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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汇聚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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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第一篇】

1、上岗前按公司规定参加船舶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船舶操作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上岗后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执行的管理工作。

3、进行具有危险性的特种作业必须持证操作。

4、做好船舶的.防火、防爆、防漏、防毒、融离等安全防护措施。

5、坚持文明运行、不违章、违规操作。

6、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7、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不延误时机。

9、抑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我已经接受过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生产承诺书全部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我以苏大渔养 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名义郑重做出以下安全生产承诺,并愿意接受监督.承诺内容如下: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落实公司《紫菜养殖场安全须知和岗位职责》;

3、按规定配齐救生、消防和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不使用超期失效的安全设备;

8、及时主动的向公司电台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要求的相关记录;

9、不冒险指挥、不冒险作业;禁止带酒、违禁品、变质食品、不清洁的饮用水上船;

11、船舶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应无条件服从码头和公司高度指挥,不得出言不逊。

13、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是本人的安全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愿负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会议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500元。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罚相关负责人300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每超一起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7、公司、政府组织安全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违章现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对查出的问题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罚金同上,并通报批评。

8、安全管理目全部达标,奖励500元。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总经理:目标责任人:

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对泉州水域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快速反应、团结协作、防救结合的工作格局,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经泉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泉州市海上搜救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在福建省搜救中心及泉州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泉州水域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讨论解决海上搜救工作和船舶污染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行动;指导、监督、协调沿海县(市)各海上搜救分中心的应急反应工作;研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搜救活动中的职责。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泉州海事局、市台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口岸与海防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港口管理局,泉州军分区司令部、市边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海警二支队,泉州海关、石狮海关、市气象局、泉州水文局等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组成,泉州海事局为牵头单位,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工作组,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泉州市搜救中心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联络员工作组会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海上搜救应急响应行动实际情况,发挥相应作用,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相应的应急工作。

(一)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搜救成员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组织协调泉州搜救责任区海上应急行动;负责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泉州海事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和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指挥海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发布海上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信息;确保所属海岸电台(话台)海上应急通信的畅通;必要时组织海上交通管制。

(三)市台办: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海上涉台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与台湾有关方面的联络事宜,涉台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获救台胞的遣送,以及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死亡、失踪台籍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四)市公安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安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实施普通公路交通管制;如有需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查处海上违法犯罪案件;为跨地区海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为获救外国籍人员遣返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

(五)市民政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获救中国籍人员的安置和对中国籍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市财政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应急搜救经费保障。

(七)市交通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和组织本市交通系统各单位配合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八)市海洋与渔业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和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确保所属渔业电台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畅通,对渔业船舶遇险的搜救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组织事发海域附近渔业船舶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指定渔船组建海上搜救后备力量;监测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

(九)市卫生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组织卫生力量提供遇险人员医疗急救保障,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协调医疗机构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救助、医疗移送和收治伤病人员。

(十)市环保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海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监测指导工作,提供相应的环保监测技术支持。

(十一)市旅游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十二)市外事侨务办: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海上突发事件有关涉外事宜的联络和协调;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在他国海域遇险获救的我市公民和死亡人员的善后事宜;协助做好获救外籍人员、港澳同胞的遣返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

(十三)市口岸与海防办: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本市各口岸查验单位参与海上应急行动,协调处理搜救工作中涉及海防与口岸管理的事宜。

(十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海上应急工作,为海上搜救提供信息支持,接收海上搜救险情报告。

(十五)市港口管理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调派本单位搜救力量参加搜救行动,为海上搜救行动提供引航技术指导和服务。

(十六)泉州军分区司令部: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视搜救工作规模和紧急情况需求,协调和指挥驻泉部队、民兵和预备役等搜救力量参与搜救应急行动。

(十七)市边防支队: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边防船艇及边防管理的沿海出海船只参与搜救应急行动,查处海上治安案件。

(十八)市消防支队: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海上消防援助,在发生海上火灾或爆炸事故时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设备,并根据需要派专业人员随搜救船舶现场指挥消防抢险。

(十九)海警二支队: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协调海警船艇参与搜救应急行动,查处海上治安案件。

(二十)泉州、石狮海关: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为海上应急行动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利。

(二十一)市气象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及时提供气象实况资料和天气预报,提供海上应急行动的`相关气象信息,在台风、灾害性等恶劣天气期间,加强预报与分析,并向市搜救中心提供海洋气象相关信息。

(二十二)泉州水文局: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提供水文预报以及应急行动时的水文相关信息。

(二十三)市保险机构: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参保遇险船舶财产、人身保险理赔工作。

