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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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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水产健康标准化养殖,加强从水产品生产到上市销售的全方位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突出整治青、草、鲢、鳙、鲤、鲫鱼等常规养殖和消费品种,严查各种违禁药物特别是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的违规违法使用。

(二)重点单位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以及有规模的水产养殖户,重点养殖户。

(三)重点品种

水产品、兽药、鱼药、饲料、鱼饲料、鱼饲料添加剂等。

(四)重点区域

水产品年产量10吨以上的渔业养殖乡镇,水产品年产量吨以上的水产养殖户(重点是池塘、坝塘),一天销售量30公斤以上的水产经销户,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饲料加工企业,各类水产品销售户(含池塘、坝塘边销售),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水产养殖户等进行整治。

(五)重点内容

对辖区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户)是否办理水产养殖证,是否有水产品生产经营资格,水产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水产品流通经营进、出货检查验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记录等,依法查处伪劣、劣质、有毒有害及其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县水产品及水产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水产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县城水产品市场、鱼饲料、鱼药经营销售商店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鱼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三)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应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户)持证率达到90﹪以上。

(四)健康养殖示范、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户)、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户)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五)在国家统一组织的水产品质量监管抽查中,产地药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六)渔业部门内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产水产品阳性样品查处率达到100﹪,省外入我县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查处工作有重大突破。

(七)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八)加强对全县水产养殖户,流通经营销售户的监管,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户),逐步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九)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建立质量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

(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四、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深化水产品安全目标责任制

各站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站所、相关人员、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

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回访复查,督促指导水产养殖单位(户)完善和落实饲料、鱼药、添加剂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申报登记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针对在水产养殖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继续对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整治,坚决依法打击在水产养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站所要确实下移监管重心,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水产品市场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农村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的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农村水产品的养殖、集贸市场的监管。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及监督抽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要公告和清出市场,并查清其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查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强水产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鱼药残留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兽用鱼药、农药,普通兽用鱼药、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残药品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文号、无产品标签的3无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用鱼药产品行为;严查水产养殖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使用抵残高效农药、兽用鱼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无公害养殖。

(五)加强水产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票索票和进货台帐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水产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农村水产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水产品的养殖、销售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劣质、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春节”、“火把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水产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假冒、劣质、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七)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水产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也是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站所要在认真总结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水产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户建立质量档案和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水产养殖户、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起以法制和道德为基础的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

(八)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村水产品现代化流通监管责任及群众监督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水产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促进水产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体系逐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下乡入户、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的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户要在这次整治中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养殖户,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按照国家农业部的安排,配合省外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搞好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外,以孔雀石绿、绿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为主要监测指标,重点乡(镇)要组织开展产地和市场的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站所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记录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青、草、鲢、鳙、鲤、鲫等常规养殖消费品种和罗非鱼为重点,对其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质量风险程度、危害情况以及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站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布置。

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站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水利局水政办、水产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站所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县水利局组织对以上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站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各站所长要对辖区内开展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逐级抓好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州、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通过采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质量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典型,曝光典型食品案件等措施,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打击伪劣、劣质、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各站所要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县水利局要加强全县水产品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要求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查验信息和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殖、经营销售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水产养殖、经营销售示范活动,推动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单位(户)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兽药供应链特征分析

