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实用4篇
【导读】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实用4篇”工作范文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工作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
为切实推进全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全街道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禁抛,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时段
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月上旬和9月上旬)
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相关科室、村(社区)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农业科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村(社区)、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进行科学收割及综合利用秸秆资。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于月上旬和9月中旬之前报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月下旬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各村(社区)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街道在禁烧期间要成立由纪工委、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明确巡查责任,督导指导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全街道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全街道公布。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村(社区)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秸秆焚烧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报至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全街道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财政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科科长兼任。
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干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道、村、组分别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齐抓共管
街道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禁抛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农业科负责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管理、调配、规范收割机作业标准,确保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公分以下;派出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科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对焚烧枯叶和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报纸报道、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社区)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街道由纪工委、安全环保科、农业科牵头组织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片、玉带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
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社区)、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有关科室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派出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考核及奖惩制度,街道禁烧办对照《xx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发生“第一把火”或因焚烧引发严重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综合利用,科学处理秸秆
街道农业科要切实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硬茬播种面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做好秸秆的青贮、饲草加工。要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机制。督促落实重点禁烧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进行有效收集,集中管理,防止发生焚烧安全事故。推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优惠补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的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六)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月20日至6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全街道的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
电话: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目标任务,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秸秆“双禁”工作和广泛深入学习其他镇(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禁工作时段
20xx年全年,其中,分夏、秋两季重点考核期,夏季从月1日至7月1日,秋季从10月1日至12月1日。省、市、大丰区有明确规定的,按省、市和大丰区规定执行。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秸秆“双禁”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领导挂钩、属地负责”的原则,继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综合施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园区、村组、场站担重任,农口抓利用,环保抓监督”的工作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强化执法,严格考核,做到监管网络严密、执法巡查严格、重点区域严控、违法惩戒严厉,确保我区今年秸秆“双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1“双禁”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等,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抛河现象,防止水体污染。
3、实现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大丰区督查组零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早行动,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禁烧禁抛工作需要的宣传教育,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秸秆“双禁”氛围。各园区、村组、场站要挨家挨户进行面对面宣传,确保《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的发放率和《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字回收率均达100%,同时通过标语、横幅、广播、流动宣传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橱窗专栏、宣传板报等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相关补贴扶持政策、秸秆焚烧和弃置河道的危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政府抓秸秆禁烧禁抛的决心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认识,教育和引导群众珍惜秸秆资,算好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和“健康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辖区派出所要提前登门入户对焚烧秸秆的重点人头进行提醒和训诫,教育一个,警示一方。
(二)大力落实包保责任制。
1、工作组包村包组。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全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方案、考核办法等,签订秸秆禁烧禁抛责任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同时,挑选工作精干、群众威望高的村党员干部,强化巩固“双禁”工作组,明确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包干负责到组。各村(居)、场站要按照各自实际,完善秸秆“双禁”村规民约及规制度。
2、纪委监察加强督查。港区成立督查组,由陈军和同志任组长,督查到园区、村(居)、场站。
一是督查组织领导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双禁”工作小组是否靠实,新的“双禁”工作方案、巡查方案、应急响应预案和考核奖惩措施是否制定,会议是否召开,村与组的“双禁”责任状是否签订,各园区、村(居)、场站是否成立巡查队和应急处置队等。
二是督查宣传发动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强化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焚烧、乱抛乱弃秸秆的处罚;秸秆作物收割前是否向每户农户发放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农户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订率是否达到100%(抽查10%以上农户)等。
