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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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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以及市县各级政府安排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一直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者应不断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阐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提出有关建议和决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事前有预测对未来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近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存在主观性、随意性。对申请的专项资金缺乏细致调研,多报多编,这就造成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笔者在对X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计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未真正实行“专款专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根据制度规定,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于经常性经费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分别核算。但有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不实行单独核算,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混合使用,用款单位领导、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反正都是财政拨的钱,没揣进腰包,为单位花的钱怎么都行。因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很普遍。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多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发放福利和补贴等公共及福利性支出,专项结余无法正确体现。

(四)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缺乏力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完工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应上缴财政或报经财政批准后方可留用。一些用款单位为了不上缴专款结余,年终突击花钱、突击采购;或者将尚未开工的项目专项支出提前拨付等,财政部门对金额较大的专项资金实行跟踪,但大多数只是将拨款拨下去,具体怎么花,剩多少拨款,不太清楚。按照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但实际上各单位上报专项资金用款说明却很少。财政部门也缺乏应有的监管。

二、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规范和管理。

(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

改革预算编制方式,推广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度。根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加强与部门的沟通,按照财力情况认真核定部门预算。依据预算定额标准,建立收支分类体系,约束财政资金的分配行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财务控制意识,准确定位财务人员角色

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要对财务室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如让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据此有效的进行付款安排,当然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三)完善整套的项目管理体制

1、财政部门应严格立项、筛选、论证制度,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报告,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建立滚动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

2、各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尽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3、注意信息传递。各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各财政部门也应奉公执法,不能无故滞留专项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便于准确向财政部门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将项目结余资返还财政,不能私自挪作他用。

(四)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来控制专项资金支出

目前实施绩效评价的方式很多,而对于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应采取何种方式,应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来确定。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对其绩效的考核不仅看治理项目的建设完工情况,还要考虑所达到的社会效益以及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应通过绩效评价机制调动各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的积极性。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立不同的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审批的依据。

(五)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

加强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是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首先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筛选;然后根据各专项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先后排序,并提供给预算部门;最后由预算部门结合财力情 况进行预算安排或追加。从而减少或避免“先安排资金,后论证项目”等盲目预算的现象出现。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是指专项支出总额中各类专项的组合以及各类专项在整个专项总额中的比重,反映着一个时期的政策趋向和变化,其优化与否关系着地方政府能否在一定财力约束下有效地履行其职能。近年来,有些地方基本建设支出一直高居专项支出首位,其他项目比重均低于基本建设支出,这一分配模式,导致专项资金使用分散,大大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各部门要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也要形成合力,健全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督查制度,制定本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抓好日常监督,从严安排支出。以便更好地管好和用好专项资金。

(六)健全专项资金监控制度,规范依法理财行为

一是要建立切实有效项目管理制度,并从流程上规范化。制度的作用在于指导实践,各资金使用单位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的申请、下发、使用、报销结算的全过程进行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应的操作流程。二是要强化财政监督,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对各项专项资金不仅要进行财务收支情况检查,而且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重点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计划落实、工程建设组织、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验收结果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要经常化与不定期或有针对性地突击进行相结合,查深查透查出真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切实纠正,严肃追究责任。此外针对单位制度执行力普遍较弱的现象,各单位也可以通过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来鼓励大家遵照制度的要求执行,当然其前提是制度的制定应科学合理。

笔者认为,加大处罚力度,引入领导责任问责制,强化领导、财务人员管理意识,建立从政策控制、过程控制到效率控制的高效支出控制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监督力度,坚持财政专项资金慎分配、重监督。在加强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以及有效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财政要把重心放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在财政内部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全领域、全过程;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5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增强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预算管理条例》和《中央财政专款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

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农业基本支出等资金或经费不适用于 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的管理。

第四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

第二章农业专项资金的设立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拟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对设立专项资金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用途、支持对象、支持范围、起止时间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论证。

第六条农业、水利、林业、气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将本级农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的预算编制时间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

第七条各级财政的农财部门应按规定的预算编制时间,将需设立的补助下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送同级预算编制部门,并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内容。

第八条农业专项资金执行到规定的期限应自动停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执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报。

第三章农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分配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将重要农业专项资金的用途、补助标准及其他要求以项目指南等形式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农业专项资金的申报部门,是指申报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或财务关系,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文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文件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二条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即项目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本单位的组织形式、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农民收入、农业农村发展的贡献,以前实施农业项目的绩效等有关情况。

农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对以经济效益为主、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以公司制为主。

第十三条为保证项目申报文件的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委托专家或社会中介组织编写。接受委托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可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申请有关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合格的项目标准文本及必要的附件。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专门的项目评审机构对上报的文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评审报告,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择优选择。

第十七条农业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依据专家或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第四章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实行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

第二十条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农业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款,监督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可实行报帐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为节约使用资金,可对农业项目实行招标和政府采购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组织人员对项目的技术、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验收;或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工程监理等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或验收。项目审计或验收的依据是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等项目文件。

第二十七条对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并可通过媒介对单位及负责人予以曝光。

第二十八条对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检查验收中,协助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的中介组织,可通过媒介予以曝光,并通报有关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十九条对于报送虚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今后是否安排该地区农业项目的依据。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3

第二条市财政从产业优化资金及其他资金中筹集安排7000万元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集聚区内道路、环保、通信、消防、污水垃圾处理和水、电、气等);标准化厂房建设;产业集聚区担保机构建设;技术创新和质量检测平台建设(产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即产业集聚区产品检测、市场交易、信息咨询类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的方式。