美国的Stevens认为:“通过增值过程和分销渠道控制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用户的用户的流就是供应链,它开始于供应的起点,结束于消费的终点。”兽药供应链一般由四个环节的节点组成: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使用(养殖场)和乳品加工企业。兽药供应链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供应链长,涉及环节较多。奶牛养殖中兽药供应链具备乳制品供应链较长的特征。通常的供应链涉及相关四个环节,包括提供兽药的源头兽药生产企业,中间兽药营销环节的兽药经营企业,使用兽药的兽医和养殖场(养殖小区),负责牛奶检测的奶站和乳品加工企业。2)供应链各环节信息不对称。兽药供应链各环节的节点主体信息存在不对称,尤其是使用兽药的养殖场和兽药生产与经营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兽药生产企业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对自己的产品了解较多,但由于兽药的专业性较强,而养殖场所有者及兽医文化水平有限,对兽药了解有限。此外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养殖场对自己生产的原奶质量比较清楚,而乳品加工企业却受检测技术所限不能保证所有的原奶质量。3)供应链各环节利益不均衡。近几年由于养殖业的迅速发展,截至2010年11月底,我国兽药GMP生产企业达1606家,同时许多生产企业都在整改扩建和不断增加生产线。兽药生产行业被称为“永远的朝阳行业”,是当前利润增长最快的十大行业之一[5]。兽药生产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兽药经营行业的发展,兽药经营企业规模不大但数量较多。相对于兽药生产企业和兽药经营企业来说奶牛养殖行业的利润较低,而单头奶牛的成本较高,养殖风险较大。

2兽药供应链各环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尽管从大趋势来看,我国已经在兽药经营、使用和监管方面有了很大进步,建立了用药记录制度,完善了禁用兽药制度,确立了休药期制度,建立了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和残留监控结果公布制度,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也在大力推广。但在实际生产中兽药使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下面从供应链各环节进行分析。

2.1兽药生产行业

我国通过GMP认证的兽药生产企业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到2009年底,年产值5000万元的企业占90%左右,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仅占4.5%。2011年兽药GMP的强制实施促使行业进行规范和整合,使原有的兽药生产企业数量大大减少,这样就使得一部分在资金、管理等方面不具备优势的企业被淘汰。总体上我国兽药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比较弱,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我国兽药生产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品同质化问题。我国2005版《兽药典》共收载兽药品种1500多个,而市场上实际销售的品种却有十几万个,多数企业同时生产同一产品现象很普遍。兽药生产企业多数是小规模生产,研发能力较弱导致兽药市场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由于兽药生产企业基础条件差,投资力度小,原料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是仿制,且开发的品种较少、质量不高。产品同质化导致兽药流通领域的竞争很激烈,广告炒作现象普遍,各种促销返点盛行。二是假药和禁用药问题。激烈的竞争加上原料价格的不断上涨给兽药生产企业增加了成本压力,企业基于获取利益的目的降低生产管理成本,造成部分企业不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甚至一些企业生产假冒伪劣药品和禁用药品。三是品牌问题。兽药生产企业品牌意识薄弱,导致形成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和产品很少[5]。

2.2兽药经营行业

兽药经营行业的高利润是众所周知的,但这种情况随着兽药经营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而有所下降。兽药经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法经营问题。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兽药的同时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还有一些兽药经营企业利欲熏心,经营过期药品、假药和禁用药。二是经营人员素质问题。很多兽药经营者素质不高,对兽药知识了解很少,这样不仅不能给养殖户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对其所经营的药品质量也不能提供保障。三是恶性竞争问题。由于兽药经营行业利润不断下滑,竞争不断激烈,恶性竞争现象普遍存在,很多经销商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主动上门推销药品,为了保证疗效把一些浓度高的禁用药销售给养殖户。

2.3养殖场

养殖场环节跟兽药有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养殖场的药房不按规定管理。有些养殖场的药房建在养殖区,造成监管人员无法正常检查。有些养殖场药品管理混乱,药品采购和使用记录不全。单头奶牛的高成本使得养殖户非常关注奶牛的健康,所以在奶牛疾病治疗上愿意花大价钱购买特效药甚至使用一些禁用药和人用药[6]。乳品加工企业对不合格的牛奶会拒收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养殖场的药物滥用,但仍有一些养殖户因利益所趋铤而走险。二是养殖场兽医综合素质不强,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兽医素质问题。国家规定养殖场必须有自己的兽医,但是目前我国职业兽医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所以在很多养殖场存在着养殖户兼兽医或防疫员兼兽医的现象,这使得兽医素质得不到保障。②兽医用药问题。非职业兽医师对假药和禁用药的辨别能力较差,对假药和禁用药了解不够,导致出现药物滥用的现象。在用药过程中这些人多数基于习惯做法,而其很多习惯本身就不规范。③用药记录不规范。很多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兽医时认识不到用药记录的重要性,导致用药记录不规范。

