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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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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1

为规范我社区医院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长期净化医疗市场的目标,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于20xx年x月x日前对全社区以及下辖各村工作进行自查,此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积极准备迎接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机构的督查。整顿活动自查总结如下:

一、整治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中心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中心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村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取(上)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成立整顿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两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五、自查结果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2、中心内无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中心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行为。

4、我中心因暂时没有办公用房,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没有开展取(上)环、人流等医疗行为;同时也因为没有办公用房,暂时为开展B超工作。

5、-办事处辖区内,没有无证行医的黑诊所。

6、通过此次自查,提醒了我们社区,虽然我们此次检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2

为贯彻落实-市卫建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市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素质,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行风建设,根据市卫健委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整治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整改等工作。月日,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医院公开向社会服务承诺书,坚决不过度治疗、不过度检查,在门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查情况。全院个科室共计份归档病历,按照“方案”治理要求,设计检查项目,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由院长室牵头,组织部分科室主任进行逐一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高价用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和住院时间等违规情况。针对本院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化验试剂等采购全面进行清理核查,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收回扣、提成、红包和其他不当利益。医务人员个人没有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吃请或馈赠等现象发生。

存在问题:诊断欠完整、病程记录简单、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四、整改措施。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进行督查、检查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联系。

4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3

为进一步打击卫生健康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我县医疗乱象,规范我县医疗秩序,为前来我县就诊的患者营造更好的就医环境,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县网信办、发改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县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年6月,组织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及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议”,会议宣读了整治行动方案,并就专项行动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同网监大队协调后进行妥善清理处置;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3各方面14个小点为重点的整治任务,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全面自查,集中整治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积极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省、州、县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发现,我县未发生《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行为。未开展健康体检、儿科、妇产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未存在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无证卫生技术人员单独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未存在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未发现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目前不存在产生医疗骗保行为。未存在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我县未存在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通过此次,虽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也提醒了我县,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综合医院、中藏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覆盖率达50%以上。

三、全面检查,认真评估

按照省、州相关要求,局机关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4所中心卫生院、3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和评估。检查中发现,抽查的7所单位均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亦暂未发现存在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但评估发现,其中1所卫生院依然存在医疗乱象隐患1处,护理人员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单位未就一处岗位设立a/b岗,在人员本就不充裕的情况下,导致一人请假,相对岗位就无人可上的情况,为医患纠纷买下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县卫健局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四、梳理总结,强化交流

县卫健局召开总结会议,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开展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开展较好、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总结好的工作做法,为我县更好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并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热线,广泛征集线索,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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