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规章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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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出纳规章制度1
财务出纳规章制度
篇1: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一)会计 主要职能
第一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第二条 一般会计事项的整理,记录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文
件的管理;
第三条 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分析和上报;
第四条 资本支出与收入的审查事项;
第五条 分析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六条 每月员工工资结算表;
第七条 其他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
(二)出纳 主要职能
第八条 主要负责办公室有关的款项和出纳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保管现金,银行往来,票据等;
第十条 员工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 垫付款的保管及登记;
第十二条 款项的收付和支票的签发;
第十三条 其他有关出纳事项的处理。
(三)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 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第十五条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十六条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十七条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附送银行,不坐支现金;
第二十条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严管支票与发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及发票的使用手续,手续可参阅支票管理条例,使用支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工作;
第二十三条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规定每周周四把所有“申购单”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设法作出通知,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再补签。第二十六条 出纳员支付申购人现金的同时,需由申购人填写“支付证明单”,签字确认,后交给会计作记账凭证。
(五)支票、发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支票及发票由出纳或总经理保管,支票及发票使用时必需有领用人的申请证明,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将支票及发票按批准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及发票领用簿上签名确认。
第二十八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六)现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公司日常开支;
4.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三十条 日常开支库存现金为500元,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
第三十一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款。
第三十二条 所有凭发票,工资单,差旅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 所有报销单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全额数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会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总经理审核签字,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出证明”凭证,总经理签字确认;出纳人员按时发放当月工资,会计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出册,标明月份,季度,由会计人员签字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经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
(九)解聘制度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以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献资料等;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务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款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
(十)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篇2:财务会计制度最全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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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
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篇3:出纳岗位规章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银行帐务和支票办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每月15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3、凭领导审批的申领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出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4、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5、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2)支票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4)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货币资金支付程序,出纳拒绝支付。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人 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印鉴、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公司出纳规章制度2
公司出纳规章制度
1.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2.出纳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3.公司出纳现金管理规章制度 4.小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1、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2、出纳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3、公司出纳现金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对分公司费用支出的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统一总部财务审批程序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分公司现金出纳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分公司所有支付的费用、借款等开支需要出纳员付款的必须由经手人填制“财务审批清单”经会计部主管审核,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确认报深圳总部文控中心,由文控中心分类转呈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后,分公司出纳方可支付给受款人款项,若未按规定(详见98年09月17日NR01098文件)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完整分公司会计主管及出纳员不得付款,否则按以下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未经总部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员及会计主管的责任。
2.未经分公司会计主管审核(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负责人、出纳之责任。
3.未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总部文控中心将不会受转总经理或财务经理审批)而付款的,追究分公司会计主管、出纳员之责任。
二、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超过限额的当天必须送存银行,分公司库存现金仅用于发放工资、支付汽车过桥、加油及零星开支,其他超过使用支票起点金额的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支付。
三、自年月日起实行库存现金每周周未盘点制度。由分公司负责人及会计主管共同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帐实,共同加签盘点表服总部备案。空白现金转帐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主管保管(如果支票申请有密码的,支票密码由会计主管保管),负责人印章由分公司负责人自己保管,实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印章分开管理。保险柜钥匙只能供出纳员一人使用,如有备用钥匙的,由会计主管加封加盖骑缝财务专用章及主管骑缝签名,交分公司负责人保管,作特殊情况(如发现出纳有违纪嫌疑,监督或突击检查、盘点库存现金时)备用,负责人在使用备匙时必须同会计主管一起开封方可使用,否则因单独开封使用备匙而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负责人承担。保险柜密码只能是出纳一人知晓。出纳对保险柜及现金负完全保管责任。
四、分公司出纳员必须有当地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是当地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正式在职职工,有固定的住所。分公司与担保人签定出纳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同意方可上岗。已经上岗没有担保的,补签后报总部备案。会计主管如属当地招聘,也同样需要有担保人提供担保并签订担保协议书,报总部审查备案。
五、总部拨付分公司的资金未到位时,如果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借款发放工资的,也必须报总部审批后方可借款给分公司负责人(参照本通知第一条)。
六、分公司现金直销货款的收款工作必须由出纳前往收取,不得安排委托分公司送货员、司机或其他人员代为收取。如果当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收取直销现金的客户,而客户之间距离太远又无法完成的,由会计主管负责前往收取,负责人监督,收回后及时交给出纳入库送存银行。
4、小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出纳规章制度3
出纳规章制度