2.4乳品加工企业

经调研发现,奶牛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60%以上为人用禁用药和禁用兽药。乳品加工环节是兽药使用过程最后的控制,但是我国目前由于检测技术比较落后及检测标准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乳品加工企业对有些兽药残留还不能及时发现。乳品加工企业也受检测技术和成本所限不能对所有的项目进行检测,对于一些非国家强制检测项目难以做出检测,影响了牛奶质量,出现有药残的牛奶,造成乳品质量的安全隐患。提高乳品检测水平是目前乳品加工环节面临的首要问题。

3奶牛养殖过程中兽药规范化使用管理对策

在奶牛养殖过程中实现兽药的规范化使用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善。

3.1提高养殖场兽医素质

要从养殖过程中杜绝滥用兽药的现象,必须提高养殖场兽医的素质,增强他们对假劣兽药的识别能力,普及兽药规范化使用的基本知识。一是增加职业兽医师的数量。目前我国职业兽医师人才缺乏,每年通过职业兽医师考试的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培养相关人才是解决职业兽医师缺乏的根本途径,在职业学院或高等院校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职业兽医师缺乏的状态。因职业兽医师待遇较高,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承受不了雇佣一个职业兽医师的成本,可以采取一些特殊地区几个养殖场共用一个职业兽医师的办法解决。二是提高目前养殖场兽医的素质。由于目前非职业兽医师担任养殖场兽医的情况很普遍,要规范兽药使用就必须提高他们的相关知识水平。让兽医了解兽药政策法规、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中的问题,加强抗生素类药物使用的宣传培训。现有兽医素质较高的可以作为职业兽医师进行培养,对他们展开培训,鼓励他们参加职业兽医师考试。

3.2加强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

养殖场自身要完善兽药采购制度,遵守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通过加强宣传培训,让养殖场相关人员了解兽药相关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性,学会兽药采购和用药的正确记录方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要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养殖场要优先选择通过GSP的兽药经营企业和通过GMP的兽药生产企业提供的药品。采购过程中既要注重价格,更要注重药品质量[7]。

3.3实现规范化养殖

我国奶牛养殖户整体素质不高,使得先进的养殖经验和技术不能及时得到推广使用,导致我国奶牛发病率整体较高。要使先进的养殖经验和技术得到普及,需要针对素质不高的养殖户进行培训,将这些经验和技术转化。要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增强奶牛免疫力,降低奶牛的发病率,减少兽药的使用。充分使用低毒、低残留兽药,不使用禁用兽药,避免兽药的滥用及不规范使用。多数奶牛场发生常见疾病时,应针对其制定规范化的治疗方法,对养殖户进行相应培训。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关键词 渔业;发展现状;问题;对策;广西昭平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339-02

昭平县地处桂东北,拥有桂江上游110 km水系,是上天赋予昭平人民的宝贵财富,自北向南纵贯全境,水域总面积达11 hm2,具有发展渔业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近几年来,昭平县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渔业生产,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跨入全区渔业重点县行列,渔业从业者广、社会功能齐全,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稚形初成,渔业已成为推进昭平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纯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1 昭平县渔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昭平县和全国一样全面进入了改革开放时期,经济建设成为全县的中心工作,渔业也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并经30余年的发展后,渔业取得了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渔业规模、总量大幅度增长

到2013年全县养殖水面达到1 hm2,比1983年增加800 hm2,增长倍,渔业生产总量实现万t,比1983年增长50倍以上,总产值亿元,增长68倍,其中常规品种产量占%,名特优品种产量占%。

