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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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供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景、与xx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景(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景。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本事、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景(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景,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进取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供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景。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本事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景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景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景,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供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汉屈群策,策屈群力。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3篇供应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的相关认知。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2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同,将仓库分为总仓、餐具瓷器仓、工程维修用品仓、制服布草仓、部门酒水仓以及废品仓。
总仓由财务部管辖,餐具瓷器仓由餐饮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维修用品仓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仓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门酒水仓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仓必须接受财务部的指导监督,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操作。废品仓由财务部管理。
总仓设食品仓、酒水仓、贵重物品仓、文具印刷品仓、物料用品仓、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仓及危险物品仓。
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主管负责总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仓存物资必须经收货部验收后入仓,否则不得办理入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入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物资摆放不得靠墙、不得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仓存物资应设卡登记管理,每种物品对应一张货卡。登记物资的进、销、存数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进出仓物品应及时进行帐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物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时应逐一点算,不得随便估算,虚报瞒报,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准确与真实。发现库存物资盈余、短缺、质变等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损及盈余手续后,进行帐务调整。
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3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89分为二级供应商。
~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