三是督查禁烧禁抛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巡查网络是否全覆盖,村级巡查队是否到位,每块田地监管责任人是否落实;检查秸秆临时堆放点、集中收贮点是否设立,数量是否满足需要,规模设置是否规范到位;检查作业收割机是否配备切割粉碎装置等配套设施;是否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光,田间不见斑”;是否有秸秆弃置河道现象;应急处置队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应急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能否第一时间到达应急现场等,确保港区“双禁”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双禁”应急处置。各园区、村(居)、场站要超前谋划,认真分析排查各自秸秆“双禁”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周密的应急方案,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有效的灭火工具,强化应急措施,提前安排部署,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扑灭,同时,立即排查原因,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四)加大巡查和执法处罚力度。港区环保分局要抽调多名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严查秸秆焚烧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和通报力度,增强执法震慑力,特别是对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坚决从快从严处置,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对临海高等级公路、通港大道等重点巡查。公安部门要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禁抛执法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全力协助环保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即打。对当日的查处情况(所属园区、村(居)、场站、焚烧秸秆当事人、秸秆类型、火点和痕迹位置、过火面积、处罚情况等)于次日上午8:4前报区“双禁”办。
(五)强化“双禁”保证金制度。对各村(居)、场站、区挂钩包保部门继续实行“双禁”保证金制度,各村(居)、场站保证金按照南新村、王港居委会、农办夏秋每季各2万元,海港居委会(含海湾居委会)、堤闸公司、华丰公司、海昌集团公司、计生办夏秋每季各1万元,苇鱼养殖场、特种水产养殖公司夏秋每季各千元的标准汇缴至港区农办专用账户。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港区纪委(监察室)成立督察检查组,对各园区、村(居)、场站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督察检查,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实行公开处理和问责追究。凡无火点、无失误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双倍奖励;有零星火点但及时处置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一倍奖励;出现火点较多但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造成严重影响的,只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但不予奖励;被国家、省、市发现火点的,村(居)、场站、扣除挂钩部门保证金。
对本区查实的“第一把火”,相关村党组织书记(经港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确因工作失职的)予以就地免职,港区挂钩包保人员、场站负责人诫勉谈话。对被市级以上督查组查实通报的“第一把火”或被省环保厅、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全额扣除村(居)、场站“双禁”保证金,村党组织书记、场站负责人就地免职。挂钩包保人员停职检查并由港区纪检监察部门视影响程度启动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确保港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实现重心下移。各层各级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做到重心下移,持之以恒。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实现全面禁烧。在“双禁”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监察,对一般区域实施定时抽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火必报、有报必罚,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实现全年全面禁烧,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从根上杜绝焚烧秸秆的隐患。
(三)落实经费车辆,确保工作开展。各园区、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环保执法组和港区纪委(监察室)、财税分局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人员“双禁”专项经费和工作车辆及时到位,保证秸秆“双禁”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定期碰头交流。各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双禁期间如有火点等突发情况必须在次日上午8:4之前将前一日督查巡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汇总上报至港区双禁办,并将动态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港区双禁办邮箱(港区双禁办电话:,电子邮箱:)。港区双禁办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互通学习,掌握面上动态。
(五)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在抓反复、反复抓的过程中,做到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分工不变,努力实现由阶段性、突击性向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20xx年月22日印发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3
为持续提升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扎实做好2020年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特别是人口密集区域、交通干线、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包保机制。按照《西溪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方案》建立镇领导、村委会包保责任制,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包保,其中,楼凯包保西溪南村;胡乃永包保东红村;方晓包保竦塘村;钱立平包保坑上村;张建喜包保琶村;冯振宇包保石桥村。
2.强化网格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烧方案和巡查方案,强化“村为单位,组为基础,户为单元”三级网格职能,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加强日常巡查,夏秋两季秸秆高峰期要落实24小时巡查和驻守,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其他时段要坚持网格化管理,落实不间断巡查。
3.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禁烧“一封信”,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召开禁烧动员大会,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禁烧氛围。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4.强化巡查执法。会同执法队对全镇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严格执行“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垃圾的责任人,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镇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
5.强化源头管控。镇农业农村办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拓宽利用渠道,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生态种植、新能源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对不能还田的,各村要建立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或妥善处置。
三、组织保障
1.明确部门职责。镇环保办、执法队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做好日常督查和执法工作;镇农业农村办负责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和农机管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还田;镇公安分派出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并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镇交通办负责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侧50米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镇执法队负责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范围及周边范围的秸秆及垃圾焚烧等镇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镇林业站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镇安全办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水利局负责禁止河渠塘库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镇财政分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镇党政办统筹协调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2.严格火点核实。对于被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上级监督检查通报的火点,镇环保办会同属地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调查核实。并在一天内将现场照片、调查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大气办。对于松材线虫防治等露天焚烧措施,需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3.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秸秆禁烧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将秸秆火点通报数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重要依据。执法队与各村将巡查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于当日下午4:00前报汪庆荣汇总。
4.严肃责任追究。镇环保办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村组予以警示通报。对于镇环保办、执法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将以短信形式直接通报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于被市级通报的火点,经核实的火点的所属村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导致重污染天气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包保责任人的责任。
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4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