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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范文建议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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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建议【第一篇】

学校的校长,领导您好:

我们是07届高三毕业生(现高二)的学生家长,我们对于该校在高三挪入分校学习的这种政策表示很不能理解,并不支持这种政策。具体原因有下:

1.分校硬件条件很差,完全没有本校的条件好,例如分校只有电扇,而没有空调设备,高三学生在本阶段并不是去忍受外界环境的时候,在高考中,学生们要拼出的是成绩,和身体,和在学习中的`毅力,而学校把学生挪入分校,无疑是将高三学生再加上更多负担。并且很可能因为燥热影响学习。

2.学校2年都是在本校学习,而高三却将学生挪入分校,学校是否考虑过学生的路途是否遥远,并且在那里交通很不方便,54本校地处和平里地区,而分校那里没有任何公交车驶入。只能从本校或142(地坛)走入,自行车同学也是如此。

中本校有很好的操场设施,可以使得同学们在高三会考中取得好成绩,有锻炼的机会,而分校本身学生学习就紧张,又加上没有放释的余地,使得同学们没有劳逸结合的机会,这无疑又是一个影响身体的因素。

4.分校这里有实验室等一系列学生需要操作的场所,分校做实验全要回到本校,而高考对于实验的考试都是有一定要求的。这不就是成心不让学生学习吗?

5.学校可以在高二做一次调查,询问学生是否愿意挪入分校,或借助于该校学生会力量,开展一次关于是否挪入分校的讨论。该校领导可以完全得到这样结论:那就是多半数的是不愿意,而在高三中。是否还要让学生去为了环境的改变而适应三个月呢,显然这是浪费时间。

中负责教学管理的校长都是在本校工作,那么分校怎么处理?很多老师比如教授高二的部分是高一教师,显然很多师资是过不去的,这个问题学校又是否考虑过。

分校不像其他学校,例如171等,处于安静地区,有操场。强硬的硬件,.54分校地处地坛地区和滑冰俱乐部,和疾控中心,这种喧闹环境不是高考学生应该有的。况且地坛每年都有庙会,2月一次,甚至一月一次的“我爱我家”服装节,这种喧闹,杂闹,闲杂人员在学校周边学校是怎么处理的?显然根本没想到!而一到这些时候往往又是我所说的2的问题再次出现,交通拥堵。

解决办法:

1.学校可以将新高一,初一挪入分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最后高二,高三关键时刻再回到本校,这样既阻止了高中,初中之间搁年级熟悉,甚至出现我们家长们所不愿意看见的两个年级打架,因为的就是中间的新高一,和老生的关系。

2.学校把新高一挪入分校后,很多事情都很方便。而高三又可以安静的复习,不受到环境的影响。

学校可以在即将从高二走入高三的(届毕业生,现高二进行一次大胆飞跃),我们想效果肯定是会好的。希望学校尽量满足我们家长的意见以及学生的意见,否则高三出现任何由于以上出现的问题,我们家长绝对不愿意。!!!学校应该开一次关于此问题的研讨会。

3.我们祝愿54中有更高的明天,祝愿07届的毕业生高三顺利。请学校大胆尝试!如果该问题学校不能解决,我们家长会坚持反映到区里去解决,最后乃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

请学校认真考虑,对现在高二做一次调查,利用学生会去解决!

家长姓名:xx

工作建议【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积极构建“大调解”、“大服务”格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总体稳定和谐,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各项改革措施、新农村建设等的逐步深化,利益格局、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不断调整和变化,经济社会生活中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迫切需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平安松阳”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

2、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组织条例》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将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能够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威信,并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适度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争取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热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养和形成人民调解队伍的骨干力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技能和质量。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3、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其他人民调解员每年进行组织培训,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疑难纠纷讨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法官联系并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邀请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旁听、从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人民陪审员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人民调解的工作创新,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1、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预防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持和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拓展调解领域,依法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创新调解方法。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炕头”调解等适应基层特点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大力推广“庭式调解”,统一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协议;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要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专业性较强的纠纷调解工作;从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实际效果。

2、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人民信访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运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联动服务窗口,将人民调解引入信访工作;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通过治安纠纷委托调解等方式,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化解治安行政纠纷;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方式,积极参与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社会力量,积极化解用工、劳资等劳动纠纷,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程序的衔接配合。人民调解组织要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县人民法院(法庭)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持已经生效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发出支付令。积极开展在县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的做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人民法院对于常见性、多发性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当事人起诉时或立案前,应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参照民事调解的原则和程序,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推动当事人和解。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回访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疑难复杂纠纷研究讨论制度,以及学习、例会、业务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尤其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

工作意见及建议范文【第三篇】

一、了解的基本情况

通过摸查统计,发现各区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当作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责任,狠抓联防联控,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取得积极成效。

1、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从武汉返济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传染源。对已在XX的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加强社区排摸,动员引导来济人员主动报告。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济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2、管控措施到位。各区县公安配合卫健委、交通等部门严格做好道口监测,在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进入XX的公路道口,对重点地区来XX航班、车次及过往社会车辆所载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村委会普遍在出入口设立岗哨,24小时派人值班。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各区县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春节期间集体性活动,暂停畜禽交易、屠宰活动。

