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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样例【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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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篇】

建立预防、监控、打击的有效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清除流动人口管理的盲点死角,力争使我村跨入世纪综合治理和“创安”的先进行列。

1、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确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2、不断完善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来路名、底数清、管得住,办证率达100%。强化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出租与承租者要签订治安合同,互相制约、落实责任。治安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村内举办法律、思想道德培训班。

1、强化舆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的意见》,营造人民群众创建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

2、继续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义务联防队、治保员、片警的中和防范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3、充分发挥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有效地调处各类内部矛盾,把问题最大限度的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五防”工作融入社区活动中。

4、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利用节假日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的活动,增强他们识别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能力。

5、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做好刑满释放、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河南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履行下列职责:

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三)创新思路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化。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第十二条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

(五)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考核、责任督导,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六)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责任落实。

工作可由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应当针对某一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暗访督查应当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基层工作情况和群众意见;巡视督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由综治委委员对地方、部门一定时间内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巡视督查;半年、年度督查应当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度督查一般与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二十条。

每年年底之前,各级综治委对本地部门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情况、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执行领导责任制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单位,其全体干部职工按工资供给渠道可增发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各级综治委应当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考核评价情况,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解决,抓好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第二十五条。

各级综治委每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综治委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真抓实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

第二十七条。

根据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前款规定的年度表彰和通报工作应于下年的第一季度进行。第二十八条。

省财政设立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以奖代补,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第二十九条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综治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的建议。

第三十条。

各级综治委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第五章责任督导和追究。

1设工作目标,或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九)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认为需要查究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综治委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实施责任督导和追究,并建立工作档案。

第三十三条对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地方、单位,需要通报的,由县级以上综治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核实并提出意见,报综治委批准后,通报下一级综治部门和本级综治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由综治委进行通报,督促其于两个月内进行整改。通报抄送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或垂直管理系统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被通报的地方、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综治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挂牌督办期间,取消该地方、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和该地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主管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党委、政府或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收到挂牌督办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每两个月报告1次整改情况。整改期满后可书面申请综治委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第三十六条省辖市、省直单位收到省综治委对辖区县(市、区)或本系统单位的挂牌督办决定后,应当明确1名领导干部为责任人,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跟踪督导,帮助被挂牌督办的地方、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对挂牌督办地方、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挂牌督办期满后,由所在省辖市综治委或省直有关单位先行检查验收,认为整改到位、符合解除条件的,向省综治委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由省综治委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

5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综治委承担。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豫办〔2006〕1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豫办〔2010〕11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三篇】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县文体局以“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为已任,全面落实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将我局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制定了《县文体局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制》,分别与县委、县政府及解放社区签定了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与重点管理,召开综治维稳暨平安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徐光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周晓霞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暨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二级单位及出租门店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层层下达目标责任制,确定安保小组长1人,治保调解员3人,门卫值班人2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二级单位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等形式,加强消防知识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机关”活动,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设置平安建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及时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组织文体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测评,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二是创建平安小区,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两抢一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的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单位(小区)治安安全,争创平安单位(小区)。确定旧县镇龙泉村为综治联系点,创建“六好六无”平安村,负责该村平安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开展结对创建活动。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增设视频监控。对局机关、各二级单位和公共文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了7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大安保投入力度,新增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区域视频监控设备10个,对原博物馆、文化馆、剧团等视频监控设施进行更换和升级。狠抓暑期学生培训的接送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消除隐患。

一是完善公共文体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制定《远安县文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远安县开展重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排查、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实行和强化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高度重视在重大节假日和庆祝日的值班,做好各种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文体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着重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定岗定人,博物馆、文物库房、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专人制度。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群众性事件的发生,我局在图书馆、剧团等服务对象多的人员密集场所,指派小组成员深入群众排查化解各种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及时落实解决和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集中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大力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的网吧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盗版侵权、网络侵权,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出版行业、印刷行业专项整治;以打击色情、淫秽物品为主题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收缴非法出版物150册。

二是狠抓市场防火安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文化娱乐及新闻出版市场和有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清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或场所消防设计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备案,消防设施使用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安全通道是否堵塞,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经营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期进行复查。

三是开展市场安全大检查。上半年对全县文化市场巡查达1000余次,对重点经营户每家巡查达12次。在重点时段实行了“零时断网”措施,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得到有效控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娱乐市场专项整治1次,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经营环境、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线路安全等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处。

在上半年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我局基层化解率达100%,无一起集体性群访事件及不稳定因素发生,各项文化、体育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无群众性重大文体活动突发事件,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今后,我局将继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四篇】

为促进村内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为工作方针,结合西见屯村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建立预防、监控、打击的有效体系,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和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制度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覆盖面达到100%;清除流动人口管理的盲点死角,力争使我村跨入世纪综合治理和“创安”的先进行列。

1、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确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2、不断完善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来路名、底数清、管得住,办证率达100%。强化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出租与承租者要签订治安合同,互相制约、落实责任。治安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活动,并在村内举办法律、思想道德培训班。

1、强化舆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的意见》,营造人民群众创建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