(二十四)泉州电信分公司、泉州移动分公司: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为海上应急行动的陆路通信提供专用线路;根据海上应急抢险需要,提供临时应急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

(二十五)泉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泉州航标部门、东海救助局驻泉专业救助船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接受市搜救中心的指令,为海上搜救应急行动提供技术、设施、海上紧急设标及人员援助,及时调派本单位搜救力量参加搜救行动。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时,可请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根据上级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和泉州市政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六、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职责、工作规则

联络员工作组负责分析泉州水域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做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的对策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联络员工作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全部或部分搜救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落实。

6月28日,潍坊市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总结分析潍坊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现状,交流管理经验,分析面临的安全形势,明确今后工作要求,促进潍坊市水上旅游事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

目前,潍坊市旅游船舶公司达13家,管理船舶55艘,水上旅游发展形势喜人。为确保水上旅游安全稳定,会议要求,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工作首位、一把手主抓、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四项原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公司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突出抓好对船舶航行安全的指导,防止发生事故。要切实加大对船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严把船员素质关。做好船员的聘用、培训和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船员素质,并切实承担起船员权益保障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共同推进潍坊水上旅游安全发展、健康发展。

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第四篇】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属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宣传,从重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违章行为,圆满地完成了市局和县里下达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任务。现将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局里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监督和安全一把手工程的原则,年初成立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古平同志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常务副局长袁兴华同志任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余领导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渔政站,具体承办全局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水利系统安全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渔政站为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主安全驾船行为,杜绝非法载人载货现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与全县渔船船主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195份,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

二、加大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为使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一是通过召开渔民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渔民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2月份,渔政站执法人员分赴全县9个渔业队召开渔民座谈会,宣传《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等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海损事故,万州、涪陵、云阳渔船沉船死人事故向渔民宣传,以血的教训警示渔民,要渔船注意安全生产和不违章载人;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忠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渔船安全违章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宣传,要求广大渔民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在全国安全宣传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个主题,到乡镇、东溪、码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四是利用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对临江重点学校学生进行渔业普法教育,对部分渔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对曾经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的渔民进行认真疏理,再次通知到渔政站进行重点教育、学习、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非法载客载货;六是在库区156米水位蓄水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分赴各个渔业队,宣传市渔政处电话通知精神,要求渔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作业。七是利用发放机动渔船燃料补贴时,给渔民宣传我县渔船与机驳船碰撞事故,要求广大渔民要吸取教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年,共召开渔民座谈会12次,广播电视宣传2次,印发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4幅,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答题人员100余人,重点教育渔民3人次,切实提高了渔民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了安全生产。

三、

认真开展渔业船舶证件换发工作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渔政处,市渔业船舶检验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了渔业船舶三证一牌换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换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81本,渔业船舶登记证书281本,船员证书330本,渔业船牌281张。渔政站在换发证件时,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采取了新的举措:一是在每本检验证书上注明禁止非法载客载货的警示标语,时刻警惕渔民注意安全和不非法载客;二是实行一船一牌照,牌照统一装订在指定醒目位置,安全管理部门督查一目了然,便于三无渔船的清理。

四、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针对我县渔业船舶数量较多,较分散等特点,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在换发证件时,船检人员现场登船检验,重点检查渔业船舶的安全性能,救生衣、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渔民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年审。二是加强对忠县周氏造船厂的监督检查,狠抓渔业船舶的建造质量,把住劣质渔船源头关;三是渔政部门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月19日至20日,县人大、县水利局检查组对沿江的洋渡、东溪、石宝等重点乡镇贯彻《渔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切实增强了乡镇政府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感。6月中旬,渔政站联合县交委、县长江海事处、县地方海事处等部门进行检查,对沿江群众过河难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县政府汇报,妥善解决三峡库区当地群众过河难的问题。目前,县交委已在涂井河、干井河等支河设置渡口14个。四是渔政站重点船只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船20(辆、艘)次,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渔业船舶250艘次,查获非法载客载货3艘,责令停业整改2艘,落实密查暗访9处,严防死守30天次。通过加强检查,隐患整改,杜绝了渔业船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结我局的渔业船舶安全工作,成绩突出,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大多数渔民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

