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质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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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1
一、一般护理制度
(一)、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并建立账目,物品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二)、在护士长领导下,各类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常用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保管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三)、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制度进行赔偿。
(四)、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并提高使用率。
(五)、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律不外借。
(六)、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要共同清点物品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一)、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做到每班交接清点、核对,如被服数与基数不符,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二)、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病人的协助。
(三)、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点清、收回。
(四)、脏被单、衣服清洗时应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
(五)、按季节向总被服库房交回和领取被服。
三、器材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每班要认真交接,定期检查,保证性能良好。
(二)、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清洁处理或消毒后归还原处。
(三)、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保管者要检查性能并签字。
四、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房的药品,根据病种保持一定数量,只供住院和急症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二)、小药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抢救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取用。抢救车上的抢救药品必须在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
(五)、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
(六)、病区药房人员要督促检查病房的药柜,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检查有否存放过多、缺少、过期、变质等现象,以及毒、麻、剧药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七)、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本,保持一定的数量,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生开专门处方向药房领取。
饮食管理制度
病人饮食是治疗的一部分,除药物治疗外,还必须有合理的饮食,以适应机体的需要和营养的补充,增强机体的抵抗力,促进组织的修复,从而提高治愈率
一、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写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做好饮食标志。
二、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卧床病人要给便器、洗手、安排卧位,供给床上饭桌。室内应清洁、整齐、空气新鲜,以增进病人食欲。
三、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四、冬季的饮食应注意其保暖,由护士和配膳员一同将饭菜送到病人床边,保证病人吃到热饭菜。
五、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护士同意后病人方可食用。
六、食具要每餐消毒。传染病人的餐具用后经初步单独消毒清洗后再行煮沸消毒。
七、观察病人进食情况,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振的病人适当鼓励进食,以增加营养,并随时征求病人意见,及时和营养室取得联系。
八、向病人说明饮食治疗的目的,对禁忌和限制的食品要劝阻食用。
九、凡住院病人,其床头牌上均应有饮食标志,禁食病人的饮食牌上或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入院病人需持门诊或急诊医生签发的入院证,按制度办理入院手续,并经卫生处置室进行卫生处置后方可进入病房。
(二).病房护士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需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三).病房护士应与卫生处置室护士作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病房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应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和呼吸。
(四).通知医生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二、出院制度
(一).护士应将医生决定的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家属。
(二).护理人员应根据医嘱办理出院手续。
(三).取得出院结清账单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收回医院用物,将出院带药交给病人,并讲明服法。
(四).做好出院前的卫生宣教,告知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并送病人到卫生处置室更衣。
(五).清理病床单位用物,注销各种卡片,并整理病历。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人住院规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在室内丢果皮、吸烟和喧哗。
三、住院病人的饮食应遵守医嘱,由营养室配膳供应,外面带来的食物需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食用。病员饮食应按疾病需要,由医嘱规定,分类饮食未经医生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四、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会诊,不得向医生提出不合理的治疗要求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五、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遇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或值班护士批准方可离去。
七、住院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儿科病人损坏公物可酌情处理。
八、住址较远病人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准带入病房,贵重物品除手表外,一律请家属带回。
九、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可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望时间不许会客,上午医疗查房时不可外出,在医生查房时不高声谈话。
十、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十一、病员如有不遵守规则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可通知家属或单位。
病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病房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求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污物、墙壁不乱钉钉子,不乱拉线,不乱贴纸条。
二、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物桶和垃圾及时处理,而厕所定时洗扫,无臭气,保持清洁卫生。
三、病房内工作安排要科学化,先铺床、再拖地、后治疗。
四、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医疗用房内抽烟。
五、保持病员个人清洁卫生,一般病人每周个人卫生清洁一次并换被服衣服一次,为危重病人擦身、修剪指甲。
六、有健全的卫生清扫,发动科室医、护、工,共同搞好室内外卫生。
探视陪住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探视病员,每次探视领取探视证(牌),一次探时不超过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探视时须遵守有关规定;对外地或特殊情况下的探视者,可在适当时间予以安排;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二、严格控制陪伴,确需陪伴者由护士长决定并签发陪伴证和需陪天数,陪伴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陪伴证,传染病,精神病人不得陪伴。
三、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四、陪伴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知道,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不往窗口倒水,不乱丢果壳,不高声谈话或睡在病床上,不乱串病房或进入办公室翻阅病历,不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不可自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
五、陪伴或探视人员爱护公务,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需按制度赔偿。
附:入、出院须知
(一)、入院时应持入院证及门诊病历,限家属一人送到病区护士办公室办理入院手续。
(二)、病员在送入病室前须测量体重,并进行适当卫生处置,如洗浴、更衣、简指甲等,必要时可先洗头发或理发,如病情严重者可先送入病室进行救治后再进行卫生处理。
(三)、病员入院时应在住院处买好饭票。
(四)、新病人入院安排好床位,发给床上及生活用具,包括衣裤、热水瓶、面盆、小茶壶、对讲机等,出院时如数清点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五)、入院后不要离开病房,等待医生检查及询问病情。
(六)、经医师许可出院者,应在出院前一日或当日由病区护士结算有关帐目,并送出院处,由家属直接到出院处结帐,由出院处发给出院许可证,病人出院必须限家属两人接送。
出院前征求病员意见。
标本送检制度
一、检验单上各种项目如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标本名称、送验项目及送验时间等,均应逐项填写清楚正确,并由送验医师或护士签名。
二、如确应急需检验,应在申请单右角加注“急”字。
三、检验标本送验时,应将检验单上的联号标签帖于标本盛器上。
四、各种标本的数量与质量均应符合检验要求。
五、各种标本应于上班后集中留送,以便集中检验,急者例外。
六、送检标本,要做好登记,并由接收科室签名。
护理教学管理和要求
一、护理部从思想上重视临床护理教学工作,在护士长会议上反复强调医院的职责及临床护理教学的重要性,落实临床教学任务,制定实习生守则及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的职责。
二、加强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实行护理部、护士长带教老师三级负责制。护理部有专人分管带教工作,各科室推选一名有较高学历、理论水平高、技术操作娴熟、责任心强有传授知识能力、具有护师以上职称或高年资护师作为带教老师,保证带教老师的质和量。