渔业生产模式、方式向多元化发展

除池塘养鱼、山塘水库养鱼等常规养殖生产模式外,水产部门注重进行水产养殖方面的总结和创新,先后推广了江河网箱养殖、庭院渔业、种草流水高产养鱼及休闲渔业等具有地方特色养殖经营新模式,这些模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渔业产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江河网箱养殖、种草流水高产养鱼、休闲渔业从无到有,2013年网箱养殖面积发展到 hm2,产量5 520 t,种草流水高产养殖面积达到 hm2,产量3 970 t,休闲渔业55家,年综合经营收入6 260余万元。这些新兴特色产业成为当前渔业经济的亮点和增长点。

养殖品种朝着优质化、多样化发展

在巩固发展“四大家鱼”等常规品种养殖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推广良种、新品种、名优鱼类的人工养殖,先后引进推广了罗非鱼、淡水白鲳、杂交鲤、斑点叉尾等10余个新品种,开发了光倒刺、倒刺、黄颡鱼、桂花鱼、斑、翘嘴红、灰鲶等多个桂江地方名优品种养殖。目前,全县养殖品种达到25个,其中名优品种占65%。全县地方名优鱼网箱养殖面积已达到 hm2,年产量逾2 700 t,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品牌产品。

渔业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试验研究、示范推广,不同品种的综合配套养殖技术不断得到普及应用推广,并在不断提高常规品种养殖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发养殖新技术,先后成功开发和推广了光倒刺等多个地方名优品种的江河网箱高产养殖技术、种草流水高产养殖技术等多项先进的养殖新技术,同时成功开发了光倒刺、倒刺、黄颡鱼等地方鱼类苗种人工繁育技术,为推进渔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生态无公害安全养殖正在推进

随着人们对安全、绿色水产品需求的增加,加速了渔业无公害生态养殖的发展。近年来,在全县重要养殖水域、渔区大力推行无公害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创建,2013年全县池塘、山塘水库健康养殖普及率达到%,网箱养殖普及率达到%,种草流水高产养殖普及率%,有3个规模网箱养殖场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有较大的改善和保障。

渔业组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

全县现有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社员196人,县级水产养殖协会1个,会员108人。这些民间组织在行业管理、科技培训、产品推荐、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示范带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渔业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昭平县水产养殖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少,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比较差,养殖投入后劲不足,渔民增收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养殖业的持续发展。二是水产品生产至今仍然是以一家一户的传统生产、销售方式为支撑,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低,由于缺乏养殖、流通、加工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的带动,产业化进程推进慢。三是渔业产品质量与市场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养殖总量中常规品种产量仍占绝对优势,而能与市场竞争的名优特品种产量总量偏小,尤其是能畅销外地市场的地方特色优势品种如光倒刺、倒刺、黄颡鱼、桂花鱼、斑 、翘嘴红、灰鲶等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比例不到20%。常规养殖产品不时会出现滞销现象,而地方优势产品市场好,价格高,但总量小,满足不了市场需要。四是渔业公共服务机构不健全、条件差、服务能力低,还不能适应渔业发展的服务需要。全县仅有9名水产技术推广人员,12个乡镇中4个乡镇各有1名水产人员,8个乡镇没有水产工作人员,水产技术力量十分薄弱。五是养殖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明现。生产要发展,环境要保护,如何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成为今后渔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六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结构、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监管能力弱,安全隐患多,产品质量安全还有待加强。

3 推进昭平县渔业发展的对策

昭平县渔业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面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提升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新兴产业”的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渔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渔业整体水平,开创新的局面。

强化宏观引导,加大政策扶持,科学而正确地引导渔业向现代化产业扩展

渔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离不开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也离不开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需要正确判断和把握县内外市场变化趋势,分析渔业发展的优势和潜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发挥资源区域对比优势为重点,制定适宜本地渔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首先是制定利于融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外资投入;其次是加大对从事规模化养殖的渔农民、渔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力度,激活群众参与渔业开发的积极性;再次是加强苗种、养殖、流通、市场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市场产品的质量。

