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两新组织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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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管理制度1
1、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2、在新桥中学范围内组织社团,均应向团委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3、申请成立新社团时应提交包括社团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负责人情况、成员资料在内的书面材料,报团委批准。
4、社团成员人数限定在20至50人范围内,低于20人的,取消组社资格;高于50人的,作适当限制。
5、社团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的活动。
6、社团活动要以保证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原则。
7、每个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内老师做指导。
8、社团应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本社特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本社团全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后,报团委批准后执行。
9、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10、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有书面的计划、总结,并报请团委审批,不得擅自行动。
11、社团在一学期内未举办过两次以上的大型活动,该社团即被取消资格,自动解散。
12、学生团体的活动均应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含会议)需提前一周得到团委相关部门的批准。
13、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规定,累计有两次以上,该社团即告解散。
1、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在团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新成员招募:
(1)招募时间统一定在新学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团面向新生招收成员,老生原则上不在招收范围之内。
(3)社团负责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将成员的基本资料上交团委备份。
3、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临时指定。
4、社团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和范围。
5、每人只能参加一到两个社团。如在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6、社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随身携带社员证。团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凡社员被查到未带社员证参加活动的,累计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员资格,并对社团进行扣分、批评;凡非社团成员被查到参与只能由社团成员才参加的活动的,对该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进行扣分、批评。
7、社员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即被取消社员资格。
8、团委每学期结束前,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社团,取消组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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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管理制度2
为规范企业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使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约束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二条职责
公司研发项目实行统一归口、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技术研发部作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进步与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目标;组织提出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与之下相应配套实施办法。
2.组织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及费用预算编制,组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考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统计及科技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申报与管理,组织公司科技活动绩效评价与考核,组织各类科研奖励评审,提出奖励意见。
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估。
两新组织管理制度3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知道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义务消防队要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两新组织管理制度4
1、负责拟订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和管理办法,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指导基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报批,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收养工作的法律、法规,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平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收养内地公民子女的登记工作。
3、研究制订滨葬管理工作政策和管理办法,宣传娱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进滨葬工作改革,指导滨葬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和协调滨葬管理单位进行规划、申报、审批滨葬设施建设(在娱葬管理单位调查核实报批基础上),负责对娱仪劳务服务的报批标准工作。
4、贯彻执行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负责制定全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
6、做好全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7、检查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研究起草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8、指导全市社会福利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协助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两新组织管理制度5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办公室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锅炉房、发电房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7.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产品开发部负责本公司技术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按合同或定单的要求量体采寸、编制工艺单、制作样板和试制样衣;
2.负责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
3.制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规范;
4.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和保全事项;
6.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保守技术机密。
第二十六条质管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营销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