(二)三峡库区156米水位的形成,水面增宽加深,渔政无水上交通工具,检查十分不便,管理死角仍有安全隐患存在。

(三)个别乡镇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工作存在脱节现象。

六、明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对渔业船舶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二)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的联系,共同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6月,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的部署,紧扣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安全发展主线,将安全与发展放在管理的首位。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公司突出安全发展主线,将安全与发展放在管理的首位,黄总经理亲自动员和部署了各项安全活动。二是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且结合海上减载作业、船舶海上运输生产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4日新双峰海轮开展了以党员身边无事故为主题安全月活动的再次动员,通过安全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三是工会(党群部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了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我为安全献一计等系列活动,《浦远通讯》刊登了船舶安全生产活动的专题报道,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安全设防能力,保持了公司的安全稳定,确保了生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责任,周密安全部署,确保安全生产。

以务实的精神抓好安全,我们突出了安全责任与安全监督二个重点。

(1)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召开期间按市委和集团通知的要求,公司把峰会的安全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保持高度政治的敏感性,进一步加强了在峰会期间船舶生产的安全生产,研究制定和下发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的措施,并且以通电形式下发各船舶,保证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2)认真贯彻落实陈戌源总裁在集团5·24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公司领导总经理黄柏清亲自传达讲话,提出了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安全管理的要求,公司马玉龙副总经理亲自到每艘船舶进行传达,海务部还将讲话以安全通电形式,传达到每艘船舶、管理部室。此外,6月2日-6月8日云岭宝山万岭轮船舶领导,根据公司要求,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公司对到港船舶开展安全检查,共发现48个问题,现已基本落实和完成了整改。

(3)加强单船安全管理,强化船长的安全责任。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既是管理者又是操作者,公司树立船长在船舶安全管理的绝对权威,同时对船舶的领导,提出了安全责任的要求。尤其是船长要加强对航行、载货、靠泊、卸货等整个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要特别对关键性操作、落实重点防范。

5-6月公司船舶的减接载生产运输非常繁忙,尤其是云岭轮一个多月来,完成沿海运输2个航次、长江6个航次、上海港5个航次,共13个航次,船舶运营连创新高。生产十分繁忙,安全一刻不忘,在船长、政委带领下认真开展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的消防安全培训,进行了消防和救生演习,6月22日,云岭轮利用在绿华山接载矿卸张家港就地抛锚待命的时间,船员们不顾连续作业的辛苦,利用抛锚等待的有利时机,全船见缝插针开展自修,在短短的停航间隙,出色完成自修10个项目,它生动地记录了云岭轮船员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安全活动月活动,也揭示了安全源自于长抓不懈的自觉意识,源自于真抓实干,源自于对安全的责任和奉献。

(4)开展了船舶半年度的安全检查活动,公司岸基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高温季节事故多发的现象,重点检查船舶的防台安全、航行安全、防火安全、作业人身安全、防暑防暑降温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船技部门特别加强了新双峰海轮技术设备的管理,新双峰海轮业务部,利用减载生产的空隙时间,加强了对装卸机械设备的保养,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6月2日云岭轮6月2日在镇江港通过了psc安全检查。万岭轮6月22日在宝钢码头,通过了psc的安全检查。

(5)抓好岸、船整体管理,发挥安全综合优势。航运部的生产总调度认真落实船舶生产双布置、同监控的安全措施,加强了安全生产的信息管理与跟踪,凡涉及安全事故或苗子,做到按照规定逐级报告,记录在案。公司各管理部门深入船舶,帮助和指导船舶加强管理,组织开展了不打招呼的安全抽检和暗查。

(6)加强了安全事故的考核和事故责任的追究,纪委监察加强了安全监察,我们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安全生产三违的查处力度,我们对近期发生的宝山轮货运事故、云岭碰撞事故下发了处理通报,做到从严查处、从严教育、从严处罚、从严追究责任,实施完善安全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提高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效。

三、实施sms体系,组织isps港口设施,安保演练和评价。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形成有自己公司管理特色的安全活动。

(1)我们按照sms体系的程序规定,围绕安全健康保环境、优质高效保环境的主题,海务、航运、船技、人资等部门,认真落实对sms内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纠正,继续保持和有效运行sms,(2)公司岸、船部门积极认真地围绕公司doc年度审核做好准备工作,为迎接国家海事局7月对我公司的外审,海务、人资部门还组织开展了船舶航行安全制度、职务规则等内容的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岗位的操作技能。