第四条使用专项资金的集聚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六条对于进入集聚区的“三新”项目,凡符合《中共西谱阳市委西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西谱阳市产业优化资金的意见》第三条第(二)款四个条件且被确定为省、市重点扶持项目的,可以享受财政贴息扶持。

第七条按照《西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差别化资金配套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所需专项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享受财政扶持。

第八条产业集聚区扶持项目的申报与审批,按照《中共西谱阳市委西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西谱阳市产业优化资金的意见》办理,经西谱阳市产业优化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会研究决定,市财政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第九条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考核。各项目单位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目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全额追回资金,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为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专项安排具有指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通过本级财政预算支付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直接列支拔入财政各职能科室专户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追加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借入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具有政策性、导向性、示范性的作用,必须坚持依法理财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财政局在专项资金审批下拔前,需要参与项目调研,明确项目内容、资金构成、资金主要用途及项目可行性;根据项目调研情况,填报资金审批表,严格履行资金审批制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

第五条根据专项资金审批表,对用于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通过本级预算支付的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本级和上级财政预算直接列支拔入专户的资金,用于支付本级财政预算追加资金,市财政局要分别下发指标文件。

第六条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可实行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实行按比例分期拨付或按工程进度拨付;在本级政府或上级财政部门有限定要求时,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补拨款项。

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行责任会签制度,严格履行规范程序,认真填报签发专项资金审批表、相关指标文件、拨款原始凭证,根据项目类别,建立项目档案。接受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单位,对专项奖金也要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

第八条市财政局职能科室按月份(以报表形式)、季度(以书面形式)反馈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效益等情况。对重点项目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

要及时协调项目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填报《财政专项资金追踪反馈登记表》,并将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的效益等情况纳入项目管理档案。

第九条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实行外部稽查机制,市财政局依据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和相关资金指示文件进行定期滚动检查;对严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纪事项,市财政局应会同市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案检查。

第十条市财政局要对各职能科室实行工作目标约束机制,对内确保会计帐目日清月结,各种收付审批手续齐全无误;对下确保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到位;对上确保报送各种会计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收支透明度。市财政局每季度要召开财政联席会议,通报反馈财政专项资金的收支审批情况。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对各职能科室的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实行滚动检查;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财政专项资金所流向的部门及单位征求意见,从严管理,堵塞漏洞。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市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暂行规定》,对项目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违纪金额比例罚款或全额收缴的处罚。对重大财务违纪案件,要直接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5

关键词:专项资金 管理 预算

财政专项资金是我国财政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门资金,具有专项用途的性质。行政单位想要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与精细化,就必须要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切入点,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如此才能够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保管与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现行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作,它拥有着特定的编制方式。但是从目前各地财政预算对各类专项资金编制情况来看,往往只是将上一阶段的预算稍加修改,而并未从单位实际的运营情况出发,对专项资金预算进行编制,这样制定出的预算往往脱离实际,主观性太强、可执行性较弱,降低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肃性。

(二)制度过于粗放

目前,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精细化程度远远不够,对于经常性公用支出与专项支出的界定太过笼统,而且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所涉及到的资金支出项目已然超出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内容,这就为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带来了诸多不便。

(三)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目前,很多单位都没有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绝大多数负责专项资金的财务人员基本都是兼职,而且人员变动也比较频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在硬件设施上基本上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但是财务人员的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比如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的计算机操作不熟练、财务管理软件使用不熟练、网络风险意识较低等等。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

对各类专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前提,所以我们必须要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为指导,以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依据,科学合理的对预算进行编制,确保专项资金能够用在“刀刃上”。首先,各部门领导必须要在思想上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这是确保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的一个重要前提。其次,明确界定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的定义与内涵出发,以中央与地方的政策规划为指导,明确什么样的项目可视为专项资金,什么样的项目不可视为专项资金,对于专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出专项资金的统计办法与管理办法。再次,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制度政策,科学合理的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的过程中,还需要将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统筹预算,使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最后,要完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专项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的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有序进行。对于财政部门来说,需要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管理活动,对预算项目进行事前预算绩效审核,事中预算绩效监控运行,事后预算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管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要对专项资金做到精细化管理,首先要推进财政专项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任何一个项目的进行,都需要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因此,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是实现专项资金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首先,我国政府在制定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时,必须要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所颁布的财政政策一方面要有前瞻性,另一方面要有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这样各级单位内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才能更科学合理,制度的执行才能够更加畅通无阻。专项资金也才能够用于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进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其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刚性,制度一旦颁布之后,各单位必须要严格执行,各部门要明确岗位责任,保证政策的落实。对于一些违背政策的部门与个人,必须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最后,建立健全制度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制度都不是完美的,它在执行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细心观察,结合实际形势,将制定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不断调整政策制度,从而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时效性。

(三)加强人员素质培养

任何一项制度都是由人来执行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也不例外,因此,打造一支职业道德高尚、技术过硬、知识全面、业务熟练的专项资金管理队伍,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头等大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务管理居于企事业管理的核心地位,这就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的财务人员不仅要掌握财务管理基础知识,同时还要具备项目概预算、风险管理、计算机操作、招投标流程、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因此,各单位必须要健全培训机制,定期对财务人员展开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除了包含上述内容之外,还要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党和国家设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现阶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加强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加强人员素质培养等方面入手,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必然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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