2、继续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充分发挥义务联防队、治保员、片警的中和防范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3、充分发挥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有效地调处各类内部矛盾,把问题最大限度的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五防”工作融入社区活动中。

4、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利用节假日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的活动,增强他们识别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能力。

5、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做好刑满释放、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6、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向居民宣传邪教的危害性,在村内营造“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法对邪教”的良好氛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五篇】

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我镇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严格按照镇综治委20xx年综治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有力地维护了我村政治和社会稳定。

20xx年初,我村干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镇20xx年综治工作目标,统一思想,要把村里的工作做好,首先就必须抓好全村社会稳定工作。年初,我村召开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调解员、党员、退休老干部的大会,会上强调“稳定是发展的基础,我们要致富,要把经济建设搞好,首先就必须抓好我村的社会稳定”。村党支部书记徐文亮对综治工作做了安排,发现问题,发生纠纷要及时上报,发现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要依法办事,搞好村民自治,把矛盾和纠纷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村在综治工作中,以维护稳定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因素和民间纠纷情况,处理纠纷做到“早、快、尽”,每月对村里的各类纠纷进行一次大排查活动,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处理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到镇综治办。到10月底止我村共调处大小民事纠纷37起,调解成功32起。

对在校学生和村民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学生和村民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20xx年,我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维护了我村的社会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六篇】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实现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七个不发生”、“三个零指标”、“两个最大限度”和“一个确保”的维稳、综治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上级及校本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抓好本部门的稳定工作。

1、亲自部署、安排、督促、检查本部门的稳定工作,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部门员工或师生的思想状况,摸清“四个底数”(即可能威胁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人员底数;本部门的需要目标、重要部位、重点人员的'底数;本部门危险物品储存、保管、使用情况的底数及直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的底数),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情况及各类群体性闹事苗头,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疏导和化解工作,对重要情报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确保本部门不发生非法集会、游行和、、集体上访等群体性闹事事件。各专业班级要逐班建立情报信息员,保持情报信息畅通,认真组织学生政治辅导员和情报信息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有维稳工作中的实际作用。

2、切实抓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师生员工参与“”等邪教活动。杜绝“”赴省进京聚集滋事,或散发“”宣传单等非法事件;严防“”人员自残、自杀、凶杀等恶性案件发生。切实做好“”等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管工作。

3、抓好反渗透、反和平演变的宣传教育,于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特防期,要适时开展形势教育,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切实维护稳定。

二、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2、建立健全必要的综治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此责任书要求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签订到人,学生以班为单位签订到人,将维稳、综治工作职责落实到岗到人。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必须管好本部门的人、看好本部门的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之事。对微机室、多媒体室、语音室、财务室、仓库等重要部位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各教学部、学生工作部必须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对学生外宿要严格把好审批关,严禁学生参加违法活动,严防学生自杀、械斗、偷窃等事件发生。组织师生员工集会、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等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等意外事故发生。教务处要切实做好微机室、多媒体室、语音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4、切实做好内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5、管理好本处室的消防器材和防盗报警设备,防止丢失、人为损坏、盗窃或报警探头不插电或乱丢乱放的现象发生。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和创建无毒、安全文明部门活动。

三、认真抓好本部门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1、抓好本部门的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宣传教育。按上级和校本部要求抓好当年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和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学生工作部每学期必须对全体学生常规开展两次以上法制安全教育,对个别心理不健康的学生,应做到早发现、早开导、早医治,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2、教育本部门职工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违规出租本人住房或杂物房,要求职工对家属子女和保姆等暂住人员做好法纪安全教育,自觉服从学校、学校安全管理。

四、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全院性维稳、综治工作。

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根据校本部有关维稳、综治工作要求和学校党总支、行政的指示精神,抓好对学校维稳综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学生管理部门与各教学部应切实抓好学生法纪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应负责做好网络方面的管理工作,预防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进入学校网站;各部门、各教学部都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有关维稳、综治工作。

河口初级中学:

处(室)主任:

河口初级中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七篇】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没有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做好执勤记录。

建立台账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第八篇】

为了切实搞好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每年根据学校领导人员和机构调整重新组建、调整综治领导成员及职责。校长必须担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教副校长必须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组成员和各班主任是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

2、定期召开专题研究综治会议。分别召开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全校学生大会、班会等,在这些会议上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综合治理方面教育,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3、聘请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定期召开全校性法制报告、讲座会,定期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定期开办法制教育墙报,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4、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人防到人,物防坚固耐用,挤防灵活有效,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化学物品的灭火器材必需按规定定期更新。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注意协调与校园周边各单位的关系,发现校园周边有影响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秩序的不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出现抢劫、敲诈、殴打学生事件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工作。

6、落实双差生转化工作。定期进行“双差生”情况统计,定期进行“双差生”帮教计划、措施,落实“双差生”帮教总结工作,定期举办“双差生”帮教转化经验交流会及研讨会。

7、各处室、各班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综合治理工作。关锁好各办公室和工作室、教室寝室的门窗,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

8、门卫室要强化门卫的职责,加强封闭管理,严格学生出入,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对学校物资进出要严格检查,加强校园巡逻,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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