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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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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一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期一寸免冠相片 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二篇】

第二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处分的党员在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委员会的选举

第六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七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八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其中,校直党总支部须报校党委、学院所属党总支部须报学院党委、校部党总支和离退休党总支须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

第九条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开党员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章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十三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十五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八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九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二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党员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四章监督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四条在选举中,凡有违章和本细则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五章附则

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三篇】

2018年12月

今年以来,我党支部在县卫计局党工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全县党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以学习型、制度型、标准型和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为目标,着力做好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提升全县卫生事业工作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活动,推进学习型支部建设。

一是制定全年工作学习计划。把党的全会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全年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温党章党规,认真学习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要求支部党员对标讲话精神,全面排查梳理问题,认真开展个人对照检查和支部对照检查,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切实发挥成效。

二是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收听重要讲话,参加市直工委学习精神培训班,订购《辅导读本》、《学习手册》等学习资料,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加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型支部建设。

一是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支部大会12次,支部民主生活会1次,上党课4课时,帮助转正党员1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党员电化教育11次,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5人次。承办了卫计系统建党97周年歌咏比赛。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充分发挥了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和党课的重要作用,使全院党员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增强了党组织在职工心中的地位。

二是不断完善党组织规章制度。年初,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支部实际,印发《党支部班子制度建设》、《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党支部工作规章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集体领导、党内表决、班子建设、党员发展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对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过硬,推进标准化支部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卫计党工委相关文件,以《积石山县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为抓手,聚焦《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6个方面27条标准和《积石山县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结合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医院党支部制定了《积石山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试点推进计划》,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做到制度上墙、心中有数;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对照上级目标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找出支部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整改,实现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队伍设置、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和基本工作保障全部标准化的目标。

四、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服务型支部建设。

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向党内优秀同志看齐,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我支部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服务卫生事业改革等中心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把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党支部工作制度【第四篇】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

(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新晨

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成绩为:优秀

(90分以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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