四、护理部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对实习科室作出合理安排。
五、明确实习科室临床教学管理任务:
1、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积极做好内准备工作,迎接实习生。
2、指定带教负责人及3-4名带教老师。
3、依据实习大纲要求,制订本科切实可行教学计划。
4、做好病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条理化、以规范化的作风影响并要求学生,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5、全面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观察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及善于与病人沟通的能力,要求各科每周一次小讲课,定期进行教学查房,充分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
6、培养学生热爱专业,乐于奉献的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实习护生守则,严格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专科知识的训练,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身心整体护理。
7、积极向病员及家属宣传配合教学工作,使不能工人认识到配合教学是参加培养人才,是光荣任务,一切对病人负责。
8、严格教学检查制度。护理部及科室均应定期检查,抽考学生理论知识、工作能力、操作技能等,每一科实习结合均细致严格的出科考试(理论考试内容,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特点自行规定),保证高质量完成计划。
9、实习结束时,护士长、带教老师应从思想品德、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评价鉴定。
六、建立教学联系制。护理部定期召开带教老师实习生座谈会,掌握实习进度,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及教师对实习生的反映并及时与学校交流意见,以便改进教学工作,提高带教质量。
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
一、对新分配护士进行岗前教育,教育新同志爱院爱护理专业,要求新同志理论通过时间提高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工作环境。未定科前,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科轮转1-2年,尽快掌握基础护理常规、专科护理、生活护理及护理基本操作,工作一年后进行转正定级考核。
二、对转正后护士1-5年内,重点在临床护理工作能力的培养,提高正确书写理论交班记录、重危病情记录、口头接班表达能力,要求每人每年写10篇护理计划,为撰写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护师:熟悉通晓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每人每年制订6篇护理计划,按规范化严格无菌操作规程,撰写论文1篇。有时间争取参加论文交流或外出学习,并指导护生的带教工作。
四、主管护师:必须接受给护生上课及临床教学任务,每年写护理计划6篇,选登论文1-2篇,为晋升打基础。指导病区临床工作,承担病区给护生的小讲课,帮助和指导护士,护师提高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
五、各级护理人员按医院规定的要求均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所得的学分与晋升职称挂钩。
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专科负责医师积极协助。
二、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肃静、安全、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和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大扫除1次。
六、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点。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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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制度2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审批程序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
(三)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
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厂区布置、全年主导风向、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1000m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3、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说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及说明等;
4、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自燃点、闪点、熔点、爆炸极限、相对密度、比重、腐蚀性、氧化性等;
5、消防设计情况。主要包括: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的设计、选用情况,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
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派员到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完毕;
(三)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经营场所,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审验一次。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证明、证件;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后,应审核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车辆行车证、驾驶证、押运证、船舶运输证等是否齐全、准确、有效,运输工具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和相应的化学危险品标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三)经审验,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对长期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可核发长期准运证,对临时运输的应核发临时准运证。长期准运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物品管理制度3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照物品的性能、燃点进行分类、单独存放和管理。
二、必须按实际用量计划采购、库存、不准超量长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容器不得破损、变型、泄漏,要定期检查维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须通风、清洁、通道通畅、配电线路性能良好、接头牢固、隔离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须收回妥善保管,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集中安全处理。
七、办公场所、住宿区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物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方针,加强全公司危险物品的管理,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潜在事故的发生,现特制定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
危险品: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总称。如汽油、酒精、煤气、香蕉水、油漆、ab液、异丙醇等。
4.职责
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环境部负责制订并监督执行。
5.使用与管理
、本公司危险物品的范围主要是汽油、酒精、异丙醇、ab液、煤气等易燃易爆液体。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与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严格使用制度。
、公司设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危险品仓库库门上要有安全可靠的门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仓库内外,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危险品进入仓库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储存和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出库前应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表》,做到领用要计量,使用有监督,用后要回收,按程序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使用纪录。
、各车间、部门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责任明确,领用时写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严格办理出库手续。领用时,应根据使用情况分多次领用,每次领取最少数量,不是加入叉车的汽油必须使用铁制容器进行装入。对使用危险品的员确认,否则给予处罚100元。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公司将按照《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严禁将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随意带至室外。使用完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空容器、废油布、废弃溶液残渣等必须妥善处理,严禁未经处理就随便乱倒,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要严格按需要进行购置,并定量定位进行存放,必须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经营此类危险品的合法部门采购。
、搬运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应做到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应专车运输。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车间、部门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用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车间主任应详细指导监督,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建立安全制度
、汽油、酒精等危险物品桶装油要直立存放在阴凉处,避免爆晒;装桶不宜太满,留有7%的空间,防止受热溢出或胀裂油桶并且仓库周围10米内不准电焊、明火现象出现。
、加强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盗措施。物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识清楚,防止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
、建立和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境部,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