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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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门管理制度1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元。
第六条 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 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 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 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 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 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研发部门管理制度2
企业薪酬制度完整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 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 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研发部门管理制度3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伙食团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过验收人员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已有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的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新产品研发速度、指导产品研发工作和方向,特制定本制度。
1.产品研发项目提出:
产品研发项目分为两类:技术项目研发和产品项目研发,技术项目研发包括现有产品的升级、以降低生产成本为基础的工艺改进、产品项目预研、产品作用机理研发、产品应用研发等;产品项目研发指公司现有产品以外的,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项目研发周期必须控制在4个月内,技术项目研发立项由事业部总经理批准。产品项目研发周期必须控制在18个月以内,产品项目研发立项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
技术项目研发立项(市场部分):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小组提出研发项目建议,并向研发部经理提交《技术研发项目建议表》。
技术项目研发立项(生产部分):公司生产部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上报公司生产部,经生产部评审通过后,转到研发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技术项目研发立项(机理研究):根据市场反应和产品研发,需要进行产品作用机理研究的,由研发部经理确定研究内容,指定研发人员,研发人员查阅相关资料,提交《技术研发项目建议表》。
技术项目研发立项(产品拆分):研发部经理进行市场考察后,确定需要对某一产品进行产品预研,由研发部经理指定研发人员,该研发人员查找相关资料,提交《技术研发项目建议表》。
产品项目研发立项:产品研发负责人,根据产品预研情况数据,进行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产品研究技术、工艺及产品样品,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产品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同时,负责人对收集到的行业竞争对手的各方面情报,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领导,供工作决策时参考。
2.产品研发项目决策
研发部经理负责组织评审会议对提交的《技术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包括研发人员、研发部经理、销售负责人、市场技术负责人、生物事业部总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议表》应包括问题描述、实验内容、预期结论、时间安排。
研发部经理负责组织评审会议对提交上来的《产品研发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人员包括销售总监、总经理及股份公司总经理。《产品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预估量、工艺特点、项目目标、研发投入预算、成品成本预估及产品对客户的利益所在。《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经评审组同意批准后,由研发部经理向产品研发项目负责人转发《研发项目评审表》。每次评审批准的《研发项目立项报告》至少有1项,不允许超过2项。
研发项目负责人在收到《产品研发项目评审表》后,负责完成技术路线说明书和《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研发部经理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进度表和说明书进行评审,评审后由研发项目负责人最终形成技术路线说明书和《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并报研发部经理签字批准。
3.产品开发管理
技术路线说明书
技术路线说明书即是产品设计的主要依据,也是公司进行技术积累、搭建研发平台、产品延续、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互相学习的重要技术资料,还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种体现。因此,所有产品项目的技术路线说明书必须正确的包含以下内容,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隐瞒和漏项。
a)产品国内外技术路线汇总;
b)拟采用技术路线理由及实现难度;
c)备用的技术路线;
d)需添置设备情况;
e)产品研发进度安排;
研发原始数据管理
产品研发过程中,所有实验数据需完整的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上,原始数据每天在实验结束后,需认真进行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写在备注栏中,失败的实验需查找原因,并填写改进方法。
技术路线的修订及备选方案的启用
技术路线的修订,需有:
1.实验数据表明该方案得到的结果将不理想。
2.最新的参考文献表明有更先进的实验方案能得到更好的实验结果。
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后,启用备选技术方案,或对技术路线进行修订。
3.产品研发的相关项目申报:产品立项后,由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研发部经理负责相关项目的申报。
4.专利申请:产品研发项目各负责人,对每项技术创新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专利申报工作由技术研发部经理负责。
5.产品研发项目的厂试:产品的'实验室研发结束后,经过中试放大实验,然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技术研发部经理提交完整的产品研发报告,报告经技术研发部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试生产,厂试计划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6.产品研发周期:原则上产品研发周期以《产品立项报告》中说明的研发时间为准,若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不了的,在每次的研发项目进度汇报会上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陈述理由及新的时间安排,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7.在研项目的再讨论:每季度进行在研项目讨论,包括项目进度、后续研发安排、市场同类或类似产品状况。
4、各部门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研发项目预算,参与研发项目的立项评审。
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审批技术研发部编制的产品研发计划,听取研发项目报告,综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研发工作进行调整。
研发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产品研发计划,协调处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出面解决的问题,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对产品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设计、生产准备、试制、鉴定、认证、专利申报。
销售部: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产品研发项目建议。
市场技术部:负责提供市场技术信息和对应用逻辑进行评估。
人事行政中心:负责产品研发人员的合理配置。
产品研发小组:负责提出产品研发项目;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负责产品研发项目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试制的生产计划制定和生产的组织。
采购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采购工作。
工程部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工艺装备和设备的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