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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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十条网络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公司网络线路和网络设备均要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
(二)公司所有网络使用者应对公司网络的安全、完好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网络设备、改变设备配置。
(三)信息化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出现网络中断故障、网络传输速度异常、设备或线路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专人负责解决。
(四)任何本公司人员不得向其他外部人员泄漏公司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机密。
第四章办公系统平台管理
第十一条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OA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管理OA软件的开发升级管理;
2、制定、落实OA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员工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服务器、操作系统和硬件的维护,确保服务器安全运行;
5、保障公司各部门和各用户与服务器网络的正常连通;
6、负责OA系统用户注册管理,包括现有用户、新增用户的开通和使用权限及对需注销的人员及时办理注销。注销前应备份用户OA内的文件;
7、负责日常运行的技术维护、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
二、其他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本部门OA相应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OA的日常维护、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本部门参与OA人员权限变更时,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申请调整。
4、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优化需求。
第十二条OA的使用
一、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原则上统一采OA传送,对于未经OA传送的文件,原则上不予书面审批。
二、如因出差而无法及时处理待办事项的,可通过短信、邮件方式等方式先行办理,出差任务完成回到公司后需及时将待办事项办理完成。
三、文件发送后,发送文件的人员要对发送的文件情况要进行检查、催办、督办,确认发出的文件已落实到位。
四、严禁利用OA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未经许可,严禁管理员利用管理员权限私自查看他人文件。
第十三条登陆规范
一、系统正式运行后,系统所有用户原则上必须在每个工作日保持在线状态,以保证公文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
二、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如暂停使用时需及时注销或退出管理协同模块,以免他人介入工作环境。
三、登陆OA用户口令应经常更改并保守秘密,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获取信息。
四、涉及公司秘密以及其它密级文件不在管理协同模块上进行工作流转。
第十四条应急处理
一、对公司制度、报告、公文、档案等有价值的内容、信息,在发布的同时,发布人还应进行备份,以避免信息丢失;
二、需要进行归档管理的资料、信息由综合部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备份;
三、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正常流转的,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尽快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
若24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可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采用纸质文件进行处理。
第五章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网络使用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要从主观上避免可能造成信息泄露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网络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网络管理操作,根据公司网络相关制度与手册,保证信息化网络畅通。相关操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工作权限进行操作,严禁利用计算机技术超越权限访问或私自修改他人信息。
第十七条各部门(单位)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病毒清理,新发现的病毒类型和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信息化管理员要坚持原则,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信息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行职责,确保不泄密。对于掌握公司核心秘钥和超级权限的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其秘钥和权限进行备案和测试,确保秘钥及权限的安全。
第十九条如公司员工的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要提前上报综合部备案,收回其掌握的秘钥和权限,重新修改后方可下发。
第二十条数据安全
各部门(单位)对计算机数据及存储数据的载体必须进行安全、妥善地管理。OA办公系统、用友NC财务管理软件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必须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和数据下载,予以保存。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类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六章机房管理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部署信息化机房和设备的部门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信息化机房和设备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信息化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外来人员未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严禁擅自进入信息化机房并操作相关设备。
第二十三条加强信息化机房室内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信息化机房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参照国家相关标准予以配备完善,人员正常操作后应及时离开,并确保门禁系统安全。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管理员应每日检查计算机房集中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保证计算机房温度、湿度等环境符合信息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硬件线路,排查线路隐患并予以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建立机房设备调试登记机制,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调试,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相关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网络、系统设备进行任何调试;若有故障应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七章涉密信息及密码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类信息化设备和系统应严格依据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司OA、各部门等核心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设备、安装有涉密软件的计算机终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账号和密码,并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需求为导向,提升运营监控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信息化目标,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是指涉及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等在内的所有相关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责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完成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
2、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责任书。
3、组织信息化采购。
4、开展信息化实施。
5、负责信息化运维。
6、组织信息化培训。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战略需要,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周期为3—5年,根据信息化发展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修订。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依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书,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
第六条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内的专项信息化项目,可成立临时性信息化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线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后,项目小组解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司全体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公司的各种信息设备设施,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设备设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危害公司利益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硬件设备与耗材的管理
第八条硬件设备主要指以计算机设备为主的智能化设备,主要包含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智能化办公设备、数码设备等。耗材主要包括硒鼓、墨盒、色带、光盘、墨粉、易消耗配件等低值易耗品。
第九条硬件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和发放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硬件的采购、调整及发放工作。各部门购买信息化硬件均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购置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如其他部门自行采购,须按公司《内控手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执行,采购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固定资产硬件设备采购审批权限: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下,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总监或以上领导审批。
3、综合管理部对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资产台账及卡片。
4、使用者领用设备时须签订相应的《设备管理责任书》及设备出库单,更换设备时须将原设备及相关配件一并交回,经综合管理部核查完整后方可发放新设备;公共区域及会议室使用硬件设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配置和更换。
5、新入职人员综合管理部需及时准备相关信息化设备;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须将领用信息化设备交回综合管理部。
6、耗材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历史月平均消耗量及各部门需求,按月集中采购;各部门按需领取,废旧耗材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回。
第十条硬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备使用者负责。使用者应爱护设备,保证设备不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遗失,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并负责维修或赔付。
