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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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图书入库时,书库管理人员应清点册数,并在采编室的出库簿上签字,以明责任。
二、对入库的新书,要及时上架,并组织好目录,及时对读者开放。
三、资料室书库的'书必须按照资料查阅规则,只许在该室内查阅,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而外借者,须经馆长同意,并按书价的2-10倍收取押金后方可借出,管理人员应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回。
四、籍人士着作陈列室图书为保存、研究、陈列性图书,不予外借。外借书库尽可能实行开架借阅,方便读者。
五、无论外借书库还是其他书库,都要切实做好图书保护工作,防潮、防蛀、防尘、防火、防盗,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每天要开书库窗户1-2次,下班前务必做好“清场”工作,确保安全。严禁在书库吸烟烤火;发现虫害时及时处理,搞好经常性的清洁卫生。
六、在馆值班人员要做好下班后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服装营销中心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借书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本然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登记本妥善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该借阅登记资料清空,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人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五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本。
六、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七、图书交流及补充:
1.办公室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3.每部门每年可自行决定购买8本与工作相关书籍,并提供图书发票,费用由办公室核销。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室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