现象。要规范权力运行,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合理设置权力结构,形成互相制约,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责任、效能、作风方面的问题,逐一研究改进办法和措施。通过抓制度落实,抓建章立制,抓严格监管,三抓其下,为制度落实到基层保驾护航。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确保“最先一公里”,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走完“最后一公里”,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切实为群众谋利益。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征求的意见建议共有208条,梳理出的“四风”问题有201条,提出整改措施123条。确定了以“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为活动主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素质、顺应群众期待、促进为民富民”为载体,开展了以“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四事”(超前谋事、遵章办事、廉洁从事、高效成事)五学(学理论、学党史、学业务、学法规、学先进)六提升(即全面开展加强政治纪律、业务研究、攻坚协调、文字语言表达、爱岗敬业、人格品质等六种能力素质教育提升)”为特色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此制作职责承诺牌6块、工作牌90个,制作收费项目公示栏1面、办事流程牌1面。

三、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成立了合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合作市国土资源局一岗双责制》,同是开展了忆长同支部书记、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事业站、队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做到支部书记、局长副总责,分管领导抓督导,支部、部门抓落实,实现了党员领导干部职责分明、任务具体、措施有效,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项目资金的监管。

我局实施的主要项目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工程由甘南州国土资源局组织招投标,我局主要负责协助州国土资源局监管项目工程实施情况。严格实行项目监管责任制,确定专人,不定期的对土地整理和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照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不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等问题。

五、加强学习教育、促进作风建设。

(一)为了切实转变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优化国土资源发展环境。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重要批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同时,针对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学习。

(二)进一步深化工作纪律。严守出勤纪律,并将考勤结果与年终评奖选优挂钩。要求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视频。未经批准,不准以局名义擅自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违反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继续简化行政审批,加强审批事项监管。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再梳理,编制收费目录报送市财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不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认真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对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杜绝违反中央和省州公务用车规定的相关要求,杜绝将公务车辆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对所属车辆全部上报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备案,落实节假日封存制度,从根本上制止了违规用车行为的发生。同时已清理单位车辆编制,已过户核销车辆2辆,目前仅有5辆公务车,其中在编1辆,市政府调拨2辆,借用执法车2辆,并均未超标。

(四)制定了《国土资源局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干部素质、改进机关作风,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为目标,,以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州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重点加强了抓上班时间玩电脑、玩手机和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溜达闲逛、无所事事的问题,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规范、决策民主、纪律严明、运转高效,同时压缩办公支出,精减开支,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万元。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机关治“慵、懒、散、满、浮”力度。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滞后、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为政不廉、奢侈浪费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刁难群众、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国土部门形象。

(七)从严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加班工作餐等办公费用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和监管审核程序。

(八)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支出。

招商局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我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慢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科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科室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形成高质量的书面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四、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招商队伍。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对外来投资企业建档管理,规范完善外来投资企业档案400多户,纳入经常化服务,随时深入到企业了解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服务。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局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全局干部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自觉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联系,也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监督检查工作仍需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效能组发〔2014〕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党支部、科室原原本本学xxx省、市委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认真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一套廉政、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医疗乱象整治报告大全【第十篇】

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动机不纯、急功近利、贪快求全,加之一些监管人员位置不正、责任不强、履职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场乱象问题在保险业同样存在,集中体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方面,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面对这些市场乱象问题,保监会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以更强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一)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

各保险机构要对入股资金来源认真核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自有、合法。

如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置措施。

监管部门要开展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

对存在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一经发现,依法采取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等股东权利,直至责令转让或拍卖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有关当事人列入保险业黑名单,限制其在保险业开展投资活动。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险机构要提升对公司治理理念的认识,培育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

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潜在风险。

(三)着力整治资金运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

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评估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能力,防范资产过度错配的风险。

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保险资产质量和安全性,投资决策和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

重点检查资金运用比例合规、产品嵌套和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集中整治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险机构要坚守保险保障本位,强化保险产品保障属性,体现保障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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