篇1:出纳岗位规章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三、银行帐务和支票办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每月15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3、凭领导审批的申领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出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4、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5、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2)支票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4)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货币资金支付程序,出纳拒绝支付。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人 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印鉴、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篇2:企业出纳业务管理制度
企业出纳业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法律法规,按公司规章制度准确完成公司所有货币 资金的收入、支出、登记、保管、核算工作。
2.严格做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以及会计的重要空白单据的保管手续。将每次使用情况登记记帐簿。
3.按照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做好资金的合理流动安排。
4.严格费用报销和其它支出的审核,保证各项业务单据合法、手续齐全、内容完整。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拒绝受理。对于支出的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由领导签字,领导外出时若有付款帐项应先接到电话通知后出纳人员方可先付款,事后补签相关手续。5.付款后及时按分类登记阿米巴现金日记帐表,6.及时取得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准确编制记帐凭证。
7.每月月末与银行进行对帐,对未达帐项进行及时处理。8.及时完成工资的制作、报批、发放工作。
9.严格执行现金、银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资金安全。10.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1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领导批准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额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领导协商确定。
除11条规定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12、日常零星支出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
支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合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相对。月未要编制“银行存款分项调节表”使帐余额要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权债债务帐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三、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拒密码的机密。
四、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人员保管。
对于空白的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一、负责现金收入管理,检查和清点每日各收款点交来的现金,填制送款簿,及时存入银行。二、负责签收和整理各种支票、汇票等,填制送款簿,及时送存银行。
三、检查一切收、付、缴款业务凭证,做到有凭证,有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齐全,大小写金额相符。对检查无误的凭证及时办理款项收、付、缴业务。
四、负责管理外币资金、本币资金、备用金,掌握结算付款的管理规定。
五、负责编制“公司每日资金日报表”和“银行存款每日报告表”。
六、每日上班打开保险柜,由主管监督(或由二人互相监督)取出各收款员交来的“交款袋”与交款签名单,核对是否相符;如出现不相符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
七、在总出纳与银行送款员互相监督下,将每个“交款袋”逐一打开,不能与其他款项相混,清点现金及支票,与“交款袋”上已填妥的现金数字核对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让有关人员查找,弄清情况,直到相符为止。
八、将现金、支票分别填写“送款簿”,连同“信用卡”汇总单的送款簿一起送交银行办理结算转账,对必须办理托收的外币支票、汇票,须逐一填写托收凭证,并妥善保管,到银行通知托收入账时,与转账凭证一起转给财务办公室银行出纳会计。
九、审查外汇券、现金的送款簿存根,各种支票、汇票、送款簿的存根,收据存根,汇款凭证等,并以此作为“银行存款每日报告表”的原始凭证,再按本币、外币分别汇总编制,报总会计师审查批准、签章,然后存档。
十、严格执行现金清点盘点制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确保现金的安全。
十一、妥善保管各种收、付款凭证和公司“每日收入报告表”,每日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有条不紊。
十二、完成财务部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3:出纳工作制度
二、出纳人员工作要点: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
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等级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保证库存现金
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和完整。
(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
外汇出纳业务等。
(5)出纳人员一般只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不得监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一、出纳人员工作制度:
(1)出纳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 固定资产账号。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2)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
核工作应由会计准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必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3)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等级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员
结束后,应编制库存先进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4)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
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5)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
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做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三、出纳人员日常工作:
(1)货币资金核算: 1.办理现金收付。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等。3.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5.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核算。6.保管有关印章。
(2)往来结算:
1.建立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2.建立清算制度。3.核算其他往来款项。4.防止坏账损失。(3)工资结算:
1.执行工资计划。2.监督工资使用。3.核算工资单据。4.发放工资奖金等。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4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1、出纳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2、报销凭证:出纳人员人员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填制人签名或盖章);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同时要有经办人和单位财务主管人签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等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填,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3、凭证编制:根据原台凭证及时填制凭证,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洗、工整、不得潦草。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记账凭证必须具有: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纪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盖章或签名,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盖章或签字。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
4、银行记录:出纳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采用订本工账簿。启用账簿应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启用表。登记账簿要按要求进行记录,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如记录发生错误,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清除字迹,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更正。现金日记账薄银行存款记账要逐日结出余款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5、票据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发票填制完整,真实,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发票使用完,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检验。6、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7、单位从开户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支付。
8、账户管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交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9、每月要按时交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规章制度:
1、遵守《会计法》及公司规章,严格办事,热情服务。2、费用报销: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职能,尤为采购部的营销费用报销等,不管任何人,不得违章。
3、监督收款:积极协助经营部主管,督查业务人员收催款,落实到人。
4、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租费现金必须送至银行,不准坐支,造成损失责任自负。5、严禁挪用公款,一经发现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