2、设备的使用者信息以综合管理部《设备管理责任书》上的登记信息为准。使用者变更时,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3、严禁使用者私自交换或转让公司设备,不得私自拆卸、出卖、销毁设备,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所持设备,双倍赔偿并予以警告。
4、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设备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5、未经他人允许,严禁随意查看、改写、删除他人文件,若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6、公共设备(如复印机、投影机等)安装到位后,由综合管理部看管与维修,其他使用人也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报修。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得随意修改设备配置,禁止随意拔插、更换设备配件。
7、公共区域或会议室设备发现被盗、故意破坏等情况,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8、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公司设备进行巡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设备巡检,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硬件设备的维修
1、公司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要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
2、未经公司允许,禁止使用者自行联系维修或送修相关设备,否则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
3、复印机维修由综合管理部选定外包单位负责,维修时如需更换配件,相关部门人员须在维修单或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备。
第四章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管理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采购
1、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信息系统和软件采购意向,进行前期调研和选型等工作。
2、选型确定后,按公司合同报审流程审批后实施采购。信息系统和软件的原始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和软件实施期间,各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须对提交的系统需求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软件供应商实施。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和软件正式上线后,应由项目小组组织项目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小组成员须参加项目验收会,各主责部门须在项目《验收报告》上明确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需求更新后,需求部门须配合做好测试工作,并将最终测试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做好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及检查工作,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问题及时响应,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各部门须按相关操作手册或指引正确使用信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解决。如因个人操作导致数据混乱或丢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的流程审批,办理人须及时办理并明确填写办理意见。
第十八条信息系统账号管理
1、信息系统的登录访问实行用户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制度。
2、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系统操作,不得随意越权使用,更不能删改他人数据。进行权限变更时,须提交申请,经所在部门、业务相关部门审批或会签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权限变更。
3、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情况时,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审批流程进行账号、权限变更。
4、员工须对用户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技术手段侦听、盗用他人账号及密码。
5、为保障账号、密码安全,建议员工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九条禁止在工作电脑上安装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木马程序等对公司网络环境不利的各种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网络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的搭建与管理
1、公司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网络情况负责搭建、扩展、维护公司有线、无线网络,其中无线网络密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设置。公司全体员工须对无线网络密码保密;外部人员可以使用综合管理部设置公用无线网络。
2、为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安全,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员工应确保接入网络内的计算机设备安装了防病毒系统,相关移动设备没有受到病毒攻击。
3、公司员工不得向外部人员泄露、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因私自设置、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导致公司网络故障、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利用因特网访问含有反党、反对社会主义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站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官方微信的建设和管理
1、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新闻类、企业文化等相关内容。
2、与官方微信维护有关的相关部门,必须对后台管理网址、用户名和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生账号和密码泄露,应立刻和综合管理部联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改账号和密码。
3、官方微信各责任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更新、维护职责,保证官方微信各方面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信息有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涉密内容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责任部门要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适时提出修改或换版的具体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改内容的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更新。
5、客户通过微信反馈的意见、建议等信息主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以维护公司在客户中的形象;如涉及其他部门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相关部门并协助解答。
6、微信管理员不得在官微中私自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电子邮件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电子邮件帐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分配。
2、各部门和员工的电子邮件账号和密码必须严格保密,严禁盗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使用电子邮件,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3、通过电子邮件下发、上报的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报表等相关信息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发布、传播含有反党、反对社会主义言论以及涉及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5、员工应适时修改邮箱密码,邮箱密码强度要满足邮件系统设置要求,任何人不得主动转让电子邮箱给他人使用,如因密码强度不足被盗或主动转让,而被他人非法利用,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由个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其他的网络相关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使用。
第六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病毒防护
1、公司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使用人应使用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2、对于外来的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毒、杀毒工作。
3、公司内部文件应尽量使用网络传输,以减少存储介质引发的病毒传播。
4、严禁打开互联网上身份及内容不明的电子邮件或网址,以防止病毒通过电子邮件进入内网并传播。
5、严禁在网络系统上安装和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公司级重要的信息系统数据备份。
第二十六条严禁使用公司机房的服务器直接进行互联网的访问和电子邮件的收发。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同意禁止将公司的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利用网络等各种手段外泄。
第七章废旧信息物品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种信息化类电子废弃物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下发文件、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回收和报废。
第二十九条当信息化产品因自然损耗、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使用部门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维修或更新申请,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鉴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予以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信息化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处理。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须将使用完或损坏的耗材类低值易耗品交回综合管理部进行回收、处理,禁止私自处理。
第三十二条软件产品的报废,参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中提及的部门,其负责人一般指部门经理。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对平台的网络、系统、各种资料及教学资源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建立并运行网络防病毒系统,确保平台安全运行。定期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
三、及时维护平台的各种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确保各种实验、实训等教学工作能顺利开展。
四、根据实验、实训等教学需要、及时发布并更新各种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软件等学习资料。及时做好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通知新闻等发布工作。
五、做好系统各种资源备份,防止系统崩溃时造成重大损失,从而影响到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做好信息交流平台的维护工作,及时回复学生的各种问题,解答学生的学习疑问。同时管理好信息交流平台的各种言论,确保各种交流健康、文明。
七、信息交流平台的各种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条例和管理办法,不得利用平台网络危害国家安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信息化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