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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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第一篇】
一、仓库主管部门对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仓库第一主管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堆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 m,并要做到“五距”(即墙距,柱梁距,主要通道2m,垛距1m,灯距,)保持通道畅通。
四、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域。
五、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仓库内不准使用碘的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明灯具等。
七、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采用防爆型,且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八、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放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九、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禁止用火炉取暖,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设备科同意,还须办理动火证并且要有专职人员现场监护才作业。
十、仓库应当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且确保任何时候
十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十二、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报公司安全领导组。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消防安全制度【第二篇】
第一:
一、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单位和各村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特别是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的检查要专项安排,专项检查。
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对检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详细记录、存档,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当场能改正的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责令限期改正。
四、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被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相关单位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直至吊销各类证照,关闭场所。
五、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
六、对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村、单位,对其通报批评,对未进行安全检查,影响安全工作开展的,其主要领导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于检查不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的将按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领导责任。
七、对个别村、单位和人员拒绝监督检查,阻碍安全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第二:
1、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村)单位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区(村)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语、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
3、社区(村)消防教育体验室要经常向社区(村)居民群众开放。
4、社区(村)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5、针对本社区(村)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势的公益消防活动。
6、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地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村)单位参观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居民群众。
第三:
第一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维护消防平安环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平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演讲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与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外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㈡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平安大检查;
㈢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
㈣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㈤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专兼职防火人员,负责制定消防平安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平安巡查,普及平安消防知识。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消防安全制度【第四篇】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第五篇】
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
四、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堆放物品。
六、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七、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暖气放置。
八、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再次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
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加强平时检查,遇到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十一、值班人员要熟悉火灾隐患性,熟练掌握一定的防火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十二、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到位,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