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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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水箱水位正常。
4、检查锅炉、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5、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合GB/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二、开机
1、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关、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并检查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炉内水位。
三、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1、开启锅炉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3、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
4、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四、事故停炉
1、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臵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按钮,停止锅炉运行
3、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紧急断开按钮
4、当有危害锅炉或者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五、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
3、关闭锅炉连续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关闭除氧气供气阀门
5、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气、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六、燃气不足时注意事项
1、迅速与化产风机房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锅炉房安全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食堂用气安全管理,排除各种用气隐患,提高食堂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预防火险火灾事故及气体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气管道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各食堂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新安装的燃气管道,应经试压、试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条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第四条用户不可自行改动燃气供气设施,若需对管道及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拆除的,应提出申请,报燃气公司处理。
第五条燃具发生故障后,应请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更换维修。
第六条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燃气专用胶管应每两年更换一次,胶管连接处应使用喉码锁紧,长度不应超过2米,严禁穿墙越室。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学院在食堂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或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产权归属学院,用户(各食堂)应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厂家或燃气公司等专业单位维护、检测。
第八条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燃气管线、燃气表等定期除尘清理。
第九条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以防管道连接处泄漏。
第十条不得在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周围堆物、堆料及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用气场所应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建立食堂燃气使用及燃气管道巡查制度。各食堂设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对燃气主管道及各支管道、阀门、燃具灶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巡视、使用记录,留存台账。
第十三条每周至少两次用肥皂水检查全套天然气管道、阀门接口,发现泄漏立即关好天然气总阀,及时修复或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天然气公司维修好后才能使用。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第十四条厨房燃气灶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第十五条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食堂管理人员,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第十六条食堂从业人员,特别是燃气炉灶操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
第十七条各食堂应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定专人接受供气单位的安全用气知识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应熟悉管道燃气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步骤,掌握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开启风机和锅灶风机排除残气,应及时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九条点火前操作人员应开启抽气风机和锅灶风机,检查是否正常运转。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二十条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不可“气等火”,防止因爆燃产生危险,即先点燃引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二十一条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流量表前总阀、用气设施(含燃具)阀门,并确保泄漏报警器等工作正常。每天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员要检查厨房总供气阀门是否关闭,各灶具阀门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当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各食堂管理人员经常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确保食堂燃气使用安全,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等相关培训。
2、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安全处理。
3、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食堂员工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
5、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6、食堂设置专门的安全专员,定期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7、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着急开电灯(包括电气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有异味,不得开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8、食堂安排专人在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无泄漏后方可离开,如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燃气管理制度【第四篇】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同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请报物业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完成。
四、住户如需增加电容量,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报供电部门审核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应按供电公司的规定交纳增容费。
五、每单元均有最大的`设计使用功率,请住户累计电器功率不要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六、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下水道内禁止倾倒剩饭剩菜及其他杂物。
2、对水表、电表等计量仪器,请勿随意更换改动。
3、公共水路、电路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处维修,切勿擅自维修,以免造成事故。
4、特殊用电要求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
以上几点敬请遵守,否则导致的后果须自行承担责任。
燃气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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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