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管理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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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支票(现金、转帐支票)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支票的购买、保管、使用(领用、支付)、收取、进账等环节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领购 出纳员根据业务需要,报经会计,按照银行规定到开户行购买,同时做好《支票购、用、存登记簿》登记工作,年终,做好作废支票及登记簿同银行账的归档工作;
二、保管 出纳员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做到“三防”,即防盗、防火、防潮)。严禁空白支票和印鉴同时存放一处,避免被盗用;禁止空白支票加盖完整印鉴;
三、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使用 出纳员保管、使用法人私章,会计保管、使用公司财务印鉴;严禁相互交接印鉴使用,代为盖章。违规使用造成损失的双方负责;出纳、会计不在,印鉴交第三人保管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预领 业务人员填写《支票预领单》,并按规定由主管审批,到财务办理支票借款业务;
五、填开 出纳员对公司规定权限内,并符合规定手续的《支票预领单》填写支票。超出规定权限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填写支票。开票前核对银行存款可用余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填写要素要齐全;金额事先难以确定时, 予以限额,并填写日期、收款人(或单位)名称、用途;
六、盖章 会计对《支票预领单》及已开支票进行复核,对符合公司规定权限及手续、填写无误的加盖财务印鉴。对超过权限的,非经常业务电话总经理确认后盖章。严禁会计对不符合规定的支票盖章;
七、领用 业务员负责保管已领支票的安全使用,保管至收款方签收为止;
八、挂失 支票被盗或遗失,业务员、出纳员在第一时间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同时上报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无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0﹪赔偿并进行相应处罚;
九、核销 预领支票实行领取登记、用完核销制度。以支票付款的,支票头要求收款人签名(盖章),取得发票后业务员按报销程序办理核销手续;
十、收款 屈臣氏付款,会计负责通知综合岗安排收款,并负责跟踪、填制《屈臣氏应收款回款进度表》;其他客户(非发票户)付款,出纳员开具一式三联收据,收款员凭单收款,未经公司批准原则上不收取远期支票。收款员对客户支票进行初审(检查收款单位、日期、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印鉴是否模糊等),收回当日交出纳员;
十一、进账 出纳员对收到支票进行审核,无误交会计盖章背书,当日或次日交银行办理进账,并跟踪款项到账;对公司同意收到的远期支票,出纳员负责保管,到期办理进账;
十二、本规定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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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2
一、支票保存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二、支票的领用
1、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
2、支票签发一律记名,领用支票时,须凭“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空白金额的支票、远期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董事长批准,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出纳员核对是否准确。
4、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5、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支票报销
1、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账,报账时应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登记账簿。
四、支票丢失与作废
1、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报告。
2、对已作废支票应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支票管理制度3
一、支票的使用
1.企业人员需用支票,领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2.财会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5.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会、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严格结算办法,必须做到: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
(3)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5)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
(l)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因签发空头支票和支票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银行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罚款。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9.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