发挥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渔业

昭平县地处桂东北,属“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林区县,山多地少但雨水充沛,气候宜人。境内众多河流属著名的桂江水系,昭平段干流全长110 km,有14条较大的支流。全县水域总面积约11 hm2,其中河流型(水电站)库区约8 000 hm2,山塘水库 km2,池塘小水池813 hm2,江河库区可发展网箱养殖30~40 hm2,山涧溪流及低产田可开发流水高产养殖 hm2以上,江河中可开发养殖的经济动物40余种,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养殖业的潜力很大。

昭平县要继续立足本地渔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加快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特色渔业,努力挖掘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渔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根据渔业区域资源比较优势特点和县内外市场需求趋向,应着重推进如下产业的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山塘小水库提产增效工程实施。要充分利用林区山塘小水库水多、水好和周边青饲料丰富的特点,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全面推广应用高产、高效、生态养殖技术,力争“十二五”期末提产增效工程完成实施面积 hm2,实现增产1 400 t。二是继续推进桂江网箱养殖发展。大力发展网箱养鱼仍是昭平渔业经济增长和助农增收的重头戏和主攻方向,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外资投资开发江河网箱养殖,并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和市场优势确定养殖主打品种,如文竹、昭平镇应着重发展已闻名遐迩的光倒刺、倒刺等地方优势品种养殖,五将镇、木格乡重点发展草、青、斑点叉尾等品种养殖,马江镇重点发展在广州市有销售市场的长江名贵品种长吻养殖。着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生产发展,重点建设文竹、昭平、五将、马江“四大”规模网箱养殖基地,并以基地为中心,辐射带动全县江河网箱养殖的发展,力争“十二五”期末规模养殖基地养殖总面积达到8 hm2,全县网箱养殖面积达到12 hm2。三是努力推进庭院水产养殖发展。庭院养殖具有投入少、易管理、高效益的特点,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展农村经济增收门路的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要根据不同行政区位特点,确定养殖模式和养殖品种,形成各具特色的“一乡一业”或“一品一村(或一带)”规模产业化的农村庭院经济,着重建设樟木林、五将2个龟鳖庭院养殖产业化乡镇和黄姚、凤凰、北陀3个黄鳝、泥鳅庭院养殖产业化乡镇,加大推广、普及养殖力度,力争到2015年全县庭院养殖户达到5 000户以上,实现庭院经济1亿元目标。四是加快推进发展种草流水高产养鱼。昭平县的种草流水高产养鱼历史悠久,在广西有一定的知名度,2013年养殖总面积、产量均居广西前列,潜力十分巨大。要加快全县老化养殖水池的改造提产,积极引导仙回、文竹、昭平、五将、马江、富罗等水、草资源丰富的山区乡镇以“村”为单位大力开发流水高产养鱼,全面推广种草流水养殖技术,新建3~4个连片、规模养殖基地,力争到2015年全县种草流水高产鱼面积达到 hm2以上,产量达到6 700 t,成为昭平县渔业新的优势产业。五是稳步推进休闲渔业发展。休闲渔业是集渔业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新型渔业产业形态,是一种延长渔业产业链,拓宽渔业功能,提高渔业综合效益,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要进一步强化现有休闲渔业设施建设、环境美化,功能扩展,着力提升综合经营水平,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投资开发休闲渔业,不断壮大休闲渔业产业,力争“十二五”期末休闲渔业综合经营收入突破1亿元的目标。

着力推进品牌建设,以品牌促发展

质量和品牌是市场竞争的制胜法宝。建设地方特色水产品区域品牌,走极品化的渔业发展道路,是建设现代渔业、促进渔业增收的必然选择[2]。面对水产品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应充分利用昭平县渔业资源区域对比优势,进行区域特优水产品品牌创建,实行品牌化、产业化经营,逐步提升产品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昭平县桂江水系水质优良,水产品质优、味鲜,符合安全食品要求,且部分产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产品品质比较优势明显,昭平桂江鱼在区内外已有相当的知名度。要充分利用好产品质量优势,加快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原产地登记等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全力打造桂江鱼品牌。

