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文件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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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篇】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目的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技术文件分类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职责和权限
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实施单位
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
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
施工技术文件流程。(详见图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出版、颁发及使用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验证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保管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领用人责任
a)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
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标识
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版本及文件编制、会签、归档、保存、发放、更改、收回等管理要求。目的是对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版本、形成、归档、保管、使用和借阅。 2.引用文件
SJ/T ~3-1999 《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第1~3部分》 SJ/T -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分类编号》 QB/YT KF __ 《更改控制程序》 QB/YT KF __ 《项目(设计/开发)控制程序》 GB/T 19017-20__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状态管理指南Q/YTD 1002-20__ 《企业档案分类编号及标识》 3.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所包含的信息构成了产品技术状态基线。必须以产品为单位,提出明确的产品技术状态信息。它包括产品的定义和使用信息,即:要求/规范(技术指标)、设计图样、零件清单、软件清单、模型、试验规范、维护和操作手册及文件版本号。
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关键件、重要件,应在文件中进行标识,确保关键件、重要件的可追溯性。对静电敏
感器件、湿度敏感器件等,应予以标识,以便加强防护。 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应以产品或整件为单位成套,归档图样文件需会签完整。其编制要求和填写格式及十进分类编号、名称必须符合SJ 207的规定。产品成套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资料的编制明细要求见附录A。 产品定型鉴定文件的编制要求(见附录B)。
4.各部门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研制过程中的产品实现策划,设计、工艺图纸文件及定型文件、资料的拟制、审核、齐套、会签及更改,并对产品图样的正确性、现行有效性负责。对应用软件工具,研发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及其修改状态、文件的版本、流转进行掌控,对电子文件的质量负责。 生产管理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所领用的产 品图样完整、安全和回收负责;
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质量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服务部: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产品销售合同、技术协议、来自顾客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技术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产品研制合同、技术协议、设计任务书、设计评审、验证、确认、定型鉴定文件。负责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发放、登记、控制。
5.会签
会签的产品图样由设计师负责提供,未经会签的图样不得归档和投入生产。 会签路线
产品图样按下列规定逐级会签:
拟制审核工艺(需要时)标准化批准
研发试制阶段加工所需图样的会签可简化为:拟制审核批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1、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
2、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
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十四条文件更改
1、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 2.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
3、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六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七条图纸发放登记表:BN/QR-423-09。 第十八条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BN/QR-423-10。
第十九条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BN/QR-423-04。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二篇】
1、总则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专用印章。
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
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查阅权限: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复制权限:
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机密文件复印:必须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秘密文件复印:完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7、文件保管、存档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签收人和签发人亲自保管。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文件保管人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
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
8、保密责任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
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
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作废文件的处理
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进行。(附件《文件销毁申请表》)
10、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机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指正,对严重违反者要立即上报。
同时对本部门保密文件的控制情况有所记录,并应根据最新记录对各保密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要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要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班子。
11、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三篇】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四篇】
1、设备档案室是煤矿档案信息和档案数据处理中心,任何无关人员严禁入内。须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入内,在工作过程中有本室工作人员在场。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资料的维护。
3、不得擅自挪用、外借档案室内任何设备资料。
4、设备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清扫以保持清洁;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五篇】
1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