3、宣传动员到位。深入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流动宣传车、电视台、广播、网络公众号、村委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科学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舆情,防止不良炒作。普遍印发《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及时疫情现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排查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措施,防止疫情流入扩散。随访察看的XX街道院后村有两名武汉返乡人员,在村口和该村民家门口均悬挂醒目横幅进行提示,并有专业人员在该村街道上进行喷雾消毒,XX的检查员也对未佩戴口罩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劝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

2、人员摸查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对从湖北(武汉)地区进入人员信息摸查的渠道,现在主要是依靠公安系统查询身份证和村居上报的情况,有的区反映,摸查的xxx人中,公安渠道提供的仅为xxx人,其余都是村居上报,准确性和全面性难以保证。有的对全省防疫工作会议召开之前的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排查不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上,有的对非湖北籍外来车辆没有实行严格管制。

3、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区县反映专业疾控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虽然一些地区已采取防疫措施,但居民戴口罩的比例并不高。公共场所医疗废物收集箱和收集袋较少,处置各种医疗废物不规范。

4、基层防控工作不平衡。农村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平衡,普遍农村工作比较到位,有的社区工作不够到位。个别村镇因没有近期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防疫措施不严格。在村居出入口管理上,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宽松,有的配备了温度计,有的则没有。

5、有的区反映警力不足。XX区反映高速路口和市际间交通路口较多,警力不够。巡防发现个别高速公路下口由于检查人员不足,检查相对缓慢,导致车辆积压严重。

6、部分市民存在心理恐慌。具体表现为囤积生活和医用物资。

7、专业指导上需要加强。如,对超过14天潜伏期的人员该如何管控,暂没有指导意见。

三、几点工作建议

1、加强物资供应,除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外,加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加强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迅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就诊医疗处置规范流程,立即下发各单位执行,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做好规范处理。

3、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入户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大数据共享。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丰富疫情举报手段,更好发挥群众对疫情监督的主观能动作用,发起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4、做好返城高峰的准备。制定企业、机关、单位、写字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预案。

工作建议【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切实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向常态回归,实现经济平稳适度增长的目标。在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均衡、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贷款投放与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匹配。通过向内挖潜和向上争取,力争全年各项存款增长15%-18%,各项贷款增长19%-22%。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新突破。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县域信贷服务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市全年60%的新增存款用于县域。

(三)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牵手培植工程。各行社要新培植中小企业客户20-30家,全年对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

(四)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做大做强“一行一品”,每个行社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特点,至少推出1-2个新的信贷品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有突破,涉农贷款比例高于各项贷款比例25%以上。积极发放支农再贷款,全年支农再贷款投放不低于4000万元。

(五)立足三农,加快创新。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抓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为重点,探索有利于“三农”发展的金融创新。全面推行以农村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经营权或所有权为抵押物的农村金融信贷产品,满足农村种养殖大户合理的信贷需求。

(六)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新的突破。在文化产业、服务外包、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生态旅游项目、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容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争取每一个行社有一个试点项目。

(七)进一步增强金融扶弱功能。积极承办小额担贷款业务,特别是要拓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力争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2300万元,全力争取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有零的突破,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试点范围。

(八)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力争A级信用企业新增14家,其中:工行2家、农行2家、中行1家、建行1家、农发行2家、邮政银行2家、农信社4家。

(九)积极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力争5家企业进入试点名单,全年人民币结算余额突破1000万。

三、具体措施

(一)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平稳适度增长。要准确把握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资金运营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继续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圈一带”的总体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县域经济、“三农”、中小企业、创业促就业、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绿色信贷机制”,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从严控制对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贷款。同时,要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努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大县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的管理,完善对金融机构贯彻信贷政策的评估机制,改善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的指导力度。严格房地产商业信贷管理,支持部门金融机构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各金融机构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找准县域经济发展与自身发展的有效结合点,优化贷款审批流程,为扩大县域信贷投放提供宽松的环境。要进一步拓展县域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鼓励银行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户信用评级全覆盖和农户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全面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三)创新信贷产品,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要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发农村信贷,推进信用共同体建设,支持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种养殖大户。要大力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积极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信贷模式,进一步丰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产品,逐步完善“两社”合作机制。大力支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信贷积极介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联结方式,开办存货抵押贷款和仓单、应收账款、股权质押贷款品种,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重要的农业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探索培植金融支持农家乐、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建材下乡等新兴经济热点,拉动农村消费。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信贷支持力度,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积极发展银团贷款,支持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农发行、农行、农信社、邮储行要在支持“三农”中形成合力,扎实推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以业务领域扩展为契机,加大对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转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消费市场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在推进“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同时,保证“三农”业务的稳步增长,用于支农的贷款不低于当年新增贷款总额的50%。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确保新增贷款的70%用于支持农业发展。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力争在服务农户小额信贷和县域涉农企业上有大的突破。

(四)强化信贷服务创新,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做好中小企业客户培植工作。金融机构要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和服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植工作计划,并结合信贷营销工作机制,建立培植工作档案,认真落实培植工作的各项举措,积极提升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年扩大用于支持培植对象的信贷规模,积极开展专题营销活动,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开展信贷签约活动,创办金融服务网,节约信贷成本。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进行直接融资。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咨询和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法律、审计、资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咨询和上市辅导,支持组建产权明晰、运作规范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

(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创业促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信贷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优惠利率总水平的基础上,继续贯彻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开办或创新针对创业人员的信贷产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活动。要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金融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支持力度,采取分类支持、各有侧重的方式,建立信贷对接平台,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潜能,发挥大学生“村官”普及农村金融知识的独特作用,带领农民创业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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