加强水产品安全监管,确保渔业产品质量安全

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部分,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维护渔业健康发展、提高渔业产品美誉至关重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快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县、乡二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有制度,保证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强化监管的广度、深度,加强养殖、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全面推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渔业生产流程,实行无公害生产管理;四是积极创新养殖技术,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水平,减少药物使用;五是建立健全投入品管理、质量检测机制,严格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养殖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努力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3-4]。

正确处理好渔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渔业健康与持续发展

昭平县生态环境良好,排污类工业少,外来污染源对水产养殖环境影响不大。造成水产养殖环境污染主要是内源性污染,产业主要集中在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池塘养殖和网箱养殖两大块。就目前来说,污染影响还不明显,但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展,污染影响就会突显出来。控制养殖环境污染,首先要制定养殖规划,科学规划养殖区域布局、养殖规模,全面实施养殖证制度,确保养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其次要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渔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严格控制过度投饲和使用抗生素,严禁使用禁用药物、有害添加剂,尽量减少投入品对水体的污染;再次要积极推行无公害养殖、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使水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5-6]。

强化示范带动和科技促进作用

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基地是探索实践渔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载体,是示范和推广现代渔业发展模式、发展成果的良好平台,是促进渔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示范和引领现代渔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质量安全和生态环保为重点,着眼全县现有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选建一批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层次的示范效应显著的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昭平县渔业的产业特点,重点建设山塘小水库提产增效、江河标准化网箱养殖、庭院渔业、种草流水高产养鱼、休闲渔业等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建设,推广普及先进实用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幅度提高渔业生产管理水平,带动各类产业的快速发展。

4 参考文献

[1] 葛相安,刘世禄。我国渔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出路[J].中国渔业经济,2009(4):9-16.

[2] 刘展新,张军,刘洁清。农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9):27-29.

[3] 庄国舟,张新杰。浙江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53-58.

[4] 韩沙沙。对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水产科技,2001(2):9-11.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

生鲜乳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奶业生产秩序和群众切实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备受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近年来,生鲜乳质量问题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奶业的健康发展。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生鲜乳生产经营秩序,实行生鲜乳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已经刻不容缓。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深入查找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生鲜乳消费环境,促进奶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落实源头管理,加强奶牛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快规模化养殖步伐。各乡镇、各有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按照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统一质量标准,明确养殖条件,引导奶牛养殖户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全面落实标准化养殖各项措施,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对达标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其扩量上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要积极采取物质奖励、政策扶持、完善服务等措施,引导奶牛散养户以股份合作、托管饲养等方式加入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逐步减少散养比重,切实提高奶牛养殖的产业化水平。

二要加强奶牛养殖场监管。县畜牧局要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把养殖场所、饲养设施、技术人员、防疫条件、无害化处理设施、生产管理制度等环节的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备案并注册,督促业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条件或拒绝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三要加强奶牛散养户监管。各乡镇要全面清查统计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散养户,组织畜牧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监管。对没有条件进入的奶牛散养户,各乡镇及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奶牛散养户管理办法,逐户逐畜对饲养条件进行审核。对具备饲养条件的奶牛散养户进行注册登记,实行许可经营,督促其建立鲜奶质量承诺、饲料兽药规范使用、奶牛健康检查、防疫检疫、环境与设备消毒、饲养人员体检、鲜奶送检与冷藏保鲜、生产销售档案建立等制度,落实质量保障措施,达到饲养科学、管理规范、环境整洁、质量达标的要求。对不具备饲养条件的奶牛散养户,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新增的奶牛养殖户,要及时等级备案,全部纳入日常监管。

