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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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管理制度1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餐费及住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裁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其他
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事业部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餐费补助。
2、不同级别人员一同出差,差旅费标准一般按领导指示标准执行,并坚持从众、节省原则。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附则
1、本制度由运营事业部起草;
2、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运营事业部;
3、本制度经总裁审批下发后执行;
4、若本制度与以往制度存在异议,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2
为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保障出差人员更好地完成任务,结合(阿拉文库★)各地物价水平,本着规范管理、勤俭节省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出差交通费
1、副县级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可乘坐火车硬(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一般舱位。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否则由个人担当飞机票、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与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差价部分。
3、出差期间,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4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各种交通费。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来回机场的交通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特别缘由需要“打的”,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本单位自带车辆出差的,随车出差人员无市内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按天计算,过路过桥费经党政办审核后按交通费用报销。
其次条、出差人员住宿费
1、副县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住宿费每人18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每人15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第三条、伙食补助费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的,补助每人50元/天。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其他城市的`,补助每人40元/天。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合肥、南京、徐州等地,当天来回伙食补助每人60元/天。
4、机关工作人员到市辖三县及凤阳县的,不计发伙食补助。过路过桥费用由党政办核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餐费支出的,经局、办负责人签批后,可从各部门业务费中列支,同旅费一并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有特别状况需宴请或款待的,不放在各部门业务费列支的,报销时说明事由,经财经局审核,管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参与上级部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由主办单位统一支配食宿的,必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或主任批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期间不计发住勤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只报来回路途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补助的时间计算。
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
第五条、报销审批程序,实行一支笔审批、定额授权签报制。
1、管委会主任出差,由财经局审核报销;
2、副主任及助理调研员出差,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3、各局、办主要负责人出差,经财经局审核,10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1000元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4、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局、办负责人签字,经财经局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超过额度(1000元),经管委会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报销时限。
出差归来后,在一周内凭有效凭证一次报销完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第七条
本细则规定之外的特别状况,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3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差旅管理制度4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近期我院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内)、310-350元/天(省外)。
二、补助标准提高。伙食补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杂费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确了审批流程。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进修前,需先经部室主任、主管部门、主管院领导签批。
四、规范了报销票据的要求。报销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要齐全,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进修学习还需附主管部门出具“进修学习考核表”。
五、改变差旅费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员报销转入公务卡;医院工作人员报销原则上转入工资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