(3)认真组织实施新双峰海减载平台港口设施2006年度的保安演练。一是我们按《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确定的各项保安措施,模拟了保安事件情景和港口设施现场实景;二是在近似实战的条件下,立足现有保安组织机构、保安装备、保安措施、保安联络,高标准地组织了一次演练和演习;三是进一步提高新双峰海减载平台、港口设施快速反应,协调作战的能力,并使港口设施的相关人员受到锻炼,四是演习评价,通过演练确保了港口设施人员,能够熟练履行各保安等级所承担的保安职责,加强和保持港口设施保安所需要的应急准备与应急反应能力,本次演练得到了浙江省舟山港务局、嵊泗港务分局等单位和部门的高度评价。安全是公司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安全就不能实现发展的目标。公司总经理黄柏清明确提出,我们要将安全放在政治和全局的层面来抓,领导就是责任,尤其是船舶船长、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都要肩负起领导的责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去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

我们要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保持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发展。

根据南宁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09〕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年的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渔船共有4458艘,为了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加强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我局成立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南宁市所辖县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于今年的3月、5月、7月、9月由周副局长带队到南宁市所辖的横县、隆安县、宾阳县、上林县、武鸣、马山县、江南区、青秀区、良庆区、邕宁区、兴宁区、西乡塘区等12个县区分别进行了检查。使各县区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讲求实效。

针对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县区主管部门以船为核心,以渔船安全生产为工作对象,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每月、每季检查和节日、假日、圩日重点检查制度,来到渔业企业、下到渔船。对渔船各项安全事项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做好每一家有船渔业企业、每一艘受检渔船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登记,慎防检查工作遗漏。重点抓好渔船水上作业安全监管,尤其注重对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非法载客运输和非法电鱼现象进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危及渔船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渔业企业或渔业船主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直至彻底消除隐患,确保跟踪到位。并落实责任单位抓好渔业船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管理,落实了责任片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为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我局要求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加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并深入到一线渔船,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渔船主、渔民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要求他们遵纪守法,不违章作业,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不搭乘禁止载客的渔业船舶,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在开展渔业安生产大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张贴标语2500多条、悬挂横幅240条、出动宣传车300多台次、执法人员1000多人、召开渔民座谈会60次。年初以来,结合国家对渔业用油补贴的政策,我局派出熟悉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到各县区对广大的渔民进行培训,收到了显著成效,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针对我市渔业船舶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我局加大安全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县区进行督查,纠正违章作业,查处安全隐患,协调指导生产安全,收到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南宁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共检查渔船4458艘,检查率达100%。对本辖区的渔船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共纠正缺失适航条件渔船85艘、船员未经培训上岗96人、渔船缺少消防救生设备420艘,发出整改通知420份;与渔民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状》4458份,达到100%。检查水面养殖户1500多家,检查出网箱养殖生产安全隐患600多处。通过这次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规范了我市渔业生产经营秩序,渔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我市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二、存在问题。

1、由于我市的渔船检验机构刚成立不久,致使对渔船管理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往往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收效却不明显,不能对辖区内的渔船形成系统、有效的管理。

2、有少部分渔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安全意识不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极有可能手足无措,无法施行有效自救。

3、部分船主船员对灭火器日常使用维护方法不掌握,不熟悉,消防器材摆在船上形同虚设,甚至有个别渔民认为作业渔船的面积比较小、使用灭火器来灭火还不如直接在江河取水灭火来的快嫌麻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我市河流众多、线路长,渔船数量多、分布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大,费用高,市县区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极少,建议上级部门能有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举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抗灾救灾能力。对在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各种方法,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一般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跟踪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

(二)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同时,结合南宁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步骤。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层层落实隐患排查责任,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建立安全隐患公告制度,进一步推进以三查(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业检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尤其是前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要强化督查,加快进度,抓紧排查,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争取与市县区编制办公室协调,尽快解决我市县区渔船检验机构的空缺,以便加强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工作。

(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刊登安全常识、安全宣传专题文章、组织观看事故案例、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手册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渔业船主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是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措施落实得好、治理成效大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落实。

(五)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政执法督促处督查,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到的精细化管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年的具体安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

2024年船舶安全生产总结【第五篇】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它要求。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5、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情、潮位、风力、风向。

6、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7、遵守甲方制定的防超载管理规定,禁止超船舶设计载重线装载。在未取得海事部门防超载安检合格,并收到海事部门开具的合格凭证前,不准进入航道航行。

8、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航路航行,严格在海事部门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规定。

9、所有船舶严禁在禁锚区锚泊,严禁在禁航区航行。

10、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让管理规定,进行主动避让。

11、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台、防雾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以策安全。

12、认真收听每天气象预报,做好船舶避风工作。当风力达到7级以上,要安排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到指定的避风水域避风,并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防御措施。

13、在冬季施工作业中,要落实好船舶防冻、防滑、防火和用电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作业的安全。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规定或措施,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1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安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未经签订的施工船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

乙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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