四要加强饲养过程监管。县畜牧局要制定印发奶牛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大力推广标准化饲养技术和规范化管理技术,从饲养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质量要求和操作规程,引导农户科学养殖。要督促奶牛饲养户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规范和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严防兽药残留。要加强奶牛饲料的质量检查和检测,严禁在奶牛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使用动物源性饲料。要严格落实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措施,加强奶牛疫病防治,建立奶牛免疫检疫档案。要加强奶牛布鲁氏杆菌病和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确保奶牛健康。各乡镇要督促经营业主加强奶牛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及时处理奶牛粪便和饲养垃圾,防止养殖环境对生鲜乳的污染。要指导养殖户采取安全的挤奶方式,在奶牛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立与牛舍分隔的管道式挤奶台,在散养户中推广使用小型挤奶机,实现全封闭挤奶,督促养殖户对挤奶和贮奶设备进行定期消毒,严防挤奶设备对生鲜乳的污染。

三、改善经营模式,加强对生鲜乳购销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快生鲜乳收购配送站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机制,根据辖区奶牛存栏量、分布状况、鲜奶产量、配送距离等情况,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生鲜奶收购配送站,实行生鲜乳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管理,逐步取消生鲜乳直接上市销售。按照市上要求,我县年内要建成并启用1处生鲜乳收购配送站,满足奶农生鲜售和城区鲜乳消费。止2012年底,全县生鲜乳要全部通过配送站销售,严禁直接上市销售。

二要严格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生鲜乳收购配送站(以下简称配送站)必须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办。配送站按照企业化的模式运作,专门负责收购、贮存、运输、配送、销售等工作。县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配送站建设条件和生产经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核发相关证照,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生鲜乳从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各监管部门要向配送站派驻监管人员,监督落实卫生消毒、生鲜乳日常检测、质量保障、购销台账、营运交验等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严禁在收购、冷藏、消毒、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掺杂使假,坚决禁止配送站收购或销售药残超标、有毒有害、病牛生产等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鲜乳,切实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鲜乳质量安全可靠。

三要加强鲜乳销售监管。要全面推行鲜乳运输交接制度和统一配送制度。对配送站送往乳品加工企业的生鲜乳,经营主体要随车携带生鲜接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防止生鲜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对向当地群众直接提供鲜乳消费的,配送站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设备、工艺和卫生标准,进行彻底消毒、统一包装,经检验合格后,向固定的便民鲜乳供应销售点进行统一配送。鲜乳配送要使用具备冷藏功能的车辆,固定的便民鲜乳供应销售点要配备冰箱、冰柜,防止鲜奶变质。消毒包装的鲜乳按照乳制品质量标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对超过保质期的鲜乳,配送站经营主体要负责收回并销毁。各配送点和销售点要建立鲜乳配送销售台帐,真实准确记录配送销售情况。

四、完善监测体系,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工作合力

一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县财政要落实专项检测经费,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要实行监管机构抽检与配送站自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测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准确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监管提供依据。配送站站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对收购的生鲜乳和包装消毒乳进行质量自检。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例行检测和督查抽检,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亚硝酸盐、农兽药、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是否超标。要研究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各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处理群众反应的生鲜乳质量问题,严厉查处生鲜乳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可靠。

二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年内要建立乡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并在各村配备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监测设施,提高监管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要明确部门职责。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奶牛饲养、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消毒包装乳和乳制品的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业主、收购配送经营业主登记注册,并加强生鲜乳、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食药监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生鲜乳、乳制品消费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核发《健康证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鲜乳、乳制品固定便民供应销售点的布局、建设和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乳品生产秩序,查处涉及生鲜乳、乳制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生鲜乳收购加工企业建设补贴,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工作经费和检测经费;发改部门负责生鲜乳和乳制品价格监管,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查处有关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农牧、工商、质监部门要共同负责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严格查处制售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经营不合格饲料兽药和无证经营等违法案件。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衔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生鲜乳生产、收购、销售各个环节的全流程监管,对在生鲜乳、乳制品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的行为,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置,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五、健全监管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质量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养殖业主、奶站经营业主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执行各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切实履行乳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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