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制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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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 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二章 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小区业主各类邮件的发放。,
三,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员工作,有权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档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文件档案为:
1.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公告等文档;
2.公司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报告、通知、纪要等文档;
3.政策类文档及各部门搜集汇总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业务资料等文档。
二、文件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归档
1.各类文档以签署或者下发日期按顺序进行分类、编号、统计、归档和管理。
2.学校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学校首字母-部门首字母-文件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学校下发的原文件,直接根据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归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形成的报告等文档需留存副本至公司类文件进行归档,电子版文档需转化成纸质性文档后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3.公司类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首字母-所属类别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所属类别即指规章制度类、人事类、合同类、物资设备类、财务类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根据编号规则同步进行编号登记归档。
4.公司各部门文档:编号规则为公司部门首字母-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各部门需要移交的文档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移交备案,移交的文档须保证完整、层次分明,文档移交时,须当面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认可后方完成交接手续。
5.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质地优良,格式规范,文字清楚,手续完备且具有保存价值。
(二)文档管理
1.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分类、编号、鉴定、立卷、归档、排架和保存管理,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文档存放清单,以有效开展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2.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文档的安全。
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存档文件对外公开,做好文档安全保密工作。
4.未经公司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涉及公司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限制利用的公司档案材料内容。
(三)文档查阅
1.公司职工查阅利用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说明查阅目的,办理查阅登记。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2.外单位查阅利用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查阅。
3.凡需从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办公室办理。
4.利用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违反查阅规定的要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制度【第三篇】
物业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物业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一、总则
目的和依据:本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物业管理人员和相关服务提供商。
二、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维修保养、环境卫生等。
三、物业安全管理
火灾防控措施: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疏散路线。
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急能力。
安全设施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通畅。
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小区的安全监控。
四、工作环境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
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和养护植物。
噪音管理:
制定噪音管理规定,限制施工、装修等噪音产生。
加强对噪音扰民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五、服务管理
服务标准:
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投诉问题。
业主参与:
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成立业主代表会议,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六、责任和监督
物业管理人员责任:
物业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物业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业主责任:
业主要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物业管理工作。
业主要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七、制度执行和修订
制度执行:
物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制度修订:
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向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重要的作用,公司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区域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规范和法律认可的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并由法人代表直接签订或授权总经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原则上由综合办公室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经各级主管审查并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区域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三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应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六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未作规定的,以国家相关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七条在处理纠纷时,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统一意见,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九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三十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二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由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合同,合同借阅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外泄。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三十八条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
第三十九条其他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