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携带物品管理规定【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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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飞机新规定【第一篇】
1、必须带好机票、你的身份证、宝宝的出生证明,否则不能上飞机。没有这个证明,安检会误定为拐卖婴儿啦。
2、 带着婴儿坐飞机,可能在飞机下降时哭闹、躁动不安。这是因为耳、咽之间,有一条欧式管,当坐飞机、潜水、爬山或是电梯起降过快,气压变化太大时,都可能导致欧式管不平衡,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建议在飞机下降时,用奶瓶喂奶或水让婴儿吸吮;
3、现在奶粉等一切液态物品不能带上飞机,包括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牙膏、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等。你在购票时关照一下是婴儿需要奶粉。飞机上会为你宝宝准备奶粉和水。至于奶粉品牌,各航空公司不同,你不能指定。
4、希望你早点去机场候机,能拿到机舱最前面的位置,空间大,在等候时可以到母婴室休息。
多大的宝宝可以坐飞机?
国航规定出生14天以上、身体健康的婴儿,可以搭乘飞机。
1、出生7天内的新生儿。由于刚出生的新生儿肺部尚未完全张开,毛细血管脆弱,身体对气压、重力等因素变化耐受力较弱,因此不宜乘机。
2、最好可以等到宝宝4―6周以后再带他飞行,主要是担心飞机上重复使用的空气对宝宝不利。宝宝在第一个月里对环境的抵抗力还非常脆弱,容易被病菌感染。如果让他跟一大群陌生人在封闭环境中共同呼吸循环使用的空气,难免会被一些流窜的病菌感染。
儿童乘飞机规定是为了孩子的健康,不过还是建议,最好不要带婴幼儿乘坐飞机。
儿童乘坐飞机规定【第二篇】
2016飞机托运行李详细规定
行李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航空公司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为了运输安全,航空公司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航空公司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主要包括: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相机。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传物。 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液体。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1、行李托运。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一般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规定不甚相同,办理声明价值,应按各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
2、行李重量。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行李重量的规定不甚相同。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国内航班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免费行李额的规定不甚相同。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旅客对逾重行李应付逾重行李费,国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和计算方法不相同,旅客须按各航空公司规定办理。
3、行李退运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4、行李领取。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因许多行李很相似,旅客从行李传送带上把确认的行李取下来之后,查看一下标签的名字和号码以防拿错。 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航空公司挂失。旅客如果要求领取行李,应向航空公司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5、行李延误、损坏或丢失。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旅客应会同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按法定时限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
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 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航空公司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因航空公司原因使旅客的托运行李未能与旅客同机到达,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旅客可在经停地或目的地向航空公司要求适当的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
6、行李赔偿限额。国内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航空公司负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航空公司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
国际航班:行李丢失、破损、毁灭或延误的责任限额由蒙特利尔公约规定。每名旅客的最高限额是1000特别提款权,除非旅客在向航空公司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即使国内段与国际旅程不在同一张机票上,旅客在两个航班上提取和交运行李,也同样适用。
提示:这是最大责任限额。如果旅客的物品折余价值低于最大限额,旅客将得到按较低价值支付的赔偿。如果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不能完全弥补旅客的损失,旅客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飞机托运行李规定【第三篇】
国家民航局于8月7日发出《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明确,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乘机。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旅客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在民航局的定义中提及,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旅客携带乘机的充电宝必须是个人自用性质。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另外,在飞行过程中,旅客不能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则需要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民航局提醒,除了普通旅客外,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乘坐飞机新规定【第四篇】
乘坐飞机新规定
新规01部分机场可实现“一证通关”
201月1日起,根据国内的相关政策,已经正式允许中国机场实行“一证通关”。“一证通关”是指乘客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顺利实现通关。民航专家表示,此举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推出的便捷出行项目之一,而无纸化登机牌早已用于实践,旅客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值机的二维码,就可完成登机。
新规0214种违规情形或遭罚款
10月28日 ,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在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的章节中,提出14种违规情形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具体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伪报品名运输或者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
新规03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 可暂存机场30天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新规04因天气、突发事件等原因延误 食宿费用旅客自理
自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的三种情况: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2、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3、航班发生备降。
新规05机上延误超3个小时 航空公司可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针对机上延误处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也分时段对承运人提出新要求。在发生机上延误后,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特别指出,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承运人应当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
新规06:携带贵重物品及残疾旅客不需要在公开场所安检
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
新规07:充电宝随身携带 不能超过100Wh
还需特别提醒的是,充电宝、锂电池等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也有限定条件,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新规08:球棒、球拍可以托运了
球棒、球拍从1月1日起就必须要托运了,最新发布的《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中,对民航旅客禁止携带、托运的物品和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大家平时概念比较模糊的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也进行了规定。
新规09:航班也有“大考” 异常航班超标或被停飞
此外,民航局在总结近两年来航班延误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公布了《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三个主要生产运营单位,分别提出了